豪门大佬们为什么都用这种眼神看我 豪门大佬们为什么都用这种眼神看我 第110章
作者:公子于歌
第50章
啊啊啊啊啊啊啊啊啊!
啊啊啊啊啊啊!
薄聿京真的没谈过恋爱吗?
他怎么那么会啊!
明明每一次说的话都很委婉, 但达到的效果都是直球!明明很松弛温和的一个人,怎么他总是想叫他爸爸!
他信息打了又删,删了又打。
薄聿京就盯着手机上“对方正在输入中”看了一路。
郑子墨先把薄聿京送到了薄家。
薄家住闹市区中的老洋房里。郑子墨平时来这边逛街, 也经常路过这一带。
典型的闹中取静的路段,到了晚上更是寂静。
张巴黎趴在窗户上,看着薄家的大门缓缓合上, 雨后的夜色里,薄聿京高挑瘦削,背影看起来都那么绝。
“我的梦想,就是哪天能在这里拥有一套自己的小洋房。”
郑子墨笑:“还好啦,也就两三个小目标,加油。”
张巴黎:“……我只要一套小洋房, 小!”
郑子墨说:“那零点五个小目标。”
张巴黎坐直了, 说:“这万恶的贫富差距!”
薄聿京穿过他们家的前花园。
刚下过雨, 花园里都弥漫着薄薄的湿气, 庭院里的梧桐树都已经变黄凋零, 角落里的月季花却开的正好。
家里人都已经睡下了, 他进去以后也没有开灯,在淡淡的微光里上了楼。
血液沸腾了一路,到现在还没有完全平息, 到了卧室以后,他低头看了看他的手指。
右手的大拇指和食指似乎还带着残留的触感。
湿热的口腔, 尖利的牙齿, 还有很软的舌头,阮星遇有点野, 他的手指上还留有浅浅的牙痕。
阮星遇对着镜子刷牙。
心下还是很躁动, 他从洗手间出来, 刷着牙在小小的客厅里到处走,最后往他的懒人沙发上一躺,头都要后仰到地板上。
“啊!”他又猛地弹起来。
他受不了了。
他必须要找个人倾诉才行。
他也就只能找张伟了。
张伟都睡着了,他平时作息一直超级规律。
一接通电话他就听见阮星遇叫:“啊啊啊啊!”
张伟:“……”
他看了一眼手机,还以为自己看花了眼。
以为电话那头是裴炀。
“你最好是有很重要的事!”张伟说。
“嗯……就是我在车里咬了薄聿京的手指,他要我对他负责,怎么办啊。”
张伟:“??!!”
算你狠,彻底兴奋了!
“快跟我从头到尾讲一遍,我要所有细节!”
张伟在那一刻脑子里还冒出一个念头来。
他家裴炀怎么办啊!
他真的是个好人,天生怜悯弱者,以前心疼阮星遇,现在心疼裴炀。
罪魁祸首都是薄聿京。
阮星遇:“我就是喝多了酒,一时贪恋他的美色,没忍住。”
张伟笑:“那你怎么回答?”
阮星遇:“没敢回。”
张伟:“没出息。回他,没有正儿八经的告白,就想跟我确定关系?让他做梦去吧!”
阮星遇:“好,我就这么回他,就说张伟的建议。”
张伟:“搞我是吧?你也别高兴太早,有你的苦头吃,以后你就懂了。”
阮星遇没等以后,他现在就懂了。
啊啊啊啊啊啊。
他红了脸躺在沙发上,头都垂到地上了。
不行,他现在真受不了这样的刺激了。
他本来被尴尬和兴奋压下去的躁动,就又浮上来了。
最近这一个月他都没自我纾解过。
太忙了,也没想过这事。
他今天围读的时候格外躁动,可能和这个也有关系。
挂了电话以后,他去洗澡,忍住了,可换好睡衣躺到床上,到底是没忍住。
今天格外有感觉,好像有一团火焰在燃烧。他闭上了眼睛,仿佛又回到了车里。
薄家,二楼。
薄家二楼分为东西两个区,东区最大的房间给了薄如琢,薄聿京就住了最西边的卧室。
房间很大,有八十多平,典型的美式复古风格。靠洗手间的柜子上放满了大大小小的奖杯。
洗手间里水声哗哗啦啦地响。
薄聿京身上却是干的。
尤其是右手,一点水都没有被花洒淋到,花洒对着光滑的灰黑色大理石墙壁冲刷。
食指和大拇指贴上去摩挲,他们的味道便第一次融合到一起。
阮星遇间接滋润了它。
薄聿京手腕上的蝎子纹身很吓人,狰狞可怖,勾起的蝎尾尤其壮硕,和他俊美白皙的外表很不相称。
第二天京州再次大降温。
又下雨了。
不过这次是小雨,淅淅沥沥。
阮星遇照常去参加第二次剧本围读。
他今天起晚了。
昨天来了两次,天又冷,就没能按时起来。
你看你看,爱情果然是搞事业的绊脚石!
大家都已经到了,他一进去就慌忙给大家道歉:“对不起对不起。”
说着就在薄聿京身边坐下,看到桌子上摆着热咖啡,显然是给大家准备的,他就拿过来一杯喝了。
正好醒醒神。
“谁买的咖啡?”他问薄聿京。
薄聿京说:“裴炀。”
阮星遇这才发现裴炀也来了,在对面坐着。
裴炀觉得自己不能怂。
不到最后一刻,不能自己吓自己。
结果越看剧本他越心塞!
吻戏,吻戏!
床戏,床戏!
他的心都在滴血!
再看一眼薄聿京,他都想给薄聿京一脚!
他其实很想问问张伟,他上次找阮星遇吃饭,都聊了什么,有没有打探清楚。
可他不敢!
他有一种预感!
而且张伟也没有主动找他,他心里预感就更强了。
他不能接受!
他看了一眼对面的薄聿京和阮星遇。
阮星遇清了下下嗓子,把椅子往旁边挪了挪,跟薄聿京隔开了一点距离。
薄聿京就看了他一眼。
阮星遇今天围读的时候真的特别小心。
他感觉自己就像是破坏裴炀和薄聿京友谊的祸水。
当然他不知道两位当事人的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