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三万年 地球三万年 第37章
作者:肥皂有点滑
越细想,疑问越多。
以及……大胡子身后的契丹士兵,是以前他就能呼唤,还是在听完昨晚自己讲的故事后,今天才呼唤出来的?
不知不觉就到了修补房子的地方,沈宴帮着递递材料。
没多久季卓也到了,治安亭的人来填土封印那个通往地下焚塔的甬道,这么大的事情本来轮不上季卓,但谁叫赵阔他们直接通知的季卓,治安亭不可能绕得开他。
季卓这小子两边跑,一会跑过来帮着修补房子,一会去看看他带的那个小队伍的人忙得如何了,两条腿就没有闲着,精力旺盛。
干活嘛,人多的时候就爱闲聊。
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沈宴选择什么佣兵职业的事情上。
沈宴也挺苦恼,得想办法和灵族搭上线才行。
……
翡翠大森林。
前往荒城的灵族队伍已经返回。
白王肖凌尘正在见返回的族人。
“荒城的野蛮人完全不可理喻。”
“无论我们开出什么样的条件,他们连考虑都不考虑,直接将我们驱赶出了荒城。”
一向以礼仪,气度自我标榜的灵族,此时也是气得脸色难看,什么时候受过这等憋屈了,向来都是他们拒绝其他人。
就没见过这么不讲理的,荒城的情况谁不知道,他们带去了满满的诚意,结果,别人都不等将话说完,武器就往身上招呼,说什么都没有用。
一群生活环境那么艰苦的人,居然能拒绝得了眼前的利益,也是奇怪。
肖凌尘一如既往的清冷道:“他们并非不满足我们提出的条件,而是不信任。”
几百年前的荒城还不是这般贫泛,在他们贫瘠的土地上,有一种名叫灰眼兔子的野兽,以啃食草根为食,打洞而居,繁殖能力极强,荒城的野蛮人以此为食,生活虽然不能说富裕,但也能过得去。
当时有个落魄的云游诗人去了荒城,因为灰眼兔子的美味,写下了一首诗歌来赞美荒城的特产,出人意料的是,这首诗歌很快广为流传,被其他云游诗人传唱到了极为广阔的地方。
灰眼兔子的美味,吸引了很多城池的很多商队前往一探究竟。
一开始,荒城的野蛮人对这些商队虽然谨慎,但也不排挤,毕竟他们带来了丰富的物资来交换他们的灰眼兔子。
荒城的野蛮人,即便在困难的灾年,也依旧遵守着他们世世代代传下的规矩,猎杀灰眼兔子的时候,母不杀,幼不杀。
但他们,忽略了人性的贪婪。
那些外来的商队一开始还算老实,但不久,看到灰眼兔子带来的利益后,他们假借商队贸易的名义,私下里却组建狩猎队,偷偷狩猎。
以一种疯狂的速度,将荒城的灰眼兔子荡平,母幼不存。
这份信任让荒城失去了他们生存的根本。
这份仇恨,当时荒城的野蛮人血洗了不知道多少偷猎的商队,但那又如何……
直到现在荒城都无法恢复元气。
这也造成了他们完全不信任外人的态度,被人断了生存的根本,可想而知受到的伤害有多深刻,教训有多刻骨铭心。
数百年过去,荒城的人情况不容乐观,荒城的先知也不是没有想过重新和外界建立联系,比如,这一代荒城先知和佣兵之城铁血佣兵团的团长的联姻就是他们跨出去的一步。
但历史遗留的问题,以及不信任,猜忌,最终还是止在了这一步上,连赵阔小时候都被送回了荒城,不允许呆在佣兵之城。
这是两个势力之间的角逐,当然也有很多人不愿意看到铁血佣兵团和荒城的野蛮人达成一致,明里暗里的手段就没有停止过。
肖凌尘沉思着,这些都和灵族无关,但想要和荒城打交道,着实不容易,但……
但也并非没有办法。
肖凌尘看向佣兵之城的方向,灵族没有办法和荒城建立联系,但有人能,若这人帮忙在中间周旋,事情或有可为。
肖凌尘突然说道:“我去一趟佣兵之城。”
灵族众人:“……”
肖凌尘作为传奇游侠,连最老的遗迹都去得,他们自然不担心他们白王的安全,游侠的敏捷,速度,是其他职业无法媲美的,但他们家白王多少年没有离开翡翠大森林了?
佣兵之城,上城区,铁血佣兵团驻地。
赵澜正微笑着跟着他舅舅奥莱做祷告,对着墙壁上挂着一张黑山羊图表达着虔诚:“赞美女神!”
标准而优雅的贵族礼仪,神圣得如同散发圣光的仪式感,让这少年看上去如同最虔诚的信徒。
当然,要是剖析此时赵澜的内心,那真是一千匹草泥马在奔腾。
赵澜:亲爱的舅舅,画上面真的就是一只黑山羊!虔诚的信徒们是如何对一只黑山羊日复一日不断说出赞美之词的?
赞美女神的美德也就罢了,听说梵帝城的神职者,现在开始赞美女神的外貌了,疯狂得已经成为了一种最流行的趋势,赵澜觉得,再这么下去,世上又要多一种名叫羊人的亚人种了。
名字……感觉怪怪的。
赵澜一想到他以后也得这样,如同散发着阳光的脸上都不由得抽动了好几下。
做完祷告后,赵澜赶紧道:“亲爱的舅舅,我得去下城区散播神的福音了,让这些迷茫的人早日回归神的怀抱。”
反正不要让他看到这张图,现在他脑子里面全是羊头人身的亚人种画面。
若是以往,奥莱会微笑着和赵澜再讨论一番神的伟大之类的话题,但奥莱这次放过了赵澜。
“亲爱的侄子,神的小太阳,去吧,神爱世人,哪怕他们是下城区贫穷的罪人。”
“只要对神虔诚,神会宽恕他们贫穷之罪,神的慈爱无处不再。”
赵澜微笑着行了一礼,转身离开,心中道,让佣兵之城的佣兵信仰神?估计和让血腥的野狼改吃草是同一难度。
赵澜收拾了一番,背上圣器箱,向驻地外走去,他得去当他诗歌中的少年了,洗一洗他刚才受到了惊吓的内心。
啧啧,佣兵之城中,现在可是无人不知他英雄少年赵澜的名字,虽然……他什么也没做。
阳光帅气,充满朝气的外表,的确讨人喜欢,特别是在那些小姑娘和大妈眼中,传奇的佣兵少年时定全都是这般俊俏模样。
只是,赵澜还没走出去多远,突然一把匕首架在了他的脖子上。
冰冷,锋利的匕首,才让赵澜确定,这不是假象。
居然在铁血佣兵团的门口,他被人用匕首架脖子上!
赵澜被拖入了旁边的小巷子。
脖子上的匕首十分精美,和一般佣兵使用的简单样式有些不同。
这人挺高,身材修长,穿着戴兜帽的袍子,兜帽遮挡住了全部面容,身后披一长长的灰白披风。
背上同样背着个圣器箱,以及一张弧度极长的长弓,腰间撇一壶箭矢。
这是游侠的习惯打扮。
其实,每个职业也没有固定的打扮,只是每个职业中,如果出现了一个传奇人物,众人总会有意无意地去模仿对方的一些习惯。
用沈宴的一句话来说,这就是偶像效应。
因为游侠中出现了肖凌尘这么一个传奇,这一个时代,游侠的打扮就偏向了肖凌尘的打扮了,也就是赵澜现在看到的这般。
赵澜正想说,哪里来的小游侠,胆子也未免太大了,他赵澜是谁啊,诗歌中的少年英雄,嗯,这是别人吹嘘的,可能没什么威慑力,可他是货真价实的佣兵之城最古老的佣兵团,铁血佣兵团团长的儿子。
没看到他一天背着这么厉害的圣器到处逛,也没见那些刀口舔血的凶狠佣兵敢来抢。
今天还真遇到了一个没长眼的小游侠。
还没开口,锋利的匕首离他皮肤更近了,冷清的声音响起:“呼唤你枪中的英灵!”
赵澜:“?”
啥?
要不是匕首在脖子上,他能喷出一口口水出来。
怎么还有人比他自己还着急,匕首架他脖子上让他呼唤英灵。
比他还等不急,看看,这种事情都干得出来。
这都什么事啊。
关键,他呼唤不出来。
赵澜心里那个才不是滋味,他呼唤不出来,有人匕首架他脖子上逼他呼唤出来。
以为他不想啊,他现在每天晚上抱着圣器睡觉,但临渊仪式就是不来,他能有什么办法。
再说了,他要是能召唤出枪中术士卢俊义,呵,这小游侠还不得被他按在地上打得鼻青脸肿。
赵澜都没有想过,他有这么委屈的一天。
耳边冷清的声音继续道:“快点!”
声音短简,毫无废话。
赵澜觉得这小游侠一定是故意来羞辱他的。
气得脖子都粗了,半响憋出两字:“不会。”
他这一辈子就没这么憋屈过。
他就是不会,匕首架脖子上他还是不会。
那人只是停顿了一下,然后移开了手上的匕首,转头就走。
这倒是将赵澜愣住了。
啥情况?
这么干脆?
有这胆来胁迫他,没这胆继续逼迫?
但看这人走得不紧不慢的,似也没有半点害怕的意思。
赵澜一时间有些唉声叹气,手摸了摸背上的圣器箱,嘀咕了一句:“祖宗,喊你祖宗了,你倒是出来露个面也好。”
憋屈死他了。
到底要怎样才能触发临渊仪式?只要能触发,他宁可不要他这张英俊的脸。
现在匕首没在赵澜脖上了,这执拗少年脾气又上来了,对着离开的人背影就喊了一句:“你有本事告诉我你是谁?”
敢这般欺辱他。
“等我成为传奇的那一天,非得找回今天的场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