怀风 怀风 第18章

作者:梦溪石 标签: 灵魂转换 励志人生 穿越重生

  沈魄不耐烦挥手:“知道了知道了,赶紧的!”

  他跟着小吴上了车,一路往东北走,其实小汽车也没开多久,周围灯光逐渐减少,四周景物逐渐萧条。

  小吴心里有点没底,车速就更慢了。

  “少爷,要不就在这儿看看吧。”

  沈魄摇下车窗,东张西望。

  “哪呢?”

  小吴指着河边一排排黝黑低矮的平房。

  “就是那里,那地方叫蕃瓜弄,夜晚看不出什么,白天看更破一些,都是些吃了上顿没下顿的人住的。”

  沈魄忽然问:“小吴,我记得你家以前也在滚地龙,是不?”

  所谓滚地龙,就是像蕃瓜弄这种贫民窟的区域,也把住在这些房子里的人囊括进去,带着嘲弄与鄙视。

  小吴有些难堪,但仍是回道:“以前是,不过托了老爷和少爷的福,我们家现在早就搬走了,不在那里住了。”

  他爹是沈家园丁,十几年来老实巴交战战兢兢,因着这层关系,小吴才能来给沈魄当司机。

  但对小吴来说,这种地方的出身,仍是他根本不愿意提及的。

  沈魄没想那么多,只是顺口一问,也没注意到小吴神色别扭。

  问完他就直接下车,往那片平房走。

  小吴吓得跟着下车,赶紧追上来,想阻拦。

  “少爷少爷,那地方不好玩的,人凶得很,又脏又臭,咱们去别处吧!”

  “少啰嗦!”

  沈魄自来任性,哪里会管小吴担心什么。

  天冷歇得早,家贫不点灯,入目一片黑暗,但偶尔也还是有几点光亮,那是某户人家刚下工回来,或者起夜如厕。

  对沈魄和上海滩的花花世界来说,夜晚才刚开始,但对这些人而言,他们的夜晚已经结束,只盼着能早点天亮,免得棉被太薄,冻死在年前。

  虽然空气清冷,沈魄依旧能闻见一丝丝难闻的气味,说不清是从哪里传来,也许是四面八方,让人抓心挠肝的难受,沈魄甚至觉得不仅自己的西装,连皮肤都沾上了这种臭味。

  无须等到天亮,他也能隐约窥见这里的人的生活状态。

  贫穷,苦难,悲惨。

  少部分人是自己作的,好吃懒做不肯努力,宁可在泥泞里打滚,有一天过一天,也不想振作起来。

  以前沈魄觉得,这些穷人之所以会穷,全是因为自己的懒惰。

  但他在一百年后走了一圈回来,再看眼前景象,忽然福至心灵,隐隐悟了点什么。

  更多的人,不是不愿努力,是生来就悲苦。

  他们勤劳辛苦,从早到晚,像蜜蜂一样没有一刻停下来,可是年景好时依旧堪堪温饱,年景不好时连自己都养不活。

  年复一年,日复一日,他们没有多余的营养和时间去思考对错,判断是非,他们只能麻木地随波逐流,遵循社会规则,最终被规则压得喘不过气,窒息而亡。

  为什么?

  因为他们没有出生在沈家,因为他们没有一个好爹,因为他们没有受教育的机会,他们只能看见自己头顶这片天,就像井底之蛙,能活着已经是侥幸,还能要求什么?

  从前,沈魄以自己的出身为傲,觉得命好,觉得投胎投得好,也是一种本事。

  谁让你们这些人,没能投在一个好人家呢?

  可等到了他得知这个国家即将面对的命运,知道无论贫贱都会被一视同仁对待时,他才能开始产生一丝感同身受的愤慨,开始因为都是待宰的中国人的身份,与这些穷人有了一点点共鸣。

  人,大多是没有走到那境地,就无法体会旁人的苦。

  沈魄本质不是一个丧心病狂的人,他只是没机会,也没理由无缘无故去跟别人共情。

  不知不觉的,沈魄越走越远。

  他在这寒夜里,穿梭于上海滩富人不愿意涉足的贫民区。

  也因为夜色的遮掩,没有人注意到这样一位少爷的到来。

  否则若换了白日,沈魄这样的装扮,还真有可能引来或冷漠或不怀好意的注视。

  小吴没法子,只得紧紧跟着他,心里也不知道自家少爷到底发的哪门子神经。

  前几天闹着转系去参加什么沙龙,好歹还能说浪子回头,这会子半夜来逛贫民区,总不会是看上什么好人家的姑娘被拒绝了,受不了打击失心疯了吧?

  小吴暗自嘀咕,然后就看见前面有个人遛着墙边低头匆匆路过,而沈魄却咦了一声,然后拔腿快步追去!

第22章

  对方原本脚步就很快,在察觉出有人跟踪之后,就越发快了。

  只是他再怎么快也快不到哪里去,因为他的右脚好像受过伤,走路一瘸一拐,慢的时候还察觉不出,一旦跑起来,就很明显。

  对方头也不回,任凭沈魄在后面狂追。

  直到沈魄压着嗓子喊道:“你、你是不是我哥?沈充,你给我站住!”

  带着鸭舌帽,围巾都快围到眼睛上的人忽然就脚步微微一顿。

  只有一瞬间的耽误,但沈魄几乎马上能够确认,这就是他哥沈充,那个失踪了很多年的混蛋!

  他咬咬牙,趁着对方迟疑的片刻,一个箭步扑上去,直接把人压在身下。

  “好你个沈充,居然真的是你,有家不回是吧,明明人就在上海,还——”

  他一边说一边蛮力撤下对方裹在脸上的围巾。

  借着隐隐绰绰的微光,沈魄却愣住了。

  胡子拉碴,满脸憔悴,连带多了个疤痕,从嘴角到耳朵,像是被人划了一刀。

  但沈魄还是能认出来,这就是他哥,沈家曾经的大少爷沈充。

  那个手帕只用一次,洗了也不要的沈充,那个喜欢玫瑰花,每天用西洋玫瑰香水把自己浑身弄得香喷喷,让沈魄闻见了就要打喷嚏的沈充,那个爱捉弄他,爱把他举高高,把年幼沈魄逗得哇哇大哭才罢休的沈充——

  现在变成了个流浪汉。

  不,比流浪汉还不如。

  趁着沈魄怔愣的当头,对方挣脱,起身就要继续跑。

  对方力气很大,沈魄差点压不住,忙把上半身都按过去。

  “你再跑,我就回去告诉妈,告诉老头子,让他们来找你,看你还跑不跑!”

  对方果然不动了。

  沈魄气急败坏又得意洋洋:“跑啊,你倒是跑啊!”

  沈充叹了口气,声音很哑:“你让你司机走远点,别过来。”

  沈魄:“我凭什么听你的?”

  沈充:“我现在在被人通缉。”

  沈魄:……

  他猛地扭头,冲着小吴道:“你去车上等我!”

  小吴:“少爷……”

  沈魄:“这我同学,我跟他说两句话,你别管!”

  小吴心想你的圣约翰同学怎么会大半夜在这贫民窟,但沈魄的表情很凶狠,他又看被沈魄压在身下的男人有点眼熟,心头微动,也不敢多问。

  “少爷,那我到车上等你,有什么事你就大声喊。”

  “知道了,啰嗦,赶紧去!”

  沈充:“你能起来不?”

  沈魄:“不行,起来你就跑了!”

  沈充:“你怎么变这么重了,要谋杀亲兄?”

  最后一句话,还带了笑意。

  沈魄:“老头子说我哥死了,你是谁?”

  沈充一噎。

  沈魄:“说吧,你大半夜在这里干什么,被狗追?”

  沈充:“去角落里说,我现在的确是通缉犯。”

  沈魄惊疑不定,最后还是起来了,沈充拉着他进了边上一间屋子的拐角,这里两面有墙,又没灯光,就算有人路过都很难发现。

  “不错,真长大了,都跟我一样高了。”

  沈充比划了一下,又像小时候一样捏了捏他的脸颊。

  “看你这皮样,妈应该没少被你气吧?”

  “那没有,自从你不在,妈比以前更开心了,天天打牌,老头子也说,生你还不如生个萝卜,起码还能吃呢!”沈魄故意气他。

  沈充笑了两声,声音忽然就正经起来,还压得更低了。

  “你回去之后,不要跟他们提起我,就当没见过我。还有,你那个司机,你也别说实话,就照刚才的说法,别犟,我这是为了你们的安全着想。”

  沈魄:“什么意思?你这意思是,都被我撞见了,还不跟我回去啊?你干嘛呢,在外头流浪上瘾了是不,你瞧瞧你这身,跟乞丐一样,要不是我,你以为咱妈能认出来?”

  “是,我们家小弟,是最惦记我的。”沈充薅了一把他的头发。

  “别碰我,脏兮兮的!”沈魄避开,很嫌弃。

  沈充:“我没跟你开玩笑,我现在真的是通缉犯,外面有人在找我,我才会避到这里来,时间不多了,要不然他们发现你在这里,也会连累沈家的。”

  沈魄见他真要走,这才急了:“别以为你装神秘,就真能唬人了,我还不知道你在干什么吗,真有事,难道凭沈家的关系,也不能保住你吗,别的不说,大伯那边……”

  “大伯也保不住我。”沈充打断他,“非但保不住,大伯的官也会丢。道不同不相为谋,我虽然跟他们走的路不同,但不能因为我要走我的路,就把他们的路也给断了。今天还能看见你,也算是冥冥之中的缘分,看见你活蹦乱跳的,我就放心了。哥有句话要嘱咐你,你认真听着,不管以后你走哪条路,都不能走卖国那条路,知道吗?”

  沈魄:“谁卖国了,你别瞧不起人!我告诉你,我去过一百年后,那时候咱们国家可比现在强大多了,会卖国的那都是缺心眼儿!”

  沈充:“说你长大了,还是没长大,说的什么胡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