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子他非要嫁给我 第9章

作者:中意意 标签: 因缘邂逅 破镜重圆 天之骄子 近代现代

  真要打架,路峥是不怕的,但是在他这里,无意义的争吵和挥出拳头,是最不可控也最坏的解决方式,毕竟这世上有一万种,他自己不需要动手,也能解决对方的办法。

  情绪失控其实一件懦弱又幼稚的事。

  见路峥无动于衷姿态凉薄,尚且涉世未深的塔木族小伙却以为这是退步和忍让的表现,又或者,他对苏和并没有多少真心。

  毕竟无论是丽龙还是塔木,是个有血性的男人都无法接受一个明目张胆觊觎自己爱人的情敌。

  这个外地人,并不珍爱丽龙主。

  路峥没开口,顿沙却已然看不得普尔萨笑的颇为得志的模样,“你在笑什么,还不快走?收留你一晚,就不知道自己是哪的人了吗?回你的塔木去!”

  这次尾巴真要翘到上天的普尔萨摆摆手,“知道了。”他已经达到了自己想要的目的,当然该快点走了。

  瞧着天上的雨云压的更低,万一真的被浇在半路上就不好了。

  顿沙对着那背影挥挥拳头,又偷瞄两眼路峥的脸色,好心为他家丽龙主开脱道:“那是我们丽龙主的朋友,我们丽龙主自小就这么一个朋友。”

  你说多该死,就这么一个朋友,还不是什么好鸟,想搅和人家搭襟间的关系。

  提到苏和的事情,路峥总算做出些冷脸外的反应,“他的朋友很少?”

  路峥没觉出,苏和总扬着的笑脸叫他以为这位神子应当极受欢迎。

  “嗯呢。”

  虽然丽龙上下男女老少,没有不喜欢丽龙主的,但这种喜欢,和平等相交、慢慢相互亲近起来的关系完全不同,这种好感多数是出于丽龙人刻在骨子里,对丽龙主身份的亲近。

  “所以他其实挺孤单的。”顿沙晃晃手里的饭篮子。

  有些迟钝的路教授这才注意到他手上的东西,“你手里的是?”

  “给丽龙主的早饭啦。”

  以为这里是顿沙家的路峥扬眉,“这里是苏和的家?”

  “不然嘞?”以为路峥就是来找丽龙主的顿沙提醒道:“丽龙主他搭襟,有件事你要记住,在我们这里白天的时候,是不能直接叫丽龙主的名字,这是不敬。”

  顿沙拎着饭篮子继续往前走,扭头一看路峥还在原地,他立马热切地返回去,将原本只想去看看望天树的路教授拉到了木楼前,“放心,我阿姆做了很多,你们两个人吃也绰绰有余。楼有点陡,上来的时候小心些,不过一回生二回熟,你多走几趟就好了。快来呀!”

  被顿沙殷切地催促,路峥只好爬了丽龙主的木楼。

  作为搭襟,这也是他未来的必修课。

  苏和清晨起的早,送走普尔萨后就钻进浴房,洗漱擦身外加捯饬自己的头发,那长到腿根的柔顺黑发对苏和来说并不是什么值得骄傲的东西。

  他这头发自小就留,虽然都是为习俗而留,却又和普尔萨那种小流氓式只余几根小辫子的不羁帅气不同。

  上小学和初中时候,苏和是绑马尾辫子的,他本来就有点豆芽菜的模样,脸蛋子又过于细嫩秀气,被当成姑娘都是常事。

  这件事苏和不恼,只是那些充斥莫名恶意的欺凌却叫他从心底难过,头一次为自己的头发而自卑。

  镇子上的学校有些老师都是外地聘请来的,他们并不清楚当地众多的少数民族到底有多少五花八门的习俗,更不会了解丽龙这样小小部落里出来的传统,点名叫苏和剪头发在他上初中时成为了常事。

  大腹便便的班主任在课堂上公开讲,不要因为苏和一脑袋不合学生模样甚至是男生模样的长发,给班级抹黑、扣分。

  或许是出于集体荣誉感,连班主任这个班级里掌握着最高话语权的人都‘痛批’了苏和的长发,班里大部分同学自然对苏和都没了好颜色。

  这份排挤和欺凌实在庞大,苏和势单力薄,磨破了嘴皮子也无济于事。

  直到在别的班的普尔萨发现了苏和的窘境,又闹着把这件事告诉了他阿爸阿妈,塔木族的族长夫人辗转找到阿祖讲了,阿祖又找了个阿姆到学校来,和校领导解释清楚,学校才特许苏和一个男孩留长发。

  可这样一来,更加坐实了苏和的特殊,也就意味着,他在满是短发男孩的学校注定不会合群,欺负他,成为了再正常不过的一件事,就像其余同岁男生中的英雄主义般,而他是被痛打的小丑。

  放下木梳,苏和把整理好的头发拨回肩后,勾了勾唇,将脸上的落寞与放空一扫而净,歪歪脑袋对上等身椭圆长镜里那个浑身赤条条的自己。

  客观来讲,他好像一把纤细的白骨覆盖了层单薄的皮肉,除却屁.股稍丰腴些。

  作为丽龙爷们,苏和其实不满自己平板干瘪的身板,毫无力量感。

  他脑子里又浮现了他那身量极高的“搭襟”,明明是城市来的,看样子也不会做种地的体力活,为什么肌肉的轮廓会那样饱满发达,看着壮实的很。

  果然,人比人,是比不得的。

  推开浴房门之前,丽龙主披上了淡色绸缎面料袍子,遮住他自认为干瘦又毫无美感的身体。

  鹅黄色的长袍有着开叉下摆,露出两条白净光裸的小腿,这般裙子样式的装束对他来说已经习以为常,在绿林里,没人会觉得他奇怪,这就是丽龙主正经的穿戴。

  照常该做早课向阿图卢祈祷的丽龙主耳朵灵光,听到了屋外吱嘎吱嘎的有人上楼的动静,他当是顿沙来了,站起来准备迎接,顺带宽慰一下对方昨日的辛苦。

  可出人意料的是,笑吟吟的丽龙主没见到顿沙憨厚的模样,反倒对上了搭襟那洗脱黄泥的锋利眉眼。

  这大约是两个人第一次以正常状态直面彼此。

  苏和没了繁复荣华的饰品和累赘的服装,用行头造出的金贵与高高在上荡然无存,素净却又独特的好似山林里依靠灵气养育出的精灵,温和可亲。

  路峥洗干净了泥土,不再是泥猴与雕塑的模样,身上立整的野外装束衬托的他头身比极好,在属于丽龙主质朴又富有丽龙特色木屋里,满身顶级露营装备的路峥显得格格不入。

  他是这四处充斥古朴、陈旧异族文明与信仰的封闭木屋里,凶悍的闯入者。

  路峥饱含探究目光落在母屋正中央的神龛上,但视线只在那斑斓的神像上停留了几秒,就被视线内某个白的发光的东西勾了去——那是神子的脚踝。

第12章 那你抱我

  “你怎么来了?”又惊又喜还有些狐疑的丽龙主下意识从蒲团上站起来,赤着脚往路峥的方向旋一旋身,连鞋子都没来得及踩上,赤着脚,‘噔噔’踏上了木地板。

  昨天庆典收拾的匆忙,这地上还有阿姆们做花冠时留下的花枝叶子。

  普通植物的根茎花叶还好,独独蔷薇的花枝就不太好了,那东西有刺,空手拿着都要多加留意,一不小心手上就是个血洞。

  可丽龙主润亮亮的眼睛里却只剩下了路峥,一脚便踩了上去。

  突如其来的刺痛叫丽龙主一颤,还以为是地上爬了什么他没看见的凶悍虫子,提起脚丫一瞧,才看清那是野蔷薇细小的刺,已经尖锐地戳进了肉里,血咕嘟咕嘟往外冒。

  金鸡独立的丽龙主有些不知所措,他这一脚踩进来才发现周围净是‘陷阱’,蔷薇花锐利的茎尸横遍野,昨儿丽龙主脑袋上顶着它们有多好看,今儿就有多无措。

  方才不自觉被神子脚踝处过人的白净吸引的路峥立马注意到苏和所处的‘险境’,以及那顺着脚心往下淌的血点子,落在实木的地板上,触目惊心。

  路峥箭步上前踢开苏和脚边的枝条,厚底的登山靴浑然不在意蔷薇的小刺,他立在苏和身前,礼貌伸出手,“需要我帮你吗?”

  被男人身上陌生气味包围的丽龙主忽视了那只手,亲亲热热地倾身勾住了路峥的脖子,浑身没了骨头似的挨在路教授身上,眼笑嘴甜:“需要,那你抱我。”

  路峥:?

  三秒前推门进来的顿沙:!

  福至心灵的顿沙异常体贴,他捂住了自己的眼睛,又悄悄迈开步子带上了门,将二人空间交给新结成搭襟关系、活该火热一些的两人。

  看来这早点是要晚点吃了。

  见到顿沙出去,丽龙主才松了一口气,他其实压根不在意脚上的伤,这还没有林子里的蛇咬一口来的疼。于是丽龙主便想松开路峥往后撤一步,却又被对方抓住了胳膊,一把扽了回去。

  这次是正经投怀送抱,脸蛋子撞上路峥冲锋衣链条的丽龙主眯了眯眼,好紧实的胸大肌。

  路峥哪里知道这看着乖顺又单纯的神子在觊觎他的肌肉,冷淡声音解释道:“你后面还有重瓣蔷薇的茎,上面有刺,你的脚已经受伤了,得去处理伤口。”

  “其实我……”丽龙主想说他自己来就可以。

  只见路教授脖颈上的喉结局促地动了动,“我抱你。”

  被路峥揽住腰,拖着大腿如抱小孩一般旱地拔葱拎起来的丽龙主:?

  他单纯是看到了推门而入的顿沙,生怕路峥的到来是后悔昨天答应他暂时成为他的搭襟。

  如果是这样,那他们的谈话绝不能有第三个人在场,丽龙主相当谨慎,于是决定先下手为强,装出一副和路峥之间伉俪情深的样子。

  他压根不知道,刚刚那一句话,将路教授逼进了何种天人交战的局面。

  路峥这个人活了二十七年,却几乎没有感情经历,年轻时候忙于学业和功课。

  在他眼里,无论是上来暧昧示好的女人又或者胆大到不要命给他表白的男人,都没有他培养基里的拟南芥长得茂盛重要。

  回国后,家族,尤其是薄家,也开始重视他的婚恋起来。

  路峥原本是准备留在集团做管理层,方便日后接手家里的事务,但最终还是被母亲薄桉雷厉风行的相亲安排逼的头也不回来到农林大学当老师,享受清闲人生。

  相熟的朋友说路峥似乎跨过了人生中所有风华正茂时该有的惊涛骇浪,一步到了暮年养老的日子。

  的确,熟悉路峥的人就能发现,他压根不是什么禁欲的斯文败类,而是纯粹无欲无求的假人。

  路峥做实验时总喜欢将培养的最好的植株单多加关注,他本质上是个宁缺毋滥的人,人一旦能够独身度过二十五年,那么接下来继续独身的日子也没那么可怕了。

  总之这世上花花绿绿诸多类型的人,有人玫瑰似的浓艳,有人荷花似的清洁,还有人竹子似的宁折不屈,乱花渐欲迷人眼,但就是没有一个能叫心志坚定的路教授心底泛起涟漪,生出垂怜,生出不忍,生出爱的存在。

  至少,在苏和伸手要抱抱前,路峥的心,的确如晴朗日子里的斯托湖一般无风无浪。

  路峥像是扛起一袋苞米一般,抱着苏和坐到矮榻上,叮嘱他不要让脚落地,又主动去翻找医药箱的路峥已经清楚意识到了,他在做一堆不像他的事。

  荒唐。

  却好像是他的湖,等来了一只掠过的蜻蜓。

  苏和的药箱里东西还算全乎,毕竟住在林子里,最常见的就是各种咬人的小玩意,有毒的没毒的,伤口都免不了要消毒处理,因而镊子纱布碘伏酒精,一应俱全。

  他看路峥拿了医药箱来,伸手想接过自己来。

  这么一根小小的刺,他徒手就能拔出来。

  路峥却不给他,坐在苏和旁边,用酒精给镊子消毒,“我来,你不方便。”

  路峥不知道为什么这小神子要穿裙子,还是绸缎面料的裙子,轻薄又贴肤,就像是在身上覆了一层不透明的纱似的,身体轮廓清晰可见。

  裙子下摆还是开叉的,开的极高,还在正中央,苏和这般不讲究的曲起腿坐着,两腿间的风光全要露出来了。

  见不得这种‘衣衫不整’的路教授将苏和的脚踝拉了过来,要他伸直了腿好好坐着,而后自己给他处理伤口。

  要下雨的清晨气温有些低,假搭襟的手心却熨的丽龙主脚踝热乎乎的。

  第一次和人这样亲近,肌肤相贴的地方有种奇异的酥痒,丽龙主局促地晃了晃圆润的脚趾。

  “疼吗?”路峥手上的动作停了停。

  “不疼。”丽龙主脑袋摇的像是拨浪鼓,但有点痒,“你怎么一大早就过来了?”是后悔昨天的事情了吗?

  路峥没有后悔,他如实相告:“我想来看看你的院子后面那些树,路上遇见你身边那个小男生,他可能理解错了我想去的地方,把我带到这里来了。”

  丽龙主松了一口气,原来不是来找他的,“你是来看登云树的?”

  “登云树?”这是路峥不知道的别称。

  “因为很高,就好像要长到天上捅破云彩一样,所以我们都叫登云树,它还有别的名字吗?”

  “学名叫望天木,别称擎天树,锦葵目,龙脑香科。是华国境内最高的树。”

  “锦葵目,龙脑香科——”丽龙主重复了一遍路峥话里听不懂的名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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