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 第21章

作者:十九瑶 标签: ABO 生子 甜文 近代现代

  隔三差五就会从不知哪个角落冒出风声来,说燕教授已婚三十多年,夫妻恩爱。Alpha还是赫赫有名的商界富豪,家境显赫,资产多达百亿。

  学校里的穷学生们空有一腔热血,却身无分文,被这消息刺激得自惭形秽,纷纷败走。

  放出消息的人是谁,燕宁其实清楚得很:郑弘明拿他当了二十年摆设,一朝浪子回头,居然去和一群乳臭未干的小毛孩争风吃醋、斗智斗勇,也算奇事一桩。

  饭后,燕宁朝迷离的阳光眯了眯眼,打了个慵懒的呵欠,说困了,要回房午睡。郑弘明眼见逮着了亲近的机会,跟着一块儿上了楼,没等进门,就被礼貌地挡在了外面。

  郑飞鸾见状笑了出来。

  但这轻快的情绪没能维持多久,笑过以后,他神色凝重地靠回了椅背上,望着窗外茫茫素白的积雪,按了按胀痛的太阳穴。

  从十八岁进入久盛到现在,十二年光阴匆匆过去了。这十二年,他为久盛付出的心血远胜于任何人。然而仅仅为了一个Omega,属于他的王国就换了主人。

  多么讽刺啊。

  十二年,他一门心思扑在事业上,几乎不曾享受过假期。现在,他终于要迎来一场漫漫不见尽头的长假。

第二十七章

  山野风寒,晴空远淡。

  一辆银灰色跑车开出郑家大门,沿着山路飞驰而下,在内道潇洒转弯,扫开了大片扇形的雪雾。

  速度往往能带给人几秒钟失重的轻盈感,短暂地减小压力。

  郑飞鸾脚踩油门,风驰电掣,呼吸着灌入肺内的新鲜空气,却浑然不知这即将成为他最后一个完整、清醒的24小时——血液中流淌的高浓度安抚剂给了他足够的理智,使他得以在父亲面前冷静思考,做出不违背自身意愿的选择,同时也十倍、二十倍地透支了岌岌可危的信息素平衡。

  回到市中心的住处以后,24小时药效覆盖期结束,受到压制的Alpha信息素疯狂反扑,他的寻偶症以意想不到的速度恶化了。

  第二天凌晨,郑飞鸾是在一个陌生的街角被冻醒的。

  他从方向盘上吃力地抬起头,脊椎与肩胛骨因为长久僵坐而咯咯作响,伴随着鲜明的疼痛。

  隔着一层玻璃,车窗外正在安静落雪。

  冬季的晨光就像冬季的人,慵懒不肯早至。长街天色尚暗,瘦高的路灯一根根孤单竖立着,照亮了无人来往的空街。昏黄的灯光下每一片雪都是昏黄色,落到明处成了白,落到暗处成了黑。

  雾气太重了,灰蒙蒙涌淌在天地间。视线再往远一些,旗杆似的路灯隐去了踪迹,只剩一片又一片模糊的树影。

  沿街有许多老旧的居民楼,低矮错落。楼底是一排店铺,都顶着俗气的仿宋招牌,垂着老旧的铁皮卷帘门。公共垃圾桶是丑陋的深绿色,塑料袋、一次性筷子和沾着汤汁的可降解饭盒堆得满出来,散落一地,掩埋在整夜积雪里。

  他在哪儿?

  看这条街脏污的样子,怕是渊江的某处市郊。

  车里冷极了,天窗玻璃压着厚重的雪,空调早已停止了运转。仪表盘背光全灭,内饰灯全灭,只有恪尽职守的IWC石英表还显示着当前时间:

  05:30 AM。

  郑飞鸾动了动手指,关节被冻得不太灵便,皮肤丧失了大半触感,竟摸不出方向盘上的牛皮纹路。他试图发动车子取暖,但引擎如同一只冬眠的野兽受了惊扰,喉咙里一阵咕噜咕噜低吼,不满地抱怨了几声,便又倒头睡去了。

  空调打不开,车内的气温还在持续下降,直逼冰点。他穿着单薄的衬衣马甲,寒气侵入肌骨,冷得止不住打颤。

  他低着头,双手紧握方向盘,却吐出了一股滚烫的鼻息。

  因为打颤的根源并不是寒冷。

  而是欲望。

  下腹燥火干烧,那根冥顽不化的东西硬得不像样,钢棍似的撑在裤裆里,蠢蠢欲动地向他索求着什么。囊袋鼓胀得厉害,精液接近满溢,却没有射出的助力。它渴望Omega紧致的甬道,迫切地想被吞裹、吮吸,从根部摩擦到头部,然后尽情地射空一切。

  它箭在弦上,一秒也等不了。

  但是——

  去他妈的!

  现在掌控这个身体的人是我,我什么都不会给你!

  郑飞鸾重重一拳头砸在方向盘上,身体后靠,用力压住椅背,死咬牙关,借此抵抗体内汹涌的欲望。

  嘀——!!

  喇叭猝然发出尖锐的鸣响,一遍遍回旋在长街上方。

  他看向后视镜中的自己,觉得熟悉又陌生:胡子拉碴,目含血丝,未消退的欲火在眼中熊熊燃烧,浑然是一头困于发情期的野兽。

  这就是“他”寻偶的样子?

  太丢脸了。

  郑飞鸾猛喘了几口气,闭上眼睛,开始深而缓地呼吸——没事的,他已经清醒了,残留的寻偶欲望会随着“他”的沉睡而淡去,不会影响他太久。

  可是事与愿违。

  闭眼之后,在欲望的驱使下,无数迷乱、香艳的画面在虚空中晃动,让他的性器变得更硬。

  他看见了他的小夜莺,他们放平皮椅,正在后座狂欢。小夜莺脱得一丝不挂,含羞带怯地骑在他腰杆上颠弄,臀间的小洞将他含得极紧,瘦薄而白皙的身子就像深海里的一艘船,舷抖帆摇,左飘右荡,随时可能倾覆。

  车内满是动听的呻吟,忽远忽近,一会儿紧绷如弓,一会儿酥软如棉,魅惑地环绕在耳边,勾着他的心起起落落。

  舌尖濡湿,嘴唇干燥,一粒红痣点在胸口,像玫瑰色的血珠,诱着他去亲吻。

  激烈动作间,小夜莺弯翘的发梢颤了颤,抖下一滴热汗来,正巧落在他唇边。他用舌尖舔去了,甘甜的滋味一路舒爽到心脏。一刹那他欲望爆发,根本控制不住自己,伸手扳过那截脖子,张嘴狠狠地咬了下去。

  就在浓郁的Omega信息素扑入口鼻、即将安抚他所有躁动的时候,幻觉化作一阵尘烟,消散不见了。

  车窗外,大雪在无声飘降。

  郑飞鸾坐在阴影里,胸膛起伏,呼吸已然乱成了一盘散沙。胯间那团血肉正凶悍地挺立着,将布料顶出了更明显的轮廓。

  一念之间,他突然明白了寻偶的感觉:

  高潮成结的前一刻,他失去了怀里的Omega,整个世界在濒临坠毁的情欲面前变得一文不值。心脏充血,阴茎持续勃起,强烈的射精需求碾碎了一切所谓的理智,只剩下寻找的本能。

  谁也别来拦他,谁也别多说一句安慰的屁话。

  闭嘴,滚开,他只要Omega。

  所以……

  一些记忆的片段开始在脑海中影影绰绰地闪回。

  所以他才在十一月末的午夜出了门,冒着严寒,茫无目的地驱车飞驰一整夜,转过了几百个街角,耗空了一箱汽油,却寻觅未果。他在绝望中斜冲上路旁的石砖步道,被消防栓和路灯死死卡住,一条惨烈的刮痕横贯了前后车门。

  车子熄了火,温度迅速下降,视线开始变得模糊,眼皮也沉沉地盖了下来。

  他知道天快亮了,属于他的时间要结束了,可即使在失去意识的前一秒,他仍然固执地盯着对街一扇幽黑的窗户,盼望它能亮起灯光。

  何岸,这是你住过的地方。

  你消失后,我来了这里几十次,每一次迎接我的都是一间灰尘浮扬的空屋子。我不知道你去了哪里,所有关于你的消息都石沉大海——它们总是在天亮后抵达,而那时的我在沉睡,阻止不了“他”把一切删空。

  何岸,我只是情欲催生的人格片段,零零碎碎,昏昏沉沉,时常拿捏不准轻重。最近这半年来,我的脑子里灌满了你,你让它变得笨拙、迟钝、木讷,许多之前我能轻易做到的事,现在都力不从心了。

  越想你,就越寸步难行。

  属于我的时间太少,后半夜只有几小时,不够我离开渊江,去往更远的地方。我只能几经周折买下了这间屋子,让它永远空着。如果你哪天想回家了,就推开虚掩的房门,让它亮起温暖的灯光。

  我会看见的。

  我会在你回家的第一晚,就过来亲吻你。

  车载石英表定格在5:29 AM,他疲倦地趴在方向盘上,合上了一夜未闭的眼睛。

  咔。

  一分钟后,分针轻轻推进了一格。郑飞鸾被刺骨的寒冷唤醒,再度睁开了眼睛。

  车外飘着雪,面前是一条陌生的长街,街对面有几栋破旧的居民楼。他不知道这是哪里,也不知道自己为什么出现在这儿。凌晨五点半,所有人都在熟睡,每扇窗户都黑洞洞的。没有哪一扇看上去与众不同,也没有哪一扇应当与众不同。

  闪回的片段令人不适。

  他在车里沉默地坐了十多分钟,然后推门下车,踏上了路边松软的积雪。对街的奶茶店上方有一扇雨篷残破、烟灰黏着的窗户。

  他看着它,嘲讽地笑了一声——你就花我的钱,买下了这么破陋的地方?

  看样子,你是真以为他还能回来。

  放心,只要我不松口,你的Omega这辈子都踏不进渊江一步。再怎么废寝忘食地找下去,结局都是一样的。

  我不喜欢的人,容不得你硬塞到我床上。

  西郊不比市区热闹,偌大的街道上只有一家罗森便利店24小时营业。郑飞鸾走到门口,掏了掏裤袋,没发现钱夹和证件。

  也是。

  满脑子只剩交媾的Alpha,血液全往脐下三寸流,哪儿能要求这么多?

  值得庆幸的是,大约为了能在心爱的Omega面前保持良好的形象,“他”出门前用心打理了一番衣着,没害郑飞鸾穿着一身睡衣去便利店求助。

  值夜的店员十分戒备,用怀疑的目光打量郑飞鸾:“借手机?你自己的呢?”

  郑飞鸾摊手:“抱歉,出门太急,忘带了。”

  “这……”

  三十年来第一次被人从高处俯视,对方还是个打零工的Beta小店员,郑飞鸾自然不爽快。但他不能发作,除非他愿意穿着单薄的衬衣冒雪步行十几公里。所幸俊朗的皮相和体面的衣着为他增加了可信度,店员想了想,决定日行一善,把手机借给了他。

  太阳初升的时候,司机终于开车赶来,将郑飞鸾接回了市中心的住处,路边熄火的车子也一并拖走了。

  这一夜的混乱结束在黎明到来时,急遽恶化的寻偶症却才初现端倪。

  从这天起,郑飞鸾再也没在自己的床上醒来过。

  他醒在形形色色的街角,有时是市区,有时是荒郊,周围永远坐落着一栋又一栋廉价的出租屋。

  江祁曾经提醒过他,失去理性后的“他”为了找到Omega可能会不择手段,于是每晚入睡前,他会拔出SIM卡,锁进抽屉,以防惊扰到不该惊扰的人。但即便所有出路都被堵死了,寻偶行为还是没有停止。

  因为迟迟得不到信息素安慰的“他”开始奉行一种极其简单,同时也极其荒诞的逻辑:

  之前每一次与何岸做爱都是在廉价的出租屋里,所以,何岸一定还藏在类似的地方,等着“他”去找。一天不行两天,一年不行两年,直到翻遍所有的出租屋。

  可笑,但足够固执。

  每当在街角突兀地恢复意识,郑飞鸾都会感受到一种密不透风的绝望,像被什么牢牢卡住了脖子,胸闷,气短,死活挣不脱。

  他终于发觉本质上他是在和自己对抗,他有多强硬,对方就同样有多强硬。区别在于他要的太多,而对方除了Omega什么都不要,不计得失、不算利弊,一根筋直怼到底。

  比偏执,他才是注定的输家。

  更可怕的是,寻偶情绪有着极为绵长的惯性。有时明明已经恢复了清醒,浓烈的情欲却一直散不开。那种求不得的极度空虚只要沾染一点点,就像老烟枪犯了瘾,会一路痒进骨头缝里。

  他不是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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