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书炮灰成了万人迷 穿书炮灰成了万人迷 第26章
作者:西厘
孟逢青移开目光,淡淡道:“不一定。”
谭桢:“为什么?”
孟逢青手指捏着笔, 低着头给他圈重点, 不疾不徐地分析:“他喜欢你吗?”
似乎这话有点歧义,他换个说法:“你和他关系好吗?”
谭桢托腮, 毫不犹豫道:“不好,而且他也不喜欢我。”
孟逢青:“那就是了, 他并不喜欢你, 所以你对他说的重话, 他也不会放在心上。”
谭桢觉得有道理, 秦勉不喜欢他, 说不定还会因为他说的重话而感到松口气,毕竟这样就不用担心他讨厌的人和他有其他的接触。
虽然心里这样想,但谭桢不由地想到那天晚上,淋着雨回到宿舍的秦勉,浑身都湿透了,看起来好像没有很高兴,反而有些难过。
谭桢想,应该不是因为他吧,是他自作多情了,秦勉才不会因为他的话难过。
“认真学习,谭同学。”孟逢青的声音轻轻地响起,有些无奈:“如果你现在静不下心,我们可以明天再学。”
谭桢连忙道:“我没事了,我现在就认真学习。”
他连忙把放飞的思绪统统收回来,正襟危坐地低头开始学习。
孟逢青的声音温柔,轻轻地,讲话的速度不急不慢,两个回合下来,谭桢能听懂一大半。
中间休息,楼下的阿姨端了水果上来,敲响房间门,孟逢青应了一声。
阿姨走进来,她弯腰,目光落在谭桢脸上,细细地看一眼,在孟逢青看过来时,她便移开目光,一句话也没说地走出房间。
谭桢摸摸自己的脸,只觉得莫名。
他看一眼盘子里的水果,有草莓,他喜欢草莓。
孟逢青把水果盘推过来,轻笑:“吃吧。”
谭桢小心翼翼地捻了一颗草莓,美滋滋地放进嘴里。
他宣布,草莓是世界上最好吃的水果!草莓糖是世界上最好吃的糖!
“孟同学,你也吃。”小小的草莓把谭桢的腮帮子顶起来,鼓鼓的,说话时腮帮子一动一动的,眼睛亮晶晶的。
孟逢青顿了顿,他垂眸看着水果盘里的水果,切成片的猕猴桃和红彤彤的草莓。
他的手指阖上,捏着其中一颗草莓,放进嘴里咀嚼。
甜的,他不喜欢。
但孟逢青鬼使神差地将草莓咬碎,任其甜味充斥在他的味蕾。
谭桢喜滋滋地问:“孟同学甜吗?”
孟逢青看向他,道:“甜。”
谭桢:“那你多吃点。”
他把水果盘推向孟逢青。
孟逢青伸手,指尖轻轻地抵住盘边沿,推回去,他温笑:“你吃吧。”
谭桢抿唇:“那我就不客气了。”
谭桢吃一颗草莓,就觉得自己现在又能量满满。
刚刚听课听得头疼,现在他觉得自己还能再战两百回!
等再次学习完,抬头发现天色已晚。
谭桢有些恍惚,他双手捧着自己的脸颊,扭头看向孟逢青。
孟逢青正低头改他的试卷。
谭桢抿唇,他犹豫问:“孟同学,我能问你一个问题吗?”
孟逢青:“嗯?”
谭桢眨巴眼睛:“你为什么对我这么好?”
他心里其实一直有这个疑问,好像孟同学只给他一个人单独补习,这是其余人没有的待遇。
谭桢从小运气就不太好,他很忐忑,这种好运,这种类似于偏爱怎么会落在他身上。
孟逢青一顿,他掀起眼皮看谭桢,继而又垂头,理所当然道:“我们不是朋友吗?”
他轻笑:“朋友不就是互帮互助的吗?”
是这样的吗?仅仅只是这样吗?
谭桢嘟囔道:“可是孟同学应该不止我一个朋友。”
“那我应该有多少朋友?”孟逢青声音有些低落,鲜少地露出几分脆弱:“其实我没什么朋友,很多人和我做朋友都不是真心的。”
他认真地看着谭桢,声音温柔坚定:“只有谭同学才是真心想和我做朋友的,所以我愿意对谭同学更好一点。”
谭桢呆愣住,他挠挠头,有些不好意思:“其实我也没有那么好……”
他转念一想,主角说得也很对,毕竟那些接近主角的都是不怀好意的,都是想和主角谈恋爱的,确实没什么人和主角做朋友。
谭桢心里有些同情,原来当主角受这么可怜,连朋友都没有。
也难怪主角对他这么好,敢情只有他愿意和主角当个单纯的朋友。
谭桢瞬间想通了,也不纠结了,他道:“放心吧孟同学,我以后也会是你的朋友,你有什么需要我的地方,我一定为你两肋插刀!”
孟逢青看着他手舞足蹈,眸子神色不变,他弯眼轻声道:“那我可记下了,谭同学不许耍赖哦。”
谭桢:“当然不会啦,我很信守承诺的。”
谭桢想到什么,道:“不过以后我们可能见面的机会很少了,你以后不要忘了我才是。”
他的眉眼耷拉下来,焉了吧唧的。
孟逢青:“为什么?”
“因为你肯定会去A市的大学呀,但是我只能考本地的大学。”
谭桢目光有些悠远:“到时候你去其他学校,肯定会遇到比我更好的朋友,说不定以后都记不起我了。”
他越想越远,最后还有点伤感,孟逢青是他在这个世界交到的第二个朋友,第一个是徐如来,不过如来说他上本地的大专,以后他们说不定可以时不时见面。
但孟逢青不一样。
谭桢唉声叹气。
孟逢青看着他眼底的情绪,莫名地说了一句:“那你也去A市不行吗?”
谭桢震惊:“我怎么可能考得上A市的大学,你把我杀了我都考不上。”
孟逢青笑:“说不定可以,谭同学可以试着相信我的能力。”
他垂眸,看着少年呆愣的表情,轻声问:“你想去吗?我去另外一个地方人生地不熟的,会很害怕,如果有朋友在,应该会好很多。”
对上孟逢青期待的目光,谭桢实在不忍心打击他。
就算他相信孟逢青,可是他不相信自己呀!
他抿唇,干巴巴道:“那我努力。”
孟逢青似乎也看出他的不信,轻笑不语,垂眼时眼里的笑意散去。
不应该这样的,他只是临时觉得逗弄笼子里的金丝雀,看着对方逐渐依赖上他,感到有趣罢了。
孟逢青的指尖微缩,脸上挂着淡淡的笑意,低着头给他说完最后半张试卷。
暮色四合之际,谭桢才背着自己的小书包,匆匆忙忙地下楼。
到楼梯间时,他回头看向楼梯之上,孟逢青站在阶梯上,他穿着黑色的衬衫,和背后的黑夜几乎融为一体。
谭桢凭借墙上的壁灯,依稀窥见他的身影笔直地站在那里,不曾挪动分毫。
想了想,他抬手挥了挥,声音拔高几分:“孟同学,再见。”
黑暗里的身影似乎停顿几秒,方才轻声回应他:“再见。”
谭桢得到回应,蹦蹦跳跳地下楼。
外面的玫瑰走廊亮起灯,幽蓝色的灯发出淡淡的光芒。
谭桢走出大门,佝偻着腰的阿姨直起腰,向谭桢颔首:“客人慢走。”
谭桢正要回应,突然听见一道稚嫩的幼童声,有模有样地学道:“客人慢走哦。”
谭桢一愣,低头才看见阿姨手里牵着一个小孩儿,是个男孩儿,看起来十岁左右,留着短发,头发是纯白色,在灯光下异常显眼。
阿姨无奈一笑,这还是谭桢第一次看见这个称得上严肃的阿姨露出和蔼宠溺的笑容:“阿满,不准学姨姨说话。”
被叫阿满的小孩儿露出浅浅的笑容,他躲在阿姨身后,好奇地看着谭桢。
怪可爱的,谭桢微微弯腰,发现他的皮肤也白得惊人,他迟疑一番,看向阿姨。
阿姨冲他摇摇头,没说什么,拉着阿满道:“阿满跟客人说再见。”
阿满立马抬手,乖乖道:“客人再见。”
谭桢心里有了猜测,他抬手,声音放轻几度,软着声音,笑道:“阿满再见。”
谭桢背着包走出别墅,临到别墅大门,他回头看,看见阿姨牵着阿满走上台阶。
阿满可能想去摘玫瑰,被阿姨制止了,阿姨柔着嗓音哄道:“阿满乖,一会儿太太要回来了,别被太太看见你出来玩。”
阿满撅起嘴,乖乖地哦一声,被阿姨拉着走进后面的院子。
谭桢微微蹙眉,这小孩儿是什么人呀,阿姨看起来很喜欢阿满,可阿满叫他姨姨,也没听孟逢青提起过。
谭桢收回视线,走出大门,他奔着包,快步跑向公交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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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子钰似乎都习惯他的早出晚归,算着时间蹲在公交站,接他回家。
日子开始奔向十月,天气开始变冷,温度明显下降,他套上一件棒球服,坐在公交站玩手机。
公交停下,他抬起头,看见谭桢下来,少年可能在车上睡了一觉,睡眼朦胧,额前的头发丝被压得毛躁,有些迷糊。
孔子钰瞧着他,忍俊不禁地站起身走过去:“还以为你今天又要坐过站。”
谭桢抬手整理一下头发,他愣愣反驳:“才不会,我设了闹钟。”
孔子钰:“还不算笨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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