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仆人 我的仆人 第22章

作者:康塞日记 标签: 近代现代

第31章

  段顺发誓自己只是客气一下,毕竟上次,温励驰是那么嫌弃他的厨艺,尽管根本尝也没尝。

  他以为这次的邀请也会落个被毫不留情拒绝的下场,谁知道,温励驰说:“好吧,多煮一点。”

  他受宠若惊抬起头,温励驰正好垂眸,朝他微微一笑,“闻着还不错,这么多年了,你下厨的水平怎么着也得有点长进吧。”

  他的长进何止是在面条上,段顺当即感觉受到了莫大的鼓舞,他把温励驰推出了厨房,丢下句“给我十分钟”,然后把门一关,打开抽油烟机,另开了一灶。

  架锅烧油,油热的空当,段顺打开冰箱拿出了几把素菜还有新鲜猪肉,叮叮咚咚几下切好,热火朝天地炒了两个拌面的小炒出来。

  地三鲜,青椒肉丝,还有拌好了的酱面,色香味俱全的几道菜,段顺一样一样往餐桌上端,温励驰就那么看着,目光一点点变了,有点儿惊叹,还又有点儿不可置信,表情很复杂。

  食物都上桌了,段顺也没停下来,他又眼睁睁看着段顺洗锅,洗完锅又洗菜板,全忙活完了才落座,抽一张纸,边擦汗,边笑着招呼:“少爷,请吃吧,味道不一定多好,但我保证,肯定不至于跟从前那样,让你恶心吐。”

  从前,那都大概十年前的事儿了吧,温励驰的喉结滑动了一下,他挑起一筷子面,头也没抬:“你叫我什么?”

  段顺的笑容陡然僵在脸上,盯着温励驰埋头苦吃的头顶,他沉默良久,有点委屈地,小声说:“对不起,我还是想这么叫您。”

  “那就叫吧。”温励驰抬起了头来,一个不受控制的四岁小孩,一顿看似简单的饭菜,不过一下午,他就已经招架不住了,而段顺,好像所有家里的事儿到了段顺手上,都能变魔法似的被收拾得妥妥贴贴。上次去那个出租屋,他其实就注意到了这一点,房子很小,很破,却绝对不脏,一是一,二是二的,所有的东西都被归置得井井有条。

  段顺还在他身边的时候,说是给他当仆人,其实也不过就是干些端茶倒水之类的活儿,说到底,从小到大跟他一样,是养尊处优长大的。

  离家那年,段顺满打满算不过才二十岁,能在左支右绌的工作时间以外,学着把自己的生活打理得这样好,性格比以前看着也更坚韧,更舒朗了。前所未有的,他竟然对段顺产生了一丝的佩服,“也别一口一个您的了,听得我耳朵疼。”

  段顺的眼里泛起欣喜的光,用力点了点头。

  “吃啊。”看他那不值钱的样儿,温励驰忍不住笑了,“盯着我就能饱?”

  “哦,哦!”段顺如梦初醒般眨眨眼睛,回过神以后,狠狠扒拉了两口面条,含糊不清道,“我吃着呢。”吃得太急,险些呛着,赶忙端起桌上的水杯灌了两口水。

  温励驰正认真地吃面,没注意到他这边,放下水杯,他悄悄往对面看过去,就一眼,没忍住,无声的笑了起来,目光痴痴,像个中了头彩的彩民,或者刚求婚成功的新郎,总之,脸上只剩下笑了。

  也就是这时,段顺突然想起了裤兜里的丝巾,金桥那张颠倒众生的美丽面孔,温励驰手腕上默不作声的表,也一并涌入脑袋,他这是在肖想什么,人家两个才是天造地设的一对儿。

  陡然一下子,段顺的好心情消失殆尽,犹豫了半天,他不太甘愿地把丝巾拿了出来,往温励驰的方向递过去,低着头,闷声喊“少爷”。经过四五个小时的挥发,蓝风铃的味道淡得几乎已经闻不到了,“金桥的东西,他说是给你的回礼。”

  “哦。”温励驰淡淡瞥了一眼,勉强伸出两根手指头接住,毫不眷恋地搁到了一边的桌子上,然后,一口一口,继续专心吃起段顺专门炒给他吃的菜。

  染着信息素的贴身物品,哪是什么礼物,分明是调情工具,也就段顺,傻了吧唧的,还拿回来给他。

  温励驰的动作太过随意,段顺有些发愣,抬起头,忍不住提醒了一下:“桌上有油。”

  这可是你对象给你的东西。说不上来为什么,段顺觉得好可惜,但心里难以抑制地又冒出一股窃喜,这很无耻,可他控制不住自己的心。

  “没关系。”

  不冷不热,这也太不上心了。段顺突然有些同情起金桥来,要是他兴高采烈送给温励驰的的东西被这么对待,他的心都要碎了。温励驰真的喜欢金桥吗?对待真心喜欢的人,会是这个态度吗?不该吧?他觉得自己都有点被弄糊涂了。

  温励驰偶然抬起头,瞥见段顺也不动筷子,傻盯着那块儿丝巾,心情突然有些不好,“怎么,你想自己留着?你喜欢他?”

  “没有,没有!”段顺吓了一跳。才走了一个Mrs陈,他现在怕死温励驰这么想了,搞得他好像个淫贼,见到个标致点儿的就喜欢。而且,那可是温励驰的omega,借他十个胆子他也不敢这么想。

  “谅你也不敢。”眼不见为净,温励驰用筷子尾巴把丝巾扫进了桌旁的垃圾桶里,“他不是你拿捏得住的人,离他远点儿。”

  丝巾垂直落入了垃圾堆里,段顺下意识倾身,心里莫名愧疚起来,总觉得辜负了金桥交付他的信任。但这真的怪不了他,他艰难地扭回脸,在心里默默对金桥道了个歉,怪温励驰去吧,他真无情,除了有几个臭钱,一张占便宜的脸,逆天的好身材,真不是个好人!他一点儿不珍惜你的东西,你别跟他好了,喜欢别人去吧。乱糟糟的那么想着,到最后,不知道参杂了多少私心进去。

  两个人都没再说话,空气恢复了宁静。

  段顺是被温励驰的倨傲吓唬住了不敢开口,他埋头吃面,嚼蜡似的,也没吃出味道。他喜欢温励驰,但温励驰对待情人的这个态度,实在是让他不敢苟同。唇亡齿寒,金桥那么美的omega,温励驰都拿他的感情不当数,那他的爱情呢,他的爱情就更不值什么了。

  温励驰呢则是存粹吃饱了,懒得动弹。抱着手,他平静地凝视起段顺的脸庞,这个瘦弱的男人,脸上有漂亮的五官,还有他熟悉的,卑怯、隐隐讨好的神色。哪里都和他记忆里一样,但好像,又哪里都不一样。

  段顺穿的是短袖,衣面上都起了球,不经意间,他瞥到那节雪白的肘窝上,指节那么长的针管。喉结滚动一下,他的心头深处,突然产生了一股来路不明的悔意。

  他突然想,当初要是他不那么要面子,放下身段找人把段顺给逮回来,是不是段顺根本不要受这几年苦?

  不离开温家,也就不会去打工、干杂活,也就不至于劳累过度,年纪轻轻的就免疫力低下,得了这种乱七八糟的病。这些苦,其实本也不该是段顺来受,他爸造的孽,最后凭什么报应到他的puppy身上呢?

  温励驰的心微微泛酸。现在仔细回想,他惊讶的发现,自己其实从来没有认真了解过这个他视之为宠物的beta,他以为他听话,其实他根本一身反骨,他以为他柔弱,他却能独自带大一个这么大的孩子。

  段顺人安静,吃东西也小口小口,兔子似的,一次就只挑几根面,嚼干净,咽下去了,才伸手夹第二口。温励驰的内心,就这么在段顺一口口的吸溜下,渐渐平静下来。他勾起嘴角,心里头,突然有些感谢起周少言。

  周少言没有说错,段顺确实是他生命里很重要的一部分。

  为什么段顺离开了,他会大发雷霆,会那么难以割舍?一起长大的情分,当然有,但那绝对不是全部,金桥的哥哥金杉,虽然比他年纪大点儿,但跟他从小学到高中都在一个学校,于私,是他要好的兄弟,于公,是他信赖的合作伙伴,可是得到金杉去世的消息,他甚至都没有段顺不告而别的时候情绪波动大。

  之前他觉得自己是有病,那么在意一个beta。当他把熟睡的小球从自己身上扒下来放进被窝里的时候,他突然好像懂了些什么。明明睡熟了,闭着眼睛,小球也能精准摸索到那块儿叫胖丁的安抚巾上头去,嗅两口,才真正安睡。

  抱着那块儿他以前的衬衫,小球才能睡得着,段顺之于他,其实也是一样的道理。

  安抚巾并不昂贵,摆在家里的时候也不怎么起眼,但对习惯了它陪伴的人来说,睁眼闭眼,身边就是得有这么个东西在,没有就不行,没有就难受。

  说白了,那根本就是一种精神寄托,一种瘾。只不过小球的破衣服不会动,而他的安抚巾长了腿自己会跑。

  这种瘾当然能戒,只是过程绝对会让人痛苦。

  他经历过一次,感受就只有一句话:这种人间疾苦,谁他妈爱经历经历去,反正他这辈子是再也不想经历第二回 了。

第32章

  温励驰一声令下,段顺的空闲时间都交待给了公司。

  他的房间没有电脑,温励驰把书房的备用笔记本给了他。握了五年方向盘的手,时隔多年再次摸上了鼠标,他心里泛起一种亲切的激动,感觉自己的坏运气好像在慢慢远离,全部事情开始往好的地方在发展了一样。

  他的第一个任务,是对一个叫破镜的AI生物公司做一份并购业务可行性报告。

  温氏财团横跨重轻工业,尤其在重工业领域,称得上是龙头老大,人工智能是新领域,谁都知道发展潜力巨大,国外早几年就搞得如火如荼,但在国内,大部分市场太过空白,鲜少有大公司涉足此行业,所以这个计划,温励驰基本上算是在开荒。

  他家少爷还是和以前一样,仗着年轻,喜欢新鲜的,有挑战性的,喜欢投资别人觉得胡来的事儿。

  段顺握住鼠标忍不住失笑。

  不过这才对,他点击进入公司内网,职场上的精英老总,这才是他熟悉的温励驰。

  其实当年温励驰大学毕业,拒绝温叔叔安排的直接进公司基层轮转,先斩后奏考了Columbia的MBA,他那时候就有种预感,他家少爷的野心绝不是只是只会守成那么简单。

  温励驰留美那年,他正在读高二。国际学校,即使是高中,课程也并不忙碌,别人都忙着玩儿,或者准备雅思托福申请学校,要不然就是参加竞赛,总之课外活动满满当当,只有他,一放学就马上跑回家,窝进温励驰的书房,像幼鸟躲进巢,看书,或者什么也不做,就只是静静的躺在地毯上,花大把时间偷偷想房间的主人。

  怕打扰温励驰,他基本上很少主动打电话过去,除非是真的忍不住了。偶尔,他会收到温励驰心血来潮时的生活碎片,有时候是文字信息,问他最近听不听话,有没有跟别人聊天社交,他没有出去玩,但是会回,有啊,交了新朋友,温励驰听了,总是会很高兴;有时候是照片,晨边高地校区的日出美得让人心醉,万丈金光从高楼间的缝隙里洒下来,和温励驰眼睛里踌躇满志的光芒一样耀眼。

  假如说以前的财团是柄稳扎稳打的重刀,那么到温励驰回来逐步掌权后,温氏就是蜕变重组的一杆锋芒毕露的枪。

  别人不敢涉足,不敢砸钱的领域,温励驰闻到风向,做完调研,大手一挥就带着自己的团队上了。做生意的没有胆小鬼,但雷厉风行到他这个程度的,也是少之又少。

  那时候他也大学了,一年级并不忙,考了驾照以后,他常常给温励驰充当司机。

  偶尔他会需要上楼去给温励驰送材料,经常会看到的画面就是:会议室里,温励驰撸着袖子跟温叔叔那一辈的董事们争执,双方都据理力争,里头每一位都不是善茬,他经常觉得,要是他们把西装包裹的那层精英皮剥下来,他家少爷周围根本是群狼环伺,那气压,他在外面看着都觉得打怵,可温励驰却总会赢。

  董事会的人,个个气得吹胡子瞪眼,他的少爷却丝毫不惧,笃定的把提案往办公桌上一拍,说句“散会”,然后施施然退场。

  那时候温励驰还只是副总经理,公司里大家口里的“温董”还是温叔叔。董事会的有时候会去跟温钊告状,说温励驰冒进。当着他们,温叔叔尚且还给自己儿子面子,气定神闲说什么后浪前浪,回到家,劈头盖脸就把温励驰臭骂一顿。

  他们父子俩,总是吵,但总吵不出个结果,他的少爷这辈子都不知道低头两个字怎么写,出了家门,依旧该干嘛干嘛,我行我素。

  这样的闹剧基本上隔一段时间就要上演一场,每次收场,都以温励驰漂亮的完成买卖、董事们户头里的股票和分红水涨船高结束。后来,渐渐的,再没听到有谁对温励驰不满了,偶尔董事们评价他,都是用赞赏的语气,道一句后生可畏。

  雷霆手段的温励驰,就那么,用看得到的绩效和报酬,自此在温氏彻底坐稳第二把交椅。

  写报告,说起来并不麻烦,因为破镜的进展趋势、财务状况、经营情况,像这些比较繁琐的前期调研内容,投行都已经做完了。在一场收购开始前,为了提高收购效率,完成价值最大化,收购方一般会聘请投行来为自己制定一个收购计划,一个好的投行,可以让收购进程事半功倍。

  温氏是块大蛋糕,给出的佣金也高,打算并购那家生物公司的消息一经放出,不到一周就吸引了起码五家大投行的毛遂自荐。说了这么多,段顺的任务,其实就是把来竞争的几个投行投递来的资料做一个浓缩,将各投行的方案优劣点梳理出来,整合成另一个文件,以帮助温励驰快速有效的摄取有效信息,最后选择一个靠谱的投行。

  这是很简单的事情,他以前常做,本来以为这次也能很快完成,但没有。投行发来的介绍ppt躺在周少言的邮箱里,而他登上周少言的工号,摸索半天,最后连公司内部网站和邮箱的转链入口都找不到在哪儿。

  五年,连电脑他都不会用了,出师未捷身先死,段顺不免感到一阵挫败。没有办法,他只好打电话给正在出差的周少言。周少言正在酒桌上跟一堆老板拼酒,说话大着舌头,段顺听得云里雾里,但磕磕绊绊的,总算迈出了第一步。

  写完初版ppt,段顺一抬头,居然已经到了九点半,依着以前的习惯,本来他想直接发送,想一想,还是决定先保存退出。温励驰给他的时间有足足三天,尽管心里清楚,温励驰是纯粹看不惯他那么闲故意给他找事儿做,周少言走之前必然会把工作交接给其他助理,这种小case,说不定底下的文秘早就做完了,最重要的,他也不领这份工资。

  可总归,事情落到他身上了,他就想,还是干细致一点的好。

  上了楼,没在房间看到小球,他心想肯定在温姨那儿。温姨屋里不知道什么时候养了只大猫,又漂亮又神气,见谁挠谁,却对小球温顺得不得了。小球最喜欢毛茸茸的东西,以前在乡下天天不是招猫就是逗狗,现在可好了,天天和猫黏在一块儿。

  他转道下了楼,往小西楼拐,没走几步,一晃眼看到了加班到现在才回家的温励驰。温励驰左手揽着西服外套,身形依旧那么笔挺,脸上却隐有疲色。

  段顺驻足,犹豫了一下,不知道该不该打招呼。打吧,他和温励驰的距离隔得还挺远的,得喊很大声,那边的人才听得到,样子肯定很傻,温励驰还不一定搭理他。不打吧,他又挺想跟温励驰说说话的。温励驰却先瞥到了他,“鬼鬼祟祟的,干什么呢?”

  哪有鬼鬼祟祟,“我去接小球,”段顺从花园的小路里探出来头,有些窘迫,“他在温姨那里跟猫玩儿,该洗澡睡觉了。”

  整座公馆也就那一只猫,温励驰挑挑眉,心想,难怪这几天这么热,却没看到温小姐来找他,原来不是不热,而是找到新的纳凉地儿和新的铲屎官了。“我也洗澡。”温励驰心里突然就有点不平衡了,都是一个爹生的,凭什么他累得跟头驴似的,那小子的日子却过得这么美,每天吃喝玩乐,还又有猫撸又有人伺候洗澡,“也来给我按按吧。”

  是他想的那个意思吗?

  段顺瞪大了眼睛愣在原地,温励驰是让他去按摩?这不是,这不是明晃晃诱惑他呢吗?他的目光闪烁起来,隐约有些顾忌,他怕自己担不起温励驰的信任,温励驰拿他当自己人,当手足,他的心里却净是些肮脏念头。要真去了,他真怕自己失控。他正纠结呢,温励驰却完全没给他选择的机会,挥了挥手,丢下一句“别让我等太久”,进屋去了。

  段顺是飘着去的温姨家,小球果然赖在电视机前的沙发上,婉拒了温姨吃夜宵的邀请,他把难舍难分的一孩一猫强行分离开,快速把小球带回了自己房间洗澡。

  捏着小球藕节似的小肥手臂,他不由自主想起了以前。

  温励驰生来就是少爷,生活品质上从来不亏待自己,喜欢打网球,嫌外面的体育馆远,就把郁郁葱葱的后山挖了,建一座场馆出来,喜欢泡澡,房间里就打了个巨大的恒温浴缸,室内小温泉似的,每隔几小时自动更换一次水,每周还有专业人员定期进行维护消毒。少年时候,他晚上总要充当搓澡工,温励驰泡够了,会打电话喊他上来。

  刚开始他不敢多看,看多了要脸红,温励驰总拿这个笑他,说他土,又不是omega,扭扭捏捏的不像样。后来去的次数渐长,心里还是害羞,总归脸皮厚了起来,再也不会让温励驰瞧出来。

  温励驰对他没防备,从来也不怕他看,颀长有力的身躯,紧致的皮肉,块垒的腹肌,宽厚的背脊,通常就那么横陈在碧波荡漾的热水里,敞着,舒展着。温励驰全身都很白,腿间那处是唯一深色的地方,黑黢黢的一团草丛,里头猛虎似的埋着一团阴影,他没碰过,那是光看就让人心惊的尺寸。

  神思恍惚,下手难免重了些,小球吱哇乱叫,直喊疼,他这才回过神,连忙哄,“对不起宝宝,爸爸一下子没专心……”

  小球委屈地看着他:“爸爸,你老是看着我想别的事情。”

  “没有吧。”

  “就有!”小球试探性地看他一眼,“是不是唐棠棠舅舅又来找你啦,他好喜欢你哦,爸爸,你还喜欢他吗?”

  “一个小孩子,怎么老是想这么多。”小球的联想能力太强了,段顺忍不住失笑。

  那天的“求婚”以后,唐连就再也没联系过他,他和唐连,早就老黄历翻篇儿了。但是这倒给他提了个醒儿,他端正神色,纠正起小球这个随口胡说的臭毛病:“以后不能再在哥哥,或者其他人面前随便说爸爸的感情问题了知道吗?那是爸爸的隐私,爸爸没明确告诉你的,就是不存在的事儿。你随便说说不用负责任,但是爸爸就要到处去跟人解释,Mrs陈也好,唐连叔叔也好,他们也会因此感到困扰。做人做事,我们要学会不给别人添麻烦,知道吗?”

  这么大的孩子,开始有羞耻心了,小球把头埋了下去,闷声闷气点了点头,“我知道错了,爸爸。”

  段顺心里软了软,不过是个孩子,脸都还没他一个巴掌大,脑袋里又能装多少是非道理?他伸手兜住小球的下巴捏了捏软乎乎的脸颊肉,然后凑过去吧唧很重地亲一口他儿子的太阳穴,“没关系,咱们年纪还小对不对,做错了事情有很多时间可以改正。爸爸虽然批评了你,但不代表爸爸不爱你。”

  小球抬起脸,可怜兮兮:“跟以前一样爱吗?”

  “比以前还要多。”

  “永远最爱我吗?”

  “永远最爱我宝贝儿子。”

  作者有话说:

  临时给本章节增加了一段内容,含有本文第一个读者的ID(即正文里AI公司的名称),算是彩蛋,希望她看得到,谢谢她的阅读,我的曝光比较小,她的留言对我有很重要的鼓舞作用,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