炮灰,但老婆是鬼王 炮灰,但老婆是鬼王 第19章

作者:长乐思央 标签: 灵异神怪 甜文 爽文 轻松 穿越重生

  高高的院墙便宜了秦槐,没有江云霄在,他要做什么出格的事情都行。

  秦槐从江云霄带的笔墨纸砚中抽出了一些白纸,随手折出了几个小纸人,他的指尖轻轻一点,吹了一口鬼气,这些没眼睛的小纸人就从软趴趴的姿态,突然一下子立了起来,像是凭空生出了灵魂。

  薄薄的小纸人从杂物间找出来被上一任房主丢在杂物间的扫把,小小的身体却拥有能够驾驭大扫帚的力量,它勤勤恳恳的开始清扫工作。

  还有别的小纸人开始铺床叠被,纸人的身体不能轻易被水打湿,水井里飘散着的落叶被它们用工具想办法捞出来。

  井水还算干净,最表面的那桶水,则拿来冲屋子里的青砖地,还要清扫厨房和桌椅。

  和村子里不一样,城里看不到什么木屋,基本都是很结实的石头房子。

  到底是海边的小城,山海关很少会有人建木头房子,不然日日被咸湿的海风吹拂,或者遇上台风天,木头房子要么被吹倒,要么就是潮湿发霉。

  这个院子显然有些年份,换过几次主人,空置了几个月,院子里有一些浑浑噩噩没有意识的游魂,都是那种正常病死没什么怨气的魂魄。

  但是有秦槐这个领地意识极强的鬼王在,什么游魂野鬼都会被撵出这片区域。院落里的气息也随着游魂们的离开,变得清澈干净了几分。

  小纸人们勤勤恳恳劳作的时候,秦槐直接飞到了院落里那棵高大的樱桃树上。

  房屋的前任主人是个有几分野趣的人,院子里栽种了一棵很大的樱桃树,但现在已经是深秋,樱桃树的枯叶都掉得光光的,光秃秃的遮蔽不住秦槐的身形。

  路过的行人从院子外走过,却对一身黑衣的秦槐恍若未闻。

  有个喝的醉颠颠的老酒鬼经过,突然被一颗石子打了一下,脚步一个踉跄,狼狈的跌坐在地上。

  顺着石子的方向看过去,老酒鬼眼睛赤红的瞪着树上的少年。

  他骂骂咧咧挽起袖子,露出胳膊上线条分明的肌肉:“你是哪家的臭小子,老子要好好的教训你!”

  黑衣少年眼神毫无波动看着他,那种迎面而来的压迫感一下子让老酒鬼醒了酒。

  只有死了的人才能看见秦槐,生前的画面走马灯一般在老酒鬼脑海中闪过,他捂着一张老脸,痛哭流涕,原来早在好些年前,他就已经死了,日日夜夜在家附近游荡。

  老酒鬼的实力大概在半步青衣,但是他的衣服还是纯白色的,说明死后他并没有害过人。

  鬼怪之中也不是需要害人才能增速魂力,有的鬼因为执念很深,死之后就直接拥有强大的实力。

  就比如说江云霄的兄长,对方死的那一日就直接转化成了青衣级别的厉鬼。只是普普通通的游魂野鬼,也没那个本事夺舍。

  秦槐对老酒鬼的爱恨情仇可没什么兴趣,他招了招手,后者就被一股巨大的吸力直接吸进院落中来。

  他关心的是另一件事:“这山海关可有仙缘?”

  老酒鬼是地头蛇,本地鬼,又天天在这座城里晃荡,知道的事情并不比那些百事通少。

  关键是找百事通打听要钱,但是剥削老酒鬼不用。

  感觉到眼前黑衣少年身上那种碾压式的压迫感,老酒鬼自然不敢造次,把自己知道的相关内容都吐露出来:“山海关确实有过很多仙缘故事,我知道一个流传很多的故事,就是传说中的酒虫……”

  秦槐毫无耐心道:“我说的是仙山蓬莱。”

  老酒鬼连忙说:“这个我确实有所听闻,据说大雪封山的时候,有缘人能在海上看到仙山蓬莱……不过这么多年来,还没有听说过哪个人有仙缘。”

  活在山海关的百姓,早就把那蓬莱仙山的故事当成了一个神话传说。

  等秦槐问完了话,老酒鬼战战兢兢问:“大人,小的可以离开了吗?”

  虽然想起来自己已经死了,但是以鬼的方式活在这个小城也没什么不好的。

  秦槐不喜欢喝酒,但是却并没有放过老酒鬼的意思,他指了指被小纸人勤恳填满的清水大缸。

  老酒鬼一脸茫然,秦槐曲起指节,这老酒鬼就变成了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扑通一声,落入水缸之中,然后在缸里欢快的游来游去,小纸人拿着从厨房里翻出来的擀面杖,不停的搅拌搅拌,水缸里的清水很快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普通凡人怎么可能在没有怨气的情况下直接变成厉鬼,这个满脸潮红的老酒鬼,实际上是酒虫所化,只是它在人世间呆久了,染上了浊气,只以为自己是那个喝酒烂死的老酒鬼。

  他堂堂鬼王,跟在一个人类身后吃吃喝喝,占尽了对方的便宜,这面子往哪放。

  这酒虫最擅长酿酒,它游过的洗澡水,那就是纯天然的美酒,对于爱酒之人来说,一壶价值可值千金。

  在这个偏远的海边小城,普通老百姓可吃不起这么贵重的美酒,不过把这一坛子酒卖给守城的高官和城里的富商,他们就有了一笔丰厚进账。

  另一边,江云霄去了城里各大商行,买了不少东西回来,驴车上拖了一车,还有很多东西付了定金,等店家送过来他才送货。

  快要入冬了,冬日里的燃料就很重要,他也不是那种会去捡柴火的劈柴的人,干脆多掏一点银子,全部买了现成的。做饭烧火用细木柴,取暖肯定还是要用无烟的炭火。

  买了不少驴子吃的草料、玉米饼和答应它的胡萝卜,江云霄拉着驴回了小院。

  察觉到他的气息,秦槐就从树上一跃而下,那些小纸人也啪嗒一下躺倒。

  “秦槐,我回来了!”

  江云霄兴高采烈的推开门,就看到秦槐手里拿了一块抹布,正在细致的擦拭大堂里的桌椅。

  短短一个时辰,院子里已经堆了一堆高高的枯叶,之前攒的脏衣服全都被洗了,挂在晾衣绳上飘荡。

  江云霄从来不觉得别人干家务就是理所当然,见状毫不吝惜自己的夸赞:“这么短时间就做了这么多,你也太能干了!擦的好干净,好厉害啊!”

  他本来还想着买完东西回来一起帮忙的,看这样都不用干多少了。

  虽然都是纸人干的,但是纸人也受自己驱使,怎么不算他厉害呢。

  秦槐欣然接受了江云霄真挚的赞美,不受控制的翘起唇角,嘴上谦虚道:“也没什么,都是些很轻松的活。”

  江云霄连忙说:“我买了木材、买了炭火,还买了一些米面油,去的店有些多,所以耽搁了一些时间。”

  “搬进新家,一定要煮顿饭,热一下灶。”

  江云霄本来打算就是简单的煮个面,他在店里买了腊肠、鸡蛋还有青菜,还打包了一份酱大骨。

  大部分都是现成的,到时候直接用干净水煮两碗面,洗锅洗碗也方便。

  他挽起自己的袖子,露出白玉一般光滑细腻的胳膊。

  虽然白净,但是少年人的肌肉线条很漂亮,不是那种软绵绵的肉,看上去就硬邦邦的,是那种很结实但一点都不夸张的肌肉。

  江云霄道:“你干了这么多活,煮面的事情就我来吧,填饱肚子,咱们再把东西搬下来!”

  他到了厨房,嗅了嗅鼻子,一下子闻到了很浓烈的酒味,酒香很是浓郁。

  顺着酒香味找过去,江云霄发现,厨房里的大水缸盛满了水,正是这一缸水,散发着浓郁的酒香。

  江云霄上辈子是不怎么喝酒的,这辈子还年轻,虽然吃喝玩乐较多,但是对酒兴趣不大。

  但毕竟见多识广,他也能够品鉴出酒的好坏。

  “秦槐秦槐!”江云霄迫不及待的叫秦槐的名字,结果一转头就看到后者正站在门口看着他。

  江云霄问:“这一大缸酒是哪里来的?”

  后者说:“我从井里打了水,看到有一只白白胖胖的虫子突然掉进水缸中,过了没多久,这水就变成了这样。”

  酒虫在水缸里游来游去,听到这个话,很想要喷秦槐一脸酒水:什么叫突然掉下来的,它明明是被这只可怕的厉鬼抓进来的!

  但是酒虫不会说人话,只好翻着肚皮躺在酒缸里,用这种方式表示它自己对秦槐的无声抗议。

  酒虫故事还是很有名气的,他们进城后,和店家闲聊的时候。城里的店家对仙缘不了解,但是对酒虫津津乐道:“获得酒虫的那个人进献了酒虫,当了大官呢!”

  比起虚无缥缈的求仙问道,大多数人还是想要荣华富贵,得到高官厚禄,光宗耀祖。

  江云霄好奇的看了看,觉得这个白胖虫子像蚕宝宝:“这难道就是传说中的酒虫吗?”

  他这是什么运道,感觉去哪里都能碰上稀奇古怪的事。不过这种体质,求仙缘肯定没问题!

  现在天色已经昏暗下来,夕阳西下,浅橘色的阳光正好打在秦槐的脸上,门槛处是光暗的分界线。

  这种奇妙的光影让秦槐有一种如妖似魔的特殊美感,他的声音暗藏几分蛊惑:“拥有了酒虫,献上去就能得到高官厚禄,只要拥有足够多的权力,一样能够解决困扰你的烦恼。”

  酒虫听起来是能够带来金银财宝的好物,但是作为鬼王的秦槐知道,这种宝物现世,出现的地方就注定会引起勾心斗角。在引起无数血腥事件之后,酒虫就会悄悄的消失。

  能够养酒虫的东西,一个是人类对美酒极致的渴望,就比如酒虫幻化的那个老酒鬼,对方是个对酒痴迷的痴儿,除了酒之外,什么都不在乎,这种也是酒虫最爱吃的执念。

  酒虫因老酒鬼的痴念而生,但是老酒鬼寿命有限,为了能够继续存活人世间,所以酒虫通常吃的是更复杂的贪欲。

  它本身带有蛊惑人心的能力,会疯狂的放大看到他的人心中的贪欲。在掀起波澜之后,酒虫吃饱喝足,就会从人群中消失,再度陷入沉睡,直到下一个有缘人将它唤醒。

  秦槐望着江云霄,财帛动人心,面对这种有些特殊的宝物,江云霄会动心吗?

  这小小的院子里只有他们两个人,一旦被蛊惑起了歹心,为了独占酒虫这样的宝物,高高的举起,厨房里的菜刀,朝着他的脑袋砍过来。

  江云霄看了一眼白白胖胖的酒虫,神色依旧清明,脸上略带几分嫌弃:“还是算了吧,我不喜欢虫子。再说了,这种东西一献出去,很可能是祸不是福。”

  江云霄不傻也不天真,他只是比较纯粹。

  江云霄一脸认真道:“秦槐,你要是想要酒虫酿的酒卖钱,就要做到隐蔽一些,若是被人发现了,就尽快把它脱手,别贪心。”

  天降酒虫,江云霄到底还是为秦槐高兴的:“它是你的机遇,你要是想留在小城,做个做酒的买卖,细水长流也很不错。”

  秦槐怔住了,他在江云霄脸上看不到一点对酒虫的贪念。

  江云霄嘟囔说:“可惜了这么一缸水,我去打点井水来煮面。”

  他又不好酒,而且也不想喝酒。科学研究表明,酒对身体有百害而无益,就算要喝酒,他也会选择甜甜的米酒,而不是这种酒虫的洗澡水。

  非常讨厌虫子的江云霄是真的对酒虫毫无兴趣,甚至还对酒虫有些恶心。

  他转头拎起水桶往外走,还好院子里就有水井,而且没有荒废,直接就能用。

  秦槐看着江云霄和他擦肩而过,目光再看向水缸里,原本非常活跃,白白胖胖的酒虫,竟然无比痛苦的挣扎起来,它表情狰狞,然后不断的萎缩,最后在酒缸中消散。

  酒虫碰上对它毫无兴趣的存在,多方面都没有办法诱惑到那个见到了他的第一个人类,就会因为被否定了存在的意义而消散。

  秦本身就是阴暗的集合体,但是他并非人类,对酒虫起不到半点作用。

  秦槐呆呆的看着空无一物的水面,酒虫消散之后,只留下一缸美酒。

  江云霄并不是内心另有算计,为了放松他的戒心,同他虚以委蛇。

  酒虫的消失,说明他刚刚那些话,全是肺腑之言,完全是发自内心这么想的。

  秦槐脸上的表情消失,透露出几分茫然:他不理解,天底下怎么会有这种人,这个世界上怎么会有江云霄这种笨蛋。

  怎么会有人不求回报,对一个无关紧要的陌生人这么好呢?

  “让一让,小心水泼在你身上。”

  江云霄提水的手其实很稳,不过厨房的空间就那么点,秦槐正好堵在了灶台边上。

  “你要是觉得冷,要不然坐下来帮忙烧烧火,刚好暖暖身子。”

  秦槐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想的,温顺乖巧的听话坐下,机械的把江云霄买回来的柴火往里面送。

  “诶,少放一点,不然不好点着的。”

  江云霄低头看了一眼,上半身直接压下来,挨着秦槐的肩膀,把堵满了澡堂的柴火抽出来一大半。

  的亏他以前去农家乐的时候烧过火,用这种农村土灶也不会很狼狈。

  他就说嘛,秦槐肯定不是穷人家出身,连个火都不会烧,都不知道在这种细节上暴露了多少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