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爷要我三年抱俩 少爷要我三年抱俩 第3章

作者:中意意 标签: 生子 豪门世家 恋爱合约 年代文 穿越重生

  “你怎么和大师说话呢?!”

  宋庭玉也是宋念琴带大的,他瞥了眼长姐,不动声色地从衣兜里掏出一叠簇新票子,放到鬼脸黄花梨的木桌上,“说人话。”

  那油滑的大师瞥了眼票子,顿时精神起来,清清嗓,一番解释,屋里的人都听明白了。

  宋庭玉是天生带运的麒麟好命,做官青云直上,从商财运亨通,但是这样好的命也是要能镇得住的,不然就容易短命。

  不过,或许是钱给的够了,那骗子转头又把宋庭玉夸的上天入地绝无仅有,说是下辈子能做神仙。

  宋五爷沉默了。

  那胡诌出来的‘命格’,显然活了二十来年的宋五爷是能镇得住的,只是他镇住这命的不是前世积攒的德,而是煞,煞与运相冲,从宋家如今的气派来看,财运无虞,那就只能报应在旁的东西上,如亲缘,子嗣。

  “若我猜的不错,您母亲也是生下您便撒手人寰了,对吗?”

  宋念琴轻咳一声,“师傅,我是想问问我弟弟的正缘。”

  “正缘?这怕是难了。”师傅干笑两声,“无妻无子,孤寡为鳏,是给他留最后的福气。”

  那日的谈话叫宋念琴出了茶室便封锁了消息,再为宋庭玉说亲,则提前要来女方的生辰八字,算一算是否能镇得住宋五爷的命,可惜,寻遍京市也没找到一个合适的姑娘。

  五爷压根不信这个,就凭那老头说他下辈子做神仙,他就觉得荒谬。

  于是宋庭玉便一直光棍一条至今,在京市同辈少爷里,数他一个还孤苦伶仃,别人娃娃都三个了。

  宋念琴为自己弟弟的婚事没少烧香拜佛,只是说来荒唐,每每为宋庭玉许觅得良人,多子多福的细香,总因各种各样的由头受潮点不起来,或燃不到一半便断掉,想来是观音菩萨都没办法。

  晌午没到,宋观棋坐着车回来了,与她车一同的,还有宋三小姐宋礼书的外国进口摩托,在大门口荡出一阵尘烟,呛的宋观棋忍不住后退几步,抽出手包里喷了香水的帕子,捂住口鼻。

  宋礼书许是宋家小姐里独一无二爱穿裤子,修了利落短发的女人。

  她眉目深深,唇瓣艳红,一副港湾流行的明艳美,修身的皮衣皮裤,脚上的长靴裹着纤细的腿,横跨在威武的摩托上,拍拍后座,“院子还有一段距离,二姐上来不?”

  宋观棋垫垫脚,无奈一笑,她身上的缎面旗袍可没法像宋礼书一般跨到摩托上去。

  趁宋庭玉还没回来,宋念琴把几个妹妹叫进了茶室。

  眼瞧着宋庭玉将要二十六了,耽搁四五年的婚事,迟迟不见进展,于是宋家小姐们聚在一起,总要谈起的便是这桩愁。

  “大姐,要我说,庭玉的婚事,实在是有些难,他自己不上心,更难成。”宋观棋知道些算卦的事,但她也仍觉得宋庭玉属实是男人中那派不解风情的。

  平日里酒席宴会那般多,各家小姐都花枝招展的打扮,公子哥们也多如开屏的孔雀晃荡,一来一去年轻人看对眼都是极为正常的事。

  独独宋庭玉,向来有些老气横秋的沉稳,白瞎一副温煦若玉的精致皮相,端坐席间,好似一把冰,一把剑,一把不会说话的木头!

  谁家姑娘能胆子大地上前,挨近那沉闷还显得锐利,半点不可亲的男人?

  宋知画听到这话,乐了,“二姐说的对,我姐妹们都不喜欢小哥的脾气,说他是高岭之花,只可远观不可近看,更何况,谁也不乐意订婚登报时,被自己未婚夫的美貌比下去。”

  宋家四位小姐都是不可多得的美人,也不止四位小姐,连带早逝的大少爷和命硬的小少爷都漂亮的不似一般人,就好像这宋家的基因里写上了‘大美人’三个字,于是一家人生的都真是争奇斗艳。

  至于外界传言貌美如花的宋庭玉,其实身板并不纤细瘦弱,反倒肌肉勃发,宽肩窄腰,体态颀长,一拳一个硬汉不在话下。

  只是那西装套上身,扣子系到顶,能让外人窥见的就只剩一张雌雄莫辨的美人面,叫他站在你面前时,只觉得这不是真人,或说不是凡人。

  宋礼书靠在太师椅里翘着二郎腿,手里板面印着宋观棋订婚新闻的报纸翻的呼啦啦的响,动静极大,“要我说,宋庭玉要是娶不进门媳妇,不如咱们宋家将他嫁出去得了,还省了聘礼不是。”

  宋念琴拍桌,“胡说!”

  宋礼书立刻缩了脖子,抖抖报纸挡住自己的脸。

  只是这报纸版面上的几个字,顿时吸引了她的注意,“咦!”

  “咦咦咦!”

  “你姨什么?小姨上报了?”

  “不是,大姐,你看这个。”宋念琴忙把报纸铺开在茶几上。

  第二版内页上,几个黢黑的大字【惊为天人!男人育子?!】。

  这篇惊掉人下巴的报道详细记述了在某个偏远的小村庄里,一个男人,是如何含辛茹苦怀胎四月,并在这期间饱受村人欺凌,忍受旁人冷眼的。

  言辞之恳切,画面感十足,仿佛这篇报道的撰写者就是那个怀胎的男人。

  宋知画看了两眼瞠目结舌,“男人生孩子?不可能的吧?”

  “天下之大,无奇不有。”宋观棋道:“不过,也有可能弄错了,这些小报常说些耸人听闻的消息,其实都是假的,乌龙。”

  “真的假的去看看不就知道了?”宋礼书是个行动派,耸肩讽道:“要是真的,那宋庭玉就有后喽。”

  “礼书,好好说话,庭玉是你亲弟弟!”宋念琴坐在主位上杏眸微眯,戴着帝王绿翡翠贵妃镯的手拽过报纸,“桃花镇温家村,倒是不远……来人!备车。”

  其余三位小姐对视一眼,某些时候,大姐比她们都要行动派。

  于是,从港湾谈完生意,刚下飞机,坐车到家的宋五爷一位亲眷也没见到。

  男人肩展背阔,猿臂蜂腰,双腿修长,步子迈的大却不显得急促,漆黑的风衣下摆随着动作微微晃荡。

  只听这高大背影的主人声音恍若熔铸金石般低沉,“人呢?”

  仆人答:“大小姐备车带着几位小姐一齐出去了,也没说去哪。”

  这门出的很急,根本没人记得给宋庭玉打声招呼。

  宋武上前,将手里给几位小姐带的珠宝护肤品蛋卷核桃酥递给旁边的仆人,转头对宋庭玉道:“五爷,梁爷请您泰景楼小聚。”

  宋庭玉回头,修长的睫毛在他若玉的面庞上扫下一道阴影,高眉深目,眉眼乌黑,眼底一点红痣,被挡在金丝眼镜的边角下,那凉薄而不掺情感的视线也被就此隔绝,“嗯。”

  他果真生的好看,庭院池塘里游曳的锦鲤都闻讯纷至沓来,湖面上的黑天鹅扬扬翅膀,飞过半个小山包,落在石桥上,追着宋五爷的脚步,恍若犬类。

  本就栖息在院子中的公孔雀也摇摇尾巴,扭扭屁股抖开了屏,树梢的鸟儿落到指头,黑乎乎的眼珠往下瞧,叽叽喳喳吟唱不休。

  似乎生灵万物都爱他,连阳光落在他身上都愈发和煦。

  只有园丁气的跳脚,每每宋五爷从院子里一过,这些动物就都不安分,尤其直肠子的禽鸟,每走一趟,他就又要刷石桥!

第3章 说媒

  今儿整个桃花镇最顶尖儿的媒婆刘桂花被请到了温家村村长家里,村长婆娘拉着刘桂花的手,两人一齐坐在炕头上,“妹子,一会你可帮帮我儿,他嘴笨,见到人家小伙子连话都不会说。”

  原始淳朴的村子里,婚事还讲父母之命媒妁之言,村长家已经和温成头暗地里通过气儿结了两家的亲事,眼下,就差一个嘴巧的媒人牵线。

  刘桂花这是第一次给俩男人相说,心里没谱。但眼见从村长婆娘袖子间递来红纸包的票票,立马笑开花来,拍胸脯道:“这哪是嘴笨啊,咱家牛柱老实忠厚,是个靠谱的,又一向能干,眼下病好了,别说男人,那就是说村东头大周家的女儿,也绰绰有余呀!瞎眼的才看不上嘞!”

  村长婆娘舒心笑了。

  守在门外的高大汉子听着屋里的谈笑,原本黝黑的面庞显出两朵新鲜山楂的红晕,蹲在门口,身形如一座小山包似的内敛厚重,直勾勾盯着自家的篱笆院门,眼神纯直,翘首以盼。

  另一头,走在乡间小路上的温老师可后悔大中午的出来了,他一路走,这太阳就一路在他身后追,他脚程慢,跑不过太阳,眼下被照的脑瓜顶滚烫,脸颊通红。

  村长答应给他那一篮子鸡蛋就像是吊在驴子前面那根胡萝卜,勾的温拾坚持坚持再坚持。

  重获新生的温拾这辈子目标很简单,他就要自由的活,自由的吃,能活多久活多久,能吃多少东西吃多少东西。

  圈里猪仔的生活,惹的他羡慕。

  村长家住在村口大榕树旁,是砖石水泥垒的新房,青瓦顶儿,冬暖夏凉,院墙沿路旁种了栗子树,枝繁叶茂,温拾站在树下的阴影,歇歇脚,顺带盯着树梢上尚如一个个绿色的刺猬团挂着的栗子眼馋。

  栗子哎。

  没吃过。

  会好吃吗?

  听说是香甜软糯的,会比红薯更软更甜吗?

  温拾抬起白生生的下巴,微微被汗湿的额头碎发被风吹起来。

  春天的风是有味道的,阳光也是有味道的,草叶的香气,野花的芬芳,鸡鸭家畜绒毛的细软,湍湍溪流溅起的水汽清新,一同杂糅在这个时刻,这个时空。

  这可比消毒水的味道好出百倍。

  温拾很满意现在的生活。

  “温、温拾!”

  温拾从滚进栗子堆儿的美梦中回神,“牛柱哥,你也在家?”

  套着一件蓝褂儿,穿着条麻袋似的军绿裤子,脚踩一双黑布鞋,淳朴至极的温牛柱站的不远不近,见温拾看过来,眼珠子盯着他瞧了几秒,又落到了地上,“嗯,你来了。”

  温拾迈步走过去,笑的纯良又可亲:“牛柱哥,二叔叫我来拿鸡蛋。”

  鸡蛋,鸡蛋,鸡蛋!

  温牛柱有些没反应过来。

  鸡蛋?什么鸡蛋,不是说好来相看彼此吗?

  好在屋里的村长婆娘和媒婆听到了外头的响动,从炕上跳下,忙跑出来,一个拉牛柱,“对对对,你记得等会小温走时,记得给他装一篮子鸡蛋带走,今早新从圈里掏的,新鲜的呢!”

  一个拉温拾:“你就是老温那侄子啊,真水灵,我年轻时候怎么没这么鲜亮呢?!都往里走吧!”

  “对,小温啊,今天就在姨家吃饭,姨炖了红烧肉和粉条子!”这也算是硬菜了,村长家也不是天天吃肉的,只有招待贵客时,她才露这一手。

  这为了儿子的亲事,下了血本了。

  温拾被撺掇着往里走,他这人没什么弱点,唯一的缺陷就是上辈子实在是太缺嘴,这辈子愈发馋猫,原本不想留下来,可一听到有肉,眼珠子冒光,腿登时像是灌了铅,不想往外迈了。

  他嘴上客套了几句,其实进院就闻着那厨房的灶台香气,眼前几乎要浮现出那酱红色翻涌的汤汁和肥瘦相间的肉块,“谢谢姨。”

  可惜,主人家似乎并不想早早开饭。

  温拾被拉着坐在小院爬满葡萄藤的架子下拉家常,头顶一串又一串绿莹莹拇指大的葡萄刚刚结出来,要再等三四个月,才会套上紫色的新衣,由内而外成熟,变得甘甜又可口。

  “你家是在市里的?以后还回去不?”

  这原身家里也是没有人丁了,否则以他的心气,哪里会跑到村子里来混吃混喝。

  所以温拾也不打算回到市里去了,哪怕知道那地方是这书里最繁华的地段,但再繁华也华不过温拾上辈子的见闻啊,虽然上辈子他也没到过外面的世界,不过在电脑平板上看到,也算是去过了。

  而且温拾觉得乡村的日子挺好的,有吃有喝他就愿意在这地方当一辈子老师,教教书,锻炼锻炼身体,争取明年能更半亩地。

  “不回去了?!”刘桂花笑了,“不回去可好!”

  说媒这事,最忌讳的就是给外乡人说,早些年,有许多外乡的子弟到村里做苦工、当兵蛋子,和这头的姑娘相说上,转眼夫妻事都做了,就差结婚,人跑了,不见踪影,听说是原本的屋头就有个媳妇。

  村子外头的世界那般大,想把人抓回来都不知道去哪找,好些个姑娘被糟蹋耽搁却死心眼,不二嫁,就此等成了老姑娘。

  但也有好人,在村子里成家立业,就此安定下来。

  温拾要留在这地方,定然要找个这地方的人生活。

  刘桂花和村长婆娘一对眼,示意这事有谱,坐在炕梢另一头的温牛柱低头闷闷不说话,攥紧的掌心直冒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