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乱世搞基建 我在乱世搞基建 第163章
作者:柠檬马卡龙
最后,这堂临时‘急救’课程,直到亥初才结束。
上完‘课’,顾念他们又饿了,请店家帮忙炒了两个热菜,又回房吃了顿夜宵。
吃到半途,几人隐约听到窗外传来马的哀叫声,打开窗户,就见之前那匹摔人的马被圈在客栈后院,正一瘸一拐的不停哀叫着。
“那匹马生病了?”顾念不解。
“估计是蹄甲磨穿了。”年深见那匹马左前蹄不太敢着地,便大致有了猜测。
“蹄甲磨穿了?”顾念怔了怔,“为什么不钉马蹄铁?”
“马蹄铁?”顾念的话让年深和吴鸣都露出了疑惑的神色。
“那是什么东西?”吴鸣不解地看向顾念。
“就是钉在马蹄上,防止马匹蹄甲磨损的那个半月形的铁片。”顾念用两手的拇指和食指比划了个‘U’字形。
马蹄铁,脚蹬,高桥马鞍,骑兵纵横战场横扫天下的三大辅助性神器啊!
“钉在马蹄上?”吴鸣愈发疑惑,“我只听说过修马蹄。”
顾念又看了看年深,对方也是明显没听说过的表情。
顾念:………………
见了鬼了,你们到现在都还没有马蹄铁吗?
顾家没有养马,他骑马又老是磨腿,所以能不用就不用,偶尔短期骑个几天,也没有怎么照顾过马匹,所以一直没有注意过这件事。
“你确定这个马蹄铁可以防止马的蹄甲磨损?”年深皱了皱眉,明白了顾念的意思。
“没错。马蹄铁不但可以保护战马的蹄甲,还能让它们在奔跑中更坚实的抓牢地面,提升奔跑速度,骑乘的时候更为稳定。”顾念解释道。
“也就是说,此物能降低战马的折损?”年深很快就反应过来这种东西的价值,隐隐有些激动。战马,骑兵最昂贵的‘装备’,如果能降低战马折损,那不但相当于省去了不少骑兵跟新马的磨合时间,无形之中更节省了大笔的军资。
“对。”顾念点了点头。
“太好了。”年深握了握拳头,露出欣喜之色。
若不是他们现在身处方耀日的地盘,传递消息不便,年深简直恨不得连夜就将这个消息传回凉州。
第二天早上,三人吃过早饭,便按照指点,朝鸭绿江的方向出发了。没走多远,年深跟吴鸣就发现他们后面多了条‘尾巴’。
两人对视一眼,齐齐带住马回身看向树林。
顾念:???
吴鸣随手折下截柳枝,折成手指长的几截,对着那片林子道,“谁?再不出来别怪我不客气!”
过了一会儿,几匹马慢吞吞地从林子里走了出来,为首的,正是昨天他们救的那个穿白袍的少年。他旁边,居然还带着那位店家。
“有事?”吴鸣摆弄着手上那几截树枝,轻飘飘地看了白袍少年一眼。
少年唧哩咕噜说了一串,又看了店家一眼。店家连忙道,“他说他叫完颜呼烈,昨天是他误会了,他就是靺鞨部族的人,听说你们想要收珍珠,为了感谢你们的救命之恩,愿意带你们到自己的部落去拿最好的珍珠。”
顾念:???
等一等,他姓完颜?完颜阿骨打的那个完颜?
作者有话说:
顾念:算算时间,就算这个世界也有完颜阿骨打,应该也还没出生~
备注:马蹄铁:我国目前最早关于马蹄铁的记载出现在五代(公元938),彰武节度判官高居诲出使西域,甘州回鹘人传授给他们一项技术,“教晋使者做马蹄木涩,木涩四窍,马蹄亦凿四窍而缀之,驼蹄则包以牦皮乃可行”。“木涩”是当时北方民族对马蹄铁的通称。
不过,马蹄铁的实物出现的时期会更早,比如内蒙古通辽市科左中旗希伯花镇小呼和格勒嘎查西北约1公里小呼和格勒遗址(早期鲜卑族遗址)发现了蹄铁钉,东北地区在公元414年的高句丽(不是后世朝鲜半岛的王氏高丽)遗址中,出土了高句丽时代蹄铁的实物资料。 而中原地区真正大量使用马蹄铁,则是在元代。
第131章
语言不通,对方的脾气又很难打交道,眼看着就能到达鸭绿江,年深不想节外生枝,所以对这个提议兴趣不大,他皱了皱眉,跟顾念交换了个眼色,正想回绝,顾念却对他眨了眨眼睛,然后朝对方微微笑着行了个叉手礼,“既然如此,就烦请完颜兄弟带路了。”
年深:???
你居然想去?
昨天是谁说这人不讲道理,难打交道的?
那个靺鞨族少年今天又换了身白袍的装扮,虽然基本没什么纹饰,却是边城难得一见的绸缎,在阳光下隐隐闪动着水波样的光泽。他其实长得也很帅气,眉如漆涂,眸若墨点,目光中隐隐带着丝野性桀骜之气,只是目前还没有完全长开,举手投足间依旧有些稚气感。
少年听不懂他们的话,只能紧张地捏着马鞭,观察他们的脸色,见顾念笑了,才略微松了口气,再听那位店家翻译完,绷着的小脸终于放松下来,欢快扬起马鞭抽了下跨下的白马,冲到前面去带路。
吴鸣冷冷地扫了店家和那几个跟在后面的仆从一眼,随手一甩,掌间那几截手指长的柳枝便‘噗’地插进了路边那棵树的树干上,没入寸许深。
“告诉那个姓完颜的小子,敢动什么歪脑筋,别怪我不客气。”
店家看着那排铁钉似的柳枝,额间冒出了细汗,连连点头,“知道,知道。”
在吴鸣冷意十足的目光里,店家用力一夹马肚,飞也似的追着前面的少年朝前跑去,那几个仆从也吓得紧跟了上去,吴鸣这才慢悠悠地调转了马头,仿佛牧羊人似的,不紧不慢的跟在那群人后面。
一时之间,落在最后的,便只剩下年深和顾念。
“为什么突然对珍珠感兴趣了?”年深疑惑地开口,他们又不是真的来收珍珠的,随便找几户或者小部落收收也就是了,何必招惹这个看起来就难缠的少年。
“因为他姓完颜。”顾念意味深长地朝年深挑了挑眉。现在看来,靺鞨应该就是女真的前身。
年深眉心微折,“难道……你在那个梦里也听过这个姓氏?”
“嗯。有这个姓氏的部落,后来出了一位勇冠北地的人物。”顾念的眸子里划过丝灿烂的光华,“我不确定他是不是就在这个完颜忽烈所在的部落,但既然咱们去哪里拿珠子都是拿,不如过去看看。”
那本小说里写没写到完颜家族的某个人,顾念其实并不知道,毕竟他还有半本没有看完。但后世的完颜阿骨打曾经带着女真,以两千多个骑兵起家,最后灭掉号称拥有百万之师的辽国称霸一方是毋庸置疑的。
这个姓氏现在出现在这里,怎么想都不太寻常。他没办法直白的说那段历史,只能依旧假借着那个梦的名义,将完颜阿骨打的彪悍战绩大概讲了一下。
“我觉得可以过去看看,如果不是,意思意思定些珍珠就走,如果这个完颜真的就是那个厉害的完颜部落,咱们也可以早做筹谋,看看是不是跟他们结个同盟之类的。”顾念把自己的打算说出来。
现在的女真还没发家,势力有限,正好他们想在渝关站住脚,也需要一个盟友,共同对抗契丹和镇北军。
拥有强悍战力的女真族,或许是个不错的选择。
当然顾念对自己这个想法也没有确切的把握,所以觉得还是让年深过去看看,评估过后再做决定比较好。
一众人等饮马休息的时候,顾念跟店家也聊了几句,问他客栈怎么办。
“客栈让我阿兄代看着呢,”店家朝完颜忽烈那边努了努嘴,“他答应,只要跟着走这趟,就送我一颗上好的珍珠。”
店家一副‘他给的实在太多了’,自己无法拒绝的表情。
“而且,他阿兄完颜旗达可不好惹。”店家怯怯地看了眼吴鸣,又补充了一句。
他阿兄?年深听到完颜旗达的名字皱了皱眉。
“他阿兄怎么不好惹了?”顾念追问。
“完颜旗达是这方圆百十里最厉害的勇士,连那些来…‘拿’珍珠和人参的镇北军,都不敢随便惹他,所以完颜部落这些年才比其它部落富裕了不少。”店家顿了半晌,才憋出个‘拿’字。
顾念估计,他原本可能想说的是抢之类的。
北珠在后世也颇有名气,以他们一路行来听到的各种见闻,盘踞在此的方耀日,自然不会放过此等物资,估计会定期过来用各种名义‘收取’,以充军资。
这个完颜旗达听起来倒是个人物,如果实在不行,或者退而求其次,像历史上的某些时期一样,招募些骁勇善战的女真族人做雇佣兵?顾念半支着下巴,眸色微闪,露出若有所思的神色。
年深:…………
一行人略作歇息,便又重新上路,半个多时辰之后,终于抵达了传说中的完颜部落。
这个部落看起来很像个土堡山寨之类的地方,最外面有圈黄泥夯出的围墙,宽阔的大门区域至少可行并行跑过十几匹马。
大门上方是用巨大的没剥皮的原木直接搭成的‘人’字状尖顶,长时间的风吹日晒之下,已经变成黑褐色,底下装饰性地缀着堆弯刀状的野猪牙齿,粗糙豪放,野性十足。
大门两侧是两座五六米高的方形高‘塔’,上面各搭着个稻草做顶的木亭,充作‘瞭望台’。
亭子里的站着两个男子,胸前挂着兽角做的号,瞥见他们一行人的身影,以手做哨,放到唇边吹了两声。
等顾念他们跟着完颜忽烈跑到近前,门口便迎出了数人,基本各个都是跟少年差不多的打扮,编发垂肩,脑后系着彩色的丝绦,为首的是个约莫四十几岁中年男人,留着山羊胡,辫子上缀了圈白花花的小野猪牙,长得跟完颜忽烈有五六分相似。
见到为首那个男人,完颜忽烈便勒住跨下白马,不等马停稳脚步,便飞身跳了下去,扑进那人怀里,亲热地叫了一声。
“这个人是完颜部落的现任首领,也是完颜忽烈和完颜旗达的父亲,叫完颜合苏。”店家跟顾念他们解释道。
出于礼貌,顾念等人也连忙跟着下马。他扫了眼门口站着的那些人,虽然也有两个眉眼跟完颜忽烈有那么两三分相似,但周身气势怎么看都不像店家口中那位完颜忽烈声名远播的阿兄。
完颜旗达不在?顾念跟年深默默对视了一眼。
门口的人同样在好奇地打量着他们,撒娇完毕,完颜忽烈也指着他们,唧哩咕噜的跟那个山羊胡解释了一通。
完颜合苏露出丝惊讶之色,立刻上前两步,学着汉人的模样跟他们抱手行了个礼,带着感激之色唧哩咕噜的说了几句。
不用店家翻译,也知道是完颜忽烈告诉他这些人救了自己命的事情,这位部落首领在跟他们表示感谢。
土堡比顾念想象的大了不少,走进门便能看到一根十几米高的粗壮木杆,树皮剥得溜光,上面挂着个他认不出原形的动物的头骨和两颗交叉成X状的兽牙,底下是一面黄色的旗帜,中间用红绡绣了个圆形的太阳。
旗杆后面不远,是一座高大的木屋,门前同样装饰着兽牙,再往后便是上百间木屋,有新有旧,一眼看不到尽头。
那些木屋有些挂着兽皮帘,有些檐下缀着晒干的蘑菇干肉等物,有些堆着巴掌大的空蚌壳,微风吹过,带来阵阵微腥的气息。
见族长带了几个汉人进来,许多帘子后面都好奇地探出了脑袋,多是些半大不大的孩子。
顾念牵着马往里走,粗略估算了下,这个部落,至少有上千的人口。
完颜合苏将他们几人带到那间最大的木屋里,立刻有人端来几杯稷米泡的茶,各自配了四碟蜜糕茶食。
顾念仔细看了下,除了完颜忽烈,屋内其余几人,包括完颜合苏身上的衣服,都是细布的,以此来看,一方面可以看出完颜忽烈应该极受父亲的疼爱,另一方面也说明,完颜部落的生活虽然比北地的许多异族好,但好得有限。
完颜合苏噼里啪啦说了一通,店家又给顾念他们翻译了一下,大意就是再次感谢他们救了自己的小儿子,部落最近许多人家都采到了不错的珍珠,待会稍作休息,吃完午饭之后,就让完颜忽烈带他们去看货。
顾念也向完颜合苏表示了感谢。说实话,完颜忽烈的态度转变过大,他原本还或多或少有些戒备,觉得这个少年请他们过来目的未必单纯,可能还藏了些别的什么心思,但眼下见对方直截了当的安排好了看珍珠的事情,不禁怀疑是否是自己多心了。
之后完颜合苏便递过来两样东西,递给顾念的,是个巴掌大的木盒,只见里面装着两颗硕大的珍珠,品相大小都无可挑剔,隐隐闪着金光,堪称极品。
递给年深的,则是一把珍珠嵌鞘的鱼皮短刀,锋刃流光,一看就是柄利器。
完颜合苏表示,感谢他们救了完颜忽烈,这是送给他们两位的谢礼。
完颜部落安排的午宴更是可以用丰盛来形容,诚意满满。
鹿、獐、兔、鸡、鸭、鱼、羊、猪、虾等各色鲜食满满当当的摆了一桌子,端上来的时候,香气就直往人鼻子里钻。
作为肉食动物的顾念,痛痛快快地吃了一顿。
吃完饭,完颜忽烈便如先前所说,带着他们去了几户人家看珍珠。
这个时代的珍珠按照尺寸和形状光泽等标准,分为九个品级,分别是大品,珰珠,走珠,滑珠,磊螺珠,官雨珠,官税珠,葱珠以及末品。
直径能达到半寸以上的,才能称之大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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