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任破产后我绝症痊愈了 前任破产后我绝症痊愈了 第4章
作者:樱满庭
林鹿垂下眼眸,心里还有点可惜,他两世都没和人有过深度交流,这辈子想着还有两年,走之前还挺想体验一下的,盛危各方面条件都很好,可惜是直男。
正想着,喉咙里那股熟悉的痒意又上来了,林鹿想强忍住,但没能成功,还是捂唇咳嗽起来。
因为咳嗽的次数太多,嗓子就像刀割一样,林鹿刚有些血色的嘴唇又白了,之前盛粥的碗就搁在桌子边缘,被他失手打碎在地上。
“不好意思……”林鹿立即弯腰去拾。
盛危还没来及阻止他,林鹿就“嘶”的轻轻抽吸一声,盛危绕桌走过来,握住他的手,柔软白皙的掌心上割破了三寸长的豁口,血珠争先恐后的冒出来。
听见餐厅有东西打碎的声音,管家敲门进来,“先生,出什么事了?”
盛危握住林鹿手腕把人提起来,头也不回的吩咐,“去拿药箱。”
盛危之前在校队跌打受伤那是常有的事,家里早有准备,管家把药箱捧过来,盛危从酒精瓶里倒出酒精,用棉签蘸一些在伤口上消毒,涂上碘伏,动作娴熟。
管家瞧着林鹿就是养尊处优长大的,肤色很白,骨肉匀亭的手像瓷器一般无瑕。
而现在雪白的掌心一大滩鲜血淋漓,就衬得格外触目惊心。
林鹿怕疼,感受着掌心的刺痛,煞白的嘴唇愈加失了血色,他紧抿住唇才没发出声音。
盛危处理起来有条不紊,伤口流的血多,看上去一眼看上去很严重,其实并不深。
管家推了推老花镜,说:“还好破口不深,但短时间最好不碰水,保养的好应该是不会留疤的,碰水还容易感染发炎,洗漱洗澡都不方便……林小少爷要不还是别搬了,和先生住一起吧?”
盛危动作一顿,恍然大悟领会到林鹿的小心思。
林鹿果真心机深沉,对自己也够狠,为了留在他卧室里居然故意把自己弄伤,他倒要看看林鹿煞费苦心留在他的房间里到底有什么目的?什么时候露出狐狸尾巴。
“不用麻烦,我……”林鹿正准备回拒,他伤的是手又不是腿,完全可以单独住,盛危稍一挑唇,抬眼道:“那就先不搬了。”
见林鹿露出错愕的表情,盛危冷笑,心想:装什么,这不就是你想要的吗?
第4章
林鹿无辜回视。
头顶光晕映在那张略显的脸上,流露出几分纯然的无辜茫然看着他,而他掌心握住的手腕纤细脆弱,仿佛稍一施力就能折断,盛危皱了皱眉,这小狐狸还挺会装。
不过……
这样才有意思。
盛危哂笑一声,松开手掌起身。
外头传来敲门声,从玄关进来一位西装革履的大块头,论个头只比盛危稍矮一寸,打着板正的领带,如果不是对方夹着公文包,大多人第一眼都会把他错认成保镖,林鹿认得他,是盛危的特助,听说姓钱。
林鹿对他的印象是踏实耐劳,忠心耿耿。
他还曾经动过心思,通过猎头公司把对方挖过来。
但那都是前世的事情了,这一世他们应该是素不相识。
心绪百转千回,林鹿眼眸微弯,唇边含笑,“这位是……”
盛危眼皮掀了一下:“钱特助。”
钱特助礼貌伸出手:“林总,幸会。”
林鹿和他简单握了个手。
盛危一面查看行程,一面大跨步往外走。
钱特助也赶紧追过去,压低声音汇报:“盛总,检测报告已经出来了,好几项元素严重超标。”
盛危“嗯”了声似乎并不意外,牵起唇角,“很好,你去安排人找个机会……”
交谈声渐行渐远,后面的话林鹿就听不见了。
或许上辈子的他还有兴趣去一探究竟,但是这辈子他着实已经放下了,没有那么多精力去探究这些事。
佣人打扫餐厅,管家问:“林先生,您今天有什么安排吗?”
林鹿捂着唇,低低咳嗽几声,喃喃自语:“我能有什么安排呢。”
他曾经汲汲营营,为了往上爬可以说不择手段,每天的行程都安排的满满当当,现在一时闲下来,也没有什么行程要跑了,反倒觉得心底涌起股莫名的寂寞惆怅。
但选择来盛宅还是来对了的。
盛宅闹中取静风景优美,最让他满意的是和林家不同,没有一堆乱七八糟的人来串门。
林鹿本以为清闲下来的一天会过得很慢,但事实却恰恰和他以为的相反。
午觉睡醒,温暖的熹光洒满房间,搁在茶几上的手机振动。
“唔……”
太阳穴被震动声搅的突突直跳,林鹿慢吞吞摸索过去。
眯眼拿起来一看,以为是姜学文发来的短信,没想到是好友楼扬。
他相熟的朋友太多,但交心好友就楼扬一个,两人是发小,楼扬只比他大半岁,一直到高中两人都同校。
不过楼扬人如其名,生性张扬不羁,兴趣是摄影,喜欢热闹,也喜欢到处采风,偶尔才会回国。
[楼扬:你和柏季言怎么了?闹矛盾了?柏季言电话都打到我这儿来了,说今天没在公司看到你,打你电话也不接,整个人都急疯了,在到处找你,你现在在哪儿呢?]
柏季言。
单看到这个名字,林鹿眉眼微耷,蹙起一个浅浅的弧度。
胃部生理性不适。
柏季言拥着和他容貌相似的小明星,肩膀贴肩膀,亲密无间的站在豪华红毯上接受祝福的场景还历历在目。
林鹿揪了个抱枕抵住胃部,才觉得好受些,指尖在屏幕上轻敲:“我现在在盛危这里,柏季言的事你别管,他再找你,你不必理会他。”
[楼扬:???]
[楼扬:盛氏的盛危?哥哥才出门三个月,你怎么和他勾搭上了?那你和柏季言怎么了?分手了?]
[楼扬:快告诉我啊,急死了,好兄弟怎么能有秘密?]
楼扬什么都好,就是特别能唠叨,况且这件事解释起来也比较麻烦。
[鹿:事情比较复杂,等你回国再说。]
那头连一丝停顿都没有,立即回他。
[楼扬:等着,爷现在买机票。]
林鹿:“……”
楼扬行动力太强,他再敲字去联络对方,那头却没动静。
真买机票去了?
林鹿扶额,忽然想起什么,戳开电子日历扫了一眼。
今天是九月十八日,他记忆力向来不错,这个时间点,柏季言刚刚费尽心思低价拍下过一块地,有风声传出这里会被上头圈定为规划区,柏季言就计划把这块地转手高价卖出。
林鹿人脉极广,柏季言要转卖还等着他牵线,现在他忽然人间蒸发,也不怪柏季言急成热锅上的蚂蚁。
若换做是以前,林鹿肯定会尽心尽力操持,但现在——
呵,自个儿急去吧。
踩着太阳落山的点,别墅门口传来汽车的制动声。
林鹿下楼正巧和刚进玄关的人碰面。
他站在台阶上,视线正好和盛危平齐,“盛哥。”
盛危扫了一眼那张苍白尖巧的小脸,眉梢一挑,“不舒服?”
林鹿摇摇头,“还好。”
盛危也没多说什么:“到餐厅吃饭。”
他把搭在臂弯的外套,递给旁边佣人。
经过林鹿身边的时候,带来一阵冷冽干净的风。
或许因为最后时间是在疗养院病房度过,林鹿对气味尤其敏感。
作为新京市新贵,柏季言格外注重仪容仪表,西服体面精致,喷的香水在不同场合也很考究,但……盛危似乎没有这个习惯。
不过拿柏季言和盛危相较,也是抬举他了。
林鹿漫无边际的发散着思绪,慢腾腾往餐厅走。
不得不说许姨手艺真的不错,他甚至多喝了两碗奶油汤。
晚饭很快吃过,林鹿回到卧室,身后传来脚步声。
人闲下来就容易发懒犯困,他正打算洗漱睡觉,外套脱下来,还剩下一件贴身衬衣,手搭在衣领扣子上,余光看见盛危还站在门口。
视线对上,盛危一下就读懂了这个眼神。
意思是你确定不回避一下吗?
他靠着门框,手掌抄在口袋里,强调:“这是我的房间。”
林鹿轻眯了下眼。
他也没想和他一个房间,为什么不把他安排到次卧去呢?
但睡在哪个房间对他来说其实也没什么差别,况且都是男人,脱了衣服又不会少块肉。
他收回视线,神态自若的继续解扣子。
林鹿身上穿的手工衬衫,上面的联排扣子细小精致,盛危原本以为他伤了右手,解个扣子肯定会折腾半晌,但没想到……
“你左手也很灵光?”
林鹿莞尔一笑:“我两只手都能用。”
盛危牵起唇角,没再多说什么。
上学时他曾听过一种说法,惯用右手的人左脑灵活,反之亦然,那么……两只手都用的惯的人,是不是也会比其他人聪明些?
林鹿站在花洒下,闭着眼,任凭水流淌过发梢,顺着脸颊冲刷下来。
他将手放在左胸,最贴近心脏的位置,上辈子他经常心脏病发作,所以偶尔摸一摸胸口已经成了他的习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