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为一只袜子的爱情 第3章

作者:烟的灰 标签: 近代现代

“又想当癞皮狗?”

“你别侮辱我的性别,母狗才癞皮。”

这两个人咬耳朵互损,单就外表上看,很令人赏心悦目,不过,因为表情很诡异,凑一块合计什么似的,怎么看都像两衣冠楚楚的骗子。

香海是家很有名的中餐厅,来此用餐的半数以上是名人,坐那用餐指不准隔壁桌戴一大蛤蟆镜欲盖弥障的就是一巨星。香海的老板康诚是个GAY,香海风头最健的时候,一本杂志不失时机地采访了康诚。因为当时,香海还是本市第一家以药膳为主的餐厅。问起康诚的婚姻问题,这个非常有味道的男人坦白自己与人同居,并且,对方是一个男性。

这下子顿时引起轩然大波,一干人全在猜测他的同居人是谁。从明星一路猜到香海的掌勺大橱。结果却跌破全民眼镜,他的同居人是他的死对头,一本八卦杂志的老总。

大家从报纸、电脑、杂志等等等媒体途径得知这个信息,还坚信不疑。没想到仇人变情人,要不是当事人现身说法,每个人都觉得是在忽悠。

再加上他的同居人实在不是什么东西。该人杂志的宗旨就是挖名人隐私以及名人七大姑八姨的隐私,这让所有有点名气的人提到该杂志都是咬牙切齿的,虽说这个年代,出名要靠炒作,要靠爆量,有时别人不爆自己也会爆。可该杂志却正儿八经地声称,他们只八卦真实事件,绝不会弄虚作假。

香海与之结仇就成了必然的事。谁让这么多大名人小名人全挤这餐厅用餐啊。以为弄两保安,立一禁止拍照的告示牌就可以解决问题,高枕无忧了?该杂志养的一帮狗仔为了工作与奖金使尽一切法宝在香海割肉吃,割得每个人痛得泪往肚子里面咽。

该人还放话:媒体有播报权,你们做了,我就有办法挖出来,你们没做,就算我们能撬开你的保险箱掸到里面的一颗灰,也撬不到你们的事。

至于香海营业额下降,城门失火,总会殃及池鱼,但也不能为此剥夺说真话的权利,更不能以此让我们不把真实的事件摆出来。

就这两水火不溶的两人居然还正儿八经地同居还宣称:如果不出什么意外,基本上不会分开。

好事者寻思,这话估计是八卦杂志老总说的,听听,这话多刁啊,说了跟没说似的,占尽了便宜。

他们这一搅和在一块,让许多人松了一口气,大家都是歪的,你也不好意思再挖人墙角了吧。兔子总不吃窝边草吧。可这兔子长了一嘴毒牙,窝边草照啃不误。

他们员工自己把自己老板的隐私给爆了,下一期杂志上登着两人逛超市,一起买生活用品的照片,明显是偷拍的。好在,这人也不生气,并为培养出这么出色的员工脸带得意之色,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啊,重点却是在下一句,大意是,我连自己的隐私也卖了,能放过你们的吗?这招以退为进用得无耻之极,也只有极度不要脸的人才干得出来。

第三章

于帆来过一次香海。刚入公司时,他们老总请所有新员工来香海聚餐兼发表了一番类似什么一个公司就是一个大家庭,希望大家不分彼此、同心协力的话。这一餐吃得他们这帮刚出校门的热血青年热泪盈眶,发誓要对公司鞠躬尽瘁死而后已。于是乎,这一餐饭下场就是让他们干得比老黄牛还要卖力,捧着微薄的薪水唏嘘不已。

然后,这种戏码会时不时地再次上演,时间都是在新血涌进公司的时候。他们这帮混成老油条的职工大叹老板为人阴险,再冷眼看着那帮菜鸟如同自己当年一样热血沸腾地回来。

捧着菜单,潸然泪下,当年他的忠心就是被这些菜给哄去的,现在把菜价一加,才发现他的忠心居然这么廉价。

盛家行点点头,对他们老板的做法表示赞同:“这跟赌博一样,最后赢的总是庄家,最后占便宜的也肯定是老板。”然后对于帆加以鄙视,一顿饭就给收买了。

于帆笑:“那时我们是刚出校园的学生,一碗牛肉面三块钱。”

盛家行更加鄙视:“对环境形势评价不当,你以为办公室是学校教室。一个老板给你一块钱,你肯定要帮他创造十块钱利益。你以为是白给的。”

于帆差点拍桌子:“你们这帮黑暗的资本家。”

盛家行喝一口普洱茶:“别把我和你们老板相提并论。”

“难道你对员工很慷慨?”

“噢……”盛家行说,“我给他们一块钱时,他们都会以为自己拿到的是五块钱。”

“那你需不需我还你十倍的衣服钱?啊……我会破产的。”

“你有产可破?”

于帆顿时哑口无言。

盛家行想了想,好心提醒:“现在欠钱的比还钱的大,你大可以赖掉,大至上我不会为了这件衣服把你告上法庭或者买凶干掉你。”

于帆也装模作样地想了想,然后很兴高采烈地说:“那个,我妈妈说啊,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我又没有这种偿还能力,不如肉偿吧?”

“我从不做委屈自己的事。”盛家行说,“而且,我对一具躺在唐老鸭床单上的肉体实在没什么性趣。”

“盛先生盛先生……我们中国人讲究本质,您买东西不能只看表面,注重包装,您需要发现它的内在美。像我,身体健康,每年献两次血,冬天偶尔还会洗一下冷水澡。”又补充说,“而且,我可没有五天不换袜子。”最多是五天不洗。

“你可以闭嘴了。”盛家行的脸色开始难看,他可没兴趣在饭桌上和他讨论这么倒胃口的话题。“衣服的事不用放在心上。”

于帆笑起来:“那么这餐我请。”

因为事显患了对方一个很大的便宜,所以于帆在点餐时就格外大方。还要了酒。盛家行因为上次喝醉了所以带来不必要的麻烦,这次就节制了很多。于帆看着他,忽然就有一点恍惚,好像他们已经认识了很多年,已经在一起生活了很多年,他对这个人的任何一切都非常清晰明了,他们出来吃饭喝酒,他坐靠在那里的姿势,他似乎都是熟悉的。盛家行的手偏女性化,十指修长,握着薄如蛋壳的法蓝瓷酒杯,显得非常神经质。

于帆去结账时,盛家行在外面等他。等他出来,一看,盛家行又在抽烟,怪不得这么瘦。

“走吧,我送你回去。”盛家行掐灭烟。

“盛家行。”

两个人刚转身,有人就在后面喊。于帆回过头去,就算他是一个GAY,他也不得不承认,这个女人非常漂亮。是男人心目中的尤物。

现在这个尤物用一种热切的眼光注视着盛家行。于帆估摸一下形势,按理他应该识相地为两人留着自由的空间,保持男士应有的风度,可他的脚却不听使唤地钉在了原地。

那个女人见他这么不识相,只好皱了一下眉头,对着盛家行:“我有话对你说。”言下之意,闲杂人等请自动退避。

盛家行不露痕迹地微笑了一下,然后说道:“我们之间没什么好谈的,我不适合你。”

“你不排斥女性不是吗?”

盛家行笑起来,伸手将她的长发拨向她耳后。“是,我不排斥女性,不过,你只想和我跳舞调情上床吗?如果是,也请找一个比较珍惜你的。我不是那个人。”

尤物愣了一下,收起一时怔惊的神情,换上一副笑脸:“那么,现在陪你上床跳舞的是你身边这位男士吗?”

盛家行把手放回口袋里:“我不认为他会跳舞。”于帆一听,愤怒地转过脸瞪着盛家行。

尤物笑了一下,踩着高跟鞋,转身离开,背影倨傲。好像刚刚是她拒绝了一位殷勤的男士。

于帆盯着她的身影半晌。啧,如果你爱上一个双性恋,意味着全世界都有可能成为你的情敌。

“喂喂喂……”回头追上盛家行,“你凭什么认为我不会跳舞?你又不了解我。你知道我身高有一七八,体重有一百六十八,而且没有什么不良嗜好吗?……”

盛家行警告地看了他一眼。于帆举起双手作投降状,坐进副驾驶座,摇下车窗。

灯火阑珊的城市,仿佛是一个异乡,而他们是唯一相识的人。

于帆靠在座位上,闭上眼睛,夜风从窗外扑进来。盛家行掏出烟盒,又啪的合上。他不会让人吸二手烟。

“我妈去世的时候,我骗她说:我以后会给她娶一个漂亮的儿媳妇,会给她生一个孙子一个女儿。她到死都不知道她的儿子喜欢男人。她一向以为男人是和女人在一起的,她没有同性恋的概念。

她死的时候我想告诉她真相,小时候她常常教我不管做什么都不能撒谎。不过,我想,那时还是撒谎比较好一点。”

盛家行许久才点了一下头。

“我不知道为什么跟你说这些。我想我觉得……你其实是一个很不错的人。”于帆踌躇地说。一时意识到,盛家行比他大,他的阅历足以让他对他产生信服的心理。

盛家行猛地刹车停下来,怒道:“你哭什么?”

于帆这才发现自己脸上的泪水和痕迹,半天发不出声音来,忽然探过身抱住他。盛家行哭笑不得地僵在那里,他长这么大也不知道怎么安慰人,更何况对方又没比他小几岁,这么一个大个子说哭就哭。伸手揉揉他的头发,揉长毛狗似的。“哭得差不多了就放开我。”

“我喜欢你。”

盛家行忍了忍,没忍住。“去你妈的。”

“和你上床时我会洗干净一点的。”

“下车。”

“啊……我家还没到。”于帆惨号。

……

几分钟后,于帆神情萧索地立在黑夜的街头,掏出钱包,里面只有一张皱巴巴的十块钱纸币。“只是抱一下,又不会死,干么这么狠……”

程越抱着一大筒薯片坐在于帆的床上,又把啤酒也给弄了上去。基本上,这个人像是寄生在床上。别人的人生一半是在床上度过的,他的人生就有四分之三是在床上过去的。

“操,你们去买衣服、吃饭,居然没上床?兄弟,你傻了?顺序错了好不好?我们不是上床以后再去吃饭买衣服的吗?”

“你以为每一个人都像这么没节操。”于帆反击。

“你别搞的自己三贞九烈似的,又不是性冷感。”程越拿薯片扔他。

“对了,他是双的。”于帆想起来,说。

程越抬起头,骂:“靠。你怎么知道?”

“他自己说的。”于帆说。

“他自己告诉你?”程越拍着床,大笑,“他还真够有意思的。他要么对你半点意思都没有,要么是个人物,至少不贱。不会对着男的说自己只喜欢男的,对着女的就装的好像他只会对女的勃起。”

于帆想起在香海遇到的漂亮女人。

“你是真的动心了,还是只想找个人玩玩啊?”程越凑过来问。

“真的怎么样?玩玩又怎么样?”

“真的话,我估计有得难办。”程越很认真地说,思考什么高深问题似的,“玩玩的话……我估计也不好办。哈哈……平时还真看不出你于帆藏着这么多花花肠子。”

于帆趴在床上,他想起那个拥抱,嘴角不自觉地往上扬。说:“程越,真的,我想和他玩真的。”

程越愣了一下,然后在对面向他比了一下中指。然后说:“真个屁。圈里那些所谓真的,不就是和固定的对象上床嘛,早晚都得散。”

“我不一样。我不用和谁交待。”于帆笑。他唯一的亲人已经在前几年去世了,他只须自己对自己负责。

“你在那天真吧。”程越哼了一声。

“对了,你怎么又跑我这里来了?”

“我没地方住了,在你这里过几天。”程越理所当然地说。

“又没交房租。”于帆瞪他一眼。眼睁睁地看着程越又拖着他那套贵死人的箱包挤进他的小屋。“我说,你差不多一点了吧。”

“什么?”程越边整理一些衣物,边反问。

“你那些破包。你到底要拖到什么时候?”他认识程越开始,程越就拖着他的包从一个城市到另一个城市。

“质量好,用不破。”程越抽出一件半透明的黑衬衫换上。“出去了,亲爱的帆,记得给我留门,还有啊,晚上回来我会饿,给我留点吃的。”

于帆抄起手边的遥控器就扔了过去。下床时,踹了一脚程越的行李。“你装吧你。留着包有个屁用。”

他不特别清楚程越的事,这人爱把自己弄得神叨叨的。他到现在都没弄明白程越到底几岁,反正他刚认识他时,他说自己二十七,前几天,他听他对别人说,他二十三。反正他长成这样,就算跟别人说他八十三也不会减少别人对他的性致。隐隐知道,程越喜欢过的那个人非常有钱,程越也就那次栽得最惨,惨到他以后死都不肯和别人维持超过一个礼拜的关系。

而且这人口风紧,也不知是觉得丢脸还是不想提起以前的事。于帆也只是有次程越喝得烂醉才听到破破碎碎的几句。反正就是那人最后还是跑去结婚了。不过,分手好像是程越提出的,他说自己没有贱到为了一个贱男人夹一个家庭之间。说得很绝决,却带走了那套箱包,他们以前曾拎着它们旅行了半年。

他唯一用心的感情,只带回一套包和一个只差穿孔的胃。

于帆有时觉得自己是个比较乐观的人,虽然他所有的朋友都认为这不是乐观而是傻。他的曰子好像都是白过的,人人都在说世界只有性时他还傻呼呼地相信爱情,并且从不放弃寻找它们。他觉得他不会一个人孤孤单单地到老,即使以前或者现在都没有出现过任何征兆说他会和一个人相偕到老,可他还是认为,他的生命里应该会有一个人出现,对于他很重要的人,他们可以像很多平凡的人一样平凡地生活。

他晚上睡在那里的时候不会绝望,他认为,很多时候,希望是被绝望的人自己杀死的。

程越就嘲笑过他的幼稚,然后扑过来,撑开他的眼眶,让他看看有多少过得幸福美满的GAY。

他没碰到过。

可他还是相信。

也许,他要像程越一样在南墙上撞得头破血流才会死心。不过,他这个人好了伤疤就会忘了旧痛,结痂后,搞不好又会去撞。

又傻又笨又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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