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第一厨 第67章

作者:浮云素 标签: 美食 天之骄子 穿越重生

  中黑羊已经在骚动了,丝丝缕缕的香气钻入鼻孔,酒香的悠长、肉的荤味、酱油的鲜美交织,奏出了无与伦比的精妙乐章,仅仅凭借味道,他的脑海中就响起了丝竹之乐声,泛起奇妙韵律的鼓点叮叮咚咚,节奏踩在他的心弦上。

  香味带领他顶门走入厨房,这是莫文远的圣地,只要有一息理智尚存,他就不会在厨子没有主动召唤的大前提下进门,然现在,中黑羊的脑容量已经被香味塞满了,他没法思考。

  莫文远容忍,或者说是原谅了中黑羊的食物,他完全能够理解,即便是莫文远自己都心旷神怡,沉醉于东坡肉的香味。

  酱油啊酱油!他甚至有点惋惜,自己怎么没有早点把酱油弄出来?它简直就是世界的瑰宝。

  “咩咩咩咩咩咩咩!”羊蹄子急切地扒在矮桌上,中黑羊不断催促莫文远,他看对方用灵巧的手指玩转粗重的菜刀,轻巧地割断麻绳,再把东坡肉分成小块,皮的柔软是可肉眼见的,倒面触之红褐色的肉片,没有收到一点阻力,肥肉部分被轻轻挤压,三两滴汤汁落在了盘子上,中黑羊想要伸出舌头把鲜美的汤汁舔干净。

  “切开有点浪费。”莫文远嘀嘀咕咕,“你想吃我也想吃,我们只能这样了。”

  中黑羊迫不及待地把属于自己的肉吞入口中,他的牙齿比菜刀还要硬,故能轻易切开肉片,东坡肉的肉皮口感实在是微妙,介于柔软滑嫩于充满弹性之间,皮与皮相粘连,他似乎能感到皮粘在了自己的牙齿上,然还没有咀嚼几下,它似乎就成了水,在口中融化了。

  肥肉肥而不腻,初看时透着浅红色的光,油的腻已被汤汁化解了,它们被紧紧锁在胶原蛋白中,只有在切割肉空隙中的小孔洞时,才会猛地流在舌头尖上。

  最下部分的瘦肉硬而紧实,很难想象三种截然不同的口感如何同时出现在一块肉中,深褐色的精肉无非是牙口好之人的福心,肉紧实却不硌牙,越咀嚼越松越咀嚼肉越多,开始只有一小块肉干,之后松松软软膨胀的肉丝在口中舒展开。

  中黑羊尤其爱酱油的调味效果,咸与豆子发酵产生的异香融入了肉的每一个角落,他俨然成为了美食的俘虏。

  “咩咩咩咩咩咩咩!”

  好吃得头都要掉了!

第55章

  李三娘食肆的四季菜单是经常变动的, 这不是说他们所有的菜都在变,有将近一半的菜恒定不变, 这些菜的原料大多是肉和鱼, 便是在冬天, 弄到羊肉猪肉都是很容易的事,鱼, 可能有点难,但砸破冰层, 总有技艺熟练的人能透过冰窟窿,把鱼钓出来。

  改变的是蔬菜,春夏秋三季比较多,春天有春天的嫩笋, 夏天有夏天茂盛的野菜, 秋天,秋天是万物收获的季节,瓜茄就更多了。

  当菜变化的时候, 店里的厨师常常会灵光一现,创造出独门的新菜,在李三娘食肆推出此菜之前, 其他店都没有出现过此等菜色。有热爱变通的人会点一盘新菜尝尝鲜,更多的人却喜欢恒定不变, 点自己热爱多时,百吃不厌的菜。

  如果由着食客的性子点,推广新菜就会变成艰难的事, 为了让众人能够短时间内接受莫文远引以为豪的新菜品,他们时不时就会有试吃活动。

  试吃品是在上完菜出现的,伙计双手端着大木盘,盘子上有几片小陶瓷碟,陶瓷碟上只有一点点食物,他们往往是肉或者是甜品,或是淀粉的组成物。

  今日伙计也如法炮制,试吃的小碟子换成了小碗,碗上还有盖子。

  碗袖珍可爱,一手盈盈可握。

  “客官可要尝新菜?”伙计站在王蔚身边,笑出了六颗牙齿,他问是白问,王蔚就是为了新菜来的。

  于是他腆着脸道:“可否多给我两碗?”

  伙计笑笑,没说话,当然是不行的,他把小碗放在众人面前,他简单地介绍了一下此菜名为“东坡肉”随即迅速地退下去,还有别的客人如稚鸟一般嗷嗷待哺等着吃,他们的工作量可大了。

  王蔚迫不及待掀开盖子,发现碗里是小小的,两根大拇指粗的豚肉块,他没有急着吃,而是端详它同艺术品似的形状与色泽。

  久病成医,药罐子吃药吃得多了,也学会给自己诊断,食客也一样,好东西吃多了,自然就有了鉴赏力,色泽、气味、形状……他看下来第一好奇的就是东坡肉的着色,先前酒楼也有红烧肉卖,即便是莫文远出手做得红烧肉,肉都没有此富有光泽,他思忖了一会儿,认为是调味料限制了旧菜,想来此道菜中就有新调味料的影子。

  在热气消散前,王蔚用筷子夹起东坡肉,筷子尖甫一触碰到肉顶端的皮,他就被肉皮的凹陷程度给惊到了,实在是太软太薄了!

  再也等不急一口入嘴,层次丰富的口感,悠长的韵味并不如麻辣菜一般让他有在唇舌中猛然炸开之感,它是另一种截然不同的味道。

  他仿佛陷入了充盈着香气的幻梦中,脚下时奔腾的河流,河流之水皆为黄酒,王蔚坐在充满弹性的羊皮筏子上,随波逐流,水流看似激荡,在水中摇晃之感却并不令他难过,反而像是回归婴孩时代,在乳母坚实的臂膀中被轻轻摇晃。

  莫文远做的美食就有奇效,他闭起眼睛就能勾勒出画面,那些画面还不是自动生成的,美食的色香味成了构建梦境的坚实基础。

  他睁开眼睛,其他食客也睁开眼睛,众人恍恍惚惚,眼神都快失去焦距,颇有不知今夕是何年之感,王蔚好吃的吃多了,还有点抵抗力,颤颤巍巍地举手招呼伙计:“给我来份东坡肉。”

  “我要!”

  “我要!”

  “我也要!”

  “给我来十块!”

  “额,客官,十块有点多,容易吃腻,要不先来一块?”

  “一块就一块,快上来。”

  ……

  李三娘食肆刮起了酱油旋风,一开始酱油旋风并不叫酱油旋风,被食客所迷恋的是东坡肉红烧鱼之之类的具体菜色。在此之前,红烧一词从未出现在菜单中,等试吃玩红烧肉红烧鱼等菜后,食客们却迷恋上了此等新式做法。

  吃着吃着,对美食抵抗力稍微强点的人们终于发现了关键之所在,究竟是何等调味料造就了此味?他们纷纷向伙计掌柜询问。

  王蔚看面带焦急之色的众人,不屑地撇撇嘴,现在才想起来询问?动作实在是太慢了,他早就把调味料买回去啦!

  伙计道:“此物名为酱油,是用大豆酿造出来的酱料。”

  “酱油?是加了猪油吗?”

  “非也非也,此物质地与酱清相似,只不过味道比酱清更鲜,着色均匀,液体更是澄澈,丝毫不见豆酱中的杂质。”

  “酱清?”此人想想道,“岂不是可以浇勺到饭上拌饭吃?”

  “确实如此。”

  王蔚支耳朵听着,听及此又不屑一顾哼气,当然可以了,而且光吃酱油拌饭实在是太寡淡了些,他们家在吃的时候还会加入猪油以及炒得香喷喷的金黄色的芝麻。

  那滋味别提有多棒了,不需要任何菜他就能吃一大海碗饭。

  想到这,王蔚又低头看看自己宽松一圈的腰围,再捏捏下巴上多出来的二两肉,眼中闪过一丝痛心疾首,美食虽好,他的身材却有点伤不起,自从认识了莫文远他就不复过去飘逸的体型,即便经常参加蹴鞠等活动,还是心宽体胖了不少。

  不仅仅是他,就连他家里的人也是如此,阿兄他们不似自己天天泡在李三娘食肆,却也经常来,阿爷阿娘更是遣人来购买吃食,回去后用精美的盘子乔饰一番,再端上桌。

  菜量是没有增减的,味道却好了很多,一好胃口就打开了,小孩子是能吃多少就吃多少,若没有大人看着就死命往嘴里塞,而成年人,甚至老年人添饭次数都变多了,王蔚记得他阿娘今岁量体裁衣时就抱怨多年未动的腰围变粗了。

  王蔚悠哉悠哉地接在问东问西之客官的身后,等他问完问题后道:“再给我来瓶酱油。”

  店小二都认识他了,直接从台面下拿出新瓶子道:“六文钱。”

  “这么便宜?”没问价格的客人更惊了,王蔚看他眼,似乎在说又和大惊小怪的,趾高气昂往桌板上拍铜板,又摇摇晃晃走了,旁人看了在心中嘀咕,言他是否喝多了酒。

  ……

  酱油之名随“红烧”做法走红,为人们所知。长安城洛阳城离得近,学徒流动也快,莫文远的徒弟队伍越来越广,有的徒弟喜欢两边跑的,半年就换次工作地点,还有喜欢稳定的,长年累月呆在同一地,若要学习才去另一城市。

  几乎是在洛阳推出红烧菜两旬后,长安的菜单就更新了,不过消息灵通的长安人士早就通过行走两地行商人之口,认识酱油的庐山真面目,热心客人总是去食肆打听,何时上新菜。

  上新当日,食肆还专门开一人新的窗口,负责打酱油卖酱油。

  精装酱油是按瓶卖的,六文钱一瓶,其中三文是给瓶子的,另外三文是给酱油的。另种打酱油,分量就随意多了,一文钱一勺想要的是多少就多少。

  客人被低廉的价格吓到了,一文,也就买块蒸饼吧,竟如此便宜?三番五次询问都得到了同样的价格,有些尝过红烧菜色的人买酱油回家,拌饭或是让娘子煮菜时候放一点,惊为天人。

  实在是物有所值!

  口耳相传的速度够快了,莫文远却还不满足于此,经过现代各色推广方式的风暴洗礼,他早知靠“酒香不怕巷子深”是远远不够的,质量是令调味品能够细水长流售卖的有力保障,客人不断回购的保证,除此之外大力宣传让人们知道此物也很重要。

  他的宣传途径有三,一是发小广告,二则是与寺庙中的商人协定,让他们将酱油的故事带往各地。

  想要令人们接受新的吃食,就要编造相应的故事,菩萨半夜授法制作酱油就是好理由,莫文远身上已经有太多传奇色彩,降妖除魔还做出各色美食,人们对以他为主角的传说接受度很高,便是穷乡僻壤之人都会买账。

  除此之外,走南闯北的商人也帮他们把酱油带往各地,大商贩跨城市运送,小商人则千里之行始于足下,用他们的双脚跨过一座座山一条条河。

  “莫大郎。”陆忠见到莫文远,笑出一口白牙,距离莫文远初次同他前往洛阳,已经有三年了,他的长相没有变化,肤色却变深了,风吹日晒风餐露宿催人老,他的面容尚且年轻,皮肤却变粗糙了。

  陆忠不在乎皮肤上的改变,他是个商人,重利。

  “陆二郎可来了。”陆忠还没开口,莫文远就知他未来前来,立刻问道,“要多少酱油?”

  “尽量多些。”陆忠道,“我欲将其带往江南等地售卖,你看你短时间内能供多少?”他初尝酱油烧的菜,就看见了它背后广阔的市场,推广到全国是迟早的事,而且看莫文远的定价,后期酱油的价格只会越来越低,所有人都能买得起,物以稀为贵,现在是挣钱的最好的机会,他要争分夺秒。

  “太多了你也运不走。”莫文远道,“放心,此次我做了许多,应有尽有,你只需告诉我要多少就行了。”

  “我此次往江南走的商队规模不小。”他将胳膊往两边舒展开,大致比划腰大肚圆一人高的大坛道,“如此大小给我二十缸。”

  “呵,确实不少。”莫文远道,“成,你直接带人来拿货吧。”

  “如此之快?”

  “都堆积在后院,能不快?”

  陆忠打发脚夫去找人找帮工运酱油,自己则留在原地和莫文远寒暄,主要是莫文远问他问题:“我听伙计说店里经常人小生意人,买不少酱油送到周围的郡县卖,陆郎可知价格约几许?”

  “价格自是与食肆一样。”他笑眯眯道,“一勺一文钱。”

  乡里之人自不会浪费钱买瓶子,莫文远做带瓶酱油就是专卖给王蔚等阶层,还给想要把酱油作为礼品送人者提供便利,那些瓶子利润不小。寻常老白姓买酱油的也多,都是一勺一勺打。

  莫文远闻此言道:“那勺子有多大?”

  “莫小郎君聪慧,打酱油的勺子比食肆要小不少,黑心的甚至只有一半大。”

  “一半大也有人买?”

  “怎么没有,不过走的要远些,越距离洛阳城近,份量越多。”

  “陆郎欲往江南卖,江南与两京相距很远,我就先祝陆郎大卖了。”

  “借你吉言,哎,不过是一笔头的买卖,过了这村就没有这店了。”之后酱油商人定然会蜂拥而至江南。

  莫文远与他熟悉,并不忌讳告诉陆忠商业之事:“你酱油要卖得快些,再过一旬我也要下江南。”

  “下江南?何故?”

  “阿娘在扬州筹备新店,预计上半年开张。到时两京有卖的,江南也有。”江南有的,两京就未必有了。

  陆忠忙谢过莫文远的忠告,他思忖自己囤积的货物要早点抛掉,等李三娘食肆开新分店,很多物件就卖不动了,官方店有更便宜的,为什么要从商贩手中拿。

  不一会儿,脚夫伙计与其余卖力气的短工来了,他们帮陆忠把酱油坛子依次装载在车上,陆二郎已打定主意,争分夺秒,隔日就启程前往江南,开始卖货,便匆匆走了。

  ……

  酱油在长安城也卖得很火热。

  不说莫文远做得酱油本来就多,其做法也简单明了,他让值得信任的酱料工人到长安,传授其他人制作之法,开始酿制新一批,保证供应源源不断。

  李三娘食肆专门开了打酱油的窗口,来打酱油之人络绎不绝,李三娘观察几天,被积少成多的铜板山给吓了一跳。

  酱油理论上是挣不了大钱的,像是豆花、蒸饼,一文钱一块或一文钱一碗,便是卖得名动京城,利润也没有高到卖其中一种就能维持生计,让店铺运转下去的地步。

  李三娘食肆是综合建筑,除非是酒水还有酒楼中的菜色,其余物品利润都低,他们胜在数量大。

  但是酱油……

  李三娘盯着账本,她的眼睛没有焦距,显然进入了脑海中搭建的思维天地,开始时她以为酱油的产品定位与豆花相仿,价格便宜却不是生活中的必须物。

  卖着卖着却发现不同了,酱油的功能实在是太强大了,滴在饭上一滴就会让其变得美味,很寡淡的蔬菜一起烧更是能让平淡的蔬菜变得充满惊喜,而且甭管家里人烧菜时酱油放的多还是少,一文钱的酱油怎么都能用好几日,便是穷苦人家买了都不心疼。

  它有成为生活中必备品的潜力。

  李三娘意识到此点还多亏了赵二娘,最近家里的饭都是赵二娘做的,她感叹道:“大郎做得酱油实在是好,只要加入一点点菜的味道就完全变了,甭管是肉还是瓜茄还是豆,皆能与酱油相容。”家中最近出现的菜色中,红烧占比很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