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穿之劫数难逃 快穿之劫数难逃 第51章

作者:旭日耀阳 标签: 穿越重生

  学长也是个有担当的,在知道事情发生后并没有逃避,承担起了责任,不管女主的养父母如何刁难,又把自己多年打工的积蓄拿出来,填补养父母的无底洞,总算是跟女主在一起,等女主二十岁的时候扯了结婚证,他们组成了一个家庭,有了一个可爱的女孩。

  要是就这样,安安生生,就算平凡艰难也能把日子过下去的时候,那就没有《女人当自强》这个女性励志小说了。

  当学长跟女主结婚之后,本来学长是要出去租房子住的,两个人一边学业,一边挣钱,年轻的时候辛苦点没什么。

  可女主不愿意,她非要跟养父母住在一起,说自己对不起养父母,学长也是个知道心疼人的,便同意了。

  然后一切的磨难就此开始,女主在怀孕期间还没有什么变化,当他们的女儿出生后,学长给的那些钱被养父母一家子花完后,就开始了一场家庭磨难。

  女主照旧被养父母一家当成佣人一样使用,现在嫁不出去,更是使劲儿的折腾女主,天天让学长出去挣钱,等他们的女儿才四岁左右的样子,就逼着小女孩做家务,说什么他们一家吃着他们,用着他们,做点事又能怎么样。

  女主是个愚孝的,这些年也已经习惯了,可学长是个有知识的,而且能力还不差,刚毕业就刚到一份体面的工作。

  可养父母贪得无厌,把学长当提款机一样使用,这样的事情女主不知道,就算知道也认为是应该的,在后来学长发现这一家人虐待他的女儿后,学长爆发了,跟女主大吵了一架,便带着女儿搬了出去。

  也许是这一场大吵让养父母意识到了什么!在女主被养父母怂恿后劝回学长后,就不在明着做这些事情,暗地里做。

  反正就是要把女主学长一家人给榨干,吸血虫一样的存在。

  这样的事情让学长忍无可忍,就直接带着女儿出去单过,他的妻子,他那被养父母奴役了二十多年的妻子却仍旧站在养父母这一边,就算是女儿的哭泣也被女主认为是不懂事,说自己几岁的时候就能帮着家里面做事,这点苦都受不了,将来怎么过日子。

  学长从来都不知道妻子原来是这样的,把养父母的话当成是圣旨,一辈子为养父母操劳是很正常的事情,要是不那么做的话,就是不孝顺。

  这样的事实让学长彻底失望,他知道妻子是善良的,可不能这么善良下去,便决定两人先冷静冷静,再说女主也是有工作的。

  也不知道是怎么回事,女主那根筋被刺激了,还是误会了什么!女主居然离家出走,留下一封信说出去闯荡就没有音信。

  直到五年后,他们的女儿不过十一岁的时候,女主回来了,像个女王一般的回来了,跟曾经的模样完全不一样,更像是上层人士,一身名牌,气质高雅,这样的妻子让学长不敢认,因为女主的离家出走,养父母一家认为是学长的过错,这几年就一直纠缠学长,连学长的工作都被弄没了,还是像个吸血鬼一样折腾这个学长还有他们的女儿。

  可女主一回来就是跟男主离婚,还是没有余地的离婚,原来女主无意间找到了自己的亲生父母,女主原来是大家族的孩子,幼儿时期被家人带去公园玩的时候被人抱走,而抱走女主的人不是别人,正是养父母。

  可是最后女主是怎么做的,抛弃了学长,还把养父母一家供养起来,日子过得那叫一个舒心,又结了婚,对方不嫌弃她结过婚,生过小孩,还是门当户对的那一种,后来生了孩子,还是个女儿。

  可这个女儿比她与学长的女儿好太多,一个是天上的彩云,一个地上的泥,学长因为这些年操劳过度在女孩十五岁的时候便去世,而女孩则成为了无人要的野孩子,可女孩并没有放弃自己,她有个爱他的爸爸,为了她付出一切的爸爸,所以女孩自力更生,发愤图强,最后一生都没有嫁人。

  成为了一位自愿者,全世界到处跑,最后死在了非洲,因为那里有着太多孤独儿童,这就是女孩的一生,看似没有太大的磨难,却就是让人心疼。

  而现在劫霄出现的时候,便是刚刚与女主李木香刚刚办完离婚手续的第三天,这个叫慕容旭的学长发高烧生病的第三天,慕容旭这么文艺的名字不是孤儿院给慕容旭取的,是慕容旭被送到孤儿院时,他衣服上的名牌上写的,说起来慕容旭的身世也挺神秘的,这些现目前不是重点。

  因为家里真没有多少钱,小女孩慕容兰兰只能用冷水给爸爸降温,只能让慕容旭熬着,就这样过去了三天,慕容旭一直昏昏沉沉,现在劫霄出现,才醒了过来。

  “兰兰,扶爸爸起来。”一开口劫霄才发现自己的喉咙就跟被刀割一样的干涩难忍,要不是他来得及时,慕容旭真的就这样病死了,估计他就要换一个人。

  不过想到这一次的任务,劫霄的肩上突然有种沉重的感觉,这种感悟叫父爱。

  劫霄这一次的任务就是好好养大慕容兰兰,让慕容兰兰成为一个阳光出息的女人,结婚生子,幸福一生。

第2章

  其实劫霄原以为他这次的任务是让女主后悔什么的,让女主回心转意,让慕容兰兰有个爱她的妈妈,让女主看清养父母的一家的真正嘴脸。

  劫霄是真的以为会这样,却没有想到师父给的任务居然是完全抛开了女主,似乎将来的一切都与女主再也没有关系,让女主那帮人慢慢去折腾,他只要养好女儿就行。

  “爸爸,你怎么样了?您都昏迷三天了,兰兰好怕。”要不是现在刚还是暑假天,慕容兰兰有时间,就算是上课期间,她也会请假照顾爸爸的,所以这三天慕容兰兰是一直守在床边,没吃什么东西,也没有怎么休息,就喝了些水,吃了很少的食物,就这样才十一岁的慕容兰兰却坚持了下来,因为她要把好吃的给爸爸留下,爸爸这么虚弱,醒来肯定是要吃东西的。

  可家里面真的没有多少可以吃的,她不能浪费,她人小,吃不了多少东西,现在看到爸爸终于醒了过来,兰兰的眼泪就没有停下过。

  “不怕,兰兰不怕,爸爸现在醒了,兰兰不用担心。”劫霄艰难的抬起手轻轻抱着这个让人心疼的孩子,这个孩子的坚强是非常难得,这样的孩子值得拥有更好的,这个孩子就算经历了那么多依旧拥有一颗纯粹干净的心,一直坚强的活着,除了没有爸爸,妈妈也早就没了,没有亲人,只有她自己。

  所以他来了,他会替慕容旭好好疼爱关系这个孩子的。

  “爸爸,爸爸……兰兰怕,怕爸爸再也醒不过来,爸爸你先躺着,兰兰给你弄吃的去。”懂事的孩子还没有左走几步,就有些腿软的要摔倒在地上,还是劫霄强忍着身上的酸楚,还有饥饿,跨下床接住了这么瘦弱的孩子。

  “兰兰,不用去煮东西,今天爸爸带你去吃好吃的,以后这里我们也不回来了,我们换个地方重新过日子,彻底的离开这里好不好。”在劫霄说出这些话的时候,果然从脖子上摸到了一条绳子,绳子的末端吊着一块极品的帝王绿玉佩,这是慕容旭身上的东西,是慕容旭被送到孤儿院时藏在衣服里的东西,也是被小小的慕容旭一直珍藏起来的宝贝。

  因为他知道这对他非常非常重要,这件玉佩就连女主都不知道,慕容旭过的最困难的时候都没有拿出来,却还是告诉过慕容兰兰,因为兰兰是他的女儿,他所有的东西都会留给他的女儿,至于他的妻子,让他失望太多次,这样的事情又怎么会告诉她知道。

  这件东西原著中慕容旭死之前交给了慕容兰兰,让慕容兰兰去卖掉,把自己养活,以后就要靠慕容兰兰自己一个人,这是他这个当爸爸的唯一能为她做的事情。

  现在劫霄就要提前把这块价值不菲的帝王绿给卖掉,要是慕容旭的家人真的要找他,又怎么会这么多年一点音信都没有,要知道慕容旭这些年来一直在关注寻人启事,慕容旭一直抱着希望的,他虽然当初还小,可一直记得他是有家的,就是记忆模糊,实在记不起来他的家到底在哪里。

  总之原著中慕容旭有家不抱希望,现在的劫霄更加不会守着这样一件东西,让父女俩面临困境,他要养活慕容兰兰,要让慕容兰兰过上好日子,这块帝王绿便是他们现目前唯一的出路。

  劫霄也不可能再去一天兼职好几份工,他知道自己现在的优势是什么!等卖掉玉佩,他就跟女儿一起过上好日子,他会为女儿打造一片自由的天空,这一刻起,劫霄就已经认定慕容兰兰是他的女儿,这一世的女儿,他的小公主。

  想不到他两次成婚都没有成功,现在居然就有个这么大的女儿,要是那个男人知道的话,不知道会是怎样的表情,算了算了,他怎么又想到那个男人,看样子那个男人对他的影响比自己想象中的大。

  幸好现在劫霄的注意力在慕容兰兰的身上,要不然自己一个人的话,又要东想西想,也许这就是劫霄第一次动情的缘故,患得患失这种情况是很正常的。

  “爸爸,您是不是病糊涂了,我们离开了这里要去哪里?爸爸……快收起来,您想干什么?不能,兰兰不会让爸爸这么做的,这是爸爸最重要的,就算那么辛苦爸爸都没有动过它的打算,现在也不行,兰兰会听话,会帮忙的,爸爸,您不要动它。”慕容兰兰看到劫霄拿出那块玉佩的时候,就慌了神。

  她知道这块玉佩对爸爸意味着什么,这是爸爸比生命还重要的东西,是属于爸爸的家,她虽然没有妈妈,也不想有妈妈了,可她有爸爸,但是爸爸除了她,还有这块玉佩,就什么都没有了,她是希望爸爸找到亲人的,虽然她没有亲人,却知道亲人的存在,可是爸爸,太孤单了。

  “兰兰乖,爸爸已经不在意了,现在爸爸最重要的就是我的兰兰,以后爸爸只有兰兰,兰兰会不会听爸爸的话,成为爸爸的骄傲。”劫霄尽量安抚着这个懂事的孩子,让她冷静来,这个孩子,真的让他心疼,这是经历过怎样的磨难,才会让这个孩子这个敏感,这么害怕失去,这么的懂事,跟现在已经改回原姓的白木香那种懂事是完全不同的,白木香那是愚孝,是让人痛苦的根源,直知道养父母,从不知道自己也是有家庭的,真不知道当初白木香是怎么跟养父母抗议坚持,跟慕容旭结婚成功的,现在想想都感到不可思议。

  “兰兰会听话,会成为爸爸的骄傲,可是爸爸……兰兰不希望……”慕容兰兰的话被劫霄轻轻的捂住了嘴巴。

  把女儿抱到大腿上,好好的安抚着。

  “爸爸有兰兰就够了。”这是劫霄的大实话,有个贴心的女儿比什么都好。

  就这样才十一岁的慕容兰兰怎么是劫霄的对手,就这样劫霄把家中的重要证件收拾好,带着慕容兰兰去退了这个租下的空间狭窄又不怎么安全的小房子,房东也是个良心人,退了劫霄五百块钱,还有一千块的押金。

  劫霄就拿着这一千五百块钱先是去医院打了一针退烧的,然后带着兰兰去比较实惠的商店一人买了一套衣服,因为慕容旭的银行卡了还有两千块应急用的,也一并取了出来,两人买的衣服还不是那种街边的,是专卖店的,几百块的档次,这是慕容兰兰长这么大穿的最贵的衣服,当买下的时候就一直紧紧抱在怀里,都不让劫霄帮忙提。

  也没有感到害怕,以为爸爸带着她最后疯狂一次,就跳海自杀什么的,慕容兰兰相信她的爸爸,看着虽然病容满面,神情却无比轻松的爸爸,本就遗传慕容旭更多的慕容兰兰脸上也扬起天天的笑,背着书包,抱着新衣服,兰兰此时的心情也是非常的好。

  这是一对长相极佳的父女,除了起色并不太好,可父女俩手牵着手走在一起的温馨画面引人注意。

  接着劫霄就带着女儿找了一家干净又实在的旅店,父女俩一次好好的洗了一个热水澡,换上干净的衣服后。

  劫霄就带着女儿找到本市最大最好的玉器店,此时的劫霄版慕容旭看上去虽然脸色并不怎么好,可那一身的气质,就给人耳目一新的感受,一眼就能看出此人的气度,上层人士,就连兰兰见到这样的爸爸,也被自己的爸爸给帅到了。

  本来慕容旭的年纪并不大,兰兰现在十一岁,他不过也才三十二岁,以一个男人的年纪而言,正是最鼎盛的时期,加上这些年慕容旭一直在忙于工作,兼职挣钱,虽然因为劳累身体状况并不是那么好,身材确实不错,要是没点力气,也不可能兼职那么多份工作。

  焕然一新的慕容旭,现在的劫霄自然不会在这样的场合下灭了自己的气度,尤其是还是要卖掉自己身上唯一值钱的东西,就更加要有气场,要不然会被人看扁的。

  “你们这里收不收玉饰。”劫霄没有拐弯抹角,直奔主题。

  加上劫霄的气质,虽然身上并没有穿什么名牌,可就是不容人忽视,所以当劫霄带着兰兰走进这里的时候,大堂的经理便自动现身,认为这样的客人不能怠慢,即便是落魄了,这也是个不能招惹的人物,谁让劫霄的气质气场给人的压迫很大。

  加上被那个男人打了一掌,这一掌让劫霄有些升温的态度瞬间又打回了那个严谨稳重的天劫至尊的状态,自然给人的压力感很强。。

  “收,当然收,不知道先生是什么物件。”经理并没有因为劫霄是来买玉的而怠慢,反而更加的认真起来。

  “就是这个,开个价,多少钱?我不想听到令我不满意的价格,若是满意,这件东西就是贵店的,我不会再来赎回去。”劫霄也是快人快语,那拿出自己早就准备好的帝王绿玉佩,直接放到经理的手里。

  经理一看,差点给掉地上,只要是这样的物件现在真的很少,还是这么大一块,一眼就能看出是老坑的帝王绿,经理可是行家,要不然也不会成为这家玉器店的经理。

  这可是个大买卖,这质地,这水气,极品帝王绿,个头更是少见的大,所以经理对待劫霄的态度更是有礼貌,经理可不会认为这件东西是眼前此人偷来的,所以他不需要给对方一个态度,这样的东西在现在的玉器市场那绝对是稀罕物,只要拿到拍卖场去卖,一叫价,那肯定是能大卖的。

  “先生,您这可是好东西,两千三百万,这绝对是最合理公道的价格,就算是全国也给不出这样的价格,也高不出这样的价格,所以先生您的打算。”两千三百万绝对是经理给的友情价,比在其他玉器店中可要高出两三百万,这也是经理看出劫霄的不简单,就当结识一个好客户。

  “你把钱转进去这张银行卡就行了。”劫霄本以为最高时两千万,既然是两千三百万,他也不会矫情犹豫,两千三百万这价格绝对是最高的。

  见到劫霄的爽快,经理并没有认为自己被敲了竹杠,反而更加小心的对待劫霄,总认为这位客人将来会是个大人物,他也许还能沾光。

  显然经理的预感是真的,将来他还真得沾上了劫霄的光,这些都是后话。

  当劫霄确认钱已经到账,就带着还一直因为两千三百万这个数字给深深刺激到的女儿慕容兰兰去退学,因为是暑假天,退学还多折腾了两天,他要带女儿离开这个地方,换一个新的环境,他要给兰兰最好的,一切自己能给她最好的东西。

  劫霄并没有就这样带着慕容兰兰去什么国外,现在的兰兰也不适合出国,再说两千三百万上看去很多,其实真的不是很多。

  因为劫霄要带慕容兰兰去的地方是帝都,全国最好的城市,光是在这里买了一套小型可以直接现住的别墅就花了劫霄一千六百多万,接着就是找新的学校,慕容兰兰现住十一岁,小学五年级,刚好开学就能读六年级。

  趁着暑假这段时间,劫霄以最快的速度,也不怕花钱,就给女儿找了一家不算最好,实力环境在帝都却是中上层等级的小学,因为太好的小学里面关系挺复杂,现在的兰兰比较适合的还是稍微普通点,又不会差的学校读书。

  就这样,折腾了一个多月,该买的买,该准备的准备,再最后买了一辆车后,劫霄的存款就只剩下五百多万。

  这可是劫霄的启动资金,至于是启动什么的。

  那就是现在劫霄唯一的优势要发挥的作用。

  这一天,在还有半学期就开学的时候,慕容兰兰就等着开学的时候,劫霄带着慕容兰兰来到了一个地方。

  “爸爸,这是哪里?”慕容兰兰这段时候已经慢慢学会冷静自己,本来就是懂事的孩子,这段时间看着爸爸带着她东奔西走,安家落户,虽然忙碌,却让兰兰感到无比的满足,现在她最喜欢做的事情就是跟爸爸在家一起做饭的日子。

  原来爸爸那么会做吃的,以前肯定是太忙了,才会没有给兰兰做好吃的,现在兰兰每天吃到爸爸为她亲自做的三餐,幸福的就跟在梦里一样。

  看到今天爸爸带她来到这个富丽堂皇的地方,兰兰心中很是震撼,这里看上去好奢华,好高档,爸爸带她来这里干什么?

  “酒店,帝都最豪华的酒店。”也是劫霄今天的目的地。

  “爸爸做的东西就很好吃,为什么我们还要来这里?”这段时间兰兰跟着劫霄爸爸到处走,也住过非常高档的酒店,吃过很高档,以前只在电视上看过的美味佳肴,可在兰兰心中,还是爸爸做的食物最好吃,有种浓浓的幸福感。

  所以兰兰有些意外,从他们找到新房子后,就没有在外面吃过外食,今天怎么爸爸会带她来,难道这里的东西比爸爸做的好吃,兰兰不怎么相信。

  现在的兰兰完全就把劫霄当成是最完美的爸爸,反正什么都是爸爸最好,真是个可爱的孩子。

  “今天爸爸带兰兰来这里吃霸王餐。”劫霄脸上带着坏坏的笑,还有些小调皮,弯腰点着兰兰的可爱鼻尖,看到这段时间被他养的白白嫩嫩,精致可爱的女孩,相当有成就感,想到这么好的姑娘以后要嫁人,劫霄心中生出了每一个当爸爸的诡异心态,对未来女婿相当不待见。

  听到爸爸的话,兰兰的嘴巴成了O字型,却又感到特别的刺激,再听到劫霄对她的交代后,就乖乖的跟着劫霄,走进了这家帝都最豪华的酒店。

第3章

  劫霄带着女儿进了这家酒店后,也没有刻意的去坐什么包间,就在大厅比较安静的地方找到了一个位子,父女俩开开心心的点了这家酒店的招牌菜色,可都是价格不菲,兰兰是知道爸爸的安排,虽然肉痛的菜单上的价格,但是又想着她跟爸爸是来吃霸王餐的,心情本就激动。

  看到价格,再想想他们此行的目的,让兰兰带着冒险的刺激感,想到要是这么贵的东西吃掉不给钱的话,那爸爸真是太神奇了,于是兰兰妹子就毫无压力的点了自己最爱吃的东西,虽然她最爱的是爸爸做的食物,可到了这里,就勉强吃吃看,要是不好吃,她也会有小脾气的。

  这段时间跟劫霄在一起,兰兰妹子最大的收获就是相信爸爸,胆子变大,性格开朗起来,这就是生活无压力的美好前景,让兰兰每天都非常的充实快乐,每天都能跟爸爸一起去面对生活,比在外婆家还有当初租下的那个小房子里,没有外婆那一家子的骚扰真是太好了。

  所以兰兰每天都让自己开开心心,这样爸爸才不会担心,而且兰兰现在并不是因为爸爸的缘故强迫自己快乐起来,是真的很幸福,兰兰相信,爸爸会一直这样照顾兰兰的,兰兰是最幸福的小孩。

  “兰兰,不可以点这么多的冰淇淋。”劫霄可不是只会一味惯着小孩的爸爸,他也是有原则的。

  “那只吃一客可不可以。”兰兰妹子伸出一根手指头,跟爸爸商量着。

  “必须吃完正餐才能吃。”劫霄爸爸也提出要求。

  “没问题。”兰兰妹子拍着胸口保证着,这样跟爸爸有商有量的生活简直不要太棒。

  因为父女俩的衣着气度,还有那极佳的长相,温馨的气氛,在这个高格调的豪华酒店中也是一幅赏心悦目的画,所以并没有人会想要打扰这样的气氛,除了上菜的服务生,也是一脸的和悦端上他们酒店精心调制的美味食物。

  父女俩等着菜上齐了,就开始用餐,只是猜下第一口,兰兰妹子就不高兴了,嘟着粉唇,抗议的表情显而易见。

  “兰兰怎么了?”劫霄也放下手中的筷子,他们点的中餐,并不是西餐,所以用筷,见女儿吃了第一口就放下筷子,一脸的不高兴,这让劫霄有些在意。

  “爸爸,你是不是不疼兰兰了?”可爱的兰兰妹子居然说出这样的话,让劫霄也正色起来。

  “怎么可能?兰兰是爸爸的宝贝蛋,怎么可能不疼兰兰!”女儿这是哪里冒出来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