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越之我在古代搞城防 第21章

作者:大珍珠 标签: 灵魂转换 生子 布衣生活 穿越重生

  “可以,”季诚拉紧了林哥儿的手,示意他不要出言阻止。

  这一会托盘上的玉簪子成色就比刚刚好的多,季诚一眼就看中了一只和林哥儿原先那只铁簪子极为相像的玉簪子,他拿起来端详片刻道:“这个簪子上的鸟头是什么?”

  话音刚落旁边的大姑娘小媳妇全都捂着嘴笑了,季诚无语的看着林哥儿道:“我问的不对吗?这不就是鸟头?”其实他更想说是鸡,只不过鸡头太难听了。

  “客官你说笑了,此乃神鸟青鸾,给人们带来福瑞又象征感情忠贞。”这只簪子卖出去能有不少的月钱,小二嘴甜道:“像您这样的年轻夫妻,佩戴这样的头饰最合适不过了。”

  这玉簪的质地虽不是上层,却也玉质细腻色泽温润,季诚拿着玉簪子插到林哥儿头顶,少年虽然年纪小但胜在一副好样貌。

  这玉簪趁的林哥儿本就清隽秀丽的脸庞,更添一丝贵气,这玉簪带在他的头上,仿佛就不是那个跟他窝在破瓦房里的哥儿,而是富贵窝里娇养的少爷。

  “就它了,”季诚满意道:“小二这玉簪多少钱。”

  “客官您好眼力,这簪子是本店在售成色最好的一只,五两银子零八百五十文,”小二笑的牙不见眼,“给您饶个零头五两银子八百文,您看如何。”

  林哥儿听着价钱当即就要拉着季诚出店门,可被拉着的人纹丝不动,他道:“四两五百文卖不卖。”

  小二见他讲价也不恼,依旧态度良好“客官,这个价钱真的出不了,要不您看看其他价格低一些的。”

  “也行,”季诚上次进城的时候,就看见不少年轻小哥儿头上都带着各种颜色的发带,他当时就觉得他家林哥儿带上肯定要比他们好看多了。

  “这个发带多少钱?”他指着一条大红色上面缀着金色小花生的发带问。

  “这个发带是现下城里最流行的了,好多员外家的哥儿都带的是这个款式的,价格还合适只要五百文,”售价从五两变成五百文,小二的心都疼了一下,这得少多少月钱啊。

  听见五百文林哥儿长长的出了一口气,刚刚季诚要买哪个五两的天价簪子,他都快要吓死。

  “这个发带上的金馃子,也就是薄薄一层金子,一共四五个却卖五百文不实惠,”季诚又道:“这样发带还按五百文算,加上玉簪我一共给你五两银子怎么样。”

  见买卖还有转机,小二终于绷不住脸,转头一脸渴求的看着掌柜,得到掌柜的允许之后,他眼睛里的高兴快要冒出来了。

  “客官小的这就给你包起来,”小二手脚麻利的就要打包装,他的脑袋里飞速的算着,这个月能多拿多少钱,就听季诚道:“先等一下。”

  小二都快哭了,他这心让季诚揉了又揉忽上忽下的,他面上还要装着笑“怎么了客官。”

  “把那两个也送我吧,”季诚指着两个最普通的发带。

  那发带就是最普通的棉布缝制而成,只不过颜色艳丽些,花纹多些,费不了什么成本,掌柜哪有不点头的道理。

  “小林子,”季诚满意了,他笑的像个刚叼骨头的大狗“掏钱呀。”

  “我...我没带那么多钱,”从我没带钱和没带那么多钱里,林哥儿选了没带够。

  “早上我看见你装了十两银子,”季诚笃定的说:“快,快交钱。”

  “我不,”这小孩又犯倔,季诚把红色的发带系在他的头发上,旧的摘下来就地扔掉,他看着俊俏的人,心里别提多舒坦了,“快点吧,我跟你说啊,男人在外就怕没面子知道不。”

  万事都以他为先的林哥儿,明显的眼里闪过一丝松动,季诚乘胜追击“买了这两个,咱们就回家,而且晚上不让你喝羊奶了。”

  “真的?”林哥儿总觉得他这话里面有水分。

  “当然是真的,我什么时候骗过你。”他胳膊支在柜台上道。

  林哥儿的脑子还在犹豫,手已经够到了钱袋子,季诚眼疾手快的一把拿过来,掏出银两拿出刷卡百万的气势,“小二!收钱!”

  目睹了全程的大姑娘小媳妇,此刻非常想知道这哥儿是谁家的,能不能上门讨教一下,怎么才能把丈夫教导成这样,这踏马也太让人羡慕嫉妒-恨了。

  用木匣子装着的玉簪子他没舍得放进背篓里,就揣在了胸前,衣襟沉甸甸的,他的心也跟着鼓涨涨的,出了店门林哥儿还在恍惚,诚哥竟然给他买了那么贵重的玉簪子。

  五两!这么大一笔钱都花在了他身上,家里的那些钱都是用诚哥命换来的。看着前面悠哉走路的背影,林哥儿想不管以后诚哥娶不娶妻,他都要对诚哥一辈子好。

  说是直接回家,但是还是去了米铺买了些精米和粗米,季诚在后世吃惯了细粮,让他天天吃粗米他可受不住。所以家里的饭都是粗细参半,他还规定每五天一定要吃一顿纯细粮。

  粗米只要八文钱一斤,精米却要二十五文,这回付钱林哥儿没犹犹豫豫,大钱都花了自然不能在吃食上委屈了诚哥。

  他们又去了肉铺,买了十斤肉、十斤排骨、两条大草鱼。其实季诚是想买牛肉的,没办法古代杀牛犯法,他只能想想了。

  “要是春天就能有小鸡苗买了,”林哥儿想着毛茸茸的小鸡,长大了还能下蛋,他道:“养上四五个月就能下蛋了,就不用再花钱买了。

第31章 “小鸭子也行,我腌的鸭……

  “小鸭子也行, 我腌的鸭蛋可好吃了,”他们这边河多水多,鸭子基本不用喂。

  季诚想了一下, 养鸡他没醒鸡就醒了,不怕缺氧似的使劲打鸣,养鸭子嘎嘎的能摆一院子的粪,他有点不太想养“家里不是有个带崽的麋鹿,你就伺候它一个就行了, 要是下个公的身上还有花纹可好看了,鹿血还有鹿角还能卖钱。”

  “能卖多少呀,”一提到钱林哥儿眼睛瞬间亮晶晶。

  “这个得看徐掌柜出多少钱了, 一对鹿角的钱应该是少不了,”他哪里知道鹿角能卖多少钱,只不过想让少年从省钱里回回魂罢了,

  季诚把粮食和肉都装到自己的背篓里, 日头已经西斜了他道:“应该快到时辰了,咱们回家。”

  从进村开始就有人打量着林哥儿,其实是看他头顶的发带, 林哥儿抿着嘴笑的羞涩, 道:“诚哥, 好看吗?”哪有哥儿不爱美,只是从前没有那个条件而已。

  家里没有镜子季诚就打了一盆水, 他道:“自己看。”发带他挑的怎么可能不好看。

  水盆里倒影着熟悉的脸,林哥儿小心地摸了摸头上的发带,绯红的颜色混着头发搭颈侧,笑的像化开的蜜糖“诚哥,这发带真好看。”

  擦!又是这个笑, 太招人了,怪不得赵二根那个癞□□天天惦记,林哥儿一对他这么笑,他就手脚僵硬心脏不听话的乱跳。

  “是你好看,你好看,”怕林哥儿再对他那么笑,季诚没出息地落荒而逃。

  林哥儿听说鹿角能卖钱,从回来就开始殷勤的地伺候那头怀了孕的母鹿,天气日渐冷下来,林哥儿还给鹿搭了棚子,季诚心道,这畜生身上的毛比你厚多了,你冷他都不带冷的。

  就林哥儿这股子殷勤劲,要是母鹿没生公鹿,下了个母的这小孩还不得失望。

  可能是家里短时间之内只有鹿这么一个可能进钱的路子,林哥儿最近对这头鹿比对他都好,每日喂草刷毛,鹿生简直不能再幸福。

  每日吃完晚饭趁着天还亮着,季诚就坐在院里背书,家里是买了蜡烛的,一文钱两根,他怕林哥儿心疼钱索性就在院子里,就着月光背。

  他把四书五经圣谕广训拆开,定下每日需要背诵的内容,做了一份非常详细的学习计划,季诚每日卯时起床一边做饭一边背书,辰时把背诵的内容手抄练字,巳时温习昨天背诵过的内容,午时按照自己的理解把书里的内容记下来,然后下午在到村长家上课。

  古文晦涩难懂,季诚被折磨的苦不堪言,就算是记忆力好,有时候也被拗口的古文折磨的恨不得以头抢地。

  为了增加臂力季诚特意叫林哥儿缝制了一个半斤重的沙袋吊在胳膊上,每日练习横竖撇捺十张纸,还是两面都用。

  没过几日季诚的字就初见模样,虽说写的还是拿不出手,但比一开始的鸡爬字强多了。

  另一边,梁烨打马回望豫州城,在这里他无数的将士化作了白骨,无数鲜血守护了脚下的这片土地。烈日明晃晃的照在脸上,晒的人皮肤生疼,逝去的人或许有人记得他们,或许就这么被遗忘,就好像从未来过一样。

  梁烨恨抽了一下马鞭“驾!”而他也要去接受自己未知的命运。

  在冬白菜收割的时候季诚已经把圣谕广训和四书背的七七八八,就算是这样的速度许克忠还是不满意,季诚每日被他追着打,从他决定考科举开始,村长家的院里不是飞出来鞋子,就是飞扫把,要么就是扫把和人一起飞出来。

  自打郭霖从季诚家出来后,村里人对他就不像从前一样看癞皮狗一样的看他了,家里有姑娘哥儿的后悔没把孩子嫁给他,这么有前程的后生竟然便宜了小雁村的,有同龄孩子的后悔之前没让自己的孩子跟他一起玩,要不现在也能天天上他家帮忙,顿顿吃细粮吃肉。

  田淑芬经常往他家溜,今天送一担柴明天挑一缸水,试图和季诚缓和关系,季诚从来没收过也不怎么搭理她,倒是季堂总是在他家待着,季诚对这个堂弟还是很好的,就是林哥儿有些不愿意。

  “诚哥,能不能不留季堂吃饭了。”

  刚打完每日饭后军体拳的季诚笑吟吟道:“怎么了。”

  “他也太能吃了,整个一个饭缸,”一盆烧白菜,季诚一片肉都没吃到,他都没吃饱,就被季堂菜汤泡饭了,杨槐也肯定没吃饱。

  还有那米,他家的饭可都是精米混着粗米做的,季堂吃的每一口饭林哥儿都觉得他在吃钱。

  季堂要是一直这么胖下去人就废了,季诚已经很他说好以后每日饭食定量,严格按照他指定的减肥计划执行。

  “行,以后让他少吃点,”季诚把林哥儿手里的扫把接过来,他们家的房子已经收拾好了,今晚林哥儿就要和他门开住了。

  石大娘的做的被子松软针脚密实,季诚帮着他床铺完道:“要不你把新衣裳试试?”

  林哥儿抱着新衣服,美滋滋的笑着:“试试?”

  季诚站在堂屋听见林哥儿说换好了,声音小的听不真切,他推门进去就后悔了,为什么要多嘴让人家试衣服给他看,老老实实去背书不行吗?

  一只蜡烛映出昏黄的光,林哥儿站在光晕里一脸羞怯的看着他,目光里全是期待:“诚哥,好...好看吗?”

  “好...好看,”季诚呆愣愣的,一股子燥热从尾椎骨窜上来头皮都有些发紧,“那什么...我还有书没背完,我...我先去背书了,你早点睡。”

  说是背书的人其实一个字也看不进去,反正也看不进去索性就早点睡,季诚一个人躺在床上感觉自己有点孤零零的。

  是太就没解决了吗?自从穿过来以后,这幅身体底子差,起来的时候很少,加上每日和林哥儿相处也没有机会自我排解,偶有起来的迹象缓一会也就过去了。

  久而久之他都忘了自己是个有正常需要的男人了,但今天对着林哥儿竟然...这不应该啊,季诚啪的把自己的脑门都拍疼了,“你想什么呢你,那是你弟弟。”他有点怀疑自己是不是憋着了。

  西屋的林哥儿美美的躺在被窝里,他打了个滚,新被子好软、新床也好结实。他的新衣服到底好不好看呀,诚哥为啥脸红啊,是因为他好看吗?

  之前听别人说过,诚哥以前总去城里喝花酒看姑娘,他应该不喜欢哥儿才对,可他今天对着自己脸红了呀,不不不,林哥儿在心里否认自己,他肯定是看错了,诚哥不会因为他脸红的。

  林哥儿心里忐忑,“要是诚哥真的对自己脸红怎么办呀,他以前那么爱喝花酒看姑娘,虽说现在不去了,难保以后不去,他可得看着点,要是以后还去多少银子够败的,要是以后...万一...万一诚哥娶了城里花楼里的姑娘怎么办...

  第二天同样都顶着熊猫眼的两个人,在门口碰了头。

  季诚心想:“小家伙肯定是离开了自己睡不安稳。”

  林哥儿心道:“以后可得看着他点,不能让他去花楼败家。”

  两个人各怀心思的人沉默着吃完了早饭,连杨槐都瞧出来了不对劲,小豆眼看看这个,又瞅瞅那个,之后啥也没敢说,闷头接着吃饭。

  “杨槐,一会你和季堂练完字了,你带着他把军体拳练上五遍,”季诚放下筷子道。

  五遍?练上五遍他不得累死啊,杨槐不干:“一遍他都不行吧。”

  “五遍他来练不下来了,你就踹他,就说我说的,”季诚道:“他不敢不听。”

  “那成,”反正他也没事干,那大胖子软绵绵的折腾折腾也行。

  保守科举折磨的季诚当然不能自己一个人难受,他给杨槐和季堂布置任务,每人每天认二十个字,就在家里弄了个沙盘,晚饭后考他们。

  许克忠飞他鞋子扫帚,他就飞他们俩鞋子扫帚,每天看这俩人挨揍他心理得到了大大的放松。

  林哥儿主动要求识字,但他肯定不在体罚的范围内,每次林哥儿不会的时候,季诚态度那个和顺语气那个温柔,让人听了鸡皮疙瘩能扫一地。

  家里零碎的伙计,基本上让季堂和杨槐都干完了,他们俩在院里艰难的耍猴拳,林哥儿和季诚一个背一个写,各忙各的,整个家里在一静一闹腾的气氛中和谐着。

  到了下午季诚不管两个小的直接带着林哥儿去了村长家上课,季诚上课林哥儿就跟许涟在一旁玩。村长老婆许刘氏端了一盘子花生,俩人就凑在一起剥花生,许涟摸摸了头上的发带道:“林哥儿...发带好...好看。”

  “好看吧,”这样的发带林哥儿有三条,就把一条紫色的给了许涟,“我也觉得你带上好看。”

  他俩窝在床上,许刘氏生怕儿子冻着给他早早的就穿上了棉袄,许涟揪了揪衣领子慢吞吞地说:“好热啊。”

  林哥儿盯着许涟锁骨上的一块红,瞅了一会好奇道:“涟哥儿,你脖子怎么了有一块红了。”

第32章 圆溜溜指甲盖大的红印……

  圆溜溜指甲盖大的红印子, 在白皙的脖子上有三四块,许涟虽然反应慢却也没有彻底傻透,他收紧了下膝盖上的手, 笨拙地说:“热...挠...挠的。”

  挠出来的印字不应该是长条的吗?许涟看林哥儿盯着他脖子看了好几眼,他慢慢地把扣子系上,又喂了林哥儿两粒花生:“吃花生,好吃。”

  天气冷了,加上许涟有了他这个玩伴, 去村口大树的次数也少了,林哥儿感觉许涟最近的精神状态要比之前好了很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