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诏狱看大门 第16章

作者:雁过寒潭 标签: 平步青云 美食 穿越重生

  万达举起筷子,微微一笑。

  好一个不下绣楼的小姐,好一个连临街的窗户都不会随便打开的严谨闺风。

  回北镇抚司衙门的路上,别人锦衣卫们要么骑马,要么步行,各个都是猿背蜂腰,气势凛然。

  只有万达,既没穿制服,也没佩刀,坐在小毛驴的背上,慢悠悠地跟着前面的队伍走。

  面无表情的高会一手牵着驴。

  “高会,我给你唱首歌!”

  万达清了清喉咙,“我有一头小毛驴我从来都不骑……”

  “嗓音”之优美,让四周的同僚们顿时起了一身鸡皮疙瘩。

  “大人歇歇吧,太难听了。”

  “真是不懂欣赏。”

  杨休羡坐在一匹黑色的骏马上,和邓翔并辔而行。日上正中,他回头看了看跟在后头的万达,觉得他现在又不像猫了。

  像个成婚不久,骑驴回娘家的乡下小媳妇。

  就是前面牵驴的高会有点碍眼。

  “万千户,可是不会骑马?”

  杨休羡起了逗弄的心思,驱马转身来到他的身侧。

  “我可是从小在霸州军营里长大的,你说我会不会骑马。”

  万达抬起头,迎着阳光说道。

  秋天的阳光照在他白净的脸上,从杨休羡的角度看过去,都能看到少年人脸上绒绒的白毛。

  果然还是像猫的,脸上肉嘟嘟的,像只大橘猫。

  杨休羡家里就有一只大橘猫,叫做“金丝虎”。又肥又大,虎头虎脑,平日里最得他的喜爱,喂得鱼儿都比别的猫要多些。

  “那怎么大人不骑马呢?”

  以新乐伯府的财力,养个八、九匹马都不在话下吧。

  据说宫里的那位娘娘就喜欢骑马。

  皇城的西北角有内校场,东北角有御马监和毗邻的里草栏厂,娘娘时不时会带上宫女们策马奔腾。

  倒是皇帝陛下,因为自小身体不好,对于习武一事无甚兴趣,反而更加喜欢书画弹琴。

  “杨千户,你骑过驴么?”

  万达说着,俯身摸了摸小黑驴的脖子,后者温驯地摇了摇脑袋。

  “啊?”

  杨休羡一时语塞。

  “这……倒是不曾骑过。”

  他家是世袭锦衣卫,从小跟着叔父在校场习武,几乎是刚学会走路就学会了骑马,何曾骑过驴子。

  正确地说,杨家根本没有驴子!

  “我骑驴,是因为骑驴很舒服。”

  万达一本正经地答道,“这跟我会不会骑马是两件事。你不能因为我骑驴,就觉得我显然不会骑马。”

  杨休羡挑起一侧的眉毛,觉得他话里有话。

  “所以,不下楼和与世隔绝,是两码事。你明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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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姑娘上轿,头一回审案子的万达,在众人的簇拥下走进审讯厅,看到的就是非常愁云惨淡的一幕。

  京城里的人谁不知道,进了北镇抚司衙门就等于进了鬼门关。别管你是穷是富,是高官还是富商,锦衣卫的一套大刑走下来,首先去掉半条命。

  剩下的半条命,根据能够吐出多少有用的情报,以及家中能付得起多少赎金来判断。

  因此这些跪在堂下等着问话的人,无不哭丧着一张脸,胆子小的甚至已经忍不住哭了出来。

  在场所有人官员中,万达的职位最高,自然坐在主审管的座位上。

  杨休羡和邓翔分别坐在左右两侧。

  万达在进门之前,就跟两人打了招呼。

  一会儿不管在堂上发生什么,他们都别管他,让他发挥发挥。

  正中了杨休羡的下怀。

  来之前,袁大人就已经私下里对他吩咐过,万达想怎么审就怎么审,由着他去。

  如今虽然堂上只有他们三个主审官,但是这审讯厅外头,乃至皇城的里头,不知道有多少双眼睛都在盯着,想看这案子在万达的手上该怎么了结。

  为了防止互相串供,之前校尉和典吏们已经单独对他们所有人都做了一次审讯。万达一边听着堂下人的供词,一边翻看着先前的记录。

  这里所有的人都表示当晚没有见过那个死去的“癞子头”。

  除了门口的两个打手是江湖人士出身,之前在街巷中见过那个无赖,听过他的名头外。其余的客人都压根不认识这人。

  万达看着下面这些高矮胖瘦不等的男人们,将其中老的,丑的,还有年纪特别小的都让校尉带了出去,只留下三个二十岁左右的男子,各个相貌清秀,举止风流。

  “帅哥,咱们见过。”

  万达走到其中长得最为英俊的男子前,眯着眼睛笑道。

  杨休羡只觉得太阳穴一跳。

  “‘帅哥’……是何意?”

  这年轻的公子不解地看着万达,表示他完全没有印象。

  “五天前,临水居的茅厕发生了一个案子,你当时也在楼上吃饭……就在三楼。那天你手里握着一杆笛子……啊,就是这杆!”

  当天万达坐在茶摊上的时候,朝楼上瞄过一眼。当时这个公子趴在三楼的栏杆边,也好奇地往下看热闹,正好被万达看到。

  基于他是一个基佬,对于长得好看的小哥哥都会略微上心一点,所以对他有点印象。

  根据记录,这位姓郑的公子,自从两个月前开始,基本上隔三差五就要上临水居消费。

  并且包下了三楼临湖最好的那张桌子,每次都会从中午一直喝到晚上。

  什刹海的景色再美,同一个角度三个月看下来,不烦死也要腻死了。

  偏偏这位公子乐此不疲。

  最关键的是,他是个来京应考的举子。眼看明年三月就要大比了,如今都将近十一月,他非但不找个地方发奋读书,还天天泡在酒楼里,那就很有意思了。

  “郑公子,你知道乔家绒线铺么?”

  万达决定单刀直入。

  公子脸色大变。

  杨休羡定睛看着堂下的万达,勾起嘴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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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很快,乔家绒线铺的乔氏全家,包括乔小姐的丫头翠珠,都被带到了锦衣卫衙门。

  同时被带来的还有“癞子头”的母亲,赖大娘。

  普通男子进了这阎罗殿似得衙门都忍不住发抖,更不要提这些女眷们了。

  乔家的那位小姐,用布裙裹着头面,瘦弱的肩膀不住地发抖。

  在见到赖大娘出现的那一刻,小姐干脆晕倒在地,露出布裙下的俏脸,和身上穿的粉红色衣衫。

  “杀人凶手就是她!”

  万达指着倒在地上的乔小姐,说道。

  “不可能!”

  和乔氏夫妇一起慌乱叫出声的,还有郑公子。

  “当然了,她一个人是杀不了的。正确地说,是你们两个一起杀的。”

  万达走到翠竹丫头身边,一把拉起她的手臂。

  这丫头的右手手腕上,带着一只银色的手环,正是关窗的那一只手。

  “她们两个都是大门不出,二门不迈的姑娘家,怎么可能杀人。杀得还是个正值壮年的男子。”

  乔掌柜喊冤。

  “杀人不一定要出门的。被害人很可能是自己送上门寻死的。”

  万达摇了摇脑袋,走到一脸惨白的赖大娘面前,低声问道,“老妈妈,你处心积虑害死了你的儿子,知道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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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是怎么回事,我都听糊涂了。”

  万贵妃理了理头绪,还是没有明白。

  “那位乔小姐住的绣楼,有前后三扇窗户。一扇对着街面,一扇对着酒楼下的空地,一扇对着海子。”

  万达解释道,“乔家的绒线铺其实斜对着临水居。从临水居三楼最外头的座位斜看过去,能看到乔家二楼的一角。”

  万达伸出手掌比划了一下,“也就是比巴掌大一点的一角吧。”

  “所以你在镜子里,看到的那双眼睛,是乔家小姐的眼睛?啊……我明白了,乔家父母虽然不允许女儿打开临街的两扇窗户,怕女儿看多了行人野了心。但是对着湖的那一扇窗,还是可以开着的。”

  菱花镜搁在化妆盒上,正好是个斜角,对着三楼斜上方临水居最外头的雅座。

  “郑公子是位风流公子,擅长吹笛。几个月前来到京师,就和一群同为举子的友人,相聚在临水居的三楼,迎风弄笛,吟诗作对。当时风光正好,小姐也背对着酒楼,一边梳妆,一边眺望着湖面。”

  说到这里,万达也是啧啧称奇。

  “坐在三楼最外头的郑公子,就从菱花镜里见到了小姐。两人在镜子里眉来眼去,一见钟情了。”

  青春期的少男少女们真可怕,为了谈恋爱,什么事情都做得出。

  哪怕两人都没有面对面,就在镜子里也能谈起来。

  “但是这个和‘癞子头’的死又有什么关系?最多只是年轻男女的一段眉眼风流而已。毕竟乔小姐门都不能出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