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11章

作者:迟睡 标签: 生子 种田文 甜文 穿越重生

  他话音刚落,身后传来一个磁性的男声:“说得好。阿富,还不给客人道歉?今日罚你不许吃夜饭。”

  “少爷……我。”被称做阿富的伙计有些讪讪,想辩白什么,但又说不出口。

  沈若转身看向他,脸上的怒气还没收,眼神有些凶。

  蓝帆还是第一次看见这么有趣的人,长得这么漂亮还是个小哥儿,居然在自己的店里说着能让自己家生意变得更好。

  真有趣。

  而且他现在瞪着一双丹凤眼,看起来就像是被惹得炸了毛的小猫。

  “我就是这家店的掌柜蓝帆,你叫什么名字?”

  “沈若。”

  蓝帆听到这个名字之后愣了下,愕然道:“你就是那个对顾允穷追不舍,爱得要死要活的沈若?”

  ……倒也不必加这么多前缀。

  “我就是沈若,和顾允没关系。”沈若冷冷道,他以后可不想自己的名字再和顾允扯上关系了,他现在就是沈若!

  “哈哈哈好吧,顾秀才俊朗无双,一表人才,你喜欢他也无可厚非。”蓝帆不知从哪儿摸出一把折扇,装模作样地扇风。

  沈若眉头皱起,这人是不是听不懂人话,他已经说得很清楚了。自己现在已经和顾允没有一点关系!

  “蓝公子在镇上也能眼观六路耳听八方啊,连我们小小的沈家村发生的事情都知道的清清楚楚?”沈若阴阳怪气道。话里话外都是在说你怎么这么八卦,连这点鸡毛蒜皮的小事都要打听的清清楚楚。

  “也不算很清楚,我和顾秀才有同窗之情,那会儿同在镇上私塾念书。”蓝帆笑着道。

  沈若:“原来是顾允和你吐槽我了是吧?”那就可以理解了,毕竟遇到纠缠自己而自己并不喜欢的人,和朋友吐吐槽说几句,还是挺正常的一件事。

  “何为‘吐槽’?”蓝帆从来没有听过这个词语,但是大概猜出了意思,“倒也不是子诺跟我…呃,吐槽,是其他学子拿这件事当做嘲讽他的笑柄,毕竟他农家子出身却学识过人……”

  蓝帆没有继续说下去,但是沈若听懂了。

  因为镇上人瞧不起乡下人,就跟那伙计一样,但是那些自认为高人一等的人在私塾学习却比不过一个乡下人,他们只能从其他方面在顾允身上找存在感了。所以顾允身上最为人诟病的笑柄就是原沈若的猛烈追求……

  难怪他会这么讨厌自己。这……没有给自己两嘴巴子都已经是非常有涵养了吧!

  沈若记得,那时候他虽然讨厌自己,向来没有好脸色,但是该给的尊重也还是给了,也有明确拒绝过。只不过原沈若早已经被爱冲昏头脑,总觉得只要自己一直陪在他身边,总有一天能够打动他!

  恋爱脑真的要不得啊!不喜欢就是不喜欢,强扭的瓜不甜啊!

  沈若满头黑线,道:“我已经和他道过歉,以后也不会再纠缠他了。私塾的事情……我以后尽量弥补他吧。”虽然沈若觉得顾允也许根本不稀得自己的补偿,只要离他远远的就行。

  “嗯,天涯何处无芳草,何必单恋一枝花。”蓝帆一双狐狸眼眯起,笑地贱兮兮,“你这么漂亮的小哥儿,多得是人抢。要不要我给你做做媒?”

  沈若抬眼望了下商铺内的牌匾,是“阑珊珠宝”没错,不是什么“媒婆馆”。

  “你既然八卦知道那么多,该不会还不知道我已经生过孩子了吧?”

  蓝帆惊地扇子都掉了,他!说!了!啥!?

  “这…这还真不知道。”蓝帆磕巴道。

  沈若继续道:“多谢好意,不过不用了。我目前还没有给我家崽找后爹的打算。”

  蓝帆打量他,怎么看也不像是生过孩子的样子。但是话题已经越走越偏了,他之前就在店门外听了许久,对沈若口口声声说的可以让自家的生意变得更好,甚至超过“金珠”的方法还是非常感兴趣的。

  谁不知道“阑珊”和“金珠”打了两年多的擂台,你出一个新样式,我就非要比你多一个,非得把对方比下去不可!蓝帆回想起“金珠”那个难缠的老头,一个头就变成两个大。

  有时候他也想随波逐流,但是“金珠”会疯狂挑衅,商人逐利,不是东风压倒西风就是西风压倒东风。不管怎么样,他都想做成功给家里人看看,至少不能喝西北风!

  蓝帆收起不正经的笑,说道:“沈小哥儿,你说的那个方法我很感兴趣,我们上楼详谈。”

  作者有话要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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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蓝帆:QAQ我也不想卷,但是金珠那老头不讲武德!

第12章

  在二楼雅间坐定,阿富捧来了茶水,室内茶香氤氲。靠着花窗坐下,晴朗阳光被窗棂打的细碎,散落在沈若身上模糊掉了麻布衣衫的土气粗糙,显露出一丝贵人般的气质来。

  阿富差点儿打翻了茶水,他当了四年多的伙计还从未见过这样的人,穿着麻布衣进珠宝行,还能如此淡定完全不羞怯的。要是他知道沈若穿来之前那些金店啊,周x福,周x生啥的开的遍地都是,他早就看麻了,阿富就不会有这种感慨了。

  而且离得近瞧才发现这乡下来的小哥儿,长得是真好看!

  被自家公子压着给人道歉,原本他心里还有些不服气,但现在却有些磕巴:“那、那个,对不起啊,之前是小人有眼无珠,冒犯了。”

  沈若嗯了声,瞧不起谁都不能瞧不起农民!虽然他不能算是种田的农民,但他骨子里流的就是农民的血,一股自豪感油然而生!

  阿富满脸敬畏,上了茶后就默默退了出去。

  蓝帆拿起茶杯小抿了一口,缓道:“现在可以和我说说那个方法了么?”

  “不急,我先给你看两样东西。”沈若卖了下关子。

  “蓝公子一定见过不少精美的绣品,眼光自然也是很高。”沈若先是吹了一波彩虹屁,然后才从怀里拿出叠好的手帕,“我这里有两个绣品,不够精美,但胜在精奇。”

  “哦?”蓝帆被他说的有些提起了兴趣。

  他打眼一看就道:“棉布手帕?这可卖不上价,精美的绣品布料也必须名贵,用丝绸,锦缎最佳。”

  “是这样没错,但是在丝绸和锦缎上刺绣做出的成品耗时许久,且不耐用。但是我这手帕却是十分耐用,颜色也算不上丑。”沈若就知道他一个穿金戴银的大少爷肯定看不上棉布制成的绣品,但他要做的就是让这位蓝少爷改观。

  毕竟棉布作为二十一世纪最常见且舒适平价的服装面料,已经是被时光洪流层层筛选淘汰检验过。虽说这个时代的棉布纺织工业还不够完善,但是和现代那种棉布比起来也许只是吸汗性稍微差了一点。

  “你先看看吧。”沈若将手帕放在罗汉床中间的矮桌上。

  蓝帆有些不以为意。在他拿出棉布手帕的瞬间,蓝帆就已经失去了兴趣。

  他懒懒散散地视线瞟过去一下子就被那条金黄色渐变的胖鲤鱼抓住了全部视线。

  “这是……这鲤鱼看着就很富贵啊。”蓝帆拿起来仔细看看,暗自点头。

  刚没仔细看,现在有些期待起另外一条手帕了。

  他拿起之后才发现,这手帕用的竟然是贴布绣,里面塞了一团棉花,是一个猫咪足底梅花的形状。

  白布粉肉垫,让他一个大男人都忍不住揉捏了好几下。

  “这个设计很巧妙,是谁想出来的?我买了!”蓝帆眼睛都亮了,虽然和自己家的生意并没有什么关联,但是这个东西的商机已经被他抓住了。

  他涉猎的珠宝器具数不胜数,什么好东西没见过啊。但是这加了棉花可以揉捏的手帕还是第一次见,看着可爱,捏着心情舒畅,他都有些爱不释手。

  心情舒畅是肯定的,毕竟二十一世纪解压玩具盛行,各种慢回弹,可以揉捏的玩偶都非常受年轻人的喜爱。而在这个古代生活压力大,但又没有什么解压途径的地方,那么这种类型的手帕一定非常吃香!

  沈若甚至都想好了,以后不仅仅要做手帕,他还要做玩偶!

  首先就要给小云吞做一堆,让他做所有人都羡慕的小孩!

  “设计不卖。”沈若淡淡道。

  “这是你做出来的?!”蓝帆有些惊讶,但想想也就明白了,“你是想放在我的珠宝行里寄卖?”

  “原本是这么想的,”沈若点头道,但他话锋一转,“但我说了,可以让你家的生意变得更好,超过‘金珠’,所以我不寄卖,只需要我们互帮互助。”

  “如何互帮互助?”蓝帆问道。

  沈若见他感兴趣了,笑着道:“你帮我打广告,我以成本价卖你手帕。第一单生意可以给你打五折。”

  沈若要做,就没想过要走平民路线。

  就像李善桃说的一样,这镇上根本没人卖绣花手帕,因为穷人家不会用,随便扯块破布也能用,再往上一点呢,自己家也能绣舍不得钱去买条手帕。所以会买这种中看并不特别中用的类似艺术品手帕的人,也就是镇上富人圈那些小姐夫人了,因为她们不缺钱,还爱攀比。

  所以放在珠宝行是最合适不过了。

  但他不仅仅是要把自家的商品卖出去,还需要销路,打出名气。

  而他家的手帕绣花制品和珠宝首饰挂钩,人们下意识的就会等量替换,认为这手帕就应该是和珠宝首饰一样,是贵的。

  这就是营销手段。

  蓝帆经商多年还从没听过沈若说的什么“广告”。

  沈若又不小心蹦出了个现代词汇,但是在古代实在不知道这个词语该怎么说。他解释道:“这是一种宣传手段,是‘广而告之’的意思。”

  在蓝帆还想要问“何为‘宣传’”之前,沈若怕之后没完没了,立刻道:“蓝公子可以用一半的价格购买我的手帕,第一批两种各出五张,可以作为你家上新的珠宝首饰的赠品赠送给客人。之后可以定下一个金额,客人消费到达那个数额才可以得到赠送的手帕,或是其他的绣品。”

  物以稀为贵,只出十张是沈若思考过后得出的数字。

  这叫做饥饿营销。

  有些人买了珠宝却没有送到手帕,他们就会来问,那么无形中又给自家打了一波广告。

  或者手帕实在受人喜爱,有人想来买,那也是一波免费广告!

  蓝帆点点头,理解了沈若的意思。

  “你的手帕确实精巧,但是我不需要手帕赠送他们也会买,何必多花一份钱呢?”蓝帆反问道,“若是批量生产,我想肯定能大赚一笔快钱。”

  “是了,蓝公子你也知道那样只能赚一笔快钱。我说的方法却是能长久地为你为我产生效益的。”沈若露出自信的笑容,眼角弯起:“你该不会以为我就只有这么两个图样吧?”

  他脑子里各种各样的设计数不胜数,画工也在线。毕竟在没穿进来之前也是在某博画手圈出名的插画师,虽说是业余是个爱好,但是他确实是点亮了这项天赋的。不然也不能让十几万人追着叫太太。

  蓝帆这才正视起了沈若。

  如果沈若的绣品手帕可以一直不停的推陈出新,那么他家的珠宝也会随着手帕的增值而增值,成为伴生关系。有的人也许会因为喜欢一条手帕而豪掷千金带走他家卖不出去的旧款!

  蓝帆的眼睛瞬间变得锃亮,他像是捡到了宝,但商人的头脑警告他不能太喜形于色,不然容易被宰。

  他冷静下来,克制地轻咳两声道:“若是达成合作,你不能将绣品外传,或是卖给其他人。”

  “那是肯定的。”沈若点头。

  “价格呢?”蓝帆问道。

  沈若想了想道:“慢工出细活,现在手帕只有我娘和嫂子可以绣,所以价格会稍微贵些,五十文一张。”

  “这么贵!不过是棉布而已!”蓝帆表示不能接受。

  “所以我说了,第一单生意给你打五折。也就是二十五文。”沈若淡定道。

  幸好他有让旧布料焕发新生的办法,直接拿来卖给客人可能不大行,但是当赠品还是很合适。

  “为何总觉得你在给我挖坑……”蓝帆嘴角抽搐道。

  沈若心情好眯着眼笑开了,嘴角勾起:“嗯,那你跳不跳?”

  蓝帆知道这个方式绝对能给自己的店铺带来更多的收益,但是又觉得自己似乎成了冤大头,毕竟手帕这种东西怎么可以卖那么贵!而且还是棉布做的!

  可是又舍不得这个好点子,毕竟是真的能赚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