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子他非要嫁给我 第8章

作者:中意意 标签: 因缘邂逅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近代现代

  苏和这个人骨子里十足敬业,他分得清做丽龙主和做自己时该是截然不同的两个人。

  丽龙主只能将自己的一切奉献给绿林和阿图卢,但苏和不是,苏和可以说是个清醒的无神论者。

  单纯的丽龙主一心想在落日之前,到绿林之外的地方看一看,为此,他可以“不择手段”。

  丽龙人的矮榻,其实相当宽大,并不是那种只能睡两个人的小床,哪怕躺上路峥一行四个壮汉,都不算拥挤,几乎赶上北方的火炕。

  不止外形差不多,矮榻的使用方式也近似,白天不需要睡觉的时候,铺一条色彩斑斓的毯子,再放一张矮小的圆桌或木桌,就能当做见客的沙发来用,夜里需要睡觉的时候,就收走桌子铺上铺盖卷。

  鲁姆郞的昼夜温差大,晚上还是要铺厚点,盖厚点。

  路峥是丽龙主的搭襟,热情的卡旭阿姆还专门翻出两条兽皮来接济他,据说这是她的传家宝,是她阿姆结婚时候的定亲礼。

  路峥婉拒了,他这个人,对吃穿用度都不太挑拣。

  虽然自小过的是顶尖富二代的日子,但长大后因为选择专业和自己兴趣爱好的缘故,世界各地险峻之地都去过,在外面露营甚至是露宿都常有,到那种关头也就没办法去挑拣今天睡的是不是席梦思,吃的是不是米其林三星了。

  所以路峥相当好养活,在两个学生都在小声吐槽丽龙族的矮榻真的太硬,实在难以入眠的时候,路教授按理说都该处在‘退出群聊’的状态里了。

  只是,自打断奶就再没有和人同睡过的路峥也是第一次发现,他好像不能和别人同床共枕。

  两个学生都不太情愿和路峥挨着睡,所以路峥靠墙,旁边是吉木,吉木也累了一天,一闭眼就打起呼来。

  这算是人之常情,路峥并不是不通情理的人,可除却鼾声,还有他那两个学生一阵又一阵蚊子嗡嗡似的窃窃私语。

  “咱们导儿这算是入赘吗?”

  “不算吧?”

  “那你说咱们见到那个小漂亮要叫什么?师母?”

  “还是叫师公吧?那不是男孩子吗?”

  “是啊,孩子,”林双‘啧啧’两声,“人家还是孩子呐,导要比小漂亮大一轮去了,这是什么老牛——”

  业内一直是顶有名青年才俊的‘老牛’实在耳聪目明,他轻轻咳了两声,提醒那两个说小话的夜猫子闭嘴。

  深知导师露宿野外都睡的很早的林双猛一听到这动静,即将说出口的话拐了弯:“这是什么成熟稳重多金大佬一见钟情年轻俏皮异域风情小美人的罗曼蒂克啊,咱们导和师公就是天造地设的一对!”

  “林哥,你刚刚不是想说老牛吃嫩草吗?”

  “小徐,哥可没说啊。”

  赵徐之是个傻的,还在这抓林双话里的漏洞,只见矮榻最那头,他本该早早睡觉的导师坐了起来,披上衣服出门去了。

  “导儿还没睡?”

  “他刚刚都咳嗽了你没听到吗?!”林双对虽蠢但壮的同期无语了,抬手狠狠锤了把对方的胸肌,“完了,你肯定要延毕了。”

  赵徐之脸白了。

  吉木还在呼呼大睡。

  路峥披上充电后夜间恒温的冲锋衣,在丽龙人家家户户都有的母房里找到了自己的栖身之所。

  只是他个头大,窄小的木质双人沙发对他来说像婴儿床,腿窝不得已搭在了沙发扶手上。

  他不在意学生们的话,只是单纯睡不着。

  林双他们那样说也情有可原,毕竟路峥已经二十七了。

第10章 “情敌”见面

  半夜下起了阵雨,轰隆隆的雷声成为比鸡鸣更早叫醒寨子里人们的闹钟。

  雷阵雨刚来时多气势汹汹,雨点子打的薄薄的玻璃窗直响,屋外的树摇摇晃晃,发出阴恻恻的哭嚎,苏和敏锐感觉今天是个没太阳的日子。

  没太阳的时候,虽然不至于光明正大走出去,但丽龙主至少可以在白天打开窗子望望外面。

  上了清漆的窗柩被苏和推开,一阵凉飕飕带着湿润雨气的风穿堂灌入,将丽龙主那斜披在身侧的长发吹的飘扬,他趴在窗边,惬意而欣赏地看着天空中那黑沉的、几乎压倒树梢的浓云。

  书上说这是典型的雨层云,云体成片状,乌黑且厚重,常遮盖日月,一般是高层云加厚,云底降低脱变形成。

  看到这样的云朵,五个小时之内一定会有降雨发生,强降雨还会伴随雷暴、强风一同到来,因而也要记得收衣服,少往树林子里面站。

  而苏和本人比云朵科普书还来的靠谱些,他只是嗅了嗅空气中的雨水味,就对慢悠悠从屋里走出来,□□上半身,露出轻薄的肌肉线条,只穿条裤腿收紧的裤子‘耍流氓’的普尔萨道:“还有一小时就要下雨,你现在不走,就要被淋在半路上了。我没有雨衣借给你。”

  丽龙主白日是不出门的,有雨水的夜晚也是不出门的,因而雨衣雨伞他这里没有。

  普尔萨看看趴在窗子边的苏和,又看看墙壁上几乎丽龙家家户户都有的荷花电子时钟,现在还不到早上六点,“不用我在这里陪你等顿沙来吗?”

  他相信苏和的预估能力,这小子一向比天气预报还准确。

  “不需要,”苏和摇头,“我又不是小孩子,而且你最好在顿沙来之前走,不然他又要对我念叨个没完了。”

  虽然丽龙族如今已经可以跟塔木族通婚了,但实际上两边的关系依旧僵硬。

  苏和记得住在寨子口边上门前栽种一大棵树胡椒的阿姐就嫁去了塔木族,但她是第一个,也是至今来唯一一个。

  之后再没有丽龙人和塔木人看对眼的事儿。

  苏和也不知道塔木和丽龙到底有什么仇,大约更多是长久以来生活习惯上的差异实在难以融合,塔木族无论是部落还是家庭最高话语人都是男性,丽龙则截然相反。

  因而这独一份联姻似的通婚也并没有让两个部落之间亲近多少,甚至老一辈至今还是不相往来的程度,小辈自然也学着老辈遵循‘世仇’的道理。

  苏和这样和普尔萨亲近,已经是阿祖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谁叫丽龙主实在是没有朋友。

  普尔萨怕被雨浇在半路,狼狈回家又要挨骂,于是火速穿戴整齐,又和苏和保证,明天没事还要来寻他玩,顺带给他找个会修电视机的人来。

  不然光是想着苏和一天天只能蹲在屋子里守着个破收音机孤影自怜,普尔萨就浑身难受。

  苏和自己都已经不把那台已经没必要修理的电视机放在心上了,他也不愿意向自己的朋友索取太多,“没关系,这台电视我会再跟顿沙商量看看的。”

  整装待发的普尔萨推开屋门,雾气纷纷的小路中浮现两个人影。

  正巧在他从木楼上利落爬下来时,那两个人也出现在院子外,定睛一看,分别是拎着饭篮子的顿沙和习惯早起的路峥。

  路峥昨天晚上没有睡好,但生物钟依旧在第二天早上临近六点时将他叫醒。

  丽龙人的屋子里安安静静,卡旭一家都没有醒,他的学生和导游也还在睡。

  屋外阴沉天气,路峥意识到今天不太适合集体外出,于是决定给两个学生放假修整的时间,也趁着还没下雨,他先去最近的一棵望天树附近看看情况。

  路教授不认识寨子里的小路,只能将那棵醒目的树,以及树前淡青色的屋檐当做地标。

  路峥有个特殊的能力,大约也是四处游历多了,只要让他抵达地势最高的地方,就可以将从高处俯瞰到的地方迅速在脑海里布局出全面地图,因而记路本领卓群,也逐渐能根据远处地标物的高低,以自己为基准,推测出大致的抵达路线。

  往目的地进发时,路峥恰巧碰上了睡眼惺忪、被阿姆强硬推起来,去给丽龙主送饭的顿沙。

  平时吃饭是没有这么早的,只是顿沙阿姆不放心丽龙主一个孩子住着,便让顿沙早点过去作伴。

  其实顿沙觉得,丽龙主都已经有搭襟了,他这个伴读也该退位让贤了。

  “丽龙主的搭襟,这么早,你是想去哪?”

  “去那边。”路峥指了指不远处高大威武的望天木。

  他没提自己是去看树,所以顿沙理所应当地认为他是去看那棵树下住着的人,“既然这样,我们就一起吧!你还不清楚我们寨子里的路如何走吧?我带你走一回,之后你也就记得路了。”

  这样以后哪怕是天黑的时候,也能轻松摸到丽龙主的木楼去。

  “你也去那里?”

  “当然!正好顺路。”顿沙狠狠点头,他对路峥相当热情,不单单因为这是苏和的第一个搭襟,还因为路峥是个教授,还是个年少有为青年才俊级别的教授。

  顿沙是在外面上过大学见过世面的丽龙小伙,他和那些阿姆们不同,打心底里惧怕路峥这样一看就爱给人挂科的年轻老师。

  而在阿姆们眼里,管路峥是天上开飞机的还是地上放羊的,他的身份无论怎样都不会比苏和更高贵。

  路峥在丽龙的称呼代词也只能是‘丽龙主的搭襟’,虽然丽龙人在恋爱关系里没有从属,但丽龙主特殊,整个丽龙都是他的,绿林中的一草一木山湖河流也都是阿图卢留给自己孩子的馈赠。

  倒退个几十年来看,对于这样长居野外凶性难驯的民族来说,基本上少有所谓的政治体系和法律道义的,他们只遵从自己的部落,遵从自己信奉的神明,以及似水流年中亘古不变的冗长习俗。

  现如今也是这般,虽然有了纪律条文,种种旧俗已经被更迭到不剩什么,只余一副空架子,但苏和作为名义上阿图卢在人界的化身,仍旧是至高无上的存在。

  高高在上的丽龙主,看上凡人,便是滚落凡尘,沾染一身泥泞爱恨。

  也是这样,丽龙主才不再是丽龙主,不再是阿图卢掌心的珍宝。

  当顿沙脚程快而敏捷地带着路峥进到苏和的院子时,正对上从木楼上灵活攀下来的普尔萨,大清晨从他人木楼里滚出来,是另一半搭襟才能做的事情。

  顿沙立马恼了,他可没忘记,身边还跟着一个丽龙主的正牌搭襟。

  “你怎么在这里?!”

  叫顿沙撞见的普尔萨原本还有些心虚,他不想给苏和生事。

  可转眼一瞧见要个头有个头,要面皮有面皮的路峥,塔木族的二少爷登时有种被比下去矮人一截的错觉。

  昨夜天黑,路峥又浑身泥水,普尔萨当他比苏和还要野人,洗干净也不会是什么好模样。还沾沾自喜虽然身材不及这人牛似的的壮,但脸蛋是绝不会输的。

  谁承想,大清早这一比照,他似乎输了个彻底。

  也不知道苏和是怎么隔着一脸泥巴,还能挑中这样一个极品。

  咬牙切齿的塔木族二世祖一扬下巴,“昨夜歇在这,怎么,看不出?”

  怕路峥听不懂似的,还特意讲的普通话,贴心极了。

  顿沙看着这趾高气昂的红嘴相思鸟,直想拔光他的毛。

第11章 脚踝

  普尔萨是带着战斗欲和挑衅来的。

  可这莫名的敌意叫只想来看一看望天木的路峥摸不到头脑,且,陆教授一个大龄男子,实在是不想跟一个看起来乳臭未干的毛头小子针锋相对,比如接下对方那看着有些莫名其妙起衅的战书。

  路峥好似看不到对方炯炯有神往外喷火的眼睛,漠然至极。

  这种事不关己且高高在上目空一切的态度,他极其拿手。

  这要归功于他在国外的导师实在是刻薄且无德,对手底下的学生并不提倡和睦相处,成果和效率才最重要。

  于是实验室氛围始终乌烟瘴气,十几个同门之间分了四五个派系。

  闷头想尽早毕业的路峥,哪边的橄榄枝都不愿意鸟,自顾自做实验交成果,于是他成为了被其他人排挤的第六支队伍。

  单打独斗的好处,就是没有那么多的绊脚石和吊车尾,坏处,就是多的是不请自来的敌意和拦路虎,以及胆大妄为到敢有种族歧视的蠢货。

  最终这一切在某个路峥因为培养植株迟迟不肯发芽而有些郁闷的下午,亲手将歧视黄种人的找茬师兄揍进急诊而结束。

上一篇:误入金笼

下一篇:返回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