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小娇夫的首辅大人 第2章
作者:阿杜行
还没等叶胥开口说话,就见陶青脸颊微红,不敢与叶胥对视。只呐呐地说:“夫君喝完了药,我先去把碗洗了。”
说完就一把把碗夺了过去,飞快地跑出了房间,就像是后面有老虎在追。等陶青出了房门就看见阿姆在喂鸡,却不见阿父的身影。
“青哥儿,阿胥怎么样了?”
“夫君已经醒了,刚喝了药。”
“既然他醒了,马上你把饭给他送过去。”
不知是陶青想到了什么,脸又开始发红。
“阿姆,你去送饭给夫君吧,我来喂鸡。”
“你这孩子,阿胥躺在床上的时候急得不行,怎么现在人醒了,连饭都不愿送了。”
“阿胥高烧的时候不都是你进去送药喂他的吗。现在人醒了,害羞了?”
看着陶青越发通红的脸蛋,钟芹也就不再逗他了,也明白见好就收的道理。
“那你喂鸡。我去送!”
叶胥在房间里把他们的对话听得清清楚楚,不明白刚刚还对着他脸颊通红的小夫郎,如今为何连送饭都不愿了。
害羞?应当不是吧,这陶青嫁进来也有半年时间了。小时候也是整天粘着他。他们二人批次之间都已彼此熟悉,怎的还会害羞?叶胥百思不得其解。
秉持着靠人不如靠己的理念。叶胥决定下床走走,虽然知道自己现在所处何处。但叶胥觉得还是眼见为实好,脚刚碰到地,叶胥就感到浑身发软,呼吸也跟着急促了起来。
许是原身在床上躺了三天的原因。原身本就一书生,平时疏于锻炼,又因从小就不断生病,底子极差。这若是想活得久,必须要多锻炼啊。这都是传承了几千年的文化,老祖宗留下来的经验。
也不知道,现在的地方,历史书上没有,可能连祖宗都不是一个了。这些都不重要。重要的是要把健身计划提上日程。这次一定要自然死亡,可不能再因为通宵做实验猝死了。
做实验通宵猝死。也算是对得起祖国对他的培养了吧!应当算是吧!生命诚可贵,且行且珍惜啊!叶胥一出门就看见阿姆端着饭从厨房出来。
看见叶胥走出来了,一脸惊喜:“阿胥”
“睡了那么久饿了吧。来,先吃饭。”
说着钟芹便把饭碗放在了位于正屋极近的小桌子上。之后便让叶胥坐在板凳上。叶胥看了一圈也没看到自家小夫郎。桌子上是摆了两个碗,一个是白米饭惨了些许糙米,另一个是腊肉炒野菜。这些饭菜是一家人都同意的。
都觉得叶胥烧了三天,需要补补,便单独的给他蒸了白米饭。其他人吃的全是米汤,糙米煮的米汤。就连像个糯米团子似的陶青也跟着喝米汤。
钟芹只觉得对不住陶青,自陶青嫁过来之后,还不如在娘家的生活条件好。陶青却没有丝毫抱怨。陶青要是抱怨些,钟芹心里也会好一些。毕竟是看着陶青长大的,从小就没吃过苦。
这嫁到了他家,连平时的白米饭也吃不上了。使得钟芹觉得自己愧对于陶青,也辜负了小姐妹的信任。正是因着这份愧疚,凡是他能干的,便不让陶青动手。所以陶青嫁入叶家后并没有干过什么粗活累活。
话说刚开始的时候,陶青与叶胥吃的都是白米饭,钟芹和叶鸿辉吃的糙米饭。陶青不同意,说是夫君身体弱,还要每天晚上熬夜读书,需要补补,他不需要,他身体好,闹着非要跟着他俩吃一样的才行。
叶胥也要跟着吃,直到钟芹妥协,不单独给叶胥开小灶做菜,有菜一起吃,叶胥看一家人没一个同意他的意见的,知道此事行不通了。才勉强退步到一家人的菜是一样的吃。
起初,叶家并不穷,在村子里也算是富裕人家。叶胥出生时,有一道士云游到此地,讨碗水喝。
那时恰逢叶胥出生,叶父高兴,看道士即使灰尘扑扑的样子也遮不住一身的仙风道骨。
当即便请道士吃了顿饭。此时的家中富裕,也不差这一顿饭。酒足饭饱之后,道士心怀感恩。
便缓缓道明来意:“半月前,老道夜观天象,知文曲星即将下凡,之后老道观其方位,便发现这文曲星是位于西南方向,老道一路上边走边夜观天象,倘若是老道没有出错的话,文曲星应当是令郎。”
叶父本是看那道士风尘仆仆,嘴唇干裂,便心软留了一顿饭,没想到还有这种好事,当即便想跪下感谢道士。
道士扶住叶父的手臂道:“令郎在弱冠之前有一大劫,挺过来了,便是身居高位,子孙满堂。结果如何,还是要看令郎自己的造化啊!”说完,便起身离开。
临走前,只留下一个“胥”字,取自“君子乐胥,受天之祜” 独留叶父保持着半跪的姿态。
等叶父缓过来之后,便进屋,告诉了正在做月子的叶姆,二人一商量,不管是真是假,家中银钱尚且宽裕,也供得起一个书生。
叶胥吃饭时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等叶胥吃过饭之后也没看到自家小夫朗的身影。便起身问道:“阿姆,家里的其他人呢?”
“村长家建院子,你阿父去帮忙了。青哥儿去山上割猪草了。”说完叶姆便又开始忙活了起来。
“那我去找青哥儿吧!”
怕叶姆不同意。叶胥连忙解释说:“我这都躺了三天了,浑身酸软,我出去走走,活动活动筋骨。”说完便背着院子角落的箩筐出了门。
这箩筐还是刚才找小夫郎时,不经意间看见的。正好给他装山上的宝贝用。虽然叶胥知道村子就在山脚下,但是原身就是一书生。每天不是在学堂,就是在屋里看书。
又因原身时不时的生病,所以原身基本上没有进过山。最接近山的一次,还是陶青没有嫁过来的时候。那时叶父去山上砍柴,叶姆在做晚饭。看着天色越发的黑,叶父迟迟不归。
叶姆有些担心,生怕叶父遭遇了什么不测。其实叶父去的时候也是天色渐晚,再加上山的外围没什么有杀伤力的动物。
叶姆也放心的让叶父去了,平时的话,应该是完饭做好之后就该归家了。这饭菜都要凉了,叶父还迟迟未归。叶姆的心提到了心眼上。生恐叶父遇到了什么不测。
便想去找村里的人一起去寻叶父。叶姆的担心也是事出有因的。他们在村里的中心地处住着。夜深人静时,常常能听见若有若无的狼嚎声。
叶父若是遇见了狼,可如何是好啊。据说叶胥的外公说,山上有熊。是那种比人还要高一头的黑熊。当时叶胥的外公见那只黑熊掏蜂蜜吃,趁他不注意,就机灵的远远地跑开了。
那时的外公还没成家,这么多年过去了,若是那熊生了小熊。上山岂不是更危险。所以平时没什么事的时候,村里人是不会上山的。今日叶父上山砍柴也是因为冬日里,家里实在是没柴烧了。
叶父看到柴火好像不够明日早饭烧的量,就拿着斧头上山了。俗话说:靠山吃山,靠海吃海。村里人哪有存柴的意识啊,都是等到不够烧的时候,再去上山现砍。
烧的时候,还能听见噼里啪啦的响声。据说那是虫子还在树枝里面。树枝燃烧的时候,连着虫子也一起烧死了。直到家家户户都在夜话时叶父还是没有回来。叶姆更加担心了。山上危险太大了,交情不深的人,更不愿冒那么大的风险去找人。
叶姆也是急得团团转。叶胥看到叶姆焦急的模样,便出主意,说他们二人先去上山看看情况。要是实在找不到人,便请求村长昭人一起找。叶姆觉得这个办法可行。
便让叶胥多穿一件衣服,毕竟叶胥身子弱,这天寒地冻的。冻着了也不行。他们二人在路上还能有个照应。二人走到了山脚下,便看到一个模模糊糊的身影,挑着一大担树枝,从山路上下来。
原来是天太寒,山外围的小树枝已被砍的一棵不剩。叶父便往山里面走了走,发现那些树枝没有被砍,便多砍了一些。这才花费了那么长的时间。那次是原主唯一一次最接近山的高光时刻。
等叶姆转身想要嘱咐叶胥路上小心,不要去山的深处。里面有蟒蛇,狼等危险动物。才发现叶胥早就出了门。叶胥这是第一次要感受见识没有被开发过的山是什么样子。不知不觉中就迈大了步子。
所以等叶姆想转身嘱咐他时,他已经快到山底了。此时的叶胥满怀期望,马上就能看见原汁原味的的大山了。叶胥小时候生活在平原地区,长大后一直在读书。博士毕业之后又遵从了导师的建议进了科研院。
每当他打算享受祖国的大好河山时,不是研究的数据出现了偏差,就是助手不给力。反而是来到一个陌生的朝代,有时间观赏到风景了。他脑子里的储存知识能用上吗?
毕竟这个朝代历史上根本没有,也不知道几千年过后,发展的是不是像他所看到的那样。
第3章 临走前,留下一个“胥”字……
等到叶胥走到山底时,抬头便看见山上有一条小路。应当是村里人进山时,踩出来的小路。叶胥背着箩筐走上了山。心想找到小夫郎之后,定是要盘问他为什么不给他送饭。
他定是要弄清楚,这小夫郎为何害羞。所以说,人家能一路硕博连读,都是有原因的。敢问谁能因着一个问题锲而不舍的追着人家追到山上来。还没找到自家的小夫郎,叶胥就碰到了难题。
这前面的两条路哪一条是挖野菜的路啊。看着眼前杂草生长旺盛程度不同的两条路。叶胥选择了杂草生长相对衰弱一些的那条路。因为这条路能看到前面的路,能一眼望到尽头。有璀璨的未来。而另一条路,全部被高大的树木挡住了视线,高大的树木之间还有到达人大腿高的杂草。
那么高的草,若是被里面的蛇虫咬了。以现在落后的技术,倘若是没有及时救治。后果不堪设想。情况好的话,半身不遂,此后无缘科举。情况不理想时,当场嗝屁。(淡定从容地微笑.JPG)
杂草的数量少,证明走的人多,也就是说自家的小夫郎走这条路的可能性比较大。叶胥踏上了寻找自己夫郎的征途。此刻的他心里,已经能想象到自家夫郎看到自己时惊讶的表情。
毕竟原身可是从没上过山,更别说是上山找陶青了。想都不要想。根本不可能。他不知道的是,他的小夫郎此刻已经挖好了野菜,正准备与他的小伙伴一起去小河旁清洗野菜。
去河边的路与上山的路是两条路。就这样,叶胥与自家心心念念的小夫郎错过了。此时的陶青正和孙家夫郎笛哥儿一起下山。他们二人是挖野菜是碰上的。
陶青挖野菜是因为叶胥读书,看病都需要极大的开销。所以自家种的菜长成时一般是不舍得吃的,都是拉到集市上卖。
而孙家夫郎则是因为,自家男人是猎户。在上山打猎时,被野猪撞断了腿。自此以后便不能干重活,还要吃药。家里有两个孩子也要吃饭。家里的顶梁柱倒下了。
孙家的田地收种,全靠孙夫郎一个人支撑。公公婆婆自小便不喜欢自家丈夫,自家丈夫刚刚满十五岁,便被净身出户。当时的村长与族老都不同意,觉得孙老三做的过分。孙大,也就是孙家夫郎的丈夫,愿意用净身出户换此后的恩断义绝。
以后,孙大的嫁娶,贫疾与否,也不会找孙老三要一个铜板。若是孙大富起来了,与孙老三也没有任何关系。从此婚嫁丧娶互不相干。
话说这孙家夫郎也是个命苦的,亲娘生他时难产。之后便因血崩而亡。他三岁时,亲爹又新娶了一个寡妇。俗话说的好:有了后娘,就有后爹。
自孙家夫郎懂事时,便没有吃过一顿饱饭。不仅吃不饱饭,家里的活,全是他干。冬天去河里用凉水洗衣服。洗的是他们一家人的。冬天里他就一件衣服。
还是后母女儿穿了三年之后嫌弃不保暖了,才给了他。冬天时,他们一家住的房间烧的有炕,不用担心严寒的问题,连冬天的炕都是笛哥儿烧的。
笛哥儿(孙家夫郎)自己确是穿着那件不保暖的棉衣,盖着像铁一样硬的被子,那被子还是自家亲娘的陪嫁品,他从小盖到大。
住在漏风的杂物间。身上没一块好肉。全是冻疮和各种鞭痕。夜晚的笛哥儿,蜷缩在并不保暖的被子中,耳边时呼呼的寒风,这时的肚子也不听话,也在咕咕叫。
冬天早上,天不亮,他要起来去挑水,回来后烧火做饭。要保证一家人醒来时有饭吃,要不然的话,笛哥儿一整天就没饭吃。该做的一日三餐还是要做。
因此,笛哥儿最讨厌的便是冬季,肚子不仅叫,晚上睡不好,白天要做饭,自己凿冰洗衣服。笛哥儿觉得应当是每个人都讨厌冬季的。这也就罢了笛哥儿的后娘势必要榨干笛哥儿的最后一点价值。
等到笛哥儿年纪到了,后娘给他说了一户人家,当时后娘已经收了人家的聘礼。那聘礼十分丰厚,半扇猪肉,一匹红布,还有一斤红糖。比女子的聘礼还高。
村子里不知情的哥儿女子没有不眼红笛哥儿的,听说还是镇上的人家,以后嫁到镇上。那是要去享福的人了。再也不用整天操心那二亩地了。以后也不用干农活了。
那时的后母在她耳边说他嫁到镇上只有好处,没有坏处。说那户人家家里有钱,也没有小妾这些糟心的事,就是有两个孩子。你嫁过去就是享福的,反正哥儿也不好生养,你嫁过去,是当夫人的。还有孩子,也不用担心以后传宗接代的问题了。
笛哥儿不相信后娘会这么好心,若真是好人家,后娘肯定是先让他的亲闺女嫁过去。怎么也轮不到他。笛哥儿不反抗,并不意味着,笛哥儿傻。笛哥儿只是不愿反抗,知道反抗之后的结果是一顿毒打。
当天晚上,那半扇猪肉便炒了吃。可能是要嫁人了,后母看他夹肉吃,也没说什么,只是拿眼看了看他。活了十五年的笛哥儿,第一次知道肉是什么味。
笛哥儿也是第一次上桌吃饭,吃了人生中第一顿饱饭。肚子热乎乎的,暖暖的,原来吃饱饭是这种感觉。当时的笛哥儿真的很满足。
感受到些许甜味的笛哥儿,他当时的愿望很简单:那便是以后能每顿都吃饱饭。人生在世,是不能够太过贪心的。因为笛哥儿从小便没有沾过荤腥,他那脆弱的肠胃已然是撑不住的。
当晚便拉肚子,在起夜的路上他偷听到后娘与他那后母带来的女儿说:“那户人家是鳏夫,喜爱打人,前前后后打死了三人,就算是给他生了两个孩子的妻子也照打不误。
在镇上出了名的狠,镇上的人家都知道,没人愿意将孩子嫁给他当续弦。就是因为镇上没有好人家的女子愿意嫁给他,那鳏夫才将目光放在村子里找媳妇的,
村里的消息没有镇上的灵通。我能找到这桩婚事,还是你那在镇上做工的表哥告诉我的。
那鳏夫觉得哥儿比女子抗揍,才找的哥儿。这次是给了我们十两银子,所以以后那个孽障的是生是死跟我们没有一丁点的关系了。”
“若是这门好亲事,哪能轮得到那个小贱种啊?”
听到此时,笛哥儿才想通了一切。原来晚上的种种只不过是温柔乡罢了。此时笛哥儿想:若是他坐以待毙,等待他的就只有死亡了。
他那么多年的忍气吞声,以为后娘看在他任劳任怨,每天伺候一大家子人的份上。他以后的夫家,就算是家里穷,也应当是年龄相仿的年轻小伙子。
没想到,后母居然想把他卖了。随后笛哥儿也顾不上肚子不舒服,轻轻的推开了家门。之后便拔腿狂奔,往山上去了。山上那么大,还有猛兽。他那后娘是不敢找他的。他宁愿是被野兽吃了,也不愿便宜那一家子白眼狼。
耳边呼呼的风声,刮着他削瘦的脸颊。明明是初秋,也不知这风为何像寒冬时般的刺骨。笛哥儿一直跑一直跑,最终因体力不支,昏了过去。昏过去之前,看到四处一片漆黑,他以为那是大山深处。想着可能在他昏过去时,也会被野兽分食。昏过去的笛哥儿想:“这样也好,一了百了。”
笛哥儿跑了许久,因是长年的吃不饱饭,他的体能并不好。抱着不能便宜给那一家子的狗东西的想法,他硬生生的绕着山跑了半圈,跑到了山的对面。
此时,一片静谧的山林中,只有残夏的知了在不知疲倦的叫着。第二天天刚亮时。上山打猎的孙大发现了笛哥儿并把他捡回了家。看着面黄肌瘦小哥儿,像是十二三岁的样子。便把他带回了家,打算当成弟弟养,反正家里也不差一个小孩一口吃的。
一个小孩子又能吃多少。等到笛哥儿醒来之后。孙大询询问他:源何他一个哥儿出现在大山上。笛哥儿说明了前因后果。孙大心里惊讶极了,这小哥儿看着也就十二三岁的样子,怎么看怎么不像是十六岁该嫁人的年纪。
孙大观他也是无处可去,孙大便让他住下。因笛哥儿是绕着山跑的,从山的那边跑到了这边,跨越了半座山。所以当后母醒来时,发现笛哥儿不在时,发了疯的找人。
就算是想破脑袋,她也想不到,她的那个继子,跑到了山的那边。之后两人便搭伙过日子了,孙大随后找村长给笛哥儿上了户籍。村长看笛哥儿过得苦,便同意了。
反正山的两侧是分属于不同的知府。谁也不知道,笛哥儿跑到了他们的村子。二人就此结为一家。二人刚成亲时,也是过了几年的好日子的。
毕竟孙大净身出户后,是靠打猎为生的。自孙大分家后,什么都没有,便想去山上碰碰运气。孙大觉得自己力气比旁人大,身手也算灵活,脑子也是有些机灵的。
村里有个老猎户,据说是在上过战场,归家后发现婆娘跟着别人跑了。举目无亲。村里的猎户也是看不惯孙老三的做派。又孙大刚满十五,便进山。
许是年纪大的人,容易心软。又怕孙大小小年纪便交代在山里。就把狩猎的一身绝学交给了孙大。他们在打猎碰到时,老猎户便教他狩猎的技巧。
起初的孙大很防备,不知自己身上有什么是老猎户所图的。从没有感受到善意的人,第一次接受来自他人的善意,会不知所措。因此,每当老猎户搭话时,孙大就当没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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