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只袜子的爱情 第4章

作者:烟的灰 标签: 近代现代

于帆正在规划与盛家行的进展时,他的房东就先把他给规划了。

那对老夫妻有一个上大学的儿子,看到于帆这种在外生活二十几岁的大小伙子就很亲切,有时还会接济于帆一些可口的食物。只是那天早上发生的一幕太刺激两老人家的眼球了。于帆在办公室里屁股都还没坐热,房东那边就打来电话了。

要了两个小时的假,赶回去一看,打扮得不男不女的程越一脸心虚地靠在门上。两老人家瞪着程越跟瞪怪物似的。一问,才知道两老人晨练回来,路过这边,见于帆的门开着,就顺便进来看看他,这一看,就看到两个高高瘦瘦的小伙子正搂在一起吻得难分难解。两老人活大半辈子,走的桥比走的路还多,就是没见过这种场面,一惊之下,轰走了其中一个,把程越堵在屋里头。

程越解释说自己是于帆的好朋友,他不开口还好,一开口。老大爷火气上来,也不管这个小伙子跟自己非亲非故,劈头盖脸的就是一通骂。

于帆一来,老大爷张嘴就问:“于帆,你和他们也是一路人?”

于帆看了看程越,程越冲他摇摇头。“大爷,我……”

“你这两孩子……”老大爷气不打一处,挥挥手,“我不待见你们这些人。本来还看你这孩子挺好的……我这房子也不租了,空着也不租。你明天后天就给我搬,还有半个多月的房租我也退给你。”

于帆点点头,知道多说也什么用。

老大妈叹了一口气,他老头狠狠地说:“你杵那干嘛?回家。他们要是我们孩子,我早一棍打死了。”

“于帆,你收拾收拾,搬走吧。”老大妈又叹了口气,摇摇头。

程越靠在那里,摸出一根烟,笑了一下。“对不起,是我不好。”

“不怪你。”于帆顺势坐在地上,“老人家嘛……呵。其实他们挺好的,我刚来的时候,被子什么都是大妈帮我套的。”

两人背靠背坐地上长叹一口气。

“于帆,我是混的,你不是在大公司上班吗?这么久了也不见你腾飞。”

“你见追着公交车飞的精英吗?”于帆抓抓头发,看了看时间,“这下真的得飞了,我只请了两个小时的假,要回去上班了。”

程越躺在地上,像一具尸体。

于帆拦了一部车回去,在二楼的自动取款机看了一下余额。脑海里跳出几个成语“山穷水尽,赶尽杀绝,弹尽粮绝……”

坐在位子回减乘除一番,问邻座的女同事:“你认为在这边租到三百块钱一个月的房子可能性有多高?”

女同事冲他微微一笑,回答:“基本没可能。”

于帆瘫在座位上:“我们老板提前发工资的可能性有多高?”

“噢,比你租到三百块钱的房子更没可能。”

于帆彻底绝望了,以至于,午餐时捧着一荤三素的套餐都觉得奢侈。更以至于,在遇到盛家行时连笑都笑不出来。

盛家行更不可能主动跟他打招呼。两个人擦着肩而过。

“盛家行。”

“干什么?”盛家行连头都不回。

“我要露宿街头了。”于帆惨兮兮地说。

“街上搞不好比你那个狗窝要干净整洁。”

于帆凝视着他的背影,喃喃地道:“冷血动物,无情无义。”

好不容易捱到下班,一踹开门,揪起赖在床上的程越。“程越,我们把你的包卖了吧,可以让我们过个一年二年的。”

程越睡得迷迷糊糊的,只听清楚下半句:“噢,好。”惊醒过,忙拉住于帆,“你要干什么?不许动我东西。”

于帆扭开他的手。

“你还真卖啊?”程越跳起来。

“你也拖了这么多年,留着又没用。”

“什么没用?我衣服放哪?搬家的时候拿什么装东西。”程越挡开他。

“此一时彼一时,以前你爱怎么拖都没关系,你爱拖到死也行。现在我们又没钱,连住的地方也没有,卖掉吧?”

程越不理他,不吭声。忽然想起什么似的跳起来,笑:“别激动别激动,以我的智商总能想出两全其美的办法。像我,程越,魅力无穷无边,上哪都会有人收容我的,至于你……那个什么来着,盛家行,你可以死乞白癞地住他那去。”

“不可能。”于帆扑过来抢他包。

程越推开他,把自己的几件衣服,往包里一塞。“就这样,我先走了,你去向盛家行求援,他不同意,你就……就……随便你怎么做都行。”

“程越……”于帆不敢置信地看着被重重关上的门。

盛家行死死地瞪着他半天,斩钉截铁地说:“不可能。”

“盛家行……”于帆哭丧着脸。“你别这么狠,我给你做牛做马,外加提供特别服务……”

盛家行冷淡地道:“于帆,我不想认识你这个人,也不想和你有任何牵扯。我不会交你这个朋友,也不会给你任何帮助。”

于帆抬起头。“我们已经认识了。”

“不,我们不认识。”盛家行说,“你的一切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报纸说,明天气温就会下降,夜里还会有暴雨……”

“跟我无关。”盛家行说。

于帆坐在长椅上,看盛家行走进地下车库开车,他的那辆银灰色的君越从他他身边的车道上驶过,然后消失在这条繁华的街头。

盛家行从倒后镜看着于帆,他坐在那里,孤独沉默,像个被丢弃的孩子。

于帆把钥匙还给了两老人。老人不耐烦地接过钥匙,当着他的面甩上了门。傍晚天气开始有点阴了下来,果然,天气预报在他倒楣的时候总是非常准确。他痛恨雨天,他记得小时候上学,每次上体育课时下雨,他们只能乖乖地被赶回教室念课文。于是,他在作文里写:我有一个愿望,我希望体育课总是有太阳,那样,我们就可以在外面玩耍了。啊!那我会多么高兴啊!

我们会多么高兴啊!如果总是晴天。

可,总是会下雨。

他好不容易洗了的衣服晾在外面忘了收回来,被雨淋湿了;他养了一盆茉莉花,放在外面被雨浇死了;他捡了一只流浪猫,好不容易它肯从柜子底下钻出来,下雨打雷时又吓得不知躲到哪里去,再也找不回来了……

看,下雨天总没什么好事发生。

有男女主角的下雨天才是罗蔓蒂克并且让人怀念的,比如一男一女出去约会被雨淋湿了,他们穿的又不多,于是只好抱在一起,被水浇湿的衣服肯定让他们的身体曲线毕露。两个男人也不错,他们可以直接去开个房间,连澡都可以不用洗,直接抱在一起互啃。

于帆长长地叹一口气,打电话给程越,程越却关着机,这种情况很少见,他的手机总是一天二十四小时开着。有时候他觉得程越像一只蜗牛,如果让程越知道他的比喻后,肯定会厚颜无耻地声称自己是全世界最漂亮的蜗牛。他总是驮着他的壳,总是在路上,总是想扔掉他的壳又总是扔不掉。程越两年前甚至不敢坐火车、出远门,他曾那么快乐地跟着他所爱的男人几乎跑遍了全国。那次酒醉,程越蜷在他的床上,把自己蜷得跟条受惊的虫子似的,他说,于帆,我很害怕。我看过一个故事,有个女孩为了忘记她爱过的男孩子,于是去他们一起去过的地方旅行,回来后,那个女孩就自杀了。

不过,没关系,程越是个很坚强的人,而且很怕死,两年前他就不敢死。于帆很乐观地想。摸出一枚硬币,抛上去,自言自语地说:“好吧,正面左反面右。”

硬币掉下来了,可他没接住,骨碌碌地往前滚,然后不见了。

于帆很心痛,一块钱可以买两根烟,如果是双叶,还可以买半包。他在路边找了找,没找到硬币,却看到了一部银灰色的君越,美国佬整出的车,三个子弹头的标志,看着就让人火大得想轰掉整个白宫。

车主真没爱国心,我们应该支持国货,比如,用买君越的钱去买几辆国产小吉利。

“哈哈哈……真巧,居然在这里碰见你。”于帆非常愉快地打招呼。

盛家行蹲下身,捡起地上的一块钱硬币,顺便也把于帆也给捡了回去。当然,他一路上一直在后悔,几次想把坐在身边吹口哨的人给踹下车,再把车箱里的东西扔进垃圾桶。他从小就是很没爱心的人。

“我只收留你一个礼拜。”盛家行说。

“没关系没关系。”于帆笑眯眯地说,“我找到住的地方我就走。您的大恩大德,不如让我以身相许。”

“不需要。”

于帆又傻笑了几声。他这次学得很乖,这个时候千万不要问盛家行为什么会改变主意还特地来这里找他。他打赌,他只要问出一个字,盛家行就会恼羞成怒地把他赶下车。

车开到半路就下起了倾盆大雨,好像要把整个城市都要淹没在水里。于帆非常得意地想:没关系你下吧下吧,我已经在诺亚方舟上了。

其实,于帆笑得太早了。他肯定没有读过圣经故事,他应该知道,诺亚方舟所到的新世界是一片荒芜的。或者,他应该早点认识一个两个盛家行的朋友,比如俞舒彦,按俞舒彦的修养肯定不会介意告诉他盛家行的住处有多么得恐怖,他肯定还会告诉他,如果让他选择,他宁愿睡他于帆的狗窝也不愿睡盛家行的高级住宅。

其实盛家行的洁癖还没严重到不让人进屋的地步,也不会你坐一下他的沙发他赶紧拿消毒水去喷。不过,他的住处非常非常干净,干净到一点人味都没有,说严重点,就跟没有生命迹象似的。正常的人,如俞舒彦,不愿在他那里过夜就成了情理之中的事。

当于帆小心翼翼地踏进大门一步,就自卑地想退出来,然后想去医院把自己从上到下给消毒了一遍。

怪不得盛家行也老是没有人味似的,住的地方跟个停尸房似的,有人味才怪。

盛家行说:“把外套挂在那里,一个星期后不管有没有找到住处都给我滚。我可以进你房间,但你不能进我的卧室,也不许进我的书房,垃圾不许在房间里放过超出一天的时间,衣服不许乱扔,浴室我用了你再用,用了之后记得消毒,还有,不许在浴室里洗衣服,小区里有洗衣店。晚上十点以前必须回来,因为晚了我不会开门。”

“那我岂不是一点人权也没有。”

“要人权你可以去睡天桥底下。”

“开个玩笑。”于帆马上讨好。

“客房没有空调,可能有点冷。”盛家行说,“等一下整理东西的时候声音小一点。”

“知道,不会吵到隔壁的。”于帆说。他还以为这里隔音效果很好。

“你在这里杀人分尸隔壁也不会听到,但你会吵到我。”盛家行说,“还有,你别以为我会让你白住,你要帮我打扫客厅,厨房,餐厅,直到我认为干净为止。”

“那是一种……什么程度?”于帆点头哈腰,谄媚地问。

“我满意的程度。”

于帆一屁股坐在地板上。盛家行的地板比他以前的床还要来得干净,用以前网络写手的一句话“干净到汤倒下去都可以趴下去喝。”那间客房以前也就是摆摆样子的,估计从来没有留宿过什么人,只有一张大床,一张单人沙发。隔出的连地大衣橱挂着一排整齐木制衣架。于帆摸着橱门奸诈地笑,以后他就靠这里瞒天过海了。

盛家行太不懂生活随性的重要了,他应该去体会一下坐在床上吃饼干喝啤酒看杂志的乐趣,而不是勒令他不许在卧室吃东西。偷偷把一打六听装的啤酒藏进衣橱,不放心地又盖上几件衣服。

盛家行还不许他洗澡的时候唱歌,刷牙的时候含着牙刷说话。

于帆一大早就起来很殷勤地擦玻璃,先用湿毛巾擦一遍再用干毛巾擦一遍。盛家行坐在沙发上专注地看报纸,当然,报纸还是于帆自告奋勇地去信箱取过来的。委屈地看看盛家行,于帆拿着两条毛巾在一小块地方来来去去蹭了十几遍。

“上班时我可不可搭一下顺风车?”

“自己去坐公车,小区正门右转五百米。”

于帆狗腿地挨过来:“那么,盛先生,我做饭给你吃吧。”

“你会做饭?”盛家行终于放下报纸,怀疑地问。

“啊……是。”于帆干笑几声,“还不错,反正比你行。”

盛家行看着他,点头同意。“好啊。”

于帆顿时感到一道闪电在他眼前劈过。

“撒谎的人总是会受到惩罚的。于帆瞪着手中的一本《家常菜50例》,简直生不如死。坐在他旁边的女同事颜美凑过来,阴森森地说:“于帆,你不想混了了,居然弄了本菜谱在办公室里研究。”

“素炒地三鲜怎么没有海鲜啊?”于帆赶紧低下头向她虚心求教。

“猪,你没见是素炒吗?有海鲜还怎么素炒。”颜大美女训斥,估摸着他们老板会应该回不来,把椅子搬到他旁边坐下。

于帆看了看材料,发言:“就是炒茄子土豆什么啊。”

颜大美女马上纠正:“是炒新鲜的茄子土豆,不然,会写上一个‘鲜’字吗?”

于帆恍然大悟,深觉言之有理。丝毫没发觉身边这个充内行的根本是个十指不沾杨的主。

“于帆,你恋爱了?”

于帆一听,傻笑一声,脸上神采飞扬。他不但恋爱了,而且还同居了,虽然恋爱是他一头子热,同居不过住同一屋檐下。不过,近水楼台总会先得月,水到渠成不过是一个时间问题啊。

颜大美女看他色迷迷、想入非非的表情,一阵厌恶,哼了一声,又把椅子给搬了回去,再也不搭理他了。

于帆把腿架在办公桌上,用手垫着头,幻想一番共进晚餐时的温馨场面:盛家行尝了他的菜,点了点头,脸上流露出几分赞许,然后奖励地吻了一下他的唇……于帆嘿嘿地笑,忙用手摸了摸自己的唇。那边实在看不下去的颜美一笔杆子砸他脑袋上。骂,就这点出息,死色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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