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大宋卖火锅 第78章

作者:孟冬十五 标签: 布衣生活 种田 美食 穿越重生

  每一台风扇后面都有一对踏板, 人坐在凳子上,像骑自行车一样来回踩,风扇就嗡嗡地转了起来。

  不需要太费力,小孩子也能做。

  还有一种手摇式的,比落地扇小一些,乍一看有点像生火的那种吹风机,可以放在桌子上,握住把手轻轻一摇,风就呼呼地吹了出来。

  手摇式的风扇扇叶小,风相对柔和,噪音也小,适合放在卧房或书房。

  司南做出来之后专门给官家送了一台,最高兴的不是官家,而是御书房的小宫女。

  ——再也不用打扇子打得手酸了!

  火锅店有落地式,也有手摇式。

  于七宝瞧着落地式的大,看起来气派,毫不犹豫地选了一台。

  从前他只听说过,还没真正见过,小脚丫使劲一踩,风扇呼的一下转起来,把他吓了一大跳,抱着脑袋直往后蹿。

  “妖怪来了!”

  “妖风刮起来了!”

  大伙哈哈大笑。

  其实,他们第一次见到风扇的时候,比于七宝好不到哪儿去。

  在小崽的鼓励下,于七宝才终于接受了风扇不是妖怪这个事实。然而,踩的时候依旧小心翼翼,并且歪着小身子,把冰沙端得远远的,生怕被“妖风”刮走。

  因为七宝的存在,整个上午,火锅店的气氛异常欢乐。

  于三娘觉得丢脸,从头到尾躲着他,根本不想让人知道自己有这么个蠢弟弟。

  小娘子十分感激司南收下他们,专门抢着脏活累活做。

  起初大伙没注意,被她拖出去两大桶泔水。再拖第三桶的时候,槐树强硬地把她拦下。

  “这活你能干吗?瞧你那小细胳膊小细腿,再给累折了。”钢铁直男槐树同学,明明是关心,说出来的话却极不中听。

  于三娘的好强劲上来了,愣是当着他的面把泔水桶抱起来,哗的一下倒进下水道。倒完把“小细胳膊”伸到他眼前,“你瞧瞧,折了没?”

  槐树咽了咽口水。

  不仅凶,还怪厉害的。

  不过,于三娘还是没拗过他,被他塞了身服务生的制服,去前面招呼女客。

  “这是二豆的,还没穿过,你俩身量差不多,你把头发梳起来,就当郎君打扮……方便些。”

  于三娘看着那套红蓝相间的制服,明明很喜欢,却没接,“夺了他的新衣裳,二豆能愿意?”

  二豆从后厨伸出脑袋,憨憨一笑,“本来是不愿意的,槐树哥许给我一个新弹弓,我就愿意了。”

  于三娘惊讶地看向槐树,这家伙有这么好心?

  然后又忍不住反思,方才对他的态度是不是有点差?

  槐树也别开了脸,耳朵尖悄悄地红了。

  也不知道为什么。

  后厨中,司南拍了拍二豆的小脑门,“干得漂亮!”

  二豆憨笑着,可忠厚了。

  快乐的一天就这么快乐地过去了。

  尽管店里客人不多,大伙都没再沮丧,而是像从前一样尽心尽力地招待着。

  至于客源的问题,司南没指望着五水楼的余掌柜真会老老实实替他澄清。

  他想了个主意,如今正在做准备。如果成功的话,不仅这一次危机能顺利度过,火锅店还能更上一层楼。

  菜和肉没卖完,司南给员工们分了分,自己也拿了一份带回家。

  他在灶台前研究新菜式,唐玄坐在石桌旁看公文。两个人隔着玩耍的孩子们,时不时抬起头,对视一眼。

  每日黄昏,司家小院都是这般温馨。

  其余孩子在玩,只有小崽在认真写大字。

  前几日,司南足足备了八份束脩,把孩子们送到一心书塾。

  先生收下了孩子们,却不肯要束脩。

  他知道,这些孩子都是司南收养的,觉得司南一介商贾都能有如此善心,自己读了几十年圣贤书,做过朝廷小吏,更该有济世之心。

  司南没再坚持,只是在每天给学塾送去的小火锅中多加了几两肉。

  小崽写完大字,又翻出《诗经》摇头晃脑地读。

  得益于司南先前的指导,小家伙已经养成了课前预习的习惯,每天洗完澡趁着别的孩子玩耍的时候,他都会把第二天要学的课程温习一遍。

  读到不懂的地方,就会捧着书过来问司南。

  今日司南有些忙,被那几尾小泥鳅愁得抓耳挠腮。小崽犹豫了一下,没有打扰他,而是鼓起勇气走到唐玄身边。

  “郡王大人,崽崽可以请教您一个问题吗?”小崽用软软的小萌音非常礼貌地问。

  唐玄……竟然有些紧张。

  这还是第一次,有孩子主动跟他说话。

  他尽量让自己表现得温和可亲,“嗯,你问。”

  ——其实,还是有点可怕。

  小崽眨了眨圆溜溜的眼睛,壮着胆子把书举到他面前,用圆圆的小手指着一句诗:“这里说‘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为什么要说蟋蟀呢?不能是小白鼬吗?”

  这些稀奇古怪的问题,孩子们是不敢问先生的,司南却鼓励他们问,问什么都可以,他也总能给出机智又有趣的答案。

  相比之下,唐玄就显得中规中矩,解释得精准又官方:“《七月》讲的是一年四季的收获景象和劳作状况,这四句,用蟋蟀从野外到床下的迁移说明了季节的变化,白鼬没有这样的习性。”

  “哦,对哦!”小崽点点小脑袋,连忙记下来。

  他手上套着一个竹筒和木片做的“笔夹”,设计图是司南画的,灵感来源于现代的手机支架和握笔矫正器。

  小崽并不是完全没有手,只是失去了指头,小手被伤疤覆盖,像机器人一样是个小圆球。

  司南请崔木头做了一个圆筒状的“义肢”,套在小圆手上充当手指。义肢上带着一个小夹子,可以调节大小,夹住不用型号的毛笔。

  最精妙的地方在于,毛笔夹上去之后,和手臂的角度刚好是最标准的握笔姿势。

  第一次套上的时候,小崽愣愣地举着小胳膊,好一会儿都没敢动。直到司南提醒,他才小心地在纸上轻轻一触。

  柔柔的笔尖划过粗糙的草纸,留下一道浓黑的墨渍。小家伙狠狠一颤,仿佛受了惊。

  尽管如此,他还是睁大眼睛,努力写下第二笔。

  然后是第三笔、第四笔,直到写完两个歪歪扭扭、几乎不成形的方块字——司鸿。

  这是司南给他起的名字,祝愿他像鸿鹄一样拥有远大的志向,也像鸿鹄一样拥有强大的意志,做自己想做的事,成为自己想成为的人。

  注意,是祝愿,不是要求。

  小崽和别的孩子不一样,不想当厨子、木匠或者武将,他想读书,读经史,做鸿儒。

  孩子们给小崽的义肢起了个可爱的名字——崽崽手。

  自从有了崽崽手,小崽就迷上了写大字,每次从火锅店回来,他都会第一时间拿出笔和纸练习写字。

  如今,小家伙已经写得很熟练了。不仅可以用大号笔写大字,也能用牛毛小楷记笔记。

  ——记笔记这个习惯也是司南培养的。

  为了方便他记下,唐玄特意放慢速度重新说了一遍。

  他说一句,小崽记一句。

  小家伙会时不时仰起小脑袋,问他哪个字怎么写。唐玄就用手指蘸着清水,一笔一画地写在桌面上。

  低沉醇厚的嗓音,配合着崽崽软软糯糯的小萌音,就像他们一大一小两个人,对比鲜明,却又异常和谐。

  司南时不时抬头看一下,满满的幸福感。

  小崽学写字不久,间架有些散,但很工整。只是,每次笔画向右拉的时候,小家伙都会不自觉顿一下,虽然努力掩饰着,还是被唐玄看出来了。

  他皱了皱眉,握住小崽的手。

  小崽吓了一跳,连忙往回缩。

  只是,他怎么也不可能比唐玄力气大,最后“崽崽手”还是被摘了下来。

  看到他的小圆手,唐玄沉默了。

  小崽垂着小脑袋,眼睛里蓄满泪花。

  孩子们安静下来,一个个不知所措。

  司南抬头一看,顿时愣住——

  他心爱的小崽崽,那么细细嫩嫩的小手,竟被义肢磨出一层层水泡,有的地方还磨破了,化了脓!

  司南缓缓蹲下,轻轻捧住小崽的手。

  小崽慌忙抽回小手藏到身后,哽咽着说:“师父哥,别生气,我以后听话……不、不再写太多了。”

  司南第一次给他戴义肢的时候,就特意叮嘱,要适当休息,不能累到。

  小崽没听话,他太喜欢写字了,写了一个还想写另一个,一下都不想停下来。

  有时候司南看到了,会提醒一下,小崽假装答应了,等到司南去忙了,他又会偷偷戴上,继续写。

  小家伙很聪明,不仅瞒过了司南,还瞒过了其他小伙伴,就连司南帮他洗澡的时候都没发现。

  唐玄之所以会注意到,是因为他也有过类似的经历。

  当年他在宫中读书,总比不上赵兴和赵宗实,每次都被高滔滔调侃。

  后来学了骑射,他终于找到了自己擅长的东西,于是每天练、每天练,别人吃饭睡觉的时候他都在练。

  手指起了水泡又破掉,破掉后的脓包慢慢化成茧子……那样的疼痛,没有人比他更懂。

  司南一句责怪的话都没说,只是抱着默默哭泣的小崽,转过头,悄悄抹了几滴泪。

  一大一小都在自责,一个责怪自己不够细心,一个责怪自己不懂事。

  这天,司南一夜没睡,一口气做了十几个棉垫,每个棉垫都用最柔软的绸缎做成,里面塞着珍贵的丝棉。

  在古代,丝棉对于寻常百姓来说并不便宜,若哪家闺女出嫁,嫁妆里放着两身丝棉衣裳,婆家必得高看一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