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66章

作者:他的耳坠 标签: 甜文 近水楼台 因缘邂逅 都市情缘 近代现代

  丁厌眼瞅着他妈的手指戳了过来,摁在他的脑门儿上。

  “是福不是祸,是祸躲不过!你这个臭小子,不知道说你是命好,还是上辈子欠你的!”

  丁厌拖过妈妈的手臂抱在怀里,熟悉的护手霜香味令他万般想念,“妈妈,不要生我的气了妈妈,我会过得很幸福的……”

  “撒手!烦人!”他妈挥开他,“幸不幸福,那是你一个人的事儿!”

  丁厌赶忙回了卧室一趟,献出自己为她甄选的限定款包包,“送给你的,妈妈。我磨了那个销售好久,她才肯卖给我……你必须收下!这是我自己挣钱给你买的,和别人没有关系。”

  “你挣的钱,你那挣的什么钱?一天到晚不务正业!化妆化得跟女鬼一样!你知道我在你大姨面前多丢人吗啊?她儿子是靠脑子吃饭的天才,我儿子是靠脸吃饭的蠢材,你这个不省心的东西!拿开!我不稀罕!”

  丁厌:“不能这么说……我现在比表哥挣的多多了,他靠脑子挣的辛苦钱,我挣的轻松钱,你该为我骄傲才对,妈妈……”

  “骄傲!骄傲!”他妈拧他的胳膊,拧得他哇哇大叫,“你爸说得对,你就是来讨债的!心都挖给你了,你还要让你爸妈把攒了大半辈子的老脸丢尽!你爸可连着唉声叹气一个多月了,你最好能顺顺利利地结婚,别让那些看热闹的人笑掉大牙!”

  丁厌搓着被揪痛的肉,保证道:“我会的!我会的!”

  ***

  这是丁厌出生以来,在家里吃过的最尴尬的一顿饭。

  他爸居然拿出珍藏多年的白酒——就剩半瓶了,然后给他们俩一人倒了一杯,说:“我刚知道的那晚,气得睡不着觉,就坐在客厅里喝闷酒,喝醉了才能去睡会儿。”

  “喝的迷迷糊糊的,真想一头撞死算了。我看见啊我的脑子撞得跟番茄酱似的,涂了一墙,太吓人了。”中年男人,一喝起酒就叨叨个没完,丁厌爸爸脸红扑扑的,娓娓道,“可是……这不没到那地步吗?我不可能就为这一头撞死啊!可我也不能和我含辛茹苦养了二十六年的儿子断绝关系,所以……能怎么着?就这么着了呗!”

  “我可能没生对,我早就说这胎该是个女儿,你妈非说儿子女儿都一样,我如果是有个女儿,这日子能像今天这么苦吗?我儿子要跟男人结婚,我以后还怎么抬得起头啊?我盼了大半辈子的儿媳妇和孙子,这回也没了!将来腿瘸了牙掉光了,只能和你妈妈去住养老院,还得受那些护工的气……”

  看丈夫喝多了说起胡话,丁厌妈妈没收了他的酒瓶和杯子,把筷子塞回他手里,“别念叨了!你们父子俩一大一小,天天念经还没完了!?你怕什么呀啊?要是有人问起,你就说你新认了个干儿子,我看谁敢嘴贱,我头一个去撕了他!再说了,养老院怎么了?那好的养老院住着比酒店还舒服呢!趁着你这把老骨头还没坏死,快去多挣两个钱吧!”

  丁厌在桌下拽紧楚瀛的手,悄声慨叹:“我一直以为我更像我妈妈……今天才知道,我的个性是遗传的我爸呀。”

  他是不会送爸爸妈妈去住养老院的!像豪华酒店的那种另说。

  龙凤胎吸溜着新鲜的生蚝,旁听了全程。

  宏宏问:“小舅,你要和Nathan结婚啊?”

  天呐天呐……他这么小怎么听得懂???丁厌慌张地甩开了楚瀛的手。

  霜霜更细心,瞧见他的举动,说:“你们牵吧,又没人在意。我妈妈讲过啦,爱情不分性别,繁殖才分性别,和什么人结婚是个人喜好。等我长大了就要跟爱斯基摩人结婚,那样我就能去北极生活了。”

  丁厌:“我家里面的人,是不是都有点不正常?”

  楚瀛:“有吗?”

  

第65章 首饰盒26

  丁厌不敢在家待太久, 他一个儿子就够他老爸老妈心烦的了,更别说现在多出一个。

  第三天早上,他看到他爸摩拳擦掌地找楚瀛唠嗑, 却又搭不上正经话题,只能讨论中英两国的气候差异, 这窘况深深地触发了丁厌的尴尬恐惧症, 他当天下午就麻溜地拉着楚瀛跑路了。

  今年丁茵不回家, 也不忍心留父母在大房子里冷冷清清地过年,于是给老两口报了旅行团。丁厌带着龙凤胎到家那天, 他大伯大婶早飞去毛里求斯度假了。他把那一对儿混世魔王他托付给他爸妈,免得他妈太闲了, 成天想着找他麻烦。

  还有个很凑巧的事——丁厌的表哥韩云的老丈人, 也就是女方的父亲, 上半年去世了;而韩云和周芷茜两人已经领了证, 双方父母也算结了亲家。韩云为做好贤婿表率,照顾丈母娘的心情,年前就带上自家父母去周芷茜家过年了。

  所以今年春节,丁厌不用跟着爸妈探亲访友。一个烦人亲戚都见不着,可把他高兴坏了。他就等明年办婚礼的时候,再给这些叔叔伯伯姨妈婶婶们一个大大的惊喜吧!

  回榆城前, 丁茵给了他一把钥匙,是她自己家的;姐姐说新年夜贼多, 叫他有空去房子里看两眼。

  丁厌问, 那我能上你那儿住吗?

  丁茵说, 随你住, 但记得给我打扫卫生。

  打扫卫生有什么难的!何况他还带了一个居家好帮手!于是丁厌拉着楚瀛离家, 直奔他姐的独栋小别墅

  “两个讨厌鬼住我家, 我去住两个讨厌鬼的家,完美。”丁厌自觉这个如意小算盘打得妙极。

  入住当晚,丁厌在他姐姐的私人影院通宵连看了四部《加勒比海盗》,还吃了一顿鲜美的火锅;吃饱喝足,一觉睡到次日下午才醒。

  他以为楚瀛会跟他一起睡懒觉,毕竟他们俩都无事可做,可他睁眼时,枕边已没人了。

  丁厌顶着乱蓬蓬的头发下楼,楚瀛照常在厨房,开着电脑,一边做饭,一边和人聊天,有说有笑的。

  这可新鲜呐!他断情绝爱的男朋友还会跟人网聊!

  丁厌轻悄悄地走下去。

  “我是觉得没必要罢了,我结婚又不用他出席,他知道了也不会祝福我。”楚瀛说。

  视频里传出一个男人的声音,几乎没有情绪起伏。“嗯,我家也差不多。”

  “你考虑过结婚吗?我记得你和你的初恋……也很多年了?”楚瀛给牛油果去核,挖出果肉放进搅拌机。

  “不考虑。”

  “真的?”

  “我们没有这方面的打算。”

  “那不会有遗憾吗?”

  “你也不是第一天知道我恐婚。”

  “你在跟讲话啊?”丁厌的声音插进来,他好奇地绕过流理台,看向屏幕上的人;然后惊讶地瞪圆眼睛——

  是个和他们年龄相仿的男人,不修边幅,头发挺乱,还叼着半支烟,但鼻梁到嘴唇的轮廓很漂亮,五官是硬朗型,眼型狭长,予人的第一感觉是锋利,极具攻击性。

  “这是你朋友吗?”丁厌问,然后热情地通过镜头和人招手道,“嗨!你好呀!”

  他还没见过楚瀛的朋友呢,Ewan蔡不算,那是熟人。而这个人能和楚瀛那么熟络地拉家常,一定是真正的朋友。

  但对方下一句话就严重打击了他的自信:“你谁?”

  丁厌懵了,转向楚瀛,问:“他为什么不知道我是谁……”

  “因为他没有见过你。”楚瀛先搁置碗勺,然后揽住他的肩膀,和网线另一头的人说道,“这是丁厌,我和你说过的。”

  “他叫戴心诚,是我在牛津读研时的校友。”

  “这样啊。”丁厌再次露出热情的笑脸,“你好小戴。”

  然而这个戴心诚好像有一副铁石心肠,只瞟了瞟他,便和楚瀛说:“我有事,挂了,回头见。”

  视频中断,退回Skype的界面。

  “!!!”丁厌挽住楚瀛的手臂,“什么回头见?他在哪儿?他怎么是这种人啊!故意不理我!!你不要去见他,他没礼貌!”

  “他性格是有些问题,还是比较大的问题,但人并不坏。”楚瀛说,“无论如何,他是我近些年认识的人里最聊得来的一个,而且我们结伴走过很多的地方,他既是我的朋友也是我最信任的队友。我先代他向你道歉,等你见到他,我会让他跟你说对不起的。”

  “你不会有很多这种怪咖朋友吧?”丁厌质疑。

  楚瀛无奈笑道:“他应该是最怪的了。”

  “你说的开春去登山,是和这个人一起?”

  “是的,不过还有其他人。”

  丁厌松了手,闷闷道:“我突然不期待了……”

  旅游,旅伴比目的地更重要,要和那种脸上没有笑容的人结伴同行,饶了他吧。

  楚瀛倒是很乐观,“放心,会很好玩。”

  ***

  丁厌丝毫不期待的这场见面,来的是如此之快。

  圣诞节前楚瀛就和品牌方约好了时间,要当面详谈婚纱的细节,所以年还没过完,便带他回了英国,再从伦敦开车到巴黎。

  他们在品牌的工坊量完身材数据并看过婚纱的设计草图后,受邀去参观了线下开设的服装展,那是丁厌梦寐以求的“小裙子博物馆”,展览收录和陈列了品牌有史以来最为经典、最具代表性的服装,以及全系列的高定礼服。

  丁厌如同初入大观园,看得眼花缭乱,分外痴迷,激动得快把楚瀛的手给掐青了。

  但整个展览上他最钟意的部分,并非那些耗时数百小时缝制的华美衣裙,而是挂满了四面墙的微缩版样衣;是1/3的人偶才能穿上的尺寸,却和真人的衣服同等的精美巧致,漫步其间有如误入了精灵或洋娃娃的衣橱,梦幻极了。

  丁厌沉浸地泡在博物馆里,直至即将闭馆,被牵着走出了大门,他还在回味。

  “天啊……太美了,这就是顶级艺术吧……我算是去过天堂了吗。”

  楚瀛迁就道:“你如果还没逛够,我们可以在巴黎住下来,这样你每天都能来看裙子了。”

  “我愿意,我愿意!”丁厌兴奋道,“要是我会画画就好了,那我就把这些裙子全部画在纸上,永久珍藏!世界上怎么会有那么漂亮的东西……”

  “不行了,我今天吸入的美丽过量了,急需看些丑陋的东西平衡一下。”他拍拍脸蛋,保持清醒。

  楚瀛:“那带你去地铁站看老鼠?”

  “不要!不要老鼠!”

  “去吃饭吧,我约了戴心诚,他刚好也陪人在玛黑区逛街。”楚瀛回复着手机消息道。

  “行,他多少也算个丑东西。”丁厌露出记仇的眼神。

  “你可能是世界上第一个说他丑的人。”

  “哈哈,那真是他的荣幸。”

  然而一见面,丁厌那句本就违心的“丑东西”只能往肚子里咽了。

  这个狗憎人嫌的戴心诚,和楚瀛身高相当,本人比视频里还要帅好几倍,脸很窄,因常年在户外活动,肤色较常人更深,但黑得均匀;睫毛很长,深深的眼窝不逊色于混血儿。

  跟他同行的还有一个女孩子,年纪不大,一坐下就不停地照镜子补妆,散发着让丁厌倍感亲切的娇惯感。

  丁厌原以为她就是戴心诚那位不打算结婚的初恋,但楚瀛替他们做介绍却说的是:“这是心诚和则灵,他们是兄妹。”

  哇,又是龙凤胎?

  这时戴则灵抬头说道:“不算哦,我们没有血缘关系。”

  咦,又像欢喜冤家了……

  “上次,对不起,”戴心诚说,“我社恐,不太会打招呼。”

  ……这道歉,还不如不道呢!但表面工夫不能不做,丁厌宽宏大量道:“没事。”

  “我认识你。”尽管戴则灵说他们不是亲兄妹,可她却拥有和她哥哥相似的特点,某种不在乎他人眼光的任性和直接。“你是去年夏天很火的那个吃雪糕的网红。”

  “是我啦。”丁厌认领道。这样年轻时髦的女孩子会认识他并不奇怪。

  “加个微信。”戴则灵摆弄着她奶油胶的花哨手机壳,做了延长美甲的手指戳着屏幕,把二维码摆到他眼前。

  她肯定是个大小姐……丁厌想。普通环境下长大的女孩,就算非常非常漂亮的那一类,也无法具备这种强大的自我和自信。换句话说,戴则灵恐怕从未被人拒绝过,才能养成理直气壮和命令式的用语习惯。

  丁厌通常不拒绝女孩,所以爽快地加了她好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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