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22章

作者:他的耳坠 标签: 甜文 近水楼台 因缘邂逅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丁厌穿着白色的加厚款毛衣,脖子套了条宝蓝色围巾,形单影只地逛着礼品店,为今晚要负荆请罪的对象挑选礼物。不是秦丞,而是赵玥。

  听他老妈那意思,还是想撮合他和赵玥,因为赵玥是那些介绍给他的女方里,长相最清丽秀美的。

  他妈是不折不扣的外貌协会,没生出个他堂姐丁茵那样的美丽女儿,是此生遗憾,所以儿媳妇想尽可能找个基因优良的;毕竟丁厌长得不差,要是结婚对象也在中上水平,妥妥能生出个绝美宝宝。

  丁厌是无所谓宝宝不宝宝的,他对繁育后代没什么执念。再说长得好看也不全是益处,就他的人生体验而言,弊端也不少;或许是他的好看不够主流吧,假如他有楚瀛那种姿色,他在婚恋道路上怕是会比当下顺利。

  他这长相也就讨小姑娘喜欢,一遇上家长,都觉得他肩不能提手不能扛,婚前体检得重点检查生育能力。可恶啊,可恶至极!

  他闲逛了半日,最终买了一瓶香水、一支口红和一盒气垫。这几款是他用过的产品,还不错,希望赵玥会喜欢。

  为表致歉诚意,他还写了张卡片塞进盒子里,并亲手包装好绿金色的外皮,丝带缠绕系出漂亮蝴蝶结。

  这大抵是传说中的蝴蝶效应了,他当初保存楚瀛的照片时,压根没想到会有今日。

  哎。有什么办法呢,自己挑起的祸端,只能由自己收尾了。

  晚上吃饭地点定在一家本地酒楼,这家是丁厌父母最常光顾的馆子,装潢门面和价位都过得去,特色菜肴味道佳,老板也是老熟人,服务信得过;平时设宴款待亲友、交际应酬,都是极好的。

  但对于丁厌就一般般了,他长了个外国胃,喜欢吃清淡生冷的食物,牛排只要三成熟,最爱生鱼片和挤了柠檬汁的海鲜;热菜只爱炖的,像重油的炒菜、红烧肉类,和一切麻辣口味的刺激性食物,他都无福消受。

  可在他父母眼里,这只是他娇生惯养的表现,什么爱吃不爱吃的,挑食罢了,多饿几顿给什么都吃得下。

  他对今晚要要见的人、要吃的菜都兴致缺缺,到点打车去了,还得在楼下等,做好请客吃饭的表率。

  不到七点,秦丞一家人开着私家车到来,邱阿姨和她老公,秦丞和他身怀有孕的老婆,还有赵玥,不多不少满满五个人。

  多年没见过邱阿姨,这一见,丁厌发觉她也没自己记忆中那么虚伪讨厌;说话很和气,捧着他的脸连声赞叹:“这小模样长的,比上中学时更标致了!你妈当初就该听我的,送你去学表演。”

  可拉倒吧,就我这呆头笨脑的还学表演,还没出道呢先坑死自己了,丁厌讥讽地想;但脸上笑盈盈的领着他们一家子去了酒楼二层的包间。

  饭桌上,他拿出礼物送给赵玥,女孩子先推脱说不必了,怎奈两家父母撺掇,于是她只好红着脸收下,算正式接受了丁厌的道歉。

  但轮到秦丞就没这待遇了。丁厌脸色木然地瞧着人,连口也不愿开。

  若说做男人就该胸怀坦荡,那该秦丞坦荡嘛,被泼被奶茶而已,多大点事儿。

  他对秦丞的恶感并非只因那两三件事而起,打碎台灯推卸责任那次,不过是他决意与此人断交的导火索。幼年的秦丞是典型的孩子王,调皮捣蛋的暴力小男孩,每天捡根棍子东戳西戳,还打伤过他收养的流浪小狗;长大了也死性不改,从打小狗变成打女友肚子里的孩子,他讨厌这个人,从小就讨厌。

  他就是记仇、小家子气,让他给这样一个人道歉,做梦。

  这么一来,桌上氛围又陷入僵局,邱阿姨打圆场道:“小孩嘛,哪儿有不犯错的,我家丞丞也有错在先。又没人受伤,就泼杯饮料嘛,不至于不至于,哪犯得上用道歉这两字。”

  虽然电视剧里总是上演泼水的情节,下属辞职前泼上司一脸水,情侣分手女的泼男的一脸水,陌生人吵架了也能端起一杯水就开泼。但当现实中真发生此类场景,那还是很难以让人接受的,跟挨了一巴掌差别不大。

  所以秦丞没接话,静静地抽着烟。

  丁厌想,看来我不说点什么是很难收场了。

  “你太太怀孕了,你还抽烟?”他说。

  秦丞不甘示弱道:“哟,你还关心起我老婆肚子里的孩子了?”

  “诶诶,打住打住。”丁厌妈妈忙伸手按下这个危险的话题,“你俩都给我好好说话,别针尖对麦芒的,难看!小丞你把烟灭了,看在孩子的份上忍几个月,二手烟对孕妇和胎儿伤害太大了,你是要做爸爸的人了,肩膀上有责任,听阿姨的话。”

  秦丞懒洋洋地摁灭了烟。

  “好了好了,吃饭吃饭。”邱阿姨给丈夫使眼色,又和丁厌妈妈相视一笑。她用筷子给怀着身孕的儿媳妇夹了一块鱼肉,“灵灵尝尝这个,这家的鱼味道可好了。”

  随着碗筷碰撞和一道道菜肴被夹入碗中,饭局总归是维持秩序进行了下去。

  “你怎么不吃呢丁厌?”邱阿姨看他几乎没动筷,关切道。

  “别管他,他就这德行。”丁厌爸爸黑着脸夹菜,横了儿子一眼。

  丁厌妈妈:“他呀吃不惯太烫的,等菜放凉了他才愿意吃。我这儿子被我惯的不像样子,让你们见笑了。”

  “这谁家不是呢,他们这一代独生子女的性格都怪着呢,哪儿像咱们那时候……”

  他们有说有笑地吃着饭,丁厌却无聊得玩起手机。

  恰逢此时,他收到了楚瀛一分钟前发起的位置共享。

  隔着十万八千里跟我共享个什么劲,炫耀时差吗?

  丁厌悻悻然地点开,先是疑惑,然后是不敢相信,最后诧异万分地皱了皱眉,放大地图再缩小,反复两次,才确认了对方的定位离他仅需20分钟的车程。

  他退回对话框,打字问:???你竟然回来了?

  对方正在输入……

  楚瀛:吃饭了吗?

  :算还没吃

  楚瀛:有空吗?

  :不算有空

  楚瀛:能匀出时间吗?

  丁厌抬眼望了望饭桌上的众人,敲出那个字时,心脏的悸颤牵动着手指微微发麻。

  :能

  楚瀛:在那儿别动,我去找你

  ***

  人生中总有那么几个时刻,会盼望有人将自己从无望的低谷中拯救出来。烦闷的现实、枯燥乏味的工作、身不由己的聚会,想要挣脱阴沉晦暗的海底,浮上水面尽情呼吸,仿佛鱼也能摆动尾巴飞上云霄,亲吻空中的白鸽。

  丁厌从前是万万想不到,自己有一天会迫切地跑上前去拥抱一个男人。对方比他高,身材比他结实,一只手隔着衣料搂紧他的腰,竟让他感到呼吸困难。

  楚瀛身上还是那股薰香的气味,松木般沉静,予人安宁,但体温又很灼热,像只炉子;丁厌被烤得面颊泛红,抱完忙把人推开了。

  他只是觉得有人千里迢迢地为他而来,值得一个拥抱,仅仅是这样。真摩擦出火花反而很难收场,还是该保持距离,止乎于礼。

  两人站在马路边,川流不息的车辆鸣笛,寒风凛冽,车灯与路灯交错的光痕映照着双方的脸,使得一切细微表情与暗流涌动的情绪都无处可藏,显露无遗。

  丁厌:“你为什么会回来……”

  楚瀛不答,只笑道:“你真的不知道?”

  地球上有千万上亿种生物,人类却是当中最口是心非的那一种。明明我没有要你帮我,我明明拒绝了你;但是你来了,我还是会很高兴……

  一股温热的洪流淌入心底。丁厌眼眶发热,只憋出一句“谢谢你”。

  楚瀛的眸色浅,在潋滟的光影中流光溢彩,高挺悬直的鼻梁投射下的阴影里,微扬起的嘴唇问:“谢我什么?”

  这种明知故问的游戏真没意思。丁厌不玩了,改问:“你不是要过完圣诞节才回来么?”

  “之前是这么计划的,但计划只是计划,”楚瀛道,“走吧。”

  丁厌避开对方想来牵他的手,支吾地说:“我爸妈还在上面……我们在聚餐。”

  “可是你说你没有吃饭。”

  “我没胃口,因为是和讨厌的人一桌……”

  楚瀛:“那你是想我上去跟你父母打个招呼?”

  “不不不!”丁厌吓得连连摆手,“我是骗他们说接电话才跑下来的……我要是一声不响地跟你走了,那他们会生气。”

  “我们只是去吃顿饭,所以你只是离开你的爸爸妈妈几小时而已。”

  哦对……他说的好对。丁厌再回想自己方才的思维,搞得好像楚瀛要带他私奔一样……

  “那我给他们发条消息。”他迟钝地在手机上编辑短信——

  :妈妈,我的好朋友来找我了,我陪他去办些事,晚上迟点回家。

  “发好了!”丁厌开开心心地报告道。

  楚瀛受他的笑容感染,挑了挑眉,替他打开车门,邀请他坐进去。

  ***

  坐上车,丁厌如同去参加春游的小学生一般兴高采烈。这感觉很难形容,并非对目的地或旅途有何期待,而是能够脱离一成不变的环境、规则的束缚,这个行为本身就极具新鲜感和诱惑力。

  什么乌烟瘴气的人和事,皆如窗外倒退的风景,瞬息间离他远去了。

  “你怕冷吗?”开车的人问。

  “还好吧,我挺抗冻的……”丁厌说。他也不确定,他又没有跑到冰天雪地里挨冻过。

  问过他后,楚瀛打了通电话;语言十分简短,猜不出是在安排什么。

  丁厌原想着,楚瀛作为一个不算铺张浪费,但却对钱有着破坏欲的富二代,大约会请他去什么格调高雅的奢华餐厅吃一顿烛光晚餐,以彰显浪漫情怀。

  可对方的行事作风总能超出他的预期,居然开车出城带他来到了郊外的河滩边。

  一下车冷风刺骨,丁厌惊讶道:“这种地方还有饭馆?”

  “那倒是没有。”楚瀛锁上车门,领着他踏过荒草,往铺满鹅卵石的河岸边走去。

  不远处的桥上灯光暗淡,下方的桥洞中坐着几名夜间垂钓的渔友,橘色亮光倒映在河面成了流动的碎金子,河上燃着一簇亮汪汪的篝火,赤红的火焰在风中跳跃;这幅动静相宜的景致让郊区的夜色不再那般寂寞。

  丁厌开着手机的电筒打光,磕磕绊绊地跟在楚瀛背后,“你到底要带我去哪里呀。”

  楚瀛:“就在前面。”

  他要是个女孩,绝不敢大大咧咧地跟着男人跑到这种地方来,但这个社会男人活着也不大安全,只希望楚瀛不是变态杀人魔吧。

  走近那丛旺盛燃烧的篝火,火边有一张桌板、两只箱子,和两把户外折叠椅,坐在其中一把椅里上的人看见他们,即刻起身迎上来;他戴着一顶渔夫帽,面目不清,和楚瀛说了两句话便走。

  丁厌张望着那人的背影,问:“那是谁?”

  “算是我的朋友。”楚瀛走到那两只保温箱旁,揭开箱盖,翻动着里面的东西。

  丁厌也蹲过去,瞧一瞧到底有什么。

  结果令他甚为惊喜,全是他喜欢的海鲜!有海胆、北极贝、蓝鳍金枪鱼、松叶蟹、牡丹虾……琳琅满目,每一种都料理好了盛在容器里,既能生食也能加工。

  “都是今天下午才从北海道空运来的,你要是想直接吃也行。”楚瀛尊重他的意愿。

  “你连我最爱吃海鲜都知道……”

  “陪你吃过三次饭,连这都观察不到,岂不是太笨了。”

  “如果不生吃,你打算怎么做?”丁厌问,“你还会做饭?”

  “我会做饭,但我对口味不挑剔,能吃就行;所以你大概不能适应我做的菜。”楚瀛的饮食习惯意外的粗糙,可能和他把野外探险作为爱好有关。

  说完,又开启另一只箱子。这边装的则是叫不出名称的配菜、调料和厨具等,还有一瓶未开封的白葡萄酒和两只高脚杯;这份深藏的精致昂贵,与昏暗杂芜的河滩格格不入。

  楚瀛用冰块浸过的湿毛巾擦了手,然后挽起袖口。尽管切柠檬片、烧水、备菜这些不需要技术和厨艺,但他驾轻就熟的动作还是让丁厌看得目不转睛。

  丁厌坦诚直言:“你和我想象中区别好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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