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人迷反派生存指南 万人迷反派生存指南 第364章
作者:蓝灵仙
他怕极了奚容知道,于是带着奚容去小兴安岭过了好一阵子。
奚容自打来那回同意在他家里住下了,几乎没去过村里, 他是个文静人,也不喜欢走十来里路, 要什么肖坤都给他弄上, 什么都不用他亲自去买去做, 邮箱里的信都是肖坤去拿的。
他拿的时候机灵得很,他当初识字不多的时候就第一个认识了奚容的名字,和他投稿的报社。
只要是姓“奚”的寄件人,或者是报社的他会拿,其他的一律不接。
不知道是什么不三不四的家伙写来的,肖坤后来认的字多了才知道原来是那个姓杨的男人经常写信,好在他从来没让这些信件进过门。
那万里迢迢鸿雁传书算什么,要是真把奚容放在心上,怎么就不能回来了。
肖坤心中一片冷意,只觉得那男人是个懦夫倒也好,奚容最好只是他一个人的,奚容要什么他都能办到,只要不离开他。
奚容这段时间发现肖坤稍微有点不对劲,他比以前更热情了。
像是吃了什么猛药似的,奚容有时候真受不了他。
有时候走在路上搂着他就边走边亲了起来。
那一大片玉米地成了他的荒淫无度的屏障。
太阳刚下山的那会儿,明艳的天光刚刚收起,天还很亮,肖坤就搂着奚容在海一边高高的玉米地里贴着亲起来。
直到天完全黑了起来,奚容细雨一边的软声抽泣,夹杂着男人低哑温柔的轻哄。
搂着人回了家,大夏天的在新建的屋子里铺好了木地板,男人亲手编制的凉席平铺好,将娇滴滴的小美人放在上面又是一阵温存,低低哄了几句,肖坤就去烧热水。
烧热水的同时淘米煮饭,夏天的热水不需要冬天那么热,家里的柴火烧得旺,一会儿就烧好了水,搂着奚容去清洗。
浴桶大大的,肖坤一并脱脱了衣服进行洗澡,好好搂着奚容,一寸一寸的伺候他,他干了重活,身上的汗气重,早在干完活碰奚容之前已经洗过一次。
如此便搂着奚容一起洗了。
他身上的茧子多,粗粝的茧子碰上奚容娇嫩雪白的皮肤都能引起奚容一阵战栗,肖坤搂着他一边吻他一边帮他清洗。
从他的下巴一路吻上去,在奚容唇角流连忘返,又在他软软的耳垂亲了又亲。
“容容,可以给我一个名分吗?”
奚容被伺候得正是舒服,突然听肖坤这么一说,又清醒了些。
“什么名分?”他有点懵。
肖坤说:“我们亲密了这么多回,我想和容容成亲。”
成亲?
的确。
即使奚容以前不懂,现在这么多次了怎么可能还不懂?他那一年答应了肖坤和他谈恋爱,伺候亲亲抱抱贴贴皆是闺房之乐。
早已有了夫妻之实,只是没有夫妻之名。
可是。
男人和男人不仅不被法律认可,也不被世人接受,他要是和肖坤成亲,一定回遭受世人骂名。
就是在村里才更可怕,他和肖坤不止回被排挤,还会被当做怪物。
肖坤连忙又说:“我们不请村里的人作证,上有玉皇大帝王母娘娘还有观音菩萨,下有土地神,家里有灶王爷,我们就在家里成亲,好不好,容容?”
他说话的时候特别的温柔,轻轻地像是这狭窄的洗澡房氤氲的水汽和香醇的酒一样。
偷偷的办婚礼就像过家家的一样没有人知道。
…………
很早之前肖坤给奚容买了一套西装,那年他还很穷,咬着牙花了大价钱给奚容买了一套。
那年奚容还和他并不亲密,奚容冷冷清清的不可高攀,碰一下都像是在亵渎,肖坤的眼睛像一把精准的尺子,那身西装穿起来竟然意外的合身。
肖坤自己也买了一套。
这场婚礼几乎花了他从倒卖东西以来赚的所有的钱,买了一对金戒指、再给奚容买了一个昂贵的漂亮胸针。
他甚至自己买了个照相机。
所有的东西都是奢侈品。
两个人在门口坐着,肖坤把照相机放架起来定好时间,连忙跑过去和奚容站在一块。
端端正正的站着,那相机“咔嚓”一声,拍了了一张照片。
家里的糖酒、瓜子、柚子、苹果都没有少。
水果很奢侈,肖坤不要钱似的买了各种寓意好的种类,红枣桂圆之类的更不用说。
被子都成了大红的,红布系成了漂亮的花,肖坤亲自剪了几个大大的喜字,没在外边贴着。
房间里面倒是贴满了,他们俩自己看。
“一拜天地——”
没有司仪,肖坤都是自己喊的。
他穿着西装倒是人模人样的,像是一名极为俊美的将军,衣架子似的将那西装都提高了档次。
一般人黑、穿起来是不好看的,他倒是穿得很好看。
“二拜高堂。”
父母早就死了,奚容的母亲在上海,灶王爷就成了高堂。
“夫妻对拜!”
穿着时髦的西装,仪式倒是传统得很,肖坤深深的鞠了一躬,他余光瞥见奚容也在鞠躬,顿时心理高兴得不得了。
“送入洞房——”
洞房花烛。
肖坤一把将奚容打横抱了起来。
过家家一般的那仪式有些趣味,相互看着突然哈哈大笑起来,肖坤搂着奚容进了装好的东厢房里。
和奚容当年所想得一样,这儿果然是他的婚房。
日子黏黏腻腻的过着,奚容记得那年肖坤给他买了好多东西,也不知道钱是哪里来的,奚容问了好几次,肖坤不说。
刚进入秋天,有一天,肖坤兴奋的说:“外边传出来说可以往后可以搞家庭承包制了,以后咱们可以去小兴安岭养羊,我打听到了,羊肉很贵。”
小兴安岭养的那头羊年前产了三只小羊,如今个个都长得壮实极了,今年过年可能宰一头羊吃。
秋收的时候正值农忙,在小兴安岭避暑了几日,奚容又回去了。
十里湾的小房子虽然是可以避阳,但是热,肖坤一般都不让奚容去,就让他在家里看书写东西,或者自己玩玩散散步。
家里还种了些花草树木,奚容没事可以浇浇水。
那日上午,因昨夜肖坤弄得狠了些,奚容日上三竿还没起床,在床上赖了好久。
洗漱完毕,刚吃了两口粥,突然听见有人敲门。
…………
这半年来,杨克突然失去了斗志。
那年惊鸿一瞥,雨天报社里的少年郎成了他的心魔。
这几年一直在找人,找了许久。
陆君兰是名笔者,报社里的人说平日里不怎么打眼,因家里的弟弟和他二选一,他便下乡再教育。
北大荒需要许许多多的人,杨克一直以来都在这边找。
年前的时候才知道,陆君兰居然去了西部。
杨克一路奔走,到了西边,却得知陆君兰居然出国了。
“上面有了她的调令,她的未婚夫在英国,这两年政策开放,很多知识青年都得以回去,陆君兰的未婚夫在这边等了她许久,就在一个月前走的。”
西边的确比北大荒宽松一些。
有些情况是可以放人的。
杨克只是没有想到,他居然有未婚夫。
男人和男人在国内并不能放在明面上,但在外国开放许多。
他那么漂亮那么好,他的未婚夫一定很爱他吧。
如果能早点找到他,是不是结局不一样呢?
可木已成舟,杨克已经是心灰意冷。
弟弟还在嚷嚷的要去找那个叫奚容的,杨胜早被他扔去了封闭式军营里,这两年每每回来两兄弟都是吵架,两兄弟跟仇人似的。
最近上头有些松动,也许明年知识青年大部分可以回家了。
杨克手里拿名额一直没用,也许是和弟弟关系越发的坏,也许的当年隔着门对着奚容说了不好的话,便想着索性将名额给奚容算了。
就当是补偿。
和那年一样,黄土凹的路一点也不好,他开着车带着人去了县里和乡里,左右是无事,干脆想去看看那奚容。
两年过去了,他知道自己的弟弟心心念念着这人,他在军营里咬着牙的努力,就想拿个有权利的官,以后不必靠着他。
他一下子就想通了,自己没了盼头,就想着杨胜要是喜欢,就好言说几句,让那奚容回去和杨胜好好地。
过去一问,宿舍里其他知青说:“两年前就没回来过。”
杨克愣了一下,“去哪儿了?”
一名知青防备的盯着他,“你是谁?”
杨克想了想,说:“我是他亲戚,是来接他回家的。”
那名知青上下打量了他一番,“不对,你那杨胜的哥哥,你找奚容干什么?”
杨克实话实说:“我手里有一个名额,奚容符合上调要求,我来带他回去。”
那知青冷笑了一声,“明年应该有政策大伙儿都会回去的,前几年怎么不来,把人戏耍来去的,听说他如今过得挺好的,你们就不要去打扰他了,到时候还得他欠你个人情。”
这边的几名知青知道点当年的事。
那杨胜好像很有关系,说要带奚容回去,结果食言了,还说了不好的话,那几天把人搞得病恹恹的。
那天奚容出工显然状态不太好,几个人都有点担心,但后来他又搬去了村里十里湾附近肖坤家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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