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穿到古代赚钱养崽崽 第27章
作者:迟睡
“顾允,你忍着点,我会走得稳一些。”沈若说。
顾允趴在沈若背上,轻轻嗯了声。他心底也诧异,沈若瞧着瘦弱竟然能把自己给背起来,着实让人吃惊。
沈若看了眼周围的路,距离镇上的医馆也不远了,路实在是坑坑洼洼坐在车上怎么能受得了,他挑着边上平坦的地方走,稳稳地背着顾允。
“今天谢谢你,还有之前也是。”沈若怕他睡着了之后看伤醒不过来,可劲儿和他说话。
沈若陷入了一种害怕的情绪里,他怕顾允睡着了就醒不过来。
……就像他的外婆一样。
“不必。”顾允回应道。
“你真是个奇怪的人。”
“嗯?”
“明明讨厌我,却能因为要保护弱者而保护我。”
“你不是弱者。”
“那你为什么要保护我?我都做好被砸的准备了。”
顾允想了想道:“大概是因为……你看着很瘦,我怕那捆柴把你给砸死了。”
但他心里却有个声音再说:沈若闭着眼睛的样子,看起来乖巧极了,纯洁无辜的气质像极了自己梦中的那个……小哥儿。
第25章
你可真会说话……沈若在心里暗暗吐槽。
他额上已然出了汗, 道:“我是瘦了点,可我不弱呀,你瞧我力气大着呢。”
他打算回去之后就和小云吞一起喝羊奶。这会儿他才十九呢, 多养养身体没准还能再拔高,顺便锻炼点肌肉出来!
顾允嗯了声,之后又没声儿了。
沈若:“顾允,你还好吗?说句话啊。”
“嗯,要说……什么?”顾允清凌凌的嗓音自耳后传来。
钻进耳蜗里让沈若感觉到一阵头皮发麻。
他心想:这顾允不愧是男主角啊, 人长得跟宁采臣似的,声音也这么好听, 特别是在人耳边说话的时候声线如此清晰地传来, 沈若听着耳朵都要红起来。
“随、随便说,只要别不说话就成。”沈若磕巴了一下,道。
顾允沉默片刻。
“上善…若水, 水…善利万物…而不争, 处…众人之所恶,故几…于道。①”
行吧, 背名人名言也总比不说话要好。
顾允原本还痛地浑身发麻一直在忍耐,但是现在背几句《道德经》感觉身体似乎没有刚才那么疼了。
沈若上辈子小时候和人打架受伤也是疼得差点儿起不来,那时候他就唱歌转移自己的注意力, 这样就不会感觉那么疼了, 算是用开心的事情麻痹自己的痛觉吧。那时候他唱《梦的光点》, 就跟这会儿顾允念《道德经》是一样的效果。
沈二里走在边上一手护着顾允,从他的角度看去能看见沈若白净的侧脸, 阳光洒下汗珠反射出晶亮的光。
沈若一直都是村子里闲言碎语中被提及最多的人, 因为之前发生了许多事情, 包括他的行为做出的事情都很另类, 不是个循规蹈矩的,总是能成为别人嘴里的谈资,觉得他就是个怪胎似的。
之前他也见过大肚子的沈若,那时候的他走路都是低着头,看人的目光都是呆滞的。村里人都有人传言他是不是失了魂,可能未来不能好了。
却没想到把孩子生下来了之后,整个人的气质都变了许多。
曾经沈二里也想过让自家爹娘跟沈大山家提亲去的,因为沈若是沈家村里顶好看的小哥儿,除了爱打扮之外没什么坏毛病。
也就是沈若胆子太大,追求顾允的动作闹得人尽皆知,让所有想提亲的汉子都收了手。
虽说现在讲究的是父母之命媒妁之言,只要沈大山和李善桃能答应,沈若也得嫁。但是谁也不想戴绿帽子。
自己的媳妇心里面爱得是别的男人,这谁能受得了?!
不过这会儿看沈若似乎对顾秀才没有那么痴迷了,肯定是想通了。只是可惜他已经生了孩子,都还不知道孩子亲爹是谁,一个未婚的哥儿带着一个孩子,就更难嫁出去了。
沈二里看沈若累得喘息不止,额上全是汗,他主动道:“若哥儿,换我来背吧。”
沈若估摸着大约还有半里路能到,点了点头,两人合力小心地把顾允转移到沈二里背上。
顾允忍着疼脸色有些发白,额上全是冷汗。
沈若也没好到哪里去,额头鬓角上也全是汗珠,他没管自己从怀中掏出一块手帕就要给顾允擦汗。
怕顾允介意,他提前道:“这是我娘新做的,我还没来得及使。”然后就抬手仔细擦去他额上和鼻尖处的冷汗。
沈二里背着顾允走,没一会儿额上也都是汗,这时候就感觉到落差了。
为啥他就没有一个贴心的小哥儿帮忙擦擦汗!
……是因为他长得不够高,还是不够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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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家村人最信赖的便是镇上刘氏医馆的刘大夫,之前沈若和沈富贵那件事就请了刘大夫来验伤的。他不仅是镇上名声最好的郎中,为人也热心。这会儿瞧见沈若气喘嘘嘘地跑进来,他从中药柜后面探出身来问道:“发生了何事?”
“顾允砸伤了背,说是半边身子都木了。刘大夫,快给他看看。”沈若话音刚落,沈二里就背着顾允进来了。
“快快,背去那边。”刘大夫指向一间房,门用布帘子隔开了。
沈若过去掀开帘子,让沈二里背着顾允进去。
屋子中央摆着一张床,两人合力小心地将顾允趴放在床上。
顾允疼得冷汗又冒了出来,感觉到隔着手帕轻柔地触碰,很好的缓过了这阵痛感。
现在只要不动作,就是麻木的,但是只要一动,疼得感觉就进入四肢百骸。
顾允觉得自己现在这样趴着,就像一只背上长满了藤壶的龟。
一个七岁左右扎着双髻的小童抱着药酒进来了,一双大眼睛很灵动,看了他们三人一眼之后,用清亮的童声说道:“刘大夫要来给病人诊治,你们随我出去。”
沈若不太想走,毕竟顾允是为了保护自己而受伤的,他想第一时间知道顾允到底伤得怎么样。
沈二里也站在原地,他见顾允伤得都起不来身,心中直叹气,要是伤得重自家得赔上多少银钱啊!都怪他没把那捆柴火绑严实,唉!
小童说完就掀开帘子出去了。
刘大夫走路带风,走进来之后发现他俩还站着,眉头皱了下。
“你确定你要呆在这儿?”他转头问沈若道。
沈若迷茫地眨了下眼。
难道他不能呆在这里吗?
沈二里瞬间就想起了什么,说道:“大夫要给顾秀才脱衣裳,你最好还是回避一下。”
沈若都快忘了自己是个小哥儿的事,毕竟除了有了个小云吞之外,其他好像也没和前世有差,他总觉得自己是个汉子。
沈若自己是不介意,但其他人显然觉得不合适。
“那你们在这儿,我正好去官府一趟。”沈若道。
今天来镇上最主要的事情就是去给断亲书盖章的,结果却出了这么件事,沈若心里挺不是滋味,毕竟若是自己没有把顾允喊上车,他也许就不会受伤了。
但是这个世界上没有如果,事情既然已经发生了,就不能再去纠结之前如何,因为没有必要,这就是在浪费时间。等之后让顾允好好养身体吧,要是他家有什么田地上的事情之类的,自己能帮得上忙就去帮一帮。
官府坐落在镇子中心,只要方向对了,那就是条条大路通罗马。沈若看太阳辨别了一下方向,就往官府所在的位置走去。
村长家也有牛车,这会儿可能都已经到了。
沈若想着就快步跑了起来,他该早些到的,村长是长辈让他等着不合适。
等到了官府门前正好瞧见村长下牛车,沈若立刻打招呼:“村长。”
“嗯,我们等会儿再进去。”村长道。
因为昨日约定好这个时间点,沈若和村长都早到了半刻,这会儿就等沈宏家的人来。
沈若本以为来的人会是沈子莺,却没想到会是沈牛山。不过沈牛山对着自己鼻子不是鼻子眼睛不是眼睛的,沈若根本不在意,毕竟从小到大他的记忆里也没和这位名义上的阿爷说过几句话。
三人一起进了官府盖章,村长给办差的官爷塞了几个铜钱,章很快就盖下来了。
沈若把断亲书收好,和村长道别,全程没看黑着脸的沈牛山。
沈牛山心里那叫个气,沈富贵是他的大孙子,是他的心尖尖,就是沈若把沈富贵做的事儿给抖落出来的,让他家现在在村里可落不得好了。沈牛山以前从没遭遇过这种事情,现在在村里走着都觉得面色无光,看见几个村民围在一起说闲话就感觉是在说他家、说沈富贵。
气得一整晚都睡不好觉,家里其他人也没好到哪里去。
毕竟沈富贵是因为“当贼”被族老惩罚的,就算没偷到,只要冠上的贼名那么他家里人也会被影响。
幸好沈家村人都还算爱护自家的村子,不想把事情闹大,不然以后十里八乡的人丢了贵重东西都得来找沈富贵了!
沈牛山把这些都归咎于是沈若的错!
要不是他把自家的鸡鸭羊坑走了,他大孙子也不至于去偷!
要是沈若知道沈牛山的想法,肯定忍不住给他一个国际手势并且“呵呵”两声,有些人的脑回路就是和正常人不一样,做错了事情就是死不承认,第一反应就是甩锅然后把所有的过错全部推给别人。他也不想想看,沈富贵既然会跑别人家里偷羊,以前没准还偷过别家,再以后呢?要是一直不被发现,他就会越来越猖狂,之后偷到富贵人家里去。
到时候要是被抓起来可就不是被族老们惩罚一下了……
沈若快步往刘氏医馆走去。这会儿日上中天,镇上饭店酒楼里已经人满为患,镇上的人吃得精细和现代人一样一日三顿。但农家人没有吃三餐的习惯,就是只吃早食和夜饭两顿。但是沈若自从穿来之后就是吃三顿,那时候是病号餐,多吃一顿补充点营养才能更好恢复不是?这么些天自家人也都习惯了中午时候沈若要做些吃的,顺便还要给小云吞煮羊奶。
一上午发生太多事,他怀里还揣着两个地瓜忘了吃呢。这会儿闻着饭菜的香味肚子就跟着咕咕叫起来。
路过一家茶楼,里面有人正在谈论,沈若靠近窗边走得急,但是耳边飘进来几个“手帕”“阑珊”的字眼,让他缓了脚步。
“诶,你们都听说了没?‘阑珊’的老板不知从哪儿得了两样稀奇手帕,说是下月买了他家珠宝就能送呢!”
“我也听说了,说是棉布的,我想应该没啥稀奇的吧?”
“棉布咋了,棉布耐用啊。而且人家老板自己都带着呢,我瞧见好几回了。”
“啥样的呀,有多好看?”
那人听有人问立刻就来劲儿了:“一块绣的是锦鲤,那样子瞧着就富贵,能招财呢!我听人说蓝老板得到那块手帕的时候,天降祥云,当天晚上就来了个大客买走了不少珠宝呢!”
沈若在外面听着没忍住笑喷了。
他之前和蓝帆讨论过一些宣传方式,其中就有一个“噱头”。
现在的人都迷信,要是所有人都说那锦鲤手帕能带来好运,那肯定让人动心啊!
从窗外往里一看,那个高谈阔论的人不是伙计阿富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