窝囊男人 第30章

作者:张恨火 标签: 都市情缘 虐恋情深 市井生活 近代现代

  说道这里,谭笠又冷哼道:“做爸爸的?那小子早就不把我当爸了,我为什么热脸贴他冷屁股?”

  谭笠在32岁那年进入当时第一波的房地产行业中,然后飞速发家,这些年的房价增长速度就是他富裕的速度,如今坐拥建业地产,实际控股百分之55,在零几年那批房地产投机者当中,虽然说不上的顶富的大亨,但也算是实打实的土豪一个了。偏偏谭明铠对他爸爸的产业半点兴趣都无,上大学时就一意孤行地选择了广告专业,为此父子二人大吵一架。后来谭明铠的做法跟谭笠算是完全错开了轨道,一心投身于新媒体行业再也不打算出来,时至今日,已经拥有了自己的公司。

  在谭明铠刚在业内一炮而红的时候,建业曾经找过时代风尚谈合作,点名道姓要求谭明铠为他们最近一期的项目设计广告方案,投放地广和地方电视台。但是谭明铠毫不犹豫地拒绝了这个送钱的大单子,那时时代风尚还没有策划二部,只有一个策划部,年轻气盛的谭明铠当时就放下话,跟建业合作的话他会立刻离职。时代风尚为了留住这个风头无两的当红炸子鸡,只能含泪婉拒了建业的负责人。谭笠为此暴跳如雷,父子关系更是一度降到冰点。

  这些年来,谭明铠事业越走越往上,王女士心里是开心的,不是为了这个继子开心,而是她很清楚,谭明铠越成功,就越不用依仗这个最为憎恨的父亲,越不屑于谭笠的这份家产,那她能获得的也就越多。

  一直到42岁,她都没有放弃为谭笠生个孩子,但医生说她子宫壁薄,难以再育,即便怀上也容易自然流产。果不其然,这么多年她不管怎么努力都没能诞下孩子,直到年纪大了,没了母凭子贵的希望,便只能讨好着谭笠,精心算计,步步为营。这么多年她一直对自己没能再生出个孩子来耿耿于怀,但她也不敢抱怨,她知道这可能是上天对她的惩罚。

  惩罚她当年抛夫弃子。

第41章 往事

  林春晖回来的时候,整个人失魂落魄。

  难得的是谭明铠今天回来的倒是早,正坐在客厅看杂志。林春晖走进屋的时候人都还不在状态,眼神飘忽,心事重重。谭明铠看到以后皱起眉头,放下了手里的杂志。

  “撞柜子了。”他往后靠着沙发,端着水杯淡淡地提醒道。林春晖这才意识到家里已经坐了个人,意外道:“今天回来这么早……我去做饭。”

  听着厨房里开火的声音,谭明铠没再管他,继续忙起了自己的事情。

  卓越刚成立三个月,正是需要大量业务稳固根基的时候,不过还好以前跟谭明铠合作过的品牌不在少数,并且跟自己的粘合性很高,谭明铠只需要一家家去拜访一下,基本就能全数挖过来。广告合作合同都是一时的,这个合作完成了,下一支广告依然可以找别家,时代风尚最近的业务流失了不少,所有人都心知肚明是卓越干的好事,郑氏更是恨不得把谭明铠千刀万剐,他们没想到都已经百般纵容谭明铠了,他还是会出走,并且带走那么多人才。最近是卯着劲儿留老客户,谭明铠手下设计人才虽多,但都只擅专业不擅生意,所以基本就是谭明铠一个人在跟时代风尚争,每天排不完的应酬喝不完的酒。只不过……无论他什么时候回家,不用担心无人照应。

  人都是逐利务实的动物,所以谭明铠没有再赶林春晖走。况且……这种感觉并不坏。

  想到这里,谭明铠转头朝朝厨房看了过去,只见林春晖系着红围裙,手上拿着锅铲慢慢地翻搅,动作缓慢像是在发呆。

  他从星巴克走出来以后就没有一秒钟正常过。

  整个晚上家里异常安静,主要是林春晖莫名话少了很多,沉默地吃完去刷锅洗碗,不再絮絮叨叨说不完的废话,谭明铠终于清净一回,二人像两个不熟的室友一般地过了一整晚。

  第二天谭明铠下楼的时候,看到的就是林春晖顶着个硕大的黑眼圈在给自己装便当,饭盒刚盖上就迫不及待打了个打哈欠,看起来像是一夜没睡的样子。

  步子飘着把老谭送到了门口时,谭明铠终于蹙起眉忍不住说道:“困就回去补觉。”

  林春晖迷糊着抓抓脑袋,“嗯……我没事,大早上的还没醒过来,一会儿就好了。”

  谭明铠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接过东西去车库开车了。

  林春晖一直看着他的车屁股消失,然后又重新去洗了把脸,临出门前还特意又换了身衣服,换上了之前谭明铠给自己买的那件范思哲的衬衫,然后这才出了门。

  他今天没有再开他的小三轮,因为他不想再显得整个人风尘仆仆灰头土脸。

  昨晚他翻来覆去一整晚,一夜无眠。

  王爱花比林大民小了整整十岁。长得好,在村里是仙女儿一般的存在,被夸的多了,慢慢就开始飘飘然了。开始做梦自己能够飞出乡村变凤凰。因为被一众小伙子舔着哈着,王爱花自小就养成了刁钻泼辣的性子,对男人们颐指气使,偏偏痴迷美色的男人们又都上赶着。

  王爱花16岁那年认识了26岁的林大民。林大民长得不算英俊,但还算人高马大,肩宽背厚让人有安全感,但光凭这种条件王爱花是肯定看不上他的,更别说他除了年纪大,家里还只有三间平房,穷小子一个。林大民自知自己也争不过别的那些小伙子,便也只是跟在王爱花屁股后边默默对她好,但是对她好的人太多了,林大民的这份就无法突出了。

  直到王爱花十八岁那年,早早辍了学,想着去城里混,钓个金龟婿。哪想刚出了火车站就遇见了人贩子,看她模样好人水灵,一个毛巾捂了口鼻就往车上扛。得亏当时林大民非得来送她,送到了城里了也得看着她安顿好住处,哪知买瓶水得功夫就看见王爱花被人扛肩上了。林大民把水瓶子一扔发了疯的追上去,两条长腿硬是追着人贩子的摩托车追了好几公里。后来林大民跟兄弟俩说起当年这回事儿的时候,语气里都满是骄傲,“你们爹我当年可是拿命追回来的媳妇儿”。也是天意,人贩子的摩托估计是太长时间没加过油,开着开着刚好没油了,这才让林大民能跟得这么久。两个人撂下车扛着王爱花就跑,林大民不管不顾,明明已经跑了几公里,硬是又爆发出来了冲刺的速度把人按下,然后就是一场惨烈的一打二,或者说是二打一更合适,因为那时候林大民真的没啥力气了,但还是死狗一样拽着王爱花的衣裳不放手。王爱花在颠簸中终于迷迷糊糊醒过来,看到的就是两个人贩子把林大民按在地上拳打脚踢,王爱花哭喊着,林大民知道王爱花醒了,捂着头刚说了一句“别哭”,下一秒就被红刀子进白刀子出。那天在林大民的记忆里,最后只剩一声女人的尖叫。

  后来,王爱花跟着林大民回了村子,开始照顾他,林大民腹部挨了一刀,但幸亏扎到什么重要器官,流了不少血但总算没什么大碍。经过这一出,王爱花也不想着去城里了,终于愿意老老实实地跟林大民过日子。

  但林大民的娘死活看不上这个“不正经的女人”,本来就觉得这女人就是一只骚狐狸,现在儿子又为她受了伤,更是对她恨之入骨,但她拗不过林大民,只好恨得牙痒痒看着那只骚狐狸穿着红衣裳戴着大红花进了自己家的门。

  王爱花跟林大民的娘也是互相看不顺眼,两个女人整天夹枪带棒地互相挖苦,在春晖秋煦8岁那年,王爱花终于成功熬死了这婆婆。兄弟俩跪在坟前哭的撕心裂肺一口一个“奶啊”的时候她甚至在后边高兴的嗑着瓜子。

  再然后,最初的那点感动终于在日复一日平淡无聊的生活里被消磨殆尽,那时候普及电视,王爱花最爱在电视上看《流星花园》,对里边有钱人的生活和喜欢美丽灰姑娘的道明寺痴迷不已,林春晖现在还记得那个女主角的名字,叫杉菜。他以为这是个菜名,没想到是个人名,还是个大眼小嘴的美女,所以印象深刻,一记多年。林大民对王爱花爱到了骨子里,但是二人生活里也是架不住鸡毛蒜皮的摩擦,再加上电视剧看多了王爱花越来越看不上他,最终在一个再平常不过的夜里,卷着东西远远走掉,再也没回来。

  那年王爱花都已经30岁了,却做着17岁杉菜的美梦,奔向了梦寐以求的大城市。

  所以后来,王爱花也没遇见帅气多金的道明寺,只能钓到一个大自己很多的已婚男人。做起了人人不齿的小三,直到多年以后才上了位。

  这些都是林家兄弟和林大民不知道的事。

  一晃十几年过去,此时王爱花就坐在自己对面,眼眶微红,嘴唇颤抖。

  “小晖……这些年,你们还好吗?”

  林春晖看着女人眼角的细纹,心中渐渐涌起疯狂的恨意。

  “你真的想知道吗?”

  “我……”

  “你真的关心的话当初就不会跑,跑的那么干脆,十几年都不过问我们,现在又装什么深情?”林春晖嘴上犀利着,眼圈却是根本控制不住地红了。

  王爱花眼中的泪像是一下溢满了,她精致的睫毛不停摆动着,满是窘迫。“小晖……你得体谅我……我才不到30,我不想为了报恩留在那个村子一辈子。”

  林春晖难以置信地瞪大了眼睛,“报恩?你是说……你对爸就只是报恩,你生下我和小煦也是为了报恩?”

  “那可是为了你连命都能豁出去不要的男人啊,你怎么忍心……”

  王爱花脸上满是痛苦,她摇着头垂额,用力地抽了一下鼻子:“小晖,我确实对不起你跟小煦,但是我觉得自己没什么对林大民的。”

  “他为我挨了一刀,可是我也把我最好的年月都给了他,还给他生了两个儿子。”

  “你们爸爸那条件,能娶到老婆就不错了。我当年那么抢手的一个人,抛弃所有追求者跟了他十年,给他老林家生了两个大胖儿子,这还不够吗?”王爱花像是真的很相信自己的这些想法,她认真地跟久别重逢的儿子说着。

  林春晖哽咽无声,他不知道还能说什么,母亲真的不爱父亲吗?这样的话,他好像就对母亲的背叛少了一项重要的指控依据,但更严重的是,他心里一直以来的那种信念崩塌了。

  明明一起生活了那么多年,怎么能不爱呢?

  那她是否是爱自己和弟弟的呢?

  林春晖不敢问,他怕这个答案她更加接受不了。

  王爱花当年没有跟林大民领证,他们之间的婚姻没有任何书面的保护。感情的羁绊一断,她就像是一只断了线的风筝,想飞哪里便去哪里,再也拉不回来。

  “我的儿子……我的小晖……”王爱花看着面前这个低头垂泪的儿子,心中的母爱像是火山喷发一般,泪流满面地抚上林春晖的头脸,一遍遍地抚摸,像是怎么都不够。

  “那个男人,是你的丈夫吗?”

  林春晖不着痕迹地偏过头去,避开了这双他渴望多年的手,他再度抬起通红的眼眶,看着王爱花问道。

  “嗯……”王爱花艰难地回答道,然后很快又急切地补充:“小晖,他是做房地产的,非常非常有钱,现在年纪大了,身体也不好,妈已经跟他结婚了,再过两年等他走了,他的财产都是我的,到时候你和小煦就不用奋斗了……我只有你们两个儿子,我的都是你们的……你们还没结婚吧?再等两年……妈妈什么都能给你们。”

  林春晖再次睁大了眼睛,但是很快他就不再惊讶,自己母亲是个什么人,这么多年不早就应该想明白了吗。

  “用不着,我跟小煦都挺好的。”

  “你那么看重这些东西,那就好好守着过日子吧,我和小煦不需要。”

  王爱花听了,心里难受极了,她知道这是儿子想跟她划清关系,可是她不想,她只有这两个儿子了。

  反正财产还没到手,先不急于这会儿拿来伤孩子的心。王爱花很快调整好了心情。

  “小煦怎么样?你爸他……”

  林春晖简单跟她说了家里的情况,王爱花听到林秋煦都出国深造了的消息,更是喜上眉梢,现在到了这个年纪、这种境地,比起自己多能耐,儿子有多厉害才更值得开心。

  她忍不住又想到了谭笠的那个儿子,脸上一阵厌恶。

第42章 醉酒

  那天林春晖跟王爱花并没有聊太久。春晖敷衍着回答了一些王爱花的问题,全程表情冷冷淡淡,丝毫没有跟生母久别重逢的喜悦。王爱花也不好意思再做纠缠,叮嘱林春晖照顾好自己,二人不欢而散。

  时间还早,他直接去了水果店。

  到的时候他看到陆阿姨正在门口徘徊,便赶忙上去叫住了她:“陆阿姨,来买东西啊?”

  “是啊,买点山楂。你今天怎么过来这么晚?”陆阿姨今天穿了条红裙子,还擦了口红,看起来整个人年轻不少。林春晖掏出钥匙拉开折叠门,一边解释道:“有点事儿。”

  “您今天真漂亮。”

  陆阿姨立刻合不拢嘴了,笑得眼睛都找不着了:“嗨!你这孩子,嘴真甜。”

  “要山楂?”林春晖问。

  “是啊,今天想回去熬点山楂水,最近有点食欲不振,弄点开胃的。”

  林春晖突然想到这些天谭明铠食欲也不怎么好,他以为是应酬太多喝酒喝伤了,劝他去医院看看,对方死倔,说多了就是一副不耐烦的样子,冷冰冰来一句:“你是不是闲的。”气的林春晖直跺脚。不识好人心就算了,怎么还不爱惜自己身体呢,拼事业也不能把自己身体拼坏了,赚那么多钱就为了后半辈子住院?可惜谭明铠一向是臭石头一块儿,林春晖说不听,只能叨叨着地走开。

  “陆阿姨,你这山楂水怎么做啊?能不能教教我?”林春晖突然问。

  陆阿姨一看有人跟自己学东西了,乐开了花,立马开始不遗余力地介绍起来:“那还不简单,准备200克山楂,50克冰糖,然后再切点荸荠,有的地方叫马蹄,这个你听说过吧?”

  “我知道我知道,我们那儿叫马蹄。”林春晖赶忙接话。

  “嗯嗯啊,加上马蹄,煮出来有股自然香,其他的你看着放,什么红枣啊枸杞啊你喜欢什么放什么,煮出来放凉,酸甜好喝,还开胃……”

  两个人你一言我一语又开始聊起来了。

  陆阿姨人是个热心肠,也是个很好的知心大姐,林春晖本想跟她倾诉一下自己父母的事,但又觉得家丑不可外扬,最终还是没能说得出口。

  一个人过着,就这点不好,连个知心的人都没有,冷了热了,开心了难受了,也没个人诉说,怪孤独的。林春晖又想到了谭明铠,他想着,老谭哪里都好,又有本事,人又痴情,虽然喜欢男的,但是也不乱搞,喜欢上谁就拔不出来。做对象的话真的是百里挑一,可是做朋友可就太差劲了!一失恋,对朋友也成臭石头了,冷热不吃,油盐不进,真的讨厌的很。林春晖想着想着又想骂人,但骂完以后还是屁颠屁颠地赶回去给这臭石头做饭,还得想办法让他胃口好点。他有时候自己都觉得自己可真是贱。

  林春晖特意去跑了好几个超市买到了荸荠,按照陆阿姨说的,先是煮了一锅红彤彤的山楂水出来,放在一旁晾着,然后才开始起锅做饭。

  林春晖现在做饭已经不算人头了,做就直接做好他和老谭两个人的,如果老谭晚上在外边吃了,就把剩下的放冰箱明天当成午饭带去水果店。

  今天果不其然老谭还是没有在饭点回来,林春晖眼看着那锅山楂水晾的透心凉,只能叹着气收拾了饭桌,自己吃了,洗澡上床。

  晚上躺在床上的时候林春晖想,自己这样,到底算什么呢?是老谭的情人吗?

  想到这两个字,林春晖羞耻地热了脸,在被窝里蹬了几下腿,心跳有些加速了。他决定不再想这个,立刻闭眼睡觉。可惜眼睛还没闭上,电话铃声就把他吓了一大跳。

  “喂,老谭?”是谭明铠的号。

  “喂!你好,那个……你是谭总的家人吗?”

  林春晖蹭地坐了起来,立刻开始紧张“是……我跟他住在一起,有什么事吗?”

  “……谭总他喝多了,开车来的,要麻烦你来接一下,你现在方便过来吗?”那边好像有些吵闹,好像人不少地样子。

  “在哪里?我马上去!”

  林春晖慌慌张张地套上裤子衣裳,拿起钥匙就出了家门,奔向了浓厚的夜色。

  卓越成立已经半年了,今天完成了对这个新公司而言的第一个辉煌业绩,帮法国知名香水品牌妮可完成了第一支在大中华区投放的广告,今天是广告上线日,获得一片好评。卓越算是终于扎稳了步子,谭明铠组织骨干们一起吃饭庆功,觥筹交错的,推杯换盏间就到了十点。

  谭总今天喝的最多,前半段是真的高兴,后半段又不知怎么,喝着喝着又变成了面无表情,但是酒还是不断地在下着,像是有心事一般,直到把自己灌醉,醉到不能说话,不能站立。

  助理小张扶着谭总在饭店门口等了许久,方才看到一辆出租车停在路边,车里下来一个慌里慌张头发凌乱的青年,脸上全是紧张,直到看到谭明铠的那一刻,才终于如释重负般长舒了一口气。

  “您是林春晖吧?”小张问道。

  “我是,把他给我吧。”林春晖急忙上去接过谭明铠,“好家伙,这是喝了多少。”他皱着眉头朝醉鬼身上嗅了嗅,一脸不乐意地抱怨着。

  “行,那你把谭总送回去吧,喝的有点多。”小张擦了擦头上的汗,解放一样,溜得贼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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