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酆都大帝成婚后我红了 与酆都大帝成婚后我红了 第231章

作者:楠淮之 标签: 灵异神怪 娱乐圈 甜文 玄学 玄幻灵异

  刚刚信誓旦旦廖傲阿赞缓缓低头,他心脏处,蔓延一团烈火。

  沈惑抽出桃木剑。

  廖傲阿赞在地上打滚,面部表情痛苦到狰狞。

  “你对我做了什么!”

  沈惑甩甩桃木剑上的血迹,低声说道:“没什么,就是用了一点正阳火而已。”

  “正阳火?!你到底是谁!”

  廖傲阿赞试图灭火,可正阳火霸道,怎么会轻易就灭掉。

  他痛得在地上打滚。

  能感觉到连灵魂都在燃烧。

  廖傲阿赞脸色痛苦。

  孟景同和众人喜出望外。

  “掌门你竟然练成了正阳火!”

  沈惑笑道:“偶然练成,运气好。”

  正阳火可是龙虎山的绝技,没想到半路学习的掌门竟然给学成了,这简直就是龙虎山一大幸事。

  龙虎山众人高兴了,可躺在地上奄奄一息的廖傲阿赞,就不太高兴。

  “龙虎山的人果然狡诈,气煞我也!”

  廖傲阿赞活活被气晕过去。

  沈惑只是度了一点点正阳火,没想到廖傲阿赞自己受不了晕了,这也好,省的他们再动手。

  沈惑一来就抓到一个巫师,而且还是挤进前十的巫师廖傲阿赞。

  这可让愁眉不展的特办处给高兴坏了。

  连忙过来,看到地上的廖傲阿赞,眼睛都快掉出来了。

  竟然真抓到了黑巫师。

  众人心头一震。

  也松了一口气,看来黑巫师也并不是没有缺点嘛。

  抓住一个,利用廖傲阿赞撬开一道口子,鼓舞士气,也是好事一件。

  而此时,被众人讨论的沈惑,正在病房查看中招的龙虎山弟子,还有玄门的其他人情况如何。

  他们身上长着黑色如鬼面的伤疤,这种伤疤极难根除,就好像是长在人的骨髓里,如同寄生胎一样,不仅有五官还能开口说话。

  就比如眼前这个。

  “我要和道士同体,谁也别想到把我给带走,除非我死。现在我是因果,你们杀了我,就是杀了他,哈哈哈……”

  被寄生的道士又气又怒。

  他抽出刀,想要割掉自己身上的血肉,被沈惑拦下来。

  “你干什么!”

  “掌门,我宁愿死,也不愿意和这种恶心的东西共生,我要割掉它!”

  孟景同连忙阻止道:“使不得,你现在割了也没用,它会重新再长出来。鬼面疫没事,你反而会受伤。”

  “哈哈哈。”鬼面疫大笑。

  道士痛恨地在床上捶了两下,以宣泄自己的愤怒。

  沈惑摸摸下巴,盯着道士身上的鬼面疫,伸手时,只见凝聚了一点点火星。

  鬼面疫:“哈哈哈,就凭你也想让我出来,别做梦了!我决定在这里安家!”

  赤金色的火星滴到鬼面疫的身上。

  鬼面疫的笑容戛然而止。

  “啊啊啊!这是什么?!好烫,好烫!”

  沈惑撑着下巴,看着在皮肤耸动的鬼面疫。

  孟景同也好奇凑过来。

  要知道这玩儿意,从他来之后,就一直研究,这东西非常嚣张,剜下来,还能重新生长,烦不胜烦。

  没有办法把它从人的身上拿下来,这才是孟景同最头疼的地方。

  没想到他还能听到鬼面疫求饶的一天!

  见它实在受不了,从导致的脸上滑了下来,瘫在桌子上。

  星火还在鬼面疫周围燃烧。

  孟景同用夹子夹住脱落的鬼面疫,仔细打量一番后,他道:“这不是鬼面疫是桃花鬼面具,一种最阴毒的诅咒。只要是中七天诅咒,人最后身上会长出朵朵桃花而亡。”

  他擦擦额头上的汗水。

  “幸好掌门你有正阳火,这东西最怕正阳火了,只要一小点,就能让它们自己脱落。”

  有了孟景同的解释,众人暗含希望地看向沈惑。

  沈惑一脸黑线,所以这种拉自己下水的队友还是不要了吧。

  不过最后,沈惑在每个中招的人身上弹了一下,桃花鬼面具自动脱落。

  孟景同拿着一个火把,把所有的桃花鬼面具给烧了。

  这东西还是不要存在,烧掉最好。

  大家身上的诅咒驱除了,再次扑向前线。

  这场巫师试探大会还没有结束。

  沈惑来到这里一分钟都没有停下来休息过,一直在忙。

  直到这天早上,有个没了下半身的人,拖鞋半截身体,血液一直顺着他来的方向蔓延。

  他爬到基地被人发现后,连忙拽住搀扶他的人

  “黑森林失守!快去救、救人!”

  那人死了,说完这句话,他就断气了。

  众人见状不妙,便组织人去黑森林看看。

  沈惑成了带队第一人,孟景同等几名龙虎山弟子,但当然义不容辞地跟着沈惑。

  边境的黑巫师们,最喜欢的一片林子,就是眼前这林子。

  这片林子又被称为死亡黑森林。

  临时驻守在林子外面的人,全部失踪,等特办处发现已经是两天后了。

  沈惑和众人来到临时扎营的地方,地上全是黑色的血,还有挣扎的痕迹,最后这些痕迹都消失在黑森林里面。

  沈惑挑起一块类似碎肉的褐色东西,拿起来看。

  还没有凑近就闻到一股腐臭味道。

  “他们不是被抓走,而被什么东西给吃了。”

  沈惑这话一处来,众人忍不住打个冷颤。

  “这么多人都被吃了吗?”

  他们派过来看着黑森林的人,起码有七八个。

  不会都被吃得一干二净,连脑袋都没有剩下吧?

  事实上,是的,连骨头渣子都不剩被吃个干净,只剩下这几滩血液。

  孟景同跟在沈惑的身边,一边走一边分析。

  “十大巫师中有一个巫师,喜欢养狗,他称那些狗,是来自地狱的恶犬,消除世间邪恶,正义的一方。”

  沈惑惊讶道:“就这种也叫正义?”

  孟景同的表情难看:“在他们自己的眼中,自己就属于正义的使者。所以当地人十分崇拜他们!还有一个善用黑曼童的巫师也是。在当地人眼中,这巫师可以保自己生男生女。还给他们取了非常圣神的名字。圣师!”

  额……

  沈惑一时不知道该吐槽什么。

  他们在国外如何,沈惑管不着,但是现在黑巫师已经来了种花家的地盘,那就不能再让他们嚣张了,不然,还真以为种花家好欺负。

  沈惑拿着桃木剑,进入黑森林。

  他来边境后,就没有用铜钱剑。

  一是铜钱剑太吃正阳火不划算,桃木剑刚刚好。

  二是桃木剑长短可以用力避开杂草。

  说百了,就是沈惑用来挡开杂草,图方便。

  但其他人不知道,看着沈惑身先士卒走在前面非常感动。

  实际上,沈惑走在前面是为了更好观察周围的情况。

  而且他是怕前面的人,万一遇到了什么情况,自己人先慌了,那才叫糟糕。

  所以他走前面更好。

  孟景同和其他两名弟子跟在沈惑左右。

  黑森林空气压抑,人呼出的气都是冷气

  周围非常安静。

  四周开始起雾。

  有人不小触碰的白雾,身上起红疹。

  众人意识到不对劲,转身往前面走。

  “狗!好大的狗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