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 病美人重生后,摆烂了 第34章
作者:星潭
这样下去也不是个办法,他准备出去走走,转变一下心情,说不定能换个角度思考这件事,找出一个完美的解决方法。
沈言归只想一个人静静,让司机把他放在市中心,独自一人漫无目的地走在街边。
此时是白天,路两边的酒吧都处于休业的状态,周边没有一个人,沈言归走到小路的尽头,才隐隐听到了轻慢的音乐声。
他脚步一断,鬼使神差地走了过去,看到有一家面积很小,但装修很有味道的酒吧还在营业。
沈言归推开门走了进去,坐在了最僻静的角落,两边都是绿竹,几乎遮蔽住了他的身形。
沈言归不敢再喝酒,只是想点杯鸡尾酒放在桌子上,但那天晚上的事情给他留下了很深的印象,在开口之前,他突然改变了主意,愣是从酒单中好不容易找出了一杯果汁,这样就算再不小心被秦野撞见,也不会加深矛盾了。
酒吧里没什么人,气氛比较冷淡,沈言归抱着手臂,闲适地靠在沙发上,目光转了一圈,最后落在了酒吧中央。
那里有一个小型的舞台,有人坐在上面弹吉他唱歌。
是一首民谣,曲调慵懒闲淡,歌词看似简单,但细品很有意味,歌声干净透彻,跟民谣配在一起,有种特殊的魅力,让人情不自禁地放松下来。
沈言归座的位置太偏,只能看到歌者的侧影,应该是个年轻的男子。
歌声没有停过,沈言归合眼休息,太阳穴处的闷痛被慢慢抚平,紧绷的肩背也慢慢变得松弛,这是他三天以来第一次如此放松。
半梦半醒间,沈言归还能隐约听到歌声,等他醒来后,状态好了很多,整个人神清气爽。
沈言归捏了捏后颈,神情不明地看着那位正在弹吉他的歌者,专门换了个位置,想要看清那人的面容。
眉眼清秀,骨相很好,稍微有点婴儿肥,笑起来让人感觉如沐清风,这样的人应该出现在更大的舞台,而不是被困在这间小小的酒吧。
沈言归挑了挑眉,站在原地没动。
男生弹着吉他,唱完了最后一句歌词,突然若有所感地抬起头,对上了沈言归的目光。
一秒、两秒、三秒。
时间的流动变得像刻度一般清晰可闻,男生浓密的眼睫颤抖了两下后,不好意思地低下头,又忍不住偷偷看了沈言归一眼,露出了一个生疏又傻气的笑容,脸颊露出了浅浅的酒窝。
沈言归愣了几秒,突然想起唐子越之前的话,“你这个长相,啥东西都招。”
“……”
他无奈地笑了笑,怕给男生过多的压力,没再盯着他看。
男生不顾疲惫,又唱了整整一个小时,才到了换班的时候。
他动作很慢地放下吉他,跟老板聊了几句后,露出失望的表情,一步三回头地离开了。
沈言归看到这幕,若有所思地叫住了他,“那不是你的吉他吗?”
男生愣了愣,像是被唤了名字的小狗,双眼放亮地走了过来,“先生您好,我记得您,您刚才一直在听我唱歌,您觉得我唱得好吗?”
沈言归笑了笑,对待陌生人一向温和,“很好。”
“谢谢,我很喜欢音乐,接了好几份驻场的工作,说不定我们还能在其他地方遇到。”
“那你的时间来得及吗?”
“来得及,只要是能让我唱歌,我可以不睡觉的。”
“……”
两人聊了半天,男生都没回答最开始的问题,话题越来越偏。
沈言归笑而不语,并没有指出这点,反倒是男生意识到了,用手挠了挠头发,讪讪地说道:“这个吉他不是我的,我没钱买,对了,我还没有自我介绍呢。”
“你好,我叫温云宇,你呢?”
“我叫沈言归。”沈言归随口说了句,懒懒地跟温云宇握手。
两人的手碰在一起时,沈言归昏沉的大脑突然变得清明,闪过了一个念头。
他若有所思地看着眼前的人,神情难掩诧异。
他从未见过温云宇,但对这个名字并不陌生。
因为这本书的主角受,就叫温云宇。!
第26章
沈言归神情未变,不动声色地问道:“云宇真是个好名字,这两个字怎么写?”
“云是云淡风轻的云,宇是气宇轩昂的宇。”说着,温云宇不好意思地挠了挠后颈的头发,不敢跟沈言归对视,“可我现在跟这两个字差远了。”
“没有,你现在就很好。”
现在,沈言归可以确认眼前这个就是书里的主角受。
作为书中的气运之子,不可能有人跟他重名,字也完全相同,而且从气质和性格来看,也和主角受的描述大致相符。
沈言归没想到他出来随便走走,还会有这种收获,突然来了兴致,脸上的笑意加深,“你刚刚说吉他不是你的,你没有自己的吉他吗?”
“我太穷了,买不起,”温云宇的声音越来越低,像个孩子用手搅着衣角,眼底是丝毫不加掩饰的委屈和伤心。
“你刚刚不是说接了好几份驻唱的工作吗?”沈言归问道。
“对呀,但是这些钱都要还我父亲欠下的债,再加上音乐是个很烧钱的爱好,我手里没什么积蓄,”温云宇说着说着,不知想到了什么,语气突然变得高昂,十分乐观地说道:“不过欠的债基本上还清了,之后我就可以攒钱买乐器,好好创造自己的音乐了!”
沈言归假装不解地问道:“我觉得你唱歌很好听,完全可以去更大的舞台,是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吗?”
温云宇叹了口气,“是啊,我一直没有遇到合适的机会。”
沈言归笑而不语。
作为书中的主角,自然要经历一些磨难,前期越发寂寂无闻,后期大放异彩时,才会给人惊艳和新鲜之感,这是老套路了。
沈言归在心算主角受出名的时间,并没注意到温云宇正双眼放光地看着他,像只开心的小狗。
“没关系啊,可我遇到了你。”温云宇掰着指头,很认真地说道:“你欣赏我的音乐;夸我唱歌很好听,还主动跟我说话,而且……”
温云宇耳尖红了,眼神飘忽了一圈,声音小得像蚊子哼哼,但还是勇敢地说道:“你长得还这么好看,我看到你就很开心,真的好喜欢你!”
沈言归:“……”
温云宇这么坦率,直接给他整不会了。
温云宇却并不觉得这是什么问题,还在绞尽脑汁地想怎么夸沈言归。
沈言归安静了几秒,忍不住笑出了声。
主角受真是个妙人呀,这种性格也是万里挑一,但是说难听点就是傻白甜。
沈言归作为短命的配角,对书中的主角有些好奇,主动发出邀请,“我正好有些乐器,但我对此一窍不通,放在那也是浪费,如果你愿意的话,可以去我那看看。”
温云宇像是被按下了暂停键,眼睛瞪得滚圆,直勾勾地看着沈言归,反应有些过激沈言归笑容未变,刚要缓和语气,“是我太……”
他话还没说完,温云宇便猛地往前走了一步,紧紧地抓住了沈言归的手,“我跟你去,你可不能反悔!”
两人的距离被拉近,只间隔一个拳头,沈言归都能感觉到温云宇的呼吸。
他不习惯跟人近距离相处,不着痕迹地往后退了一步,恢复了那副游刃有余的姿态,“好啊,我的车就在外面,你之后有时间吗?”
“有时间,”温云宇立刻收拾好自己的东西,像个小尾巴,屁颠屁颠地跟在沈言归身后。
看着沉浸在自己世界中,难掩兴奋的温云宇,沈言归的表情变得有些古怪。
如此不设防,只见了第一面,还不清楚对方的底细,就直接跟去家里,也不怕被人骗了。
还好温云宇这次遇到人的是他。
沈言归对温云宇没什么想法,只是闲得无聊,正好逮到了书中的主角受,想要借此打发点时间。
“沈先生,你在想什么呢?”温云宇问道。
以往都是秦野陪在他身边,沈言归没正形惯了,下意识回了一句“在想你”。
话音落后,沈言归才意识到自己说错了话,想假装这是开玩笑,可他回头看到温云宇的样子时,思绪空白了一秒。
如果是秦野,听到这话,多半会面无表情,强行忽略,说不定还被调侃后的羞赧和僵硬,但温云宇的反应截然不同。
温云宇的肤色很白,还有点婴儿肥,现在整张脸以肉眼可见的速度红了,粉粉嫩嫩的,睫毛不停地颤抖着,眼睛蒙着一层水光,像是有星光在为他跳动着。
因为秦野的不配合,沈言归才会越发肆无忌惮,如今温云宇的反应这么诚实,倒让厚脸皮的沈言归有些不好意思了。
这……该怎么办?
好巧不巧,司机把车开了过来,将这一幕清楚、完整地收于眼底。
“……”
气氛霎时凝滞住了,沈言归最先回过神来,充满歉意地笑了笑,“不好意思,我这人说话没什么顾忌,只是想跟你开个玩笑。”
温云宇抿了抿唇,傻乎乎地笑,丝毫不清楚他现在的样子有多么招人,“没关系的,我知道你是在开玩笑,但你太好看,就是开玩笑,我也有点受不住。”
沈言归:“……”
他败给直球了,不知道这话该怎么接,只能做了个请的姿势。
温云宇像是不懂车,丝毫没有惊讶这一辆车的格调,直接坐了上去。
沈言归坐在了他旁边。
车发动后,司机死死地盯着前面的路,脸上的肌肉不受控制地抽搐了两下,表情可以用狰狞来形容。
他的心情无比激动,大脑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蹦出新的想法,只是为了保住这份工作,他什么都不能表现出来。
但两位当事人却非常自然。
温云宇看了眼窗外的风景,这才后知后觉地问道:“沈先生,你住在哪?”
沈言归说了地点。
这片是有名的富人区,住在这的人非富即贵,更别说是拥有最好地段的沈言归了。
温云宇的反应却十分平淡,而是追问他最感兴趣的事情,“你哪有什么乐器?”
“钢琴,小提琴、还有其他国外的乐器,国内的古筝,一胡一类的应该也有。”沈言归笑了笑,“那个房间我没有进过,所以不太清楚具体有什么。”
“你,你是在开玩笑吗?”温云宇第一次见有人用如此平淡的姿态凡尔赛,大脑当场短路了。
沈言归耸了耸肩,“你就当我是在开玩笑吧,不过应该是能让你满意的。”
温云宇十分夸张地拍了拍胸膛,长长地舒了口气,“那就好,我还以为你是超级富的有钱人呢!”
前排的司机:“……”
你看到了沈总的车,又听到了沈总住的地方,难道还没有意识到这个事实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