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奴 第59章

作者:冬日暖阳 标签: 近代现代

而那以後的几天,我真的就再也没敢看过汤姆森!有几次汤姆森从我身边走过,我忍不住的头都抬起来了,却又吓得赶紧把头别向一边。以至於有一次差点把脖子都扭了,然後我看见格瑞嘴角忍不住的笑意,才忽然明白,他其实只是吓唬我,他还没有霸道到那麽不可理喻的地步!

哦!你看看我,又扯远了,还是先介绍一下汤姆森的相貌吧!

第九章(1)

汤姆森有著一头棕色的头发,一双亮灰色的眼睛──他的那双眼睛一定会有很多人喜欢,因为他在看著人的时候,会让人感觉是在“含情脉脉”,连我这个最迟钝的人,也能感觉到!

另外不知道是因为欧美人爱吃肉食、所以发育的比中国人早,还是因为他跟格瑞一样喜欢健身锻炼,反正他也像格瑞那麽高大威猛!──那可能就是我喜欢看他的最主要原因,因为我懦弱,而且缺少保护,从小到大受尽欺负,高大强壮的男人,会让我产生安全感和依赖感!

尤其汤姆森让我印象最深的,是有一次我看见他裸著上身,在他发达的胸肌上,居然……那是我第一次知道,原来有些人胸脯上也会长出那麽多的毛!

不过汤姆森身上毛虽然多,但却并不像我想象中那些浑身长毛没开化的野蛮人,他反而对待任何人都是温文尔雅,宽和仁厚,就像一个很有风度的绅士!格瑞在女孩儿面前大多数时候也能表现得像个绅士,但是他没有耐性,而且大少爷脾气重,几句话一罗嗦,他就不耐烦!可是汤姆森的脾气却非常好,对谁都很有耐心,也很会哄人开心!比方说看见适合我的小玩意,他马上就会给我买,当然有时候他也会提醒格瑞给我买;而莫斯喜欢零嘴,於是看见有特色的零嘴,他偶尔也会给莫斯买──之所以偶尔,是因为莫斯已经在做事,而他还是学生;当然,无论吃的玩的,他买的最多的,还是送给斯密斯的。

我发现真的就像格瑞说的,汤姆森跟斯密斯虽然……各自都喜欢乱搞,但确实很相爱!斯密斯有点小脾气,汤姆森总是会让著他,而且对他非常温柔爱护!无论何时何地,斯密斯一点细微的不适,比方说登山崴了脚,吃饭磕了牙,等等,汤姆森就会很紧张,并且立即予以保护或抚慰!──如果我遇到这一类的事情,格瑞也会马上有反应,但格瑞的反应总是凶巴巴的。而汤姆森面对斯密斯,却充满了爱惜和心疼!而斯密斯呢,虽然他的眼光老是追著格瑞,但是他看著汤姆森的时候,眼睛中的那种眼神,确实跟看著别人的时候不一样!就像……比汤姆森的含情脉脉,还更加的含情脉脉!当然,当汤姆森看他的时候,眼睛中那种“含情脉脉”的神情,也会显得更加浓厚!

说到眼神,这就又有点话题。我的眼光当然永远追著格瑞,我根本就不看其他任何人──刚才说了,有时候我会悄悄偷看那个不比格瑞差多少的汤姆森,但那种时候真的是寥寥可数。後来格瑞警告我不准再偷著看他,我就真的不敢看,连偷偷也不看!而格瑞呢?我原本以为他的眼光总是在周围的美女身上转,但是或许,很多时候他也在看我!不然,他怎麽能够知道我偷看汤姆森?

至於莫斯,看汤姆森的时候最多,当然也会经常看格瑞!

这又要说到汤姆森!我刚说了,他有一双看人会含情脉脉的眼睛,而且我老是觉得他的眼神好像黏在我身上!一直到後来莫斯悄悄跟我开玩笑说汤姆森是想勾引我,那就吓我一大跳!我才明白也许他的眼睛并不是看谁都那样。虽然我当时对“勾引”这个词还蒙查查的不太懂,因为我不明白怎麽算是“被”勾引,我也不知道我喜欢看他算不算是“被”勾引,但是我真的不想被勾引,就算是汤姆森我也不想!别说他跟格瑞比还差了那麽一点──起码在我看来是如此!就算他比格瑞还帅──那不太可能,在我眼里,世界上就不可能会有比格瑞更帅的男人!──而我也绝不愿意让自己成为“好东西”,让任何人去跟格瑞“分享”!

我不想被勾引,也害怕被勾引,而且我总觉得说不定又是斯密斯让汤姆森先来“勾引”了我,然後他自己好去“勾引”格瑞,那我当然更是坚坚决决的拒绝勾引!

再加上那个时候格瑞已经警告过我不准再偷看汤姆森,再听莫斯一说,我更是从此以後离得汤姆森越远越好!

可是汤姆森就是喜欢追著我,甚至时不时的瞄准机会就会摸摸我的脸,捏捏我的手!那让我真的很不自在,也不舒服!幸好大多数时候他刚一靠近我,就会被格瑞撵走!

直到有一天,趁著格瑞走开,汤姆森忽然贴到我跟前,我一回头,发现他离我那麽近,吓得不由自主“啊”了一声!

而他,可能真的觉得我张著小嘴的样子很“诱人,他就情不自禁在我嘴上亲了一口!

我目瞪口呆!

格瑞第一次亲我的时候,我也目瞪口呆,但是我心跳跳,脸红红!但是这一次,我完全没感觉,我只是被他的突然袭击吓得迷糊了!

可是汤姆森以为我是陶醉,结果,他搂住了我的腰,就想再一次的长吻我!

我没有推开他!不是因为他的外形让我很有好感,而是因为我的脑瓜反应比较慢,而且,从小到大我就没有学会反抗!

然後就在汤姆森的嘴唇再一次要接触到我的嘴唇的时候,我突然惊慌失措的叫出来,再然後,我就哭了!

感觉好丢人!我要是别哭,我要是在他脚上跺一下,或是在他脸上打一下,甚至是在他嘴上咬一下,都比哭强!

可是,我什麽都不会做,那一刻,我居然……只会哭!

结果,吓得汤姆森手忙脚乱!

再结果,格瑞奔了回来,照准汤姆森就是重重一拳挥了上去!

第九章(2)

事後莫斯跟我说,那是格瑞跟汤姆森从小到大第一次打架!──当然他们两个人自小到大打过无数次的架,因为两个人都不是什麽文明人,但是要打向来都是一致对外,两个人之间相互打,是第一次!

不!也不能说是相互打,因为汤姆森根本没还手!他的嘴都被打出血了,他也没还手!

你说我害人不害人?

斯密斯不停骂格瑞不讲义气,又不停的骂我大惊小怪,格瑞不吭声,让他骂!可能他也有点後悔下手太重!

我当然更不敢吭声!t

然後那一整天格瑞跟汤姆森相互谁也不说话。一直到吃晚饭的时候,莫斯提议干一杯,两个人就相互干杯,但是还是不说话!

我胆怯的坐在那儿,一时看看格瑞,一时又瞄瞄汤姆森,心里很惶恐,也很抱歉,因为我知道格瑞对他跟汤姆森的友情有多重视,他甚至说他们两个人之间可以相互为对方付出生命!然而,我的幼稚和惊怪,让他们铁板一块的友情,产生了裂纹!

一直到晚上临进屋睡觉之前,我跟格瑞的房间在里边,我们已经走过了汤姆森跟斯密斯的门口,格瑞忽然回身,跟走在他身後的汤姆森相互张臂抱了一下,两个人还是什麽话都不说,就各自进屋睡觉。

但是忽然之间,我觉得好感动,也很放心!因为我发现我轻看了他们十几年沈淀下来的沈甸甸的感情!这两个人的确可以为对方付出生命,无论发生什麽事,天塌地陷,也不可能让他们的友情,出现任何断纹!

果然到了第二天,格瑞跟汤姆森就和好如初──也许不能用“和好如初”这个词,因为他们俩也许根本就没有真正生过对方的气,所以你根本就看不出来他们之间曾经发生过任何矛盾!也所以,用不著和好!

那就把莫斯气得直摇头,说担心他们两个担心的一夜没睡好,结果都是瞎担心!

斯密斯就说:“我才不替他们担心,我只是心疼汤姆森挨了打不还手!莫斯我跟你说,汤姆森对格瑞比对我还死心塌地,他们两个幸亏格瑞不是同性恋,要不然早黏在一块拆不开了,根本就轮不到我插进来!”

“不会不会!”汤姆森马上就接口,“就算他是同性恋,我也不会要他,你看看我跟他都这麽大一块儿,谁上谁下?怎麽搞?所以还是你配我最合适!”

然後他们就一起“哈哈”笑!格瑞骂了一句我听不懂的粗话,有点无奈的也跟著笑!

我其实很羡慕他们之间这种无隔阂的友情,我也想笑,但是他们说的那话,却让我羞得不好意思笑!

之後格瑞曾经再一次警告汤姆森不准再打我的主意,但是汤姆森根本不在乎他的警告,好像很笃定任何人任何事也不可能令他跟格瑞的友谊真正受到损伤,而这一点,我也相信!

所以他半真半假的这样回答格瑞:“你太不够意思了吧?我的斯密斯你什麽都做过了,你的小可爱你就霸得这麽紧碰也不准碰,那我岂不是亏大了?不过你放心,我现在暂时不会再动他,更不会再像昨天那麽冒失!小可爱还这麽单纯,我会耐心等他长大,到时候……哈哈!如果他自己愿意接受我,你拦也拦不住!不过也说不定你等不到他长大就已经对他失去了兴趣儿,到时候别忘了提醒我一声,让我早点来接手!”

格瑞气得扬起手,汤姆森嘻嘻哈哈的马上接一句:“啊!有一个办法可以让我完全不打他的主意!”

格瑞瞪著他,但收回了手,他才又笑嘻嘻的接著往下说:“你真想独霸他,就把他娶回家去藏起来,中国的法律不承认同性婚姻,你可以带他回美国到佛蒙特州注册登记,那里刚通过了同性婚姻法。一旦他真的成了你的另一半,我要还不死心,那我就真的是不讲义气了!但如果你不肯娶,那他就还是自由身,就算我不追,别人也会追,那你为什麽不看著我们老朋友份上,干脆成全我?就像我跟斯密斯,他要追你,我不拦;你要接受,我为你们高兴,但是你不接受,那是因为你不是同性恋,而不是因为你顾忌著我的面子,所以我并不承你的情!我跟他现在都还是自由身,谁都可以追求,相应的,也都可以去追求别人!但一旦有一天我们正式结成伴侣,我们就会忠实於对方,也会要求对方忠实……”

“好好好!你们要怎样是你们的事,不用说来给我听!”格瑞被他的长篇大论听得不耐烦,“但我不是同性恋,我要娶一定娶女人!”

“那你凭什麽霸著他不让我追?是你没义气还是我没义气?”汤姆森马上反将一军。

格瑞咬牙切齿的瞪著汤姆森,良久,终於点一点头:“好!你想追他是不是?你想等他长大是不是?那行!那你最好别回美国了,你最好留在中国慢慢等他长大!”

“这可是你说的,我正好想到中国来留学,到时候自然吃住都是你的!”

“你这个……”格瑞看起来真真正正是被他打败了,所以他就回过头来凶我,“看见没有?这就是一只狼,你以後给我离他远一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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