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偏执美人大boss的最佳陪玩 我是偏执美人大boss的最佳陪玩 第67章

作者:四三拍 标签: 强强 幻想空间 无限流 系统 穿越重生

  “他怎么了?”莫尔斯将早餐放到桌上。

  唐戎有些心不在焉,“他好像……发现了。”

  “发现什么?”莫尔斯没反应过来。

  唐戎掀开被子,指着自己胸前的印记,“发现狗啃我。”

  莫尔斯笑出声来,“这样啊,那蛮好的。”

  “好什么?”唐戎对这个人的脑回路有些不理解。

  “战绩当然是要有见证者才算成功啊。”莫尔斯大言不惭道。

  唐戎眯着眼看了他许久,抓着他的领口将人拉下来,一口咬在他颈侧浅淡的伤痕上。

  “战绩嘛,当然要永远留存才有意义。”说完,他用大拇指擦拭掉嘴角的鲜血,伸手拿过盘子里的三明治咬了一口。

  莫尔斯将散落在脸侧的头发捋到脑后,就着唐戎手中的三明治咬了一口。虽然这些食物在他嘴里没什么味道,但依旧能让他因为吃到唐戎的食物而欣喜。

  “既然那个杀人犯这么重要,那我们还是要快一点找到他了。”唐戎说道。

  莫尔斯回味了一下那一口没什么味道的三明治,坐到沙发上,一手支着脑袋,有些慵懒,“当然要找到他啊,找到后我要亲手杀了他。”

  “所以啊,我亲爱的唐先生,这件事还真需要你帮忙。”莫尔斯暧昧的语气像是夹在三明治里的沙拉酱,但唐戎却依旧面不改色地一口一口吃着手里的早餐,不为所动。

  “亲手?在你这里,这个‘亲手’似乎有别的含义?”唐戎锋利的视线落在莫尔斯身上。

  “哈。”莫尔斯笑了一声,磁性的声音像是古典乐中的一个修饰音,叫人惊喜。

  “亲手当然是有意义的。”莫尔斯边说,边打量着唐戎的神情,“如果是你,你难道不想亲手杀了自己的仇人?”

  “哦?只是仇人这么简单?”唐戎显然不相信他和那人之间的关系只是仇人那么简单。

  莫尔斯将一缕头发捻在指间,蹙着眉头思索了一会儿,“似乎还真不止是仇人呢。”

  “那是什么?”唐戎漫不经心地问道。

  “我们在成为仇人之前……大概就是我和你现在这样的关系。”莫尔斯直言道。

  唐戎点点头,表情中看不出什么。但是莫尔斯知道,这个人的心里指不定在想什么。

  “你在吃醋?”莫尔斯问道。

  “哼。”唐戎冷笑一声,抽了张纸巾擦擦嘴,“你也太高估你在我心里的位置了。”

  莫尔斯啧了一声:“高估?可我明明记得昨天晚上有人抱着我叫我不要死的。”

  “你也说了,我是个始乱终弃的人,那自然是朝令夕改三心二意,我现在又改了主意,所以你现在在我心里什么也不是。”唐戎起身走进衣帽间。

  莫尔斯越来越冷的目光落在一处角落,深沉的眼眸中闪着明灭不清的光,甚至还透露着丝丝缕缕叫人胆寒的杀气。

  洛臾碰见时光是在两天后的一个下午,正巧洛臾出去溜达的时候碰见一个小区着了火,所以就围观了一下,没想到时光也在。

  “时光哥哥。”

  时光转头看见他,一笑,“你怎么在这儿呀?”

  “我对边转转,看见这儿挺热闹的,所以过来看看,没想到你也在这儿。”洛臾熟稔地和他打着招呼。

  “你赶紧回家吧,这里不是你凑热闹的地方。”时光忙着疏散群众。

  洛臾踮着脚尖往里面探了探,只看见屋里冒着浓烟,什么也看不清,一旁的消防车还在往里灌水,看来火才刚熄灭。

  “时光哥哥,你注意安全啊,有时间我去找你。”

  洛臾冲着时光喊了一声,看见时光冲他挥了挥手,便转身走到对面那栋楼下面的大爷大妈堆里。

  “阿姨,这家人你认识吗?洛臾问道。

  一个烫着卷发的大妈很热心地说道:“呦,几十年的老街坊,怎么可能不认识呢。”

  “合着这一家子都烧里了?”洛臾指着那间屋子。

  “不是,孩子们都去上班上学,而且也不住在这个小区,这屋里头只有张大爷了。”

  “这张大爷也是可怜。”一旁穿着花裙子的大妈也加入到了八卦的行列。

  陆陆续续更多的大妈都开始为他答疑解惑。

  “可不是嘛,刚到了退休的年纪,就落了个下肢瘫痪,只能靠着轮椅。眼见儿子女儿都成了家,没什么牵挂要享清福的时间了,又被查出了得了个胃癌,那是什么好吃的都吃不了啊。”

  “这一把火该不是他自己放的吧?”

  “说不准,八十多岁的人了,孩子们孝顺,非要给他做手术治好他的病,他为了不连累孩子们,一把火送自己上了路也是有可能的。”

  “哎呦,他张大爷可是个好人。我记得那前儿我们刚搬进来,没住多少日子,我家老头子就下岗了,当时就靠着我给人洗衣服的钱勉强度日。要不是张大爷给我家那口子找了个工作,我们的日子当真是过不下了。”

  “只可惜好人没好报,竟然落得这么个下场……”

  该打听的打听完以后,洛臾便匆匆离开了。

第89章 大明星,签个名呗

  “这件事八成又是那个家伙干的!”洛臾将事情跟两人讲了一遍, 然后义愤填膺地说道,“多好的一个人啊,竟然就这么惨死了, 这个杀人犯真是不得好死!死无葬身之地!”

  唐戎默不作声地在白板上写写画画许久, 莫尔斯就靠在沙发上看着他的背影, 至于洛臾的话他有没有听进去就不得而知了。

  “剪刀、树枝、水、火。”唐戎指着白板说道,“金、木、水、火、土。”

  洛臾恍然大悟, “哦!我知道了,这就是他杀人的规律是吧?”

  “不出意外, 没错, 这是他的杀人规律。”唐戎说道, “当然,这也只是我的猜测。”

  “所以下一个人会以‘土’的方式被杀?”洛臾继续说道,“那他到底会怎么杀呢?活埋吗?”

  唐戎摇了摇头, 转而又回过身去, 拿起桌上的资料翻看起来, 又在白板上画了一通, 然后低头思索起来。

  “金、木、水、火、土,会以不同的方位排列。”莫尔斯突然开口道, “东方属木, 西方属金,南方属火, 北方属水, 而土……则在中央, 也就是说, 只要列出这四个人死亡的方位, 就能知道他的栖身之处。”

  唐戎突然想起【九层尸骨塔】那一站中市楼里的阵法, “难道他是想用不同年龄的人来摆出阵法?”

  莫尔斯将手杖那在手里,来回变换着形态,“五行可是分阴阳的,现在阳性的五行慢慢就要凑齐了,那么接下来就是阴性的五行了,也就是说,他还会不断的杀人。”

  “真是丧心病狂,我们要赶紧找出这个杀人犯,将他绳之以法!”洛臾气愤道。

  莫尔斯饶有兴致地看向他,“哦?小男孩,你有什么主意吗?”

  洛臾一脸认真地摇了摇头,“暂时还没有,但是很快就有了。”

  说完,他便兀自拿着本子,照着唐戎的样子在纸上写写画画,做得有模有样的。

  “找到了。”唐戎指着地图,用笔在上面画了个大致范围,“根据这四个人的死亡所在地,我找到了中间位置,也就是北京路和民族街交叉口向外延伸的这一片范围,而在这里,还真有一家医院。”

  “第一人民医院。”洛臾凑过来。

  “没错,第一人民医院虽然不是本市最大的医院,但也是名副其实的三甲医院,是癌症患者主要就诊的重点医院之一。”

  “范围已经缩到这么小了,那么接下来就是找人的活了,我可以找时光来帮我们找啊!这不是他们的专职工作嘛!而且他们不也正在调查这件事嘛。”洛臾提议道。

  唐戎思索片刻,若有所思的点点头,要说找人的高手确实还得是他们这群警察,而且他们能查到这里,说不定警察们也已经差不多锁定了嫌疑人的所在范围,这会儿已经开始行动了呢。

  但是这样一来,他们的计划就会被打乱。莫尔斯如果不能亲手制裁了这个家伙,一定不会善罢甘休的,到时候,说不定莫尔斯一怒之下,大动干戈,那可要比这个家伙恐怖多了。

  想到这里,唐戎还是摇了摇头,“还是我们自己找吧,这个人,我们要比警察更快的找到才行。”

  “哎哎哎,唐戎,咱们有话好好说,可不能因为一点仇恨就做出冲动的事哈。”洛臾连忙抓住唐戎的手臂,预备好好来一番劝诫。

  唐戎拂开他的手,手掌按在他的头顶,将他的头强行扭过去,指着懒洋洋倒在沙发上的莫尔斯,“你去劝他,要杀他的人是你最崇拜的死神大人,不是我。”

  洛臾干巴巴应了一声:“嗨,死神大人嘛,那杀个穷凶极恶的人没什么要紧的,毕竟是人家的特权嘛,杀谁都不过分,杀多少都是情理之中。”

  但看莫尔斯那安详的表情,很明显,洛臾的这一套说法深得莫尔斯之心。

  唐戎对他这双标的态度深感无语。

  这两个人乍一看还真像是父子俩,这么一想,甚至连眉眼间似乎都有点相似。

  唐戎摇摇头,觉得自己肯定是跟这两个人一起待久了,都开始出现幻觉了。

  莫尔斯终于从沙发上起身,整理了一下衣服,又将手杖变了回来,当真是一位遗落的贵族公爵。

  “既然已经知道了他的所在,那我们就要快点找到这个废物了,要不然被那帮警察抢了先,我可是会很苦恼的。”莫尔斯抬手将额前的头发捋到脑后,径自朝着门口走去,唐戎和洛臾对视一眼。

  死神大人都已经发话了,还能怎么样,那自然是依着喽。

  两人一前一后跟在莫尔斯身后出了门,结果就一脚迈进了第一人民医院的大厅里。

  “哇,这也太厉害了吧!”洛臾惊呼一声,“要是我也有这样的能力就好了,都不用挤公交,想去哪去哪。每天都可以周游世界,都不用掏车费,晚上住宿的时候再回来……”

  唐戎不得不一巴掌落在他的脑袋上,唤醒他的痴心妄想。

  这家医院很大,所以科室也很多,而根据昨天发生的那起命案,那个人很有可能就在肿瘤科。

  “但问题是……肿瘤科这么多医生,我们要怎么找?”洛臾滑动着自助挂号机,翻了很久都没到底。

  “能随便进实验室做实验,而且有权利有机会在病人的身体里植入腐蚀虫的……想必不会是普通医生。”莫尔斯坐在一旁的长椅上,因为手上的绷带不能拿掉,所以只能带着黑色的皮质手套,再加上他穿着一身极其骚包的贵族礼服,几乎一进来就成为了所有目光的焦点。

  当然,这只是唐戎心里吐槽的。实际上像莫尔斯这样自带贵族气质,身量颀长,面容绝美的存在,无异于死海中炸了一记闷雷,水花四溅,浪潮汹涌。

  唐戎有些头疼的看着簇拥过来的人堆,真搞不清楚这些人是来看病的还是看人的。而处于人群中央的他们,到更像是供人观赏的马戏团猴子。甚至他们已经拿出了手机光明正大地对着他们狂拍起来。

  莫尔斯倒是气定神闲地靠在椅子上享受着众人的追捧,双手拄着那根一看就价值不菲的手杖,那漠然的神态,当真像个蔑视苍生高高在上,只可远观不可亵玩的死神。

  洛臾就更夸张了,靠着他可爱中带点儿帅气的小正太外表,正是肆无忌惮地冲着人群熟络地打着招呼,真像是来开粉丝见面会的大明星。

  唐戎扶额叹息一声,冷声道:“你们两个最好给我适可而止。”

  洛臾撇了撇嘴,虽然有点不大服气,但也有所收敛,退回到唐戎身侧。

  莫尔斯一脸无辜地朝他耸耸肩,大言不惭道:“我可什么都没做,我天生就这样,总不能让我把自己的脸刮花,打扮成乞丐吧?而且这些人愿意追捧我与生俱来的美貌,也不是我逼他们的。”

  “少给我瞎扯。”唐戎可不愿纵着他,“你不是神通广大会隐身术吗?还美其名曰:你岂是谁想见就能见的。还是说……”

  “请问……”

  唐戎的话还没有说完,就被一旁的男生打断。

  “请问你是赛车手唐戎吗?就是去年在火焰杯国际赛事上一举夺冠的唐戎!”

  男生看年龄应该是个大学生,他的两个星星眼一眨不眨地看着唐戎,崇拜的神采澎湃汹涌。

  再一看那群人,他们手里的手机确实是对准自己的,这倒是叫唐戎哑口无言,不自觉对上了莫尔斯的视线。

  对方幸灾乐祸地耸耸肩,意思是“看吧,真正的罪魁祸首是你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