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64章

作者:他的耳坠 标签: 甜文 近水楼台 因缘邂逅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丁厌:“……猜对了,过分!”

  “你这心思,是人都看得出来。”

  “那他不会也看出来了吧……”

  “这我怎么知道。”

  林睿教他把切成圆形的面皮放入模具内,手指按压贴合,再用勺子舀起酒和果汁浸渍过的内馅儿,填到里面,做成了蛋挞的样子。

  接着放五角星面皮盖住内芯,使五只边角与周围黏紧,留出的五个空隙是透气孔,刷上蛋液。

  “最后一步是放进烤箱,180度烤15分钟。”林睿完成步骤,摩擦着手心,“等烤好了拿出来放凉,基本可以顺利脱模。”

  “好,我懂了,”丁厌说,“但只是眼睛懂了,手不一定懂。”

  林睿略感离谱道:“这是没有难度的甜点了,不可能学不会。”

  “那是别人,我来做,失败率仍然有百分之五十……”

  “为什么?”

  丁厌:“可能就是你说的吧,我要不是脸不错,绝对找不到饭碗。”

  林睿:“但你这人脾气好啊,说你你也不生气。”还会自我调侃,可以。

  “我以前很爱生气,但现在……或许是因为赚到钱了吧,连胸怀都宽广了!”丁厌扬眉吐气道,“有钱真好啊!”

  “……你还是赶紧走吧,影响我出菜了。”林睿眼不见心不烦地把他赶出了后厨。

  那份林大厨亲手做的Mince Pie出炉散热后,丁厌浅尝了一块。以他的口味来论,不好吃……

  因为是随便做做,便用了现成的水果。苹果烤熟后真是难吃,他不喜欢。

  不过他的任务就是试吃菜品,所以这六枚,他得全部吃完。

  一口气吃掉了剩下的五个,他对熟水果馅儿的点心产生了深恶痛绝的心理,当天回家便拷问楚瀛:“水果和肉,你更喜欢哪一个?”

  楚瀛在做饭,煎小羊排,香味飘散在整个屋子里。“水果和肉为什么要二选一?”

  因为Mince Pie还能做成肉馅的,或果肉混合的……

  丁厌:“我就问问,你快说嘛。”

  “我喜欢水果配肉,比如黄桃配牛肉,无花果或苹果配鹅肝。”楚瀛说。

  “好吧……”丁厌想吐血,他还得强咽多少黑暗料理啊。

第63章 首饰盒24

  一转眼来到圣诞节, 楚瀛网购了一棵比人还高的圣诞树摆在客厅角落,树下堆着大大小小的礼盒,买的什么他都有些忘了, 总不过是丁厌看上的仙气美丽的裙子们和羊毛毡的摆件,还有给罐头买的新陶瓷猫碗。

  丁厌对自己即将收获的大礼包一无所知, 回来的路上, 他绕道去一家花店取了楚瀛预订的圣诞花环;冬青和雪松树枝编织的半圆, 点缀着红珠和褐色球果,当悬挂在树尖时, 与铃铛、金球、松果相映成趣。

  “这些都是给我的?”丁厌蹲在那堆礼物旁,受宠若惊, “你什么时候买了这么多呀……”

  “是积少成多, 你不想要吗?”

  “你这是浪费钱!”丁厌先拆了罐头的礼物, 那是只无花色的普通橘色陶瓷碗, 但看包装便知价格不菲。“以后买这种东西,必须先问过我!”

  楚瀛:“那要不要把我的银行账户和信用卡交给你掌管?”

  “不要,我才不要管你的钱!”他理财上没什么天赋,自己的钱还管不过来呢。

  “先吃饭再拆裙子?”楚瀛摆好餐具,问他的意思。

  “你说的对。”丁厌放下猫碗,去洗了洗手走到餐桌旁。

  他是见过世面的人了, 不会再看到漂亮裙子就猴急,但内心仍然在偷笑, 看到盘子里的大龙虾, 笑容愈发明显。

  丁厌吃着他最喜欢的龙虾肉, 问:“你今年不回家, 没关系吗?”

  楚瀛答:“没有人的房子只叫住所, 不叫家。”

  “可是你去年还是回去了呀。”

  “今年我有新家了。”

  丁厌笑嘻嘻地说:“你又花言巧语。”

  楚瀛觉得他一颦一笑皆生动活泼, 跟着笑道:“你姐姐的餐厅,还忙得过来吗?晚上用不用我去搭把手?”

  “人手肯定够用的,你就别去啦。”小小一家餐厅,怎么敢劳您大驾……

  丁厌切开炖烂的番茄,里面裹着白嫩的鳕鱼肉。虽说楚瀛对自家人没有感情和留恋,但他还是会情不自禁地想象,过去认识的楚瀛的人,要是知道这位公子哥本质恋爱脑,愿意为爱洗手作羹汤甚至端盘子,不知将作何感想。

  ——我罪孽深重啊……

  ***

  丁茵的餐厅实行预约制,开业当天的座位有一半是丁厌订走了,预留给他邀请过的联系人。

  每次他试吃了林睿推出的新菜,都会录视频和拍照发到朋友圈,想先混个脸熟,之后打广告才更出效果。

  给他朋友圈点赞的人数量之多,Johnny也在其列。于是丁厌试探地私发了一条微信:圣诞节能请你吃饭吗?

  Johnny:哼,我就是在看你什么时候邀请我

  :QAQ先前太忙了……

  Johnny:开餐厅不请我试吃,那你就白开了。那就这么着,我多带俩朋友来/龇牙

  :谢谢谢!多谢J老板捧场!

  他给Johnny预留了一张长桌,以便对方呼朋引伴。可不到半天,就有别人闻讯而来。

  马铃薯:你请了Johnny,不请我?

  丁厌想了半天这个马铃薯是谁,回忆了三秒,赶紧把人备注改成了马凌峰。不是他故意打错,是那天喝了酒犯晕,手残了。

  :请你请你!你也来!

  马凌峰:好勉强

  :额,那你别来了

  马凌峰:我要来!位置给我留好!

  :OK

  除了这两尊大佛,丁厌还给丽娜、莫梨、佳媚和学长分别留了桌子,发消息通知他们可以多带两位朋友来。

  圣诞节是周六,大家都有空,只有莫梨说自己有约了,改天再来捧场。

  :你有男朋友了吗T-T

  莫梨:不是,是我闺蜜来看我,我们要去泡温泉/害羞

  :嗷!

  丁厌把自己的业绩分享给姐姐邀功,丁茵掐他脸蛋,夸他能干极了。他美滋滋地溜进后厨,在林睿眼皮子底下晃来晃去,检查自己晚上要用的食材;先把做馅儿的水果丁和肉切好,倒果汁和酒泡上,封口放入冰箱。

  餐饮业的忙是字面意义上的脚不沾地。尽管店里不缺服务生,但熟人登门,丁厌自然要亲手服务,他也干不了啥,只能点点菜、摆摆盘子、推销一下红酒。

  Johnny不愧是交际王者,带来了一整个大家族,全是浓妆艳抹的美妆达人和潮里潮气的博主,来了先让助理一顿咔咔狂拍,阵仗是大了些,但后期体现出的宣传效果确实很有力度。

  这一桌由丁茵亲自招待,等轮到丁厌去送酒,Johnny拉着他的手啧啧称奇:“宝贝儿,你家祖上是出过皇后贵妃吗,怎么一个二个都长得那么好看。你姐姐太会说话了,她结婚了吗?”

  “结了。”不仅结了,连孩子都上小学了。丁厌忙得冒汗,没空瞎扯,送完酒了事,马不停蹄地赶去另一桌。

  丽娜带来的是她的发小,即便是今天,她也没有在着装上多做打扮,照样寸头运动鞋,连包都没拎一只。

  “诶,你男朋友不在啊?”丽娜左顾右盼着,然后指着丁厌给朋友介绍,“这是我跟你说过的那小家伙,漂亮吧?现在可火了,大网红。”

  丁厌被夸得不好意思了,点完单脚底抹油溜走。

  学长和佳媚也各自带着要好的朋友来了,可惜中途出了小岔子,位置不够,丁厌连连道歉,给他们四个拼成一桌;幸而都是一个公司的人,平常没少打照面,同桌用餐不会太尴尬。

  而后是马凌峰戴着一顶渔夫帽和墨镜口罩姗姗来迟,他身边陪着两女一男,看不出是工作人员还是私下的朋友。丁厌给他预留的席位十分隐蔽,马凌峰也很懂事,点了一瓶最贵的酒。

  今晚就餐的顾客无论身份关系,都予以菜品环境好评,从光盘的概率上看,不像是碍于情面的客套话。

  Johnny的两个朋友意犹未尽地说今天吃不下了,改天想尝尝别的主菜,并当场预订了元旦节的晚餐。

  夜里十一点半,送走最后一桌客人。丁厌累得瘫倒在椅子里,可他只休息了十分钟,就去后厨洗手穿围裙,挽起袖子和面。

  ***

  西餐厅下班晚是常态,楚瀛没抱希望丁厌能早些回来陪他,但凌晨一点半了还在磨蹭,怎么都有些说不过去。

  1:45分,终于等到人进家门。

  丁厌指挥他去餐厅坐好,然后捧出一只方方的纸盒,郑重地送给他。

  楚瀛揭起盒盖,里面是二十枚整整齐齐的Mince Pie,一种他幼年时常吃的甜点。

  丁厌又神神秘秘地去拿出一本笔记本,推到他面前,说:“这是在你家海边的房子里找到的,应该是你小时候的东西。”

  楚瀛翻开那本日记,思绪像编织中的蛛网,带他回到二十多年前,他还只有五六岁的那时候,真怀念。

  “是我的。”他说。

  “我偷偷看了。”丁厌问,“你不会怪我吧?”

  “不会。”

  “尝尝呀。虽然不知道你妈妈做出来是什么味道,但我就只能做到这个程度了……”丁厌很沮丧。

  楚瀛拿起最左边的一块,点心还带着出炉不久的温热,外皮酥软,蔓越莓果肉的内馅儿有浓浓的酒味。

  “我尝试过做各种各样的口味,但想到你最喜欢吃蔓越莓,所以加的最多。”丁厌期待道,“怎么样?不是非常难吃吧?”

  “其实……”哪怕不合时宜,楚瀛依然道出了真相,“我不喜欢吃蔓越莓。”

  “啊?”丁厌的表情宛如心脏在流血,立即反驳道,“怎么会呢,我观察你很久了,你每次都最先吃蔓越莓。”

  “那是因为我习惯先吃酸的和苦的,再吃甜的。我喜欢蓝莓和黄桃,把不喜欢的先吃了,剩下的就全是喜欢的了。”

  丁厌把盒子拖回自己那边,盖上盖子道:“那别吃了……全放了你不喜欢的……”

  楚瀛制止道:“不,谢谢你,我会吃完的。”

  “不行!”丁厌果决道,“我是希望你喜欢,并且吃的开心,才千辛万苦给你做的。如果是强迫你吃不喜欢的口味,那不就成了我自我满足了吗。不行不行……我不要那样。”

  “可这是你千辛万苦做的,我不想辜负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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