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向围捕 反向围捕 第14章
作者:重山外
“按剧本里说的那样,抓着我的手。”沈清野拉过他的手,放在自己的手腕上,“你没有技术和经验,真情实感地去做就好了。”
接触到的皮肤很凉,也可能是他的掌心太烫。奚闻从恍惚中回神,调整了一下呼吸,从抓着手腕上移改为紧紧抓住沈清野的上臂,身体主动贴近,就像电影里说的一样。华旸孤身犯险来救他,他纵使忧心责怪,见到他却掩饰不住打心眼里蹿升的欣喜和依赖,抓着他,是溺于深海的人在见到生机与光明时的本能。
沈清野有些讶异,但很快反应过来,甚至有些赞许。他的眼神变得内敛而温柔,说话时却是克制的。华旸本就不是张扬的人,电影镜头前的表演也需要比生活中收敛许多。
一整幕戏下来,都演的很顺利。
只除了最后场哭戏倍受折腾。
奚闻已经很认真地考虑要不要去买洋葱和滴眼药水了。
他不能哭得太厉害了,因为远不至于。沈清野说在拍这种近景镜头时,演员眨一眨眼都很明显,他如果哭得太厉害会显得假,也不符合情境。他只需要一点点的感伤和两滴眼泪,华轩只是突然有点委屈和劫后余生的后怕罢了。
沈清野给他讲戏讲了半天,二人从八点排练到快十二点,已是夜阑人静,白天又拍了一整天的戏,沈清野面上也染了丝倦意。
奚闻还在酝酿情绪,沈清野拉开窗帘,推开点窗,坐在窗边的白色座椅上,放松地后靠着,双腿交叠,从口袋里摸出烟盒,抽出根红塔山,点着了,咬在嘴里,隔着烟雾看他演。
他坐在窗前,身后是浓黑夜幕伴着星月交辉,月光在他面上和肩上落了层茸茸的金子般细碎的光芒,烟雾从纤长指尖的末端袅袅绕绕,停留在眉眼和发丝处,流而不散,就像幅静态的美人画。
奚闻眼神一滞,突然放下手,停下了动作。
太熟悉的场景。沈清野从前不抽烟,那时为了逗他,自己喜欢将烟圈喷在他面上,看他因为不适应而侧脸,有时会轻轻咳嗽,面颊泛红,灰色的烟雾徐徐弥散……
沈清野往桌上的烟灰缸里点了点烟灰,抬眼看他,“怎么?哭得出来了?”
奚闻抬抬手,揉了揉已经憋红肿了的眼,“没有,我们别耗这了,你白天那么辛苦,明天还要早起拍戏,今天就这样吧。”
沈清野淡淡地说,“没事,你慢慢酝酿,我等你。今天耗是耗,明天耗也是耗,明天片场那么多人,你更紧张,更抓不好情绪,拍不下去,白挨韦导一顿骂。”
奚闻低垂着头,不吭声,过了好一会儿才说,“行,那我再试一次。”他深呼吸了一下,重新站直。
“要我怎么配合你?”沈清野问。
奚闻笑笑,“不用,你坐那儿看着就行。”
沈清野说,“那我给你从车上那儿搭两句词?”
奚闻点点头。
二人一问一答过了遍词。
到最后沈清野说完,奚闻抬起脸望着前方,瞳孔有一瞬的震动,慢慢地,有水汽聚拢在眼窝,面部肌肉却没怎么牵扯,是一种很平静地哭泣,眼神没有焦距,落在一处空茫的地方。本来到这里应该结束了,他的嘴角却徐徐抿出了点幅度很小的笑,然后低下头,积蓄在眼内的水汽变成两颗浑圆的泪珠滚落下来,啪嗒落在地上。
沈清野很久没说话。
那种后怕和庆幸把握得很好,尤其是最后带笑的落泪,给人物的情感增添了厚度。
眼泪落地后,奚闻缓了缓,用手背擦了擦眼,然后抬起脸,他笑了笑说,“沈老师,这次能过吗?”
奚闻的眼眶还红红的,眼尾的那点小痣在烧红的肌肤上更引人注意。他一双善睐的桃花眼,眼型圆润,眼尾细而微翘,水汪汪的,眼下笑起来像月牙下弯,睫毛上挂着泪珠,却有几分可怜像。
沈清野收回眼神,移转了视线,将手上的烟掐灭在烟灰缸里,“挺好的,很有感染力,没什么问题。”他想了想又迟疑地问,“你刚刚在想什么?”
奚闻抽了抽鼻子,说话时声音都哑了,还带着鼻音,软乎乎的,“以前的事情。”他顿了顿又补充,“知道你手受伤的时候。”庆幸于未伤及性命,又悲伤于事态的无可挽回。
沈清野僵了一下,垂下眼睛,平淡地哦了声。“那今天就这样吧。也不早了,你回去好好休息一下。”沈清野站起来,往门口去,下了逐客令。
奚闻之前积极,现在却磨蹭起来,“沈老师,我想问你个问题。”
“嗯?”沈清野转回身看他。
“吴庭手上那块表是你送他的吗?”
沈清野皱起眉,“你怎么知道?”
奚闻笑笑,“他都恨不得顶在头上了,瞎子都能看到。而且,我听到他跟你说谢谢了。”
沈清野眉头皱得更紧,却还是点了点头。虽然不光彩,倒也没什么好隐瞒的,做就做了,就算他没什么印象了,也不能改变已发生的事实。送东西是一种卑劣的补偿,那人如果想要用这层关系讨些好处或关注,也不是他能控制得了的。
奚闻看他点头,脸色一下就变了,“为什么?”
沈清野冷眼睨着他说,“什么为什么。”
奚闻紧握拳头,声音有些抖,“你跟他上床了吗?”
沈清野看着他没说话,倒像是种默认。
奚闻一下有些天昏地暗,感觉浑身的血一下就涌上了太阳穴,“那表算是嫖资吗?你跟别人上床,再给别人点好处,你什么时候也变成这样了?”
沈清野低笑了下,“这话听着倒挺耳熟,像是以前某人给我开的条件。”
奚闻好像迎面被人打了一巴掌一样,面色惨白,“所以现在你喜欢这种类型了?”他咬着牙,“你是为了他才在媒体前那样说的吗?宁可放弃现在拥有的声誉和地位?”
沈清野盯着他,“这跟你有什么关系?”
“他有什么好的?一个三流模特,光有长相没有脑子,虚荣贪婪,愚蠢浅薄,除了年轻点以外什么都不是,他凭什么去毁了你?”奚闻气疯了,语速飞快地说,往前跨了一步,逼近过去,“为了这样的人,放弃好不容易得到的一切,遭受谩骂和侮辱,这算什么?”
沈清野却只是站在原地,连动都没有动,丝毫没有躲闪。
二人凑得很近,鼻尖几乎碰到,沈清野似乎也有些动怒,眼中浓墨翻卷,好像暴风雨时的海面,说出口的话像刀尖一样利,“这才是你来这的目的吗?告诉我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你凭什么来控制我?”
沈清野猛然攥紧他的手,“你以为你很了解我吗?也许我就喜欢他的年轻呢?单纯天真,无知无畏,像一张白纸。虚荣点才更好掌控,对自己的欲望和野心坦诚,总比那些佯装清高、自命不凡的人强一点。”他讥讽地冷笑,“既然都进了这个圈子,谁又比谁干净?他想要的我给的起,至于我会不会毁了自己……”
沈清野压低到他耳边,“所以是谁先毁了我的?”
沈清野猛然甩脱手,奚闻踉跄着后退一步,感觉自己要吐了,他站立不稳,胃部抽筋,眼眶通红得像在滴血。他伸出手又去想抓住这个人,可临碰到时,又僵硬地收了回来。“还记得你以前跟我说的话吗?”
沈清野冷冷看他,等着他说下去。
奚闻扯了扯嘴角,“你明明说过,你这辈子都不会喜欢男人的。”
在八年前就说过……
16
第16章 贝多芬
沈清野获首奖时才19岁,演奏的曲子是贝多芬的《第四钢琴协奏曲》,有别于那种大奖赛上常出现的战马似的曲子,比如炫技专用的柴一、拉三,他选的是一首诠释争议颇多,以深邃复杂著称的曲目,给人耳目一新的感觉。
主持人问他为什么这样选择。
他很直率地说,他的老师说他在这场比赛中没什么希望,这也很可能是他最后一次参加这种比赛了,他应该选一首自己喜爱的。
主持人又让他点评一下他的演奏和他对手演奏的优势。
他说,也许他足够放松吧,在决赛前夕所有媒体的舆论争执中,没有人讨论到他,这让他没什么压力,因为焦点都在别人身上。
主持人开玩笑地问他,听说中国人很流行在重要事情前去一下寺庙,你比赛前有没有做过类似的事情?
他想了想然后说,我没有什么信仰,我信仰钢琴。
这场采访,是电视台实时转播的,根本没来得及审核,播到这块时,刘然捧着泡面走过电视机前,不由停下看了会儿,随后很惊讶地感叹,“这人是采访界泥石流吧。”
奚闻懒洋洋地一只手搭在椅子靠背,扭过上半身,从麻将桌上分神看过去,电视里已经切换成一处华丽的音乐厅,“什么?”
刘然吸溜了口面条,“一个音乐节目的采访,采访的是个什么伊丽莎白大赛首奖的得主。竟是些阳春白雪的古典乐,不是我们这种俗人听得懂的。”
奚闻发笑,困倦地打了个哈欠,从桌上随手拿了个食品包装袋砸他,“你来替我会儿,我吃点东西。”
“好,来了来了。”刘然抱着泡面屁颠颠地替了奚闻的位置。
他们乐队本来一块儿来法国参加个电子音乐节,结果一场暴雪来袭,音乐节被取消了,他们也被困在这儿,大雪封道,里头的人出不去,外头的人进不来,所幸城市的供暖电力都还能正常运作。
他们闲极无聊,不知谁从借住的华人公寓地下室里翻出了台麻将桌,六个人就开始打麻将消磨时间,电视整宿整宿地开在那儿充当个背景音。
奚闻撕了根能量棒,屋里都是各种速食食品,一帮大老爷们没人会做饭,冰箱里也没什么菜,他这几天吃泡面都快吃吐了。他靠在沙发上看电视,里头在回播一场钢琴大赛,还有旁白在介绍,竟是些叽里咕噜的法文,奚闻听不懂,只能辨别出几个词儿,什么伊丽莎白、天才、最有前途……
词儿他听不懂,钢琴还能听一听,他闭着眼打了会儿节奏,发现这人演奏时的速度、音阶都清晰均匀,音色丰满,即使经过电视糟糕的传递,仍听得出技术精湛,风格优雅而细腻,用一个很俗气的比喻,他的演奏就像“珍珠落在丝绒上”。
奚闻听得很享受,镜头慢慢从远景拉成近景,华丽的大三角钢琴前坐着个瘦长的青年,侧颜很漂亮,衣着有些不合身,袖子几乎缩到齐肘,是可以惹人发笑的寒酸。
但他坐在钢琴前演奏时架势却很足,脸孔镇静到近乎冷漠,比较惹人注意的是,他手的姿势比较安定,和一般青年钢琴家夸张的演奏方式不同,他不会抬得很高然后重重敲击,身体也没有起伏,他几乎只有手指在弹,也没有多余的手臂动作,可以用最小的动作幅度来演奏出最响和最轻的音,演奏方式很契合这首优美而深情的音乐。
听说创造这首歌曲时,贝多芬正处于热恋,恋人是匈牙利贵族家庭出身的小姐特雷泽,这段感情一共持续了四年,是贝多芬一生中最稳定的一段感情生活,内心安逸而幸福,使得这首协奏曲充满了明快柔和的浪漫主义色彩。
柏辽兹曾形容为“旋律是天使般的纯洁和不可抗拒的柔情蜜意,只是奇妙的艺术加工痕迹完全消失。”
电视没有将整首曲子放完就匆匆进入了下一个主题。
奚闻意犹未尽,他记住了那个钢琴家的名字:沈清野。
一个好名字,很符合他脸上冷淡的神情,在弹奏这样一首浪漫优美到仿佛置身于春天花园的曲子时,他的样子仍可以像隔夜的香槟一样淡而无味,即使指法准确得无可指摘,五官精致,也不能抹去他那种没有表情的神色带给观众的伤害。
也许评委老师看不清,但聚焦的镜头的确将这种对比展露无遗。
匡尧从健身房里走出来,刚从跑步机上下来,用毛巾擦了把头上的汗,坐到奚闻身边,“看什么呢,怎么这种表情?”
“什么表情?”
匡尧艰难地憋了个比喻,“就像你吃火锅的时候吃到最讨厌的香菜吧。”
奚闻哈哈地笑,在沙发上平躺下来,匡尧被挤到了沙发的最角落,“你干嘛?给我留点位置,这么大个沙发都不够你一个人躺的。”
奚闻往里头缩了缩腿,眯着眼笑问,“你刚刚不是问我在看什么吗?”
匡尧低头看他,挑了挑眉,“嗯?对啊,怎么又喜欢又讨厌的?”
奚闻想了想,“看到一个很割裂的人吧。”
他们在伊泽尔足足困了两个礼拜,回来后无比怀念中国的美食,一通狂吃后倒时差闷头睡了十多个小时,再醒来一个个脸都肿了。
杜夏过来时,看到他们这幅憔悴放纵的样子,脸一下就黑了,暂停了他们所有堆积的通告,勒令白小乙和蒋勤监督他们把状态调整回来,为接下去的演唱会做准备。
健身节食排练定时称体重,一段有规律的生活后,总算从不人不鬼的样子拾掇得可以上镜。
为了6个月后的演唱会,奚闻身上压了不小的担子,杜夏给他们挑了几首歌,都是之前的老歌,但他们不喜欢老调重弹,那些歌唱了太多遍,既然是第一次演唱会就需要一点新颖的东西,每个人都铆足了劲要给他们的粉丝一些惊喜。
所有人都得写首歌,奚闻经验比较足,杜夏希望他能多写几首,有备无患,关键时候可以替补一下队友的。
回国没两天,奚闻就去染了一头酒红色的头发,很显肤白细腻,头发修剪出细碎的层次感,刘海向两侧梳,别致又惊艳,衬得眼睛非常亮。
刘然目瞪口呆看了他半天,手痒得上去薅他的头发,问他怎么顶着个信号灯回来了?
“你原来的银灰色呢?前两天不是还说要走冰山酷哥儿路线吗?”
奚闻拍掉他的手,很认真地跟他说,“我发现冰山酷哥儿不适合我,还有人比我更冷。造型师说我长得偏韩流,比较适合走潮酷风。再说搞摇滚不都要顶头花花绿绿的头发吗?比较符合大众预期,像你们这样一个个黑头板寸,粉丝会幻想破灭的。”
刘然笑得打颤,“真是辛苦你了,牺牲自己的头发来捍卫团队形象。”
匡尧放下手里的鼓槌,瞥他一眼,“你再这样折腾下去,迟早把自己头发漂断。”
奚闻苦恼地抓了点发尾,“好像发质是变差了,我预约了下周的头发保养,你们要一起去吗?”
刘然不在意,“我和尧哥这一头青茬有什么好保养的,最多去按摩按摩头皮。你问问信文吧,他头发多又茂密,能做回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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