游雾 游雾 第162章
作者:商砚
一个青年男人推开门,没出一丝声响的悄声走到坐在沙发上闭目休憩的那人身后,弯下腰低声报告道:“市局调查到了赵雪,林载川跟阎王一起去了学校,把她带走了。”
“不过,她没有什么把柄在警察手里,应该可以全身而退,市局就算查到沙蝎跟桃源村有关系,也不可能通过赵雪查到我们的身上。”
沙发上的男人穿着一身华贵唐装,绣着金龙暗纹,面料是价值不菲的绸缎,他睁开眼睛,慢条斯理道,“赵雪是个聪明的孩子,比那些成事不足败事有余的蠢货都机灵,等她回来,可以着重培养,趁她还有没成年,让她出去多做一些事情。”
身后青年低着头道:“明白。”
男人转了转手里的佛珠。
半晌又感叹道:“这样一来,每个人就都能死的瞑目了——市局应该要开庆功宴来庆祝他们这次行动的圆满成功了。”
“藏起一棵树木最好的地方是森林,还是您手段高明,林载川都没有察觉,还顺势把祸水引到了霜降头上。”他身后的青年又俯身轻声道:“听说,阎王前两天在霜降闹了不小的动静,还亲自处理了一个‘虫子’,您有什么想法吗?”
“不意外。”宣重扬起唇角轻笑了一声:“阎王眼里从来容不了沙子,他想把那几根钉子拔掉很久了,只不过一直没有合适的借口,这次被他找到了机会——宋生那边是什么反应?”
男人顿了顿,低下头在他耳边低声说了什么。
听到他的话,宣重的眼里浮起一丝愉悦的笑意:“到底是年轻人的血性啊,杀伐决断,比起我当年有过之而无不及。浮岫市的地下,恐怕又要热闹起来了。”
——
第一百七十一章
在赵雪之后,林载川又提审了陆鸣霞。
陆鸣霞在听到赵雪已经承认了杀害李登义的罪行后,也不再三缄其口,慢慢地吐出了“真相”——跟赵雪在审讯室里交代的犯罪过程一模一样。
陆鸣霞哑声道:“我知道这个孩子,她的心理跟别人不太一样,所以在平日里多照顾她一些,当成晚辈一样。我没有想到她会走到那一步,去杀人的地步。”
“如果早知道赵雪有那样的打算,那天我就不会跟她分开,把她送到家门口再走了。”
陆鸣霞在警方面前表示她对赵雪的杀人计划完全不知情,只是出于对赵雪的保护,想要给李登义这个“强奸犯”一个教训——赵雪就是这样告诉她的。
李登义这起案子,起因、经过、结果,都已经调查的清楚明白,两个嫌疑人在警方面前认罪,对她们的所有行为供认不讳,且口供是完全对的上的,听起来没有任何破绽。
……一桩命案看起来似乎就这样结束了。
赵雪未满14周岁,后续会由社区矫正机构收容教养,直到她长大成年,至于陆鸣霞会不会被判刑、会被判处怎样的罪名,就由法院那边的人来定夺了。
信宿总觉得这起案子背后还有警方没有调查到的隐情,在他的判断里,赵雪的犯罪动机远远没有强烈到驱使她杀害李登义的程度——可眼下没有什么证据能够佐证他的“疑心病”。
赵雪离开市局的时候,素含玉开着车来接她。
女孩低头整理雪白的冬款长裙,抬起眼的时候微微笑了一下,回头看了一眼身后的高楼,目光落在闪闪发亮的警徽上,然后哼着歌走出了公安局。
桃源村后的罪魁祸首被信宿亲手送进了市局,杀害赵洪才、李登义的凶手都明晰,尽管部分案件事实还没有完全确定,但这起案子基本进入了尾声。
赵雪回到家里,一个人进了卧室,用就连她的家人都不知道的手机号拨出了一个电话:“叔叔,我回来了。”
电话对面的男人嗓音低沉平缓:“林载川没有起疑吗?”
赵雪单手托腮趴在床上,愉快地轻轻晃着两条腿,道:“当然没有,我说过了,我的计划是很完美的,除非那个林队长有时空回溯的能力,亲眼看到了当时发生了什么,否则我说的话。就是真相。”
她有些得意道:“就算是阎王在场,也挑不出任何破绽。”
因为赵雪说的确实都是事实,陆鸣霞的确是半途离开了现场,李登义也是她一个人杀的。
只不过——她不是因为赵洪才那个喜欢多管闲事、正义感膨胀到愚蠢的男人。
而是“那个人”的指示。
她很乐意做这些事,把那些自以为聪明的大人玩弄在股掌之中。
赵雪跟“那个人”第一次见面的时候,她手里拎着一只总是在半夜乱叫的黑猫,已经被她弄到断气了。
她面色漠然的把那只猫扔进垃圾桶里,好像扔了一团腐烂的肉块,而不是一条鲜活的生命。
回过头的时候,她看到有个高挑的男人站在她的身后,不知道看了多久,“为什么要杀死这只猫。”
赵雪并不畏惧的直视他,解释道:“总是尖着嗓子叫,让人没法睡觉。”
男人像是笑了一声:“小区里晚上有很多猫。”
赵雪面无表情:“会越来越少的。”
男人饶有趣味道:“如果有人在晚上吵闹呢?”
赵雪这次沉默了一会儿,然后冷漠道:“没有什么不一样。”
后来她又见过那个男人很多次,接触过很多“有意思”的东西,她很感兴趣。
——男人总是夸她很有“天赋”。
赵雪微微翘起唇角,心情极为愉快的样子:“叔叔,我是不是比阎王聪明多了。”
“阎王像我这么大的时候,有我这样聪明吗?”
“阎王啊。”宣重慢慢说出这个名字,像是想起了很多回忆,然后他轻笑一声,语气中带着某种病态的赞美,“也算是在我眼皮底下长大的,我还没有见过任何一个人能跟他比。”
赵雪的脸色稍微阴沉了下来,托在脸颊上的手指微微陷进了皮肤里。
“以那两个人谨慎多疑的性格,市局的人可能还会盯你一段时间,”男人道,“这段时间好好休息,暂时不要再联系了。”
—
从过年开始接连两个大案,刑侦支队整个处于连轴转的状态,这两天才终于没有那么忙碌了,上面通知本周五进行体能测试。
该来的还是躲不掉。
信宿这两天在家里跑步机上锻炼身体,很努力,但是成绩还远远达不到市局要求的标准,听到这个消息,他认真思考了半分钟,感觉不可能在周五前变成吃了菠菜的大力水手了,于是开始躺在床上摆烂,自觉跳过了近在眼前的这场体测,准备下次“补考”了。
林载川晚上带着干将跑步回来,看到他一副在床上摊平摆烂的样子,顿了顿:“不打算跑一千米了吗?”
“跑不过的,我试过了。”信宿指了指外面的跑步机,语气生无可恋,“还差了半分多钟,我觉得以我的身体状态,不可能在72小时内跑进四分钟内了。”
世上无难事、只要肯放弃——信宿在这种项目上从来特别擅长打退堂鼓。
林载川也没说什么,从衣柜里拿出浴袍进了浴室,“那就先休息吧。”
体测当天,其他项目信宿都擦着及格线通过了——因为林载川教过了他一些训练技巧,不是特别依靠体能,尤其信宿个子又高,像纵跳这种项目,他的成绩甚至还名列前茅。
只有最后要跑一千米的时候,信宿磨磨蹭蹭的,半天没上场。
最后八百个不情愿的被贺争他们强行拉了上去,在跑道上做长跑前的伸展运动。
贺争把骨头拉出咔咔咔的响声,很热情的问他:“准备的怎么样啦?听林队说你这两天还在家里练习跑步了,有进步吗?”
信宿无奈一笑,“……不超过两个小时。”
贺争:“没关系,坚持就是胜利!加油!”
裁判尖锐的口哨长长响起,二十多个男警在起跑线上站成了有些拥挤的一排。
——以前都是林载川当裁判,但鉴于某个众所周知的原因,他这次下场当了普通“选手”。
裁判大嗓门道:
“各就位!”
“预备——!”
“开始!”
红色信号旗倏然落下。
警察长年跟各类犯罪分子搏斗,瞬间爆发力是很强悍的,指令响起后,很快都冲了出去,眨眼间信宿就跟大部队拉开了一段距离,跟老大爷遛街一样慢慢吞吞的跑在沥青跑道上。
信宿还在起点附近的位置,林载川已经一骑绝尘的跑完了半圈,后面依次是贺争等年轻小伙、郑治国等中年男人、以及以沙平哲为首的即将退役的刑侦队老前辈。
——还有跑不过即将退役老前辈的信宿小同志。
这一头一尾,都是相当靓丽的风景线。
“………”旁边的魏局一脸牙疼的表情看着他们局里新来的这个小年轻。
这信宿真是哪儿哪儿都不像个刑警。
很快信宿就觉得他有些累了,在跑道上跑起来的感觉,跟家里跑步机还不太一样,会更累一些。
信宿两圈还没跑完,第二圈刚跑了个开始,就听到从身后传来一阵平缓规律的脚步声,他后面不可能有人了,唯一的可能就是——
信宿往回转头一看,林载川果然已经“套圈”了,超了他整整四百米。
林载川已经快跑完他的一千米了,到了信宿身边的时候,有意放缓了速度,信宿跟他一起并排在跑道上,嘴里哼哼唧唧地跟他撒娇,“载川,好累。”
林载川道:“不要说话,保持匀速呼吸。”
信宿乖乖闭上了嘴巴。
他们这条跑道的警察陆陆续续都到达了终点,最后就剩下信宿的半圈,还有他旁边已经多跑了一圈还能面不改色的林载川。
就算林载川跟他说过了闭上嘴巴用鼻子呼吸,两圈跑下来,信宿还是有点岔气,肚子隐隐约约的疼,最后一百米的时候真的是一点点力气都没了。
一只手轻轻从后托住了他的身体,林载川的声音响起来:“很快就跑完了。还能坚持吗?”
信宿抿起唇点了点头。
他从来没有哪一刻感觉一百米是如此漫长,撑着一口气跑到了最后,终点处的裁判按下手里的秒表,冷面无情道:“不合格。”
他瞥了眼信宿,“都跑到四分钟开外去了。”
信宿的成绩在很多大学里已经是及格线了,公安统一体测标准是4分25秒内,他最后也是达到了的,只不过浮岫市局要求变态——有林载川的成绩在最上面顶着,对下面的人也格外严格。
信宿对他的成绩一点都不意外,只是跑完了手脚发软,整个人几乎是挂在林载川身上的,林载川还不让他直接坐下休息,带着他又慢慢沿着操场走了半圈。
走到魏局跟前的时候,魏平良假装数落他:“这么多年第一个没过线的,给你们刑侦队丢不丢人。”
信宿还没吱声,旁边的林载川就开口道:“不会。”
魏平良:“………”
他瞪了眼林载川:“还说,都是你惯的!”
信宿起码是全程跑下来的,没有直接在跑道上走完三圈,至少态度端正,而且成绩也没有到非常离谱的程度,魏平良没说他什么——反正不指望他一个人在前面冲锋陷阵,再怎么也还有一个林载川。
信宿喉咙泛起轻微的血腥味,气管干涩的疼,喝了半瓶水以后就跟刑侦支队的大部分汇合了,他出了一层薄薄的汗水,衣服稍微贴在皮肤上,纤瘦白皙的胸膛若隐若现。
贺争小声嘀咕着:“信宿侧面看着跟张纸片似的,这小身板让他跑进四分钟,的确是为难他了。”
信宿在林载川的身边,用手背擦了擦下巴的汗水,低声道:“好累。”
他喘了一口气,也不讲究那么多了,直接坐到了台阶上。
林载川垂眼看着他,拧开一瓶维生素饮料给他,信宿一口气喝了半瓶,皮肤在阳光下显得格外白皙晶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