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仆人 我的仆人 第3章
作者:康塞日记
他觉得自己听懂了,又好像没懂,徒劳地,又追问:“什么意思呢,医生,给句准话吧,我承受得住。”
院士瞧了瞧他,可能是看他坚持,顿了顿,开口说:“你的病,说白了就是基因突变。”没直接给答案,而是凝重地解释起来,“远古时候,为了保证人类的繁衍,人体自动进化出来一种强制机制,ABO人种,不管什么性别,每个人的身体里都有这么个缺陷,只是受影响的程度不一样。Beta是完全不受影响,而alpha和omega,每个月都会经历这么一遭,不听使唤的腺体会分泌大量信息素去占领他们的神经,让他们发情,发疯,变成只知道交合的野兽……”
段顺咬着唇,手指紧紧攥着,强迫自己耐心地听。
“但幸运的是,他们都有拮抗受体,这个受体可以和异性的信息素结合,使对方体内超载的信息素转化成为水和二氧化碳,然后通过正常代谢排出体外。通俗点来说,发情期和易感期就是蓄洪,受体是阀门,交换信息素就是打开阀门的钥匙。专业上,我们把alpha和omega交换信息素这个类似于开闸泄洪的过程叫做标记,标记又分为临时标记和体内标记,这个你应该知道,我就不多说了。得益于近代科技发展,标记的抑制作用已经普遍由人工制造的抑制剂来代替。我们beta,不能标记,也不能被标记,我们平庸,同时也避免了情欲失控之苦,生物是优胜劣汰的过程,拮抗受体对于不会发情的beta来说没有用,所以渐渐的从beta的基因链中就被淘汰了。我从最基本的生理层面来跟你解释你的病情,你能听懂吗?一个没有天敌的病种是很可怕的,就国内现有的科技水平而言,还没办法凭空篡改一个人的基因,你的病,我们不是不能治,而是根本无从下手……”
他越讲,段顺的脸色越白,听完以后,整个人已经是懵的。
院士问他懂了吗,他懂,在被下了死亡缓刑书后的几天内,他在网上搜过不知道多少次这个病了,什么病因,机制,早就烂熟于心了,世界上每个得病的人在确诊以后,大概都会做和他一样的事情。
可即使做再多的心理准备,从专业人士嘴里再被判一次死刑,他还是接受不了,那感觉,就跟被再凌迟一遍也没什么区别。
他不想死,就是因为想活,他才来这儿的。
他不死心地问:“大夫,世界上应该不止我一个人得这个病吧?难道就没有一个人活下来吗?”
“倒是有一个自愈的……”
他的眼中忍不住升起希望。
“先听我说完,”院士又说,“那个人跟你不太一样。他比较特殊,是BO双性人,家里也有点背景吧,把他送到了国立基因研究基地,用信息素冲击疗法刺激他进行了二次分化。那是很冒险,也很艰难的选择,但他很幸运,撑下来,成功分化成了omega。omega能自己产生受体,他就是这样,保住了命。”
这并不是个好消息,他眼里的光急速灭掉了,嘴唇也不受控制地抖了抖。
“接受现实并不容易,尤其你还这么年轻。小伙子,你的状态,说实话,是我见过的病例里最好的,得你这个病的beta不多,大多数一经发现就已经出现了精神症状,昏迷,高热,发疯……至少,你比他们幸运,还有和家人朋友相处的时间。”
听了这话,他当时沉默了很久,都不知道是该哭还是该笑。
“这种特异病是全世界范围的罕见难题,国内的病例不仅少,还很特殊,所以临床上现在还没有针对性的方案。我可以告诉你,目前比较推崇的是保守治疗,靠化疗,让异常发育的腺体萎缩,从而减少信息素的释放。但化疗的药物都很凶猛,对人体伤害实在很大,预后不太好。还有就是手术切除腺体……”说着看他一眼,顿了顿才说:“手术风险不用我跟你多说了吧。”
他点点头,轻声说:“我知道,这个手术做不得。”
颈后腺体连着脊柱,被众多神经包绕,所以不能随意被触碰和击打,这是小学课本里就有的生理知识。
“你说得对。不是没人尝试过,生存率都很低,几乎没超过一年,全死于了并发症。”
简单清晰的话,无情地捏断了他所有的希望。
他才二十五岁,本该在这世上再赖活个至少四五十年,养大儿子,孝顺老子,然后自然而然变成同他爸一样的古怪老头儿,最后病死,或者老死……这是很普通,并不特别美好的一生,可天知道,他期待,期待那样的未来极了。
现在却告诉他,你好,你最多还剩下最多半年的命,想想还有什么遗言没交代的吧。
他觉得自己真他妈倒霉到家了。
很戏剧化的是,就诊那天还正是个下雨天。
他没带伞,从医院出来,一个人走在路上,雨啪嗒啪嗒不要钱似的从天上浇下来,他从内到外从身到心都疲倦到了极致,没心情躲,就那么淋着雨,跟个游魂似的飘回了家。
总之,整个人也灰暗得同一片乌云一样,怎一个惨字了得。
自孩子出生以后,他已经很久没有自怨自艾过了,可那天,久违的,他再次苦笑着这么确认:段顺,你啊你,真是老倒霉蛋了,名字这么吉利,你他妈哪次幸运过?每回你鼓足勇气要去迈入一段新人生,又有哪回没被生活迎头痛击啪啪打脸?
他不承认,可不得不接受,他这辈子,大概确实和幸福无缘。
第3章
夜幕降临,糖果市场家家商铺按时亮起了灯,路过房东刘太太的花店,段顺照例买了几枝未售罄的散花,是照顾房东生意,也是想让家里有点儿鲜活气儿。
今日是香槟玫瑰,有七枝,密匝的用牛皮纸包住,花廓饱满而挺拔,看起来一星期大概都不会枯萎。
花店四周的地板洒了些水,被夏季傍晚的热气一蒸发,和各色花香杂糅,使得空气格外馥郁清香,很舒服,段顺忍不住多嗅了几口,大起大落的心情,在一呼一吸间,稍微平静了一些。
付了钱,他需要穿过花店,从铺面后的楼梯上楼,他家就住在这栋楼的第二层。糖果市场这一片是高级商圈的最外围,外面的街道宽阔又整洁,可其实后边小巷子里的环境逼仄又复杂。
算不上宜居,但在北市,在拒绝老头儿帮助的前提下,这已经是他能承担得起最好的租房了。
上楼的时候他碰到了楼上的邻居,一个omega大姐,急匆匆地跟他打声招呼,拿着车钥匙就往楼下跑。和他一样,大姐也是司机,不过是开的士,经常在商圈周围揽客,这个时间点,正是热闹的时候。
大姐比他早搬来一些,两家阳台挨着,晚上,他总是能听见大姐教孩子学习的声音,糖果市场很甜,但其实住客大都生活很苦。只能依靠双手拼命劳动才能艰难生存的人,总是希望自己的孩子能靠智慧和勤勉从贫困中脱胎,去过更轻松的生活,而读书,就是唯一的上升途径。
段顺也对此深以为然。
正是因为想让小球有个好的教育环境,他才会在四年后,鼓起勇气重新踏入这座曾经他发誓再也不回来的都市。
屋子是一室一厅一厨一卫的格局,软装很少,不太温馨,但整体很干净。木地板上偶尔散落几个小球的玩具,他弯腰一一捡起来,路过餐桌时一个个投篮似的投进了桌旁的玩具篮,把手上新鲜的花束替换了之前那束临近枯萎的那束,顺手还理了理桌上昨天看过以后忘记收拾的书本。
英语、教育心理……
很多本书层层摞在角落里,规整而严谨。
都是段顺自己买的书,他在准备成人本科的考试。当年,他的年纪太小,突逢大变,晕头晕脑地就那么放弃了学业,没把书读完,这是他此生最大的遗憾。
他一直想等到小球大一点儿,能独立上下学,就去读书,毕了业,就换份工作,可以有更多时间,用来完成自己的理想,从容一点儿陪孩子长大。
有本书的边角,可能是翻得太多次,打起了卷,他把折角都捋齐,理完,没忍住叹了口气,可惜,终究是计划赶不上变化。
他进了屋,不多会儿,换了套整洁的衣服又出了门。
唐连是个有钱人,新兴科技领域的创业者,他没刻意打听,但在网上看到过,唐连的年薪税后近千万,真真正正称得上是个富一代。
有钱人住的地方安保同样不容忽视,走进那片富人区,光是确认身份信息就花了段顺十几分钟。怎么说呢,他也习惯于这样的警戒环境就是了,他人生的前二十年,见过的大部分人,都要通过比这更严苛的考察才能来到他面前。
准确的说,是来到他主人面前。
小区是一梯一户,一出电梯,段顺就看到一个毛茸茸的小脑袋守在门口张望,是小球,还没他胯骨高的小男孩儿,一见到他,一双杏仁眼儿睁得喜出望外,脆生生甜蜜蜜地喊:“爸爸,你来接我啦!”抬起一双小胖手,踮着脚就往他腿上扑。
“来!”段顺的眼神马上柔和了下来,他略弯下腰,把小球一把抱起,让他坐在自己臂弯里。
小球熟练地搂住他的脖子,又厚又软的黑发在他的下巴上摩擦了两下,小狗蹭大狗似的。
手臂上沉甸甸的,非常踏实,段顺这才有了孩子回来了的真实感,那颗焦急的心完完全全地落到了肚子里。
“唐棠棠呢,你有没有谢谢人家请你来家里玩啊?”
“唐棠棠睡了。”小球还没回答,装潢明亮的屋里传来一道男人的声音。段顺抬眼看过去,是唐连,含着笑,正慢慢走过来,一身米色的家居服,领口半敞,丝绸的衣服,却连褶皱也没几条,有种认真捯饬过的慵懒感。
唐连总穿正装,这是第一次,段顺看到他这样日常的打扮,耳目一新地,他愣了愣。也只有几秒钟而已,很轻易就被小球捏他耳垂的动作吸引了注意力,眼皮微垂,他轻轻斥道:“别闹爸爸。”
“穿得有点邋遢,别见怪。”唐连站定在门口,递过来一个温柔的笑,“回家以后要见的都是家里人,穿得就比较随意,别嫌我怠慢。”说完退后一步,伸手往里头让他,“进来坐坐?”
段顺没动,唐连是在暗示他,“你在我心里地位非同一般,我可是把你当家人了。”他明白。
放在半个月前,他或许会回应这种示好,可现在,他已经决定要终止这段关系的进一步发展了,再进唐连家,就不像话了。
“今天就算了,太晚了,不合适。”他仍笑着,很客气的笑,“车站开会,我下班晚了,谢谢你帮我照顾小球。”
“我们之间哪还用得着谢字。”唐连纯然不觉他的冷淡,“公交车司机确实累,单调钱少,动不动还得受乘客委屈。小顺,你有没有考虑过换份工作,你做饭那么好吃,不如来照顾我好了,我给你的待遇,绝对比汽车公司好。这样,你也不至于忙得没时间接孩子。你觉得怎么样?”
“话不是这么说的……”段顺忍不住解释,唐连的刻板印象和对他工作性质的轻佻态度,让他觉得有点儿不舒服,“我很珍惜这份工作,公交司机也并不是毫无价值的职业。给你做饭只是举手之劳,我不想把它变成工作,今天迟到是个意外,以后不会再发生了。”
一顿不轻不重的反驳,唐连柔和得近乎粘稠的眼神淡薄了不少,赶忙解释:“我不是那个意思。”
段顺回过神来,也觉得尴尬,他的话,确实是冲了点儿。
“你别多想,我也没那个意思。”他想走了,左顾右盼了一会儿,犹犹豫豫道,“那我先……”
“小顺。”唐连却打断了他,抬眼,目光里有些犹豫,“我有一个问题想问你,我最近,是做错什么了么?”
段顺愣了愣,“你怎么这么想?”
“是我先问的,你回答我,这几天为什么躲我?”
要这么直接吗?
段顺的汗都要滴下来了,下意识地朝小球看去一眼,小球的目光很犀利,在他和唐连之间左右打量,三分八卦,七分隐隐敌意。
这也太不像样了……
让儿子看到自己和别人的感情拉扯,段顺不免有些羞耻,支吾了几秒,他干笑一声:“没有啊,我有什么好躲你的,唐棠棠舅舅。”
说完,脚步开始往后退,没几步退到了电梯口。
“你叫我什么?你——”唐连扶着门框,气笑了,一抬脚,想要追出去,看了一眼小球,有些顾忌,又顿住了脚步,“算了,来日方长,我们的事儿以后再说。你……路上小心。”
来日方长,他哪还有什么来日,段顺勉强笑了一笑,对唐连单方面约定的下次见面不置可否。
他换成单手抱着小球,分出一只手关电梯门,垂眉说:“叔叔今天接你放学,该说什么?”
小球一点就通,朝唐连挥了两下手:“谢谢唐棠棠舅舅,唐棠棠舅舅再见。”
又唐棠棠舅舅……
唐连的额角跳了跳,抬起手,也挥了挥,勉强露了个笑脸:“小球真乖,明天再来玩儿。”
电梯很快下行,段顺把小球放了下来,还是牵着手,视线却全程飘移,很努力忽视小球如炬的目光——他太怕小球问一些自己很难回答的问题了。
最后却还是没逃脱,反光的电梯壁上,不经意间,父子俩大眼对上小眼。
“爸爸,你会和唐棠棠的舅舅结婚吗?”
果然语出惊人。
段顺用余光瞟自己儿子一眼,本来想假装没听见,但小球一直仰着头盯着他,没办法,只好说了:“不知道,应该不会吧。”
“唐棠棠说他舅舅人很好,但是老换对象。这样不好,爸爸,喜欢一个人就该一心一意,对吗?我觉得他不太配得上你。”
“对,你说的很对,但大人的世界呢,跟你们的不一样,很多人结婚,是因为很多比喜欢更重要的东西。”
段顺这样说着,心里头有些乱。怎么连小球都听说唐连的情史了?唐棠棠还那么小,唐连怎么也不避着点儿。
唐连从前交往的那些人,他也有所耳闻。omega,beta,有男有女,几乎一个类型,都是柔弱纤细的人。
在不知道唐连这个奇葩的择偶标准之前,他其实疑惑过很多次,唐连为什么会看上他呢,一张被生活折磨过的脸,笨拙的嘴,没钱,工作朝不保夕,还带着个孩子……这几点,随便挑出一项,就足够把想正经谈恋爱的正常人吓跑了,别提他五毒俱全。
后来知道了唐连的骑士情结,他就明白了,唐连喜欢的还就是他身上这种凄苦感——他称之为倒霉蛋的气息。
那时候,他觉得唐连可真奇怪,这世上真有这样的人,不贪名利,不图情色,就只是单纯地热爱扶贫?
他不明白。
但不管唐连对他的喜欢是不是来自于保护欲,身上又有多少无伤大雅的缺点,总之,唐连对他投注的感情总不是假的,真诚,热情,他感觉得到,从不质疑这一点,所以当初开始相处的时候,从来也是抱着最诚恳的态度对待。
若是他没生病,唐连口中的来日方长,也许真的会成真。
大概是他太过严肃,小球有些不安,小声嗫嚅了一句:“爸爸你别生气,如果你很喜欢他的话,我会祝福你的。”
稚气,却煞有介事,段顺一下子被逗乐了:“段求同学,你搞搞清楚先,你爸我没钱没势,还挑别人哪?”
“可是你长得好看啊,电视里都这么说,美貌是不可再生的财富。”
“哦。”这滤镜可真够重的,段顺没忍住笑了,“什么电视,这么胡说。”
“相亲大会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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