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诏狱看大门 第31章

作者:雁过寒潭 标签: 平步青云 美食 穿越重生

  刚才踏进胡同口,有好几个大姐对着邓总旗狂抛眉眼,邓总旗笑的风流又老练,一看就是常来的。

  就是不知道他那住到大兴县去的娘子知不知道。

  “前年年初,曾经有一位大嫂带着一个小女孩,租在我住的房子的隔壁……”

  高会皱起他浓浓的两根眉毛,忧虑地说道。

  前年春天的时候,一对从河南开封来北京投亲的母女,住到了高会所在的那个小四合院里。

  这个小四合院,可能是慈悲庵名下最破旧的一栋房子了。房价虽然很低,但是四面透风,雨天又会漏水,很不适合居住。

  高会倒是无所谓,他一天的大多数时间都泡在锦衣卫衙门里,极少在家。这个地方对他来说,就是晚上来睡个觉的地方而已。

  而且他身无长物,所有的家当不过是几套换洗的衣服,和一床被褥。只要雨淋不到炕上,一切好说。

  所以这个院子两年以来就只有他一个人租住,剩下的几间都一直空关着。房子破是破了点,但是乐的清静,也符合他不喜欢和人说话的性格。

  这对突然搬入的母女,打破了他一贯平静的生活。

  那天,刚解决了一个大案的高会下了值,满身疲惫走进院子的时候,警惕地拔出了刀。

  院子里有生人的气味,常年无人的屋子里亮着灯。

  而且,有人动过了他的东西。

  然后,他就看到了缩在墙角,害怕得发抖的宋嫂母女两人。

  和自己不知道挂在院子里多少天,被雨淋了又晒干,晒干又淋湿了。今天终于被人收下,又叠的整整齐齐的衣服。

  “那个女人的夫家姓宋,是个二十七岁的少妇。她让我叫她‘宋嫂’就行。她的女儿叫做‘小卉’,才七岁,大大的眼睛,很可爱。”

  高会低下头,搭在桌子上的手微微颤抖,“她带着孩子,来京城寻她不见多年的丈夫……有乡里人跟她说,前几年在京城,貌似看到过她的丈夫。”

  这个女人十八岁的时候嫁给了现在的丈夫。丈夫为了谋生,新婚不久就离开家乡外出谋生。留下当时已经怀有身孕的女人,和年迈的母亲。

  女人在家乡等了男人八年,都没有半点音讯,一直等着儿子回家的婆婆在去年撒手人寰,抱恨离开了人间。

  下葬了婆婆不久后,女人带着当时还不满七岁的女儿,从河南开封府,一路走到了京城。

  “这故事听起来有点耳熟啊……”

  万达皱眉。

  这不是《陈世美》的剧情么?这宋嫂分明就是秦香莲的人设。难道她的男人娶了公主,当了驸马?

  不对啊,姐夫朱见深的后宫,至今一无所出,压根还没有公主呢。

  不……陈世美包拯是宋朝时候的事情。现在是明朝,都差了几百年了。

  乱了,乱了。

  “她们到了北京后,就找地方要先住下来,然后慢慢打听丈夫的消息。京城内的房子,自然是租不起的。宋嫂就租下了慈悲庵的这个小院子里的一间。”

  高会可不知道万达此刻脑子里播送的剧情,继续说了下去。

  “一路上她把钱都花得差不多了,付了房租之后更是所剩无几。好在她是女人,可以去庵堂后院给那些尼姑们洗衣服,以此来赚些补贴。”

  给高会洗衣服,一是顺手之举,二也想卖点人情给这位邻居。

  “宋嫂是个好女人,又漂亮。谁娶了她,真是大福气……”

  高会眯起眼睛回忆着,嘴边很是难得地露出了一抹笑容。

  虽然已经二十七八岁,孩子也那么大了,一路到京城而来,吃了不少的苦。但是这位能干的宋嫂依然面皮白净,身材窈窕,笑起来的时候格外漂亮。

  在宋嫂母女没有来之前,慈悲庵的院子对于高会来说,只是一个睡觉的地方。

  但是这对母女来了,母亲温柔,女孩可爱。

  虽然贫穷,但是她们非常努力地想要住的舒服些。

  大约一个月后,宋嫂攒钱买来了瓦片和稻草,拜托高会在不上值的时候帮他们修屋顶。当然了,也修修自己那漏了好几年的屋顶。

  修完了屋顶,高会从上头跳下来,就看到宋嫂已经做好了热腾腾的饭菜,在院子里的草棚下等着他。

  “小高,辛苦你了。”

  宋嫂笑着对他说。

  高会走到桌边坐下,低头看着这满桌的饭菜。突然想到,上一个给他做饭的女人,还是山东老家的母亲。

  他来了京城那么多年,也不知她在大哥家住的还好么。

  夹起一块豆腐干,放进嘴里嚼了两口,高会惊讶地发现这豆腐居然能吃出一股火腿味!

  “以后你休沐的那天,就在家里吃饭吧,我把你的那份也一起做了。”

  宋嫂一边添饭,一边对他说道,“现在慈悲庵的后厨,是我管着的的。”

  原来宋嫂她这段时间给尼姑们洗衣服做针线,渐渐赢得了姑子们的信任。宋嫂趁机向她们毛遂自荐,做了一桌素菜点心,吃的那些尼姑们赞口不绝。

  陶然亭是京郊著名景观,其名取自于白居易的《与梦得沽酒闲饮且约后期》中那一句“更待菊黄家酿熟,共君一醉一陶然。”

  每年春秋天气适合的时候,很多城内的文人雅士都会结伴前来踏青赏花观叶。

  尤其是秋天,文人骚客们来到此地。登高望远,採茱萸,喝菊花酒,诗词唱和,迎风啸月。

  游兴起了,免不得会到慈悲庵来拈香进奉。若是出行的人之中还有女眷,更是会到庵堂后方的净室内休息片刻。

  宋嫂来之前,庵堂只有清茶和街面上市售的点心招待贵客,未免不够隆重。女主持早就想过,若是能有庵堂自己出品的净素糕点果品,再加上一桌精致的素菜,那才够锦上添花——赚的更多的香火和供奉。

  之前慈悲庵总是苦于没有一位拿得出手的厨娘,外头的厨子多是男子,好的女厨娘都被高官显贵养在宅子里,压根不会屈尊到庙里来做菜。

  所以慈悲庵这些年总觉得自己是“万宝全书缺一角”,有古寺,有古树,有明月,有□□,缺的就是一位拿得出手的厨娘。

  如今来了宋嫂,吃了她做的点心和饭菜,主持多年来的遗憾迎刃而解。

  姑子也大方,干脆免了宋嫂母女的房租,让她除了缝补洗衣,也兼做后厨。又干脆让她负责山后面的那片菜地,供给庵堂之外,多余的菜蔬也能带回家去吃。

  高会那顿饭吃的很舒心。虽然是全素的,却是他活到二十三岁吃的最好的一顿。

  比平日里和北镇抚司的那些弟兄们下馆子吃的烤肉都美味。

  原来宋嫂在未出嫁之前,就是开封当地出了名的美厨娘。出入的都是豪门大宅,只为富人高官的宴会烹饪美食。

  尤其是她做得一桌素宴和净素果子,完全得到其母亲的真传,可以称得上是天下第一。

  不管是色、香、味,完全可以以假乱真,让人半点分辨不出品尝的居然是素菜。

  厨娘这样的职业代代相传,只传女,不传男。因而小卉小小年纪,做菜已经很有架势了。

  高会几回下了值回家,都可以看到人还没有灶台高的小卉,拿着菜刀苦练刀工的可爱模样。

  “居然是个古代同行……不不,她比我高级,人家是‘宴会特供’,而我只能在万达广场美食街打工……”

  万达听了,小声说道。

  从那之后,这两位租客就开始渐渐熟悉了起来。

  宋嫂会为高会洗衣晾晒,在他偶尔休沐的时候做一顿好吃的饭菜。

  作为回报,高会会帮宋嫂打听他丈夫的消息。另外他们家什么家具,屋顶坏了,他也会帮忙修理。

  高会知道自己的食量,真的放开肚皮吃,能一顿吃光他们母女两个三五天的口粮。故而每次都吃的很矜持,然后第二天来到北镇抚司衙门狂啃猪食。

  她们母女一直住到去年的年初,也就是万达入京之前。

  突然有一天,这两人就不见了。

  就在半个月前,高会刚跟随缇骑跨省办案,抄灭了一个大官的宅子,被分到了不少“好处费”。一从北镇抚司出来,连庆功宴都没吃,就想回去看看这对久未见面的母女。

  路过夜市,他心情颇佳地给小卉特意买了一个泥人。

  慈悲庵在每个月的十五和二十五,都会举办庙会。届时附近十里八乡的村民乃至北京城里的人都会来看热闹。

  这庙会上什么都有,卖锅碗瓢盆,衣帽鞋袜的,卖簪子头花,网巾革带的。更有各种小吃,很是荤素不忌,炒肝爆肚,羊肠烧烤,无一不包。逗小孩的玩意也多,风车、竹蜻蜓、泥人、糖画,足够让这群小孩子们流连忘返一整天。

  上回庙会的时候,小卉就看中了“猛张飞”泥人,当时她缠着宋嫂很久,都没能如愿。

  这丫头要是看到了“张飞”,还不笑死?

  高会捏着泥人下面的竹签走着,连脚步都欢快了很多。

  走到熟悉的四合院门口,高会不由得停下了脚步。

  迎接他的,是一个全然漆黑寂静的园子。

  和一年前,和许多年前,他每晚回来的时候看到的一样。

  没有温暖的灯光,没有饭菜的香味,也没有小卉的笑声,和在灯下缝补衣服的宋嫂的身影。

  高会捏着泥人下面的竹签子,愣了很久。

  他借着月光,走进宋嫂母女的屋子,发现她们的衣服行李都不见了。坑上已经有了一层薄薄的灰,可见已经有很多时间没有人进来过来。

  居然就这么走了,连声招呼都没有打,就消失了……

  高会第一次知道,什么叫做“怅然若失”。他浑浑噩噩地走回自己的房间,将泥人“张飞”插在窗台上,靠着椅子坐下。

  床角上整整齐齐叠着几件他半个月前换洗下来的衣服,应该是宋嫂帮他收好了,叠好之后放在那边的。

  连灯都不愿意点,高会打开窗户,看着外头冷冷的月光。

  她们走了,是宋嫂找到了她的丈夫么?

  是啊,她们千里迢迢而来,不就是为了找丈夫的么。如今走了,想必已经有了那个男人的消息。

  这样的话,即使没有“张飞”泥人,小卉也会很开心了吧。

  那之后,高会偶然之间听问道,原来宋嫂真的走的很匆忙。匆匆和姑子们告别后,就带着小卉离开了。

  都没有来得及留下只言片语。

  从那之后,高会就恢复了独来独往的生活。这个小院子至于他,又变成了一个只用来睡觉的场合。

  秋天的一场大风,把屋顶上的茅草掀走了。冬天的时候瓦片被冻裂,屋子又开始漏水,好在没漏在炕上,也就随它去吧。

  如果不是那个被高会插在窗台边,已经风干变形的“张飞”,他都几乎认为自己之前只是做了一个梦罢了。

  “那个宋嫂,如今是在‘忘我阁’么?是今天给我们做饭的人么?”

  万达小心翼翼地问道。

  看到高会心痛地点了点头,万达怅然。

  不管那个“忘我阁”的外表如何清静,那也是烟花柳巷之地。宋嫂这么一个正经女人,怎么会到这种地方来做厨子呢?

  “是了……你一定是吃惯了那个宋嫂做的饭菜,今天一下子就认了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