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道侣是白狼 我的道侣是白狼 第75章
作者:少地瓜
月月鸟炸开满脑袋呆毛,脸蛋红扑扑的,还有点不好意思,“没关系呀……”
那边狐狸拼命咬衣角,“好不要脸,呜呜,这个老黄瓜刷绿漆的……我也想要童男子抱抱。”
你的年纪都够进博物馆了,还装什么小朋友!
安格:我看你在想屁吃。
它现在整头狼就很烦躁。
青天白日的,你们有自己的地盘不去,跑别人家来干什么?!
烦死了!
恍惚间,云鸿感觉自己仿佛变成了古代的昏君,看看这个也好,看看那个也想捏,除了狐狸。
狐狸:
争宠还带物种歧视的?!
我们狐狸多可爱!!
在毛茸茸堆里心满意足打了几个滚之后,云鸿被忍无可忍的监护官叼着衣领拖出来,狼爪狠狠拍了拍装满充灵符的旅行箱:
还要不要干正事了?
云鸿瞬间羞愧,对哟对哟,差点忘了正事。
听说他要画聚灵阵,一干妖修都十分感兴趣,或趴或站围了一圈。
庞啸咋巴着嘴道:“可有年头没看人画这个了。”
真要有了聚灵阵,还回啥老家呀?
这儿就是我的老家!
在过去一段时间内,云鸿对于灵力的把控固然更加娴熟,灵魂更坚定,神识更纯粹,但境界还是筑基期,灵力总量并没有多大的变化,所以当画到第六层时,他再一次迎来了熟悉的灵力匮乏。
早有准备的安格将行李箱踢到他脚边,云鸿用空着的左手在纸符上连点,行李箱内顿时炸开一团又一团淡蓝色的荧光。
他的动作很快,到后面几乎拖出残影,围观的妖修们只能看见一团团蓝色的灵气疯狂涌入他体内,由慢到快,最后直接连成一整条蓝色的灵气带!
“再来!”
云鸿大声道。
一整箱充灵符也只够完成第七层,安格刚把剩下的两箱踢过去,云鸿的指尖就已经点下去了。
聚灵阵绘制已经来到第八层,也就是最后一层,需求的灵力量和速度已经达到了惊人的地步,活像疯狂工作的抽水机。
纸符中的灵气根本来不及在丹田气海内停留,只是快速沿着筋脉溜一圈,刚转化成灵力,就被输入到聚灵阵中去了。
从左手连接的纸符,到右手指尖流淌的灵力,此时此刻,云鸿几乎沦为灵力转换机!
整整三大箱纸符在他眼前飞快激活、焚毁,脚边的阵法也渐趋完整,胜利就在眼前。
“给我成!”
云鸿沉寂多年的心突然狂躁起来,他简直不能想象如果再次失败,再准备几个月的可能。
几秒钟前还满满当当的行李箱已然空空如也,可聚灵阵却还剩几笔。
围观的妖修们也跟着大喘气,简直比当事人还要紧张。
妖怪无法使用灵力,但这并不妨碍它们欣赏和向往人类修士所创造的阵法。
在它们眼中,这种从无到有的创造堪称神迹。
而此时此刻,它们又在亲眼见证神迹的诞生。
建国后的第一次。
疼,哪里都疼。
云鸿能清晰地看到自己的筋脉和丹田再一次被榨干,然后是肌肉、骨骼,甚至头发和毛孔。
他身体的每一分每一毫都像过了无数次榨汁机,挤干了最后一丝灵力,留下的只是渣子。
这种痛苦难以言表,像直接作用在灵魂上,从内到外蔓延出来,让人避无可避。
他完全丧失了思考的能力,满心满眼只有一个念头:
把最后那条弧线堵上!
当淡蓝色的光亮起,代表阵法启动的细微嗡嗡声传到耳中,云鸿再也支撑不住,双腿一软,向后跌入柔软的“狼肉沙发”。
白狼舔了舔他的脸,将他轻轻放入到聚灵阵中。
云鸿现在什么都不愿想,什么都不愿做,就这么躺在泥地上,仰着头,静静感受。
空气仿佛有一瞬间凝滞,然后那些游离的灵气因子就像受到了吸引和感召一样,整齐掉头,开始缓缓向聚灵阵内汇集。
云鸿瞬间有种濒临窒息时终于吸上氧的快/感。
成了。
从今往后,他也是家里有粮仓的人了!
第五十四章
“如此狼狈,成何体统!”
青年拧着眉头看下面跪着的人,很是不满道。
跪着的那人看着跟他差不多大,但神情间却十分恭敬,仿佛面对的不是同龄人,而是什么神明。
他身上满是灼伤的痕迹,半边脸上都是干涸的血迹,一条手臂不自然地弯曲,俨然是断了。
“李先生,他们找到我了。”
“不可能。”李先生想也不想地道,神色越加不悦,“师清,必然是你行事不够谨慎,露了痕迹。”
他的面容分明只是个青年,但眼神却极深邃沧桑,这样老气横秋地说话,竟没半点违和感。
魏师清苦笑一声,“师父,时代真的变了,莫说您,就连我也没想到,短短几年之间,科技竟然能发展到这个地步。”
他夺舍他人,叛变别动局的时候,天眼系统可没这么厉害。
“科技?”李先生皱了皱眉,“就是你说的互联网?”
之前对方不是没说过,但区区一张网罢了,又能怎样?
魏师清用完好的手捏着断臂一扭一提,慢慢调动灵气滋养伤处,“还有大数据库,这次是弟子大意了,没想到他们利用大数据库进行信息回溯,几番对比之下,把被抓那两人的过往都翻出来……”
李先生认真且严肃地听了半天,然后越听越迷糊。
什么大叔库?
什么回溯?
难不成外面那些凡夫俗子还能掌握高深的时空咒法不成?
那魏师清自己也是清朝人,但祖上曾经阔过,交际过不少洋人,思想本就开放。后来因缘际会半只脚踏入修行界,一路熬死了晚辈,又亲眼见证了时代变迁,还留过洋,并亲身经历了科技发展。
所以虽然如今脱离别动局,远离了那些最新科技,但好歹有底子,略略一想,也勉强跟得上。
他说了半天,再一抬头看那位李先生的眼神,心情就有些复杂了。
到底是……老古董啊!
魏师清认识这位李先生纯属机缘巧合。
当年他自知大限将至,却又不甘心就此死去,便在暗中疯狂寻找长生之法。
多年寻找未果后,他抱着哪怕死,也要死在神仙冢的念头,孤身一人来到昆仑虚,竟意外发现了一个活人。
一个看上去比自己还年轻的活人。
对方体内澎湃的灵力,表示他还拥有漫长的岁月。
听那位李先生说来自距今一千多年前的古代,是传说中的修仙者后,他已经死去的心,好像突然又活了过来。的心就更炽热了。
修仙者!
一千多年!
他竟然活了一千多年!
既然对方可以,那我为什么不行?
接下来的两年,他跟那位李先生做了交易:
对方传授他长生秘术,而他则需向对方献上一部分灵魂,沦为对方的奴仆,永远不得反抗任何命令。
他不在乎。
献上灵魂又如何?
不能转世重生又如何?
我只盼今生,不修来世。
李先生给的秘术就是夺舍。
“如今虽然灵气枯竭,但天下之大,总有几棵好苗子,左右那些凡夫俗子留着好皮囊也无用,你何不取来?”
说这些话的时候,李先生的神色十分淡然且坦荡,仿佛只是在说想碾死几只蚂蚁一样简单。
短暂的挣扎过后,魏师清弯下了脊梁。
他亲手打破了自己的誓言和原则。
能修行是我自己天资出众,与那些庶民何干?
他们被保护了这么多年,也该为我做出点贡献了。
左右凡夫俗子遍地都是,别说死一个两个,就是十个八个、一百个一千个,也不会激起一朵水花。
世界离了他们,照样运转。
众生平等?
笑话,人从出生就没有高低贵贱,所谓的平等,不过是底层贱民自欺欺人的笑话罢了。
夺舍成功后,魏师清失去了原来的密友,却获得了重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