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奴 第57章

作者:冬日暖阳 标签: 近代现代

因为麻烦了人家那麽久,格瑞也有点不好意思,索性他自己也配一副。结果,人家那才叫真帅,几乎是副副墨镜戴在他脸上都好看!

之後我们又去买帽子。

唉!买帽子也难!试了几顶,我觉得挺好看,买帽子的老板也说好看──当然他有可能说的是恭维话──但是格瑞就是觉得不满意,好像我的这张脸最好光溜溜的什麽也不配才好!

後来戴上新买的墨镜再试,这才出来了一些效果,於是买了一顶帽檐特别大可以把脸全部遮住不受阳光暴晒的,又买了一顶小帽檐的!而他呢?还是那句话,人家简直是随便顶一顶在脑袋上,都好看!

那真的是让我羡慕死了!

结果,他也大帽檐小帽檐各买了一顶。

然後找个地方吃过中饭,就赶往飞机场!

到飞机场的时候莫斯他们都已经先到了。除了汤姆森跟斯密斯,另外还有一个中国的帅哥!看起来比莫斯还要大一两岁,相貌俊秀,而且身材也挺高大,当然比不上格瑞那麽威猛强壮,就跟汤姆森比,也还弱了一些。

不要奇怪怎麽大帅哥都聚齐了,因为莫斯本身也长得不错,又是顶级形象设计师,长相不好,莫斯也看不上!

而当格瑞牵著我的手──这是第一次格瑞在公众场合牵我的手,那让我悄悄的心花怒放──我脸红红,心跳跳,跟著格瑞的脚步走到那几个人面前的时候,除了莫斯,人人目瞪口呆!

我不是标榜我生得有多好看,我说过我并不好看,起码比起斯密斯就差得很远!他们会目瞪口呆,我想泰半原因还是因为我戴与不戴眼镜反差太大!

只有那个中国人看著我的眼光──啊!别说我崇洋媚外,我不喜欢这个中国人!

他的眼光,让我感觉在悄悄的剥我的衣服!

汤姆森也是大张著眼睛盯住我,可人家是明目张胆,只有这个中国人,是在故作正经的偷著看!

所以我不喜欢!

“上帝!格瑞,你怎麽……这是你的那个小可爱吗?他干净漂亮的就像一个……黑头发的丘比特!”

总算是有一个人没有用“天使”那样的词来形容我,可是,他也说我干净,可我,连什麽样的才算“干净”都不懂!

不过也许我自己想的就是对的,所谓干净,就是说我笨,说我傻,说我什麽都不懂!不然,丘比特是谁?不就是那个死不懂事、成天拿著箭到处乱射的小捣蛋麽?

而我,就算我也不懂事,可是我有那麽调皮捣蛋麽?

所以这样的赞美──如果那是赞美的话,我可不喜欢!

不过格瑞看起来对於汤姆森的评价很满意!

“怎麽样?你们还觉得我没眼光,为什麽会养一个小丑蛋吗?”他把我拉到他身前,双手握著我的肩,得意洋洋的当众炫耀!

“我可从来没觉得他丑!不过格瑞,你简直是个魔术师!虽然他那天也很可爱,但是跟今天比,还是像变了一个人!”汤姆森夸张的凑到我跟前仔细看,那让我很不自在,可是格瑞抓住我肩不让我动,所以我只能嘟著嘴垂下眼。

“我早就说了他是格瑞的天使!”莫斯笑笑的开了口,“就是他那副眼镜将他的形象整个破坏掉了,所以戴与不戴,反差极大!”

“格瑞,他……真是那个……戴眼镜的小孩儿?”斯密斯也在盯著我,好像还是不能相信。

“要不要我把眼镜再给他戴上试试?”

“哦!他的确是……看起来很干净,也很漂亮,就像莫斯说的,像个小天使!”我没想到斯密斯会这样说,抬头向他飞快看一眼,他向我翘了翘嘴,接下来的一句,马上原形毕露,“可是格瑞,他看起来还这麽小,就被你搞得那样叫唤,不会是……表面干净心里很浪吧?而且他现在十三?十四?你会犯诱奸儿童罪的!”

看看,这就是他!只有他说话这麽……算了,格瑞不让我骂人,我在心里偷著骂好像也不好,那我就不再骂他不要脸,就说他是厚脸皮吧!

“喂喂喂!别乱给我加罪,他已经足足满了十六岁,马上就快十七了!我记得我第一次做爱,十三岁都不到!”

唉!这也是个厚脸皮!

“格瑞,你看你的小宝贝脸都红成这样了,你还跟著说这些话!”幸亏还有个体贴人的莫斯!

“对对对!快过来我的小可爱,不要理他们,跟我一起进去吧!”汤姆森伸手过来想拉我的手,格瑞一把将他手拨开。

“干什麽?不准碰他!而且,他也不是你的小可爱,你别这样肉麻了!”

“喂!你怎麽会这样小气?你第一次见斯密斯就跟他亲嘴,我可没有拦住不让!”

“那是斯密斯抱住我亲的好不好?何况,换了其他人随便你怎麽样,就是他不行!”

汤姆森回过头来仔细看著格瑞,好一会儿,他笑起来。

“好好好!我有好东西就跟你分享,你有好东西就霸著独享!我总算是认识你这个兄弟了!不过反正你对男孩儿也没长性,我就不信你会一直看得他这麽紧!”

“那你就慢慢等著吧!”

格瑞不再理他,一手大大方方牵著我,一手拎著我们的行李,领头走向闸口。

後面,我听见斯密斯笑嘻嘻的说了一句:“汤姆森,你有本事把这个小可爱勾到手,我才佩服你!”

你看看他这个人有多坏心,他还想让汤姆森缠住我,他自己好去向格瑞下手!

还有,汤姆森居然把我称著“好东西”?而且,他还想跟格瑞“分享”?

呀!这个人好像比斯密斯更不害臊也更可怕!

看来我们这一趟北京之旅,好像……不会很愉快!

第八章(1)

到了北京,先找到酒店安置,当然是我跟格瑞、斯密斯跟汤姆森、莫斯跟聂俊红──哦!就是那个中国人──分别一间房。

然後吃过晚餐,就出去欣赏夜景!

我们顺著长安街走,两旁大楼上的霓虹灯一闪一闪,很漂亮!

上海的夜景也漂亮,不会比北京差,但是我在上海晚上几乎没出过门!因为格瑞从来不会带我出去玩,他出去,我也在家守著。他回来,我更会寸步不离跟在他身边!

而现在,有格瑞在一起,他甚至一直牵著我的手,那你说我该有多开心,多骄傲!别说北京的夜景的确很漂亮,即便是在穷山恶水,在我眼里也会变成仙苑美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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