钙片男求偶记 第13章

作者:洛塔猫 标签: 天作之和 都市情缘 欢喜冤家 高干 近代现代

——闻一多《死水》

“字写得不错。”

隽秀清新,又不失男孩子特有的风骨力道,看就是狠狠练过的。

方惟立在岳小贱身后,由衷赞赏:这小家伙写得一手好字,比他儿子强得多。他儿子聪明机灵,勤奋认真,学习好得没话说,就是那一笔鬼画符似的蛛蛛爬,可算透出臭小子适合往医生专业发展。

他不是没操心过,不是没督促臭小子练过,红模子描了有两大筐,软硬笔书法字帖买了一大摞,练字的纸笔估摸能救活一小文具店,沾水就能写的可重复使用的高科技字帖也寿终正寝了三套,就连臭小子的手机配备手写笔手写输入……功夫不负有心人,前妻伙同臭小子终于忍无可忍跟他闹了家庭革命,他才认了命(敢情,臭小子对练字一点兴趣没有,重压之下更是厌恶无限,他盯不着的时候,都央求亲妈冒充代写,应付他交予的任务= =)。

人啊,有所为有所不为,上帝为你开了门,肯定给你关上窗,世上没有十全十美,他儿子肯定也不会是开天辟地头一号。字难看就难看吧,认真仔细一笔一划写清楚,让老师看明白,不至于考试时因为误认丢冤枉分就行。┭┮﹏┭┮“那是,咱正经练过。”

岳小贱不是城市户口,生在农村,不知为毛,像他这种乡下孩子不管怎么练,字迹都顶多能算认真,鲜少漂亮帅气。阅卷老师都是以字取人,认定字迹好看的都是城市里的孩子,打分明显宽松,一来来农村孩子就吃了亏。

他爷大小也是干部,消息来源比较丰富,有事没事又爱假模假样地舞文弄墨,他才拿稳筷子,就开始引导他练字,久而久之,小有成效。好久不摸书本不动笔,现在这字儿已经是退了好几大步的。╮(╯▽╰)╭“喜欢闻一多先生这首诗?”

“谈不上,只觉得这诗自暴自弃、落井下石,跟我挺合适。”

“你这孩子……年纪不大,自卑不小。”

“叫兽,你哪儿看出我自卑?这诗的本体可是落后的旧中国万恶的旧社会,可再旧再落后再万恶,也是个国家是个社会,我就一区区渺小人类,套上形容国家社会的大盖帽该是高攀!你那爱心安省放在老巢里,别动不动就往外溅,我就是对我目前的生活吐了个槽。”

人啊,自己好时,见不得别人比自己好;坏时,恨不能全世界都顶他坏;自己思想复杂,就总认为别人比自己还复杂;自己多愁善感,别人就成了葬花落泪的林黛玉……总之,习惯性的将自己想要不想要的一股脑儿往别人身上套,全为满足自己扭曲的小心理,不管别人适不适合愿不愿意。

方叫兽哪儿都好,就是一颗鸡妈妈的保姆心,有些时候令他颇为无奈。唉!没辙,谁让人家父爱泛滥,平时没处发泄呢?咬牙忍了吧,谁让他经常吃人家的呢?

“呃……对不起。”

“噗——叫兽,你真逗,道歉有瘾啊?干嘛总跟我道歉?我是玻璃,但不易碎,你不用小心翼翼,那么多顾忌。你这么大学问,不用我解释什么叫过犹不及吧?你总这样,我压力才大,不敢再来蹭饭了呢!”

眨巴眨巴眼,嘟起小嘴儿,岳小贱楚楚可怜招人爱的那股劲儿哟,谁看了心里都七七八八,不得消停。

方惟薄红染上脸,略显赧色。

“抱歉,害你不舒坦了。”

“哈哈哈……叫兽,你又来了,你怎么这么可爱?”

岳小贱的笑点就这么莫名其妙地爆了,爆得十分波澜壮阔,乐得前仰后合,小拳头捶桌子都捶红了,大眼睛也笑出了眼泪。

方惟这份无辜,拧眉苦思,思不出到底哪里值得岳小贱笑成这样,快笑背过气了都。= =

岳小贱好不容易笑够了,肚子都一抽抽地疼,捂着肚子,小脸儿贴上方惟肚子。

“对我这么好,你真把我当你儿子啦?”

“饿了吧?吃饭。”

拍拍岳小贱发顶,顺顺岳小贱后背,方惟的声音那么温和柔软,安抚人心。

岳小贱没得到确切答案,嘴角反倒翘了起来,仰面朝上,一双润泽的大眼睛直勾勾凝望方惟的眼睛,舌尖舔唇角,有撒娇有诱惑:“我想吃小鸡炖蘑菇。”怎么听怎么看,都意有所指。

“蹭饭的家伙,主人没问,就没资格点菜。”说完,推开岳小贱,不粗暴不粗鲁,平常自然,并非排斥。

这家伙……难道阳痿?岳小贱瞪着方惟背影,撅嘴琢磨。

他觉得自己挺够姿色挺勾人,一直的经验告诉他,他的感觉非常正确,不然也赚不到钱。可他几次三番勾引,方惟都没反应。

他敢拿菊花赌,方惟不是听不懂他的明示暗示;凭他的嗅觉直觉,方惟即便不是圈子里的人,也绝非钢筋那样杠杠笔直。方惟喜欢他,对他有好感,不是对儿子对小朋友对祖国下一代那种,是有欲望有企图……阅人无数,经历丰厚,他不会判断错。

那,为什么总也不肯顺从他的邀请?他都反复声明于世不是他男友,他不归任何人所有,欢迎随时出手了啊!就算于世是他男友,又如何?这年头三角关系、多间关系满大街都是,道德毛的早就gone with the wind掉进臭水沟,有屁值得纠结!

这都不为所动,怕只有阳痿可以解释,否则,要人才有人才要钱财有钱财要身材有身材,出得厅堂入得厨房,哪个女的吃多了脑抽会跟这样的男人离婚?

心有余而力不足,他倒不是瞧不起,只是可惜了。要知道,买他的那些男人比方惟年长的多了去了,人家那小钢炮都好使着呢。方惟正值男人最光彩夺目的阶段,就早早的永垂不朽,实在……啧啧。

“书你要喜欢,拿回去看,快出来吃饭,再磨蹭就凉了。”

看得见吃不下神马的,最可怜了!╮(╯▽╰)╭“没看出来,你还会看书啊?”

于世从日本回来就接了俩儿广告的活儿,都是财大气粗的高投资大制作,每天早出晚归,要不干脆不归,跟岳小贱的时间对不上,基本没打过几次照面。

今儿于世可算得空儿,又把个活生生销神魂的岳小贱逮个正着,好比小别胜新婚,上头激动,下头鸡动,恨不能立马饿虎扑食。却见到岳小贱一反常态,端庄文静坐在屋里看书,燃烧的欲望麻利儿被勇猛的好奇震惊了。

“切!滚,别妨碍小爷给自己增值。”

“哎哟喂,才几天没见,你个小贱货脾气见长啊!”

“再多几天,我还脱胎换骨呢。”

“我听出来了,你这是春闺难耐,跟老攻撒娇呢!可人疼的小玩意,过来,给老攻爱爱,老攻喂你吃鸡汤。”

于世一把搂住岳小贱,饥渴的嘴巴直接钻进颈窝,啃咬明显凸起的锁骨,热气喷薄,熏红岳小贱前胸一大片。

如果你习惯了性爱,身体就会格外敏感,难以拒绝性爱。饶是岳小贱真心实意想一口气把书看完,也操控不住,任由那一口气改道跑去给被挑起的欲望火星添柴加油。

呻吟一声,恋恋不舍地将书放好,回手抱住于世的脑袋,整齐的指甲在隔着T-shirt在于世背上抓啊挠啊,催促他再接再厉,唤醒他更深沉的狂热。

“什么老攻……我跟……你……只有半毛钱的关系……啊……往下再往下……咬我……我要你咬我……啊……”

“睡我的床,住我的房,就是我的情儿。”

说话间,于世已经把岳小贱上身剥个精光,白花花纤细的身子透出大片大片的粉艳艳,草莓牛奶似的,看上去那么可口,惹人食指大动。

于世动的不单是手指,唇舌牙齿才是真热情,几乎要将岳小贱每个毛孔都镂印渗透进他的印记和气息。

情儿?多好听!其实不过是炮友,追求的只是不必担负责任的短暂欢愉,射完了精拍拍屁股各奔东西,各行其是,谁管得着谁?

睡了床,住了房就是老攻,那他的老攻简直数不过来,把他剁成肉末八成都不够分。

上一篇:我的小黄瓜

下一篇:压倒妖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