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时让三大佬火葬场后 同时让三大佬火葬场后 第176章

作者:挂星星 标签: 穿越重生

  是沈拂行。

  又递过来一根,是卫天应:“这是我猎的兔子,尝尝。”

  再然后接力似的,又一根,是庄骁,笑道:“尝尝我的,挂树上的鸽子,我爬树才弄到手。”

  烧烤架子多。

  劳动所得格外珍贵,大家都守着自己一亩三分,充分享受自己动手丰衣足食的感觉。

  连翩还没说话,跟前又递了一根。

  谢远情像是随大流似的,有点低声的道:“我的......野鸡。”

  虽然他在周围这些人中存在感很低,但在娱乐圈如今也算混出头,算得上众星拱月,人际交往早没有初见连翩时的青涩内敛。

  但面对连翩,他还是不自觉就有点羞怯的心态。

  不过众人对他都不太了解,只以为他本身就是这么个性子,又因为和其他人都不搭边,给连翩递肉串也是在努力融入。

  烤肉一熟一大片,大家都不缺吃的。

  连翩没客气,都接过来:“大伙辛苦了,再加把劲,将来我不会亏待你们。”

  这像个地主老财样的发言,让人忍俊不禁。

  气氛活络。

  大家都又去看顾自己的摊子去了,也都饿了,送出去这个,自吃自的,也低声交谈。

  像谢远情,见卫天应和沈拂行在一块儿说话,识趣的没过去,递给庄骁一个肉串,对他道谢。

  要不是庄骁捡了石头砸伤野鸡,让他站在那儿练手,他可能什么都猎不到。

  原以为是陪富家子弟消耗时间的一天,没想到自己竟也得到了在野外放肆的乐趣,这种和大自然亲近的感觉,真好。

  连翩捧着好几个肉串,让裴度先挑。

  裴度随意拿了一根。

  如果刚才的画面能回放的话,连翩一定会发现裴度随意拿的那一串是沈拂行送来的。

  但暮色四合星空低垂,没有人会刻意注意这个。

  吃饱喝足已经将近十点。

  裴家就在不远处,他们从这里开车半小时不到,所以也就没必要在野地里过夜。

  到地方,庄骁带客人们去客房。

  进大门就往左。

  照理说情侣应该会被安排同一间房,像卫天应和谢远情,像沈拂行和连翩。

  但主人家安排一人一间,也没人说什么。

  卫天应和沈拂行都没觉得怎么。

  谢远情则悄悄松了口气,他和卫天应从来都没有什么,也从来不曾住在一起,他不想改变这一点。

  尤其是在连翩的眼皮子底下。

  庄骁将几人各自送入房间,又返回沈拂行的房间。

  沈拂行也正要找庄骁:“宣玉呢?”

  庄骁没有立即回答,只道:“老大现在的身份......委屈沈少住在客院了,李小少爷来这玩过几次,有单独的房间。”

  沈拂行已经习惯了裴度对连翩的特殊待遇,表示理解:“辛苦了。”

  两人客气了几句,庄骁这才离开。

  回主院的路上碰到佣人们端着汤水过来,跑了一天,晚餐吃的肉又多,这是厨房专门为客人炖的解腻安神的汤。

  连翩这会儿也正在喝汤。

  裴度对连翩的解释是这边的院子他小叔也常过来,不喜欢人声嘈杂,只有连翩是他特意提过的,所以在这里没关系。

  客随主便,连翩没意见。

  只是喝过汤再被带到过年时住过的卧室,就觉得应当说点什么了,之前是不知道,后来知道了也要走了,没必要提。

  可现在,总不能揣着明白装糊涂。

  叫住连翩:“哥,给我换个房间吧。”

  裴度:“怎么,不喜欢这间?”

  连翩走到床边,看了裴度一眼:“也不是。”

  弯腰从床头柜第二个抽屉里拿出相框:“哪有主人的房间比客人的差的,我就翻了翻......”

  这机灵鬼儿。

  裴度倒也不慌,接过连翩手里的相框看了一眼:“家里有些老旧的规矩,来客进了这里,小叔叔会过问,那天他病着,不好说这些,我安排你在我的地盘,他不会有意见。这间屋子既然给你睡,没有再收回来的道理,以后这里就是你的专属房间,至于我,睡哪里都一样。”

  当然,连翩不在的时候他会偶尔会住在这里。

  之所以说是偶尔,是因为裴度现在相当一段时间都在园子里住,隔壁就是连翩。

  原来是这样。

  连翩眉心微蹙:“你小叔叔他,很......很严厉吗?”

  是问句,但心里已经很肯定了。

  家里子弟优秀不单有自身天生出类拔萃的缘故,也得益于长辈们的悉心教导,像裴度这样脑力武力都硬成这样,可见早年下了苦工。

  连带客人回来还有这么多讲究,平常过的必然辛苦。

  裴度见他望着自己,眼神明显流露着担忧和怜惜,四肢百骸像陡然被注入了一股势不可挡的暖流。

  他垂眼:“也还好,习惯了,和你住那儿是因为喜欢你,也因为更自由一些。”

  喜欢他?

  虽然知道裴度说的喜欢不是那个意思,但连翩心头还是莫名被点了下似的,有点不自在。

  不过重点不是这个。

  管中窥豹,连翩觉得裴度实在太严苛了。

  心中陡然生出一种愤懑。

  但毕竟是旁人的家事,他拍了下裴度的臂膀,手还顿在那,像一种支撑:“也许裴叔叔对你是爱之深责之切。”

  裴度看他:“裴叔叔?”

  他眼中有种奇异的亮光,乌沉沉的眼眸,却似乎带着什么滚烫的东西。

  也许是感动。

  连翩判定了这眼神,问道:“他是你小叔,就是长辈,我不能叫他叔叔吗?如果不可以,那我叫他......裴先生?”

  裴度笑起来:“还是叫叔叔吧,他其实不难相处,就是觉得人心诡诈,太近了影响心情,但你不一样,他肯定喜欢你。”

  因为连老太太的缘故,连翩始终对未曾谋面的裴度始终有一层滤镜。

  当然希望他好相处。

  闻言点点头:“那就好。”

  气氛轻松下来,裴度让连翩洗个澡早点休息,又嘱咐了一句:“我就在隔壁,有事就叫我。”

  这嘱咐明显是因为过年时候他生病的事。

  连翩应了,脑海陡然浮现这人在那个冬日的深夜,背对着他,精.健的后脊闪着水光的样子。

  裴度不知连翩在想什么。

  话说完,越过连翩将自己那相框正大光明的摆在了床头。

  视线点了下放着两个枕头的大床。

  迟早......

  连翩叫住他:“哥,这张照片......谁给你照的?”

  裴度:“不好看?”

  连翩:“那倒没有,我就问问。”

  裴度:“庄骁。”

  不止拍照的人是庄骁,他想,这照片居然没被收起来反而放在床头柜,家里佣人都是千挑万选,绝不会出这样的疏忽。

  所以......

  不过这些事自有他私下计较,并不会在连翩面前露出半点端弥。

  裴叔叔......

  也不知为什么,想起这个称呼四肢百骸的神经电流就有种集体造反的感觉,形容不出来,但挺刺激人。

  作战靴在地上囔囔有声。

  这提醒了裴度一件事。

  他已经走到门边上了,手扶着门把手,回头问站在床边目送他离开的连翩:“衣服好看吗?”

  连翩面上有一瞬的不好意思,还有点小骄傲。

  诚实的点头。

  裴度攥着门把手,挑了下眉:“怎么不问我为什么这么穿?”

  其实之前从连翩的表现中,裴度已经知道他很喜欢自己这一身打扮,至于为什么这么穿,两人更是心知肚明。

  不必问,看得出来。

  但动了心好像人也不稳重起来,竟是没忍住非要问这一句话。

  挺冲动,也挺孩子气。

  话说出口自己都有些心跳加速。

  但他毕竟年长,心思更成熟更老辣,哪怕胸腔里跟揣着只不断蹬腿的兔子一样不安宁,却是璨然一笑。

  也没等连翩的回答,直接出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