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我只是为了小裙子! 第73章
作者:他的耳坠
哪怕未来不能住大房子或高档公寓了,一无所有,要为生计操劳地去餐厅端盘子,他的生活也照样能继续。因为他和楚瀛都乐意且有能力胜任一份极具挑战性的工作——事实已验证了这点。
丁厌对自己的将来,有坚实信心、无限的憧憬和遥远的展望。
有这种意念做定心丸,他什么都不怕。
他在英国那一个多月的旅居生活,悠长得仿佛一个季节。但在丁茵眼里,时间是追不上的光,转瞬即逝,她给自己强灌咖啡消解睡眠不足的疲倦,上下扫视着弟弟,说道:“我总觉得……你有哪里不一样了。”
丁厌伸出自己的膀子,拍了拍,“变强了!”
他的手臂细又白,没有半点儿变强的造型。丁茵没放在心上,只问:“快过生日了,今年想怎么过?请朋友吗,要不要姐姐帮你办?”
丁厌:“不用了吧。我也没什么可以请的朋友啊。”
去年他在上班,公司里有交集的同事多,还能聚一聚。但他辞职后都在忙自己的事,最近几月也没怎么跟人来往,突然发消息说过要生日了想请大家吃饭,突兀和尴尬在所难免。
现代人最怕拖欠人情,他请客吃饭,别人就要绞尽脑汁送他礼物,这不是给人平添烦恼吗。
丁茵没想这么多,她和弟弟是相反的人,能妥善处理周遭事无巨细的人际关系,过生日送礼物是礼尚往来,维护情谊的最佳时机,她从不会错过。
所以她又问:“是准备好了要和男朋友过,不想被外人打搅?”
“是跟他过,但肯定有外人。”丁厌气馁地说,“等我回来再请你吃饭吧,姐姐。”
“太快了啊,你都要27岁了。”丁茵唏嘘不已,“韩云的婚礼怎么样?”
“挺好的啊,嫂嫂穿婚纱好美,表哥打扮一下也蛮帅的,登对!”丁厌点评道。
“那就好,我给他送了红包,但那天不太舒服,实在从床上爬不起来。”
“你生病了吗?”
“小感冒,有点发烧,但已经好了。”
丁厌这才发觉今天姐姐的嗓音轻度沙哑。
“我还以为你会去的,我们仨小时候关系那么好。”丁厌满是遗憾。
丁茵:“人跟人的缘分是会用尽的,我和韩云没吵过架、没闹过误会,但就忽然之间无话可说了。你让我去婚礼现场祝福他,我可以去,可说什么好呢?好像还是什么都别说更好。”
丁厌油然而生兔死狐悲之感,“那我们的姐弟缘分不会用尽吧?”
丁茵捧起马克杯,吹散雾气,喝着滚烫的咖啡,轻松道:“放心,送子观音给我托过梦了,说你是老天补偿给我的大儿子,我做不了你亲妈,只能给你当一辈子姐姐。”
丁厌乐开了花,“不要,姐姐就是姐姐!我爱姐姐!”
姐姐比妈妈更好的地方就在于,姐姐不是妈妈啊。
***
丁厌离开姐姐家,先去宠物店老板那儿接罐头。
小猫一月有余没见他,闻着他的味儿想起他是谁,在他脸蛋和颈间蹭得难舍难分。
丁厌亲着它可爱的猫猫头,和它同床共寝三天,夜夜抱着入眠,一刻也不想分离。楚瀛给他们拍了一张合照,命名为《舐犊情深》。
一家人在两间小公寓内缠缠绵绵了一周,临了又要分别。两个人类计划着离家七天,出一趟远门。
丁厌搜索着目的地的自然风光,无精打采地坐上了飞机。
他何曾去过那么偏僻的山区,此行还是体能大挑战,他不临阵脱逃就算言而有信了,遑论期待呢。
下了飞机换乘火车,火车行驶到镇上,再改坐越野车,颠簸一路,在暮色沉沉的傍晚,他们来到驻扎在山下的一片宿营地。
这季节本该是徒步和踏春的旺季,可他们来的是鲜为人知的后山,除了他们只有一拨省内游客。
丁厌很难接受现代都市以外的文明,看到那座四面漏风的小木屋,凉棚下还堆着柴火——好家伙,比夏天吃小龙虾的山村还简陋呢,连砖瓦房都没有。
他拉着楚瀛的手不想放开,试探道:“我们晚上睡哪里?”
楚瀛说:“帐篷。”
帐篷是多么伟大的发明!
丁厌放心道:“那还好,我去洗洗手。”
他放下包,走向小木屋左侧的外墙,那里接了一根水管,水龙头生了铁锈。
山涧流淌下来的水冰冷彻骨,把他的指头冻得红红的。
丁厌洗个手的功夫,再回到原处,戴心诚和爱撒娇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这两个到的比他们早,前者顶着死人脸,后者笑得很开心,向他们问好。
他不是没住过帐篷,但和楚瀛睡在同一顶帐篷里,那感觉新鲜又新奇。
他像一只幼虫缩在睡袋做的卵壳中,只探出脑袋看平板追剧。
——马凌峰的新剧,播放量很高,他事先缓存了15集,但看了两集就坚持不下去了;编剧的脑子但凡有瓜子仁儿大,也写不出这等剧情。
楚瀛衣着齐整,坐在他旁侧看书,那是本关于昆虫的外文书,插图是纯手绘,将虫子们的口器触须刻画得栩栩如生。
丁厌扒掉睡袋破茧而出,展开细秀的四肢压在楚瀛的腿上,宛如停靠的蝴蝶。
“好无聊啊……我要抱怨了,你大老远把我拐到这种荒山野岭来,什么娱乐活动都没有,只能看烂剧和发呆。”
“他们在外面烤火看星星,你想去吗?”
“有酒吗?”
“应该吧。”
丁厌裹上外套,掀开帐篷。营地里燃着两簇篝火,火堆旁的爱撒娇举着一罐啤酒,闻声转过头来,隔空和他碰杯,“快来,给你留了好吃的。”
一听有好吃的,他快步走去坐下,戴心诚递给他一串烟熏的烤鹌鹑。
这算什么好吃的,充其量是下酒菜。
丁厌尝试地咬了一口,鹌鹑的翅膀被烤得脆脆的,表皮刷了一层油,很香,肉不多,但和啤酒绝配。
楚瀛不吃这种碎骨头多的肉类,只喝酒。
“你又不吃,你盯着我干什么……”丁厌咀嚼的速度慢下来,怕自己脸上有脏东西。
“不干什么。”楚瀛道,而下半句还没说出口,便被旁人抢了先——
爱撒娇:“你要不要开个吃播?你的吃相干净斯文,还很香,我看好你。”
“不行,网友们爱看的那些食物,不是辛辣的就是重油重调味的,我哪种都吃不了。”
“说到吃,我让人给你带了礼物,”爱撒娇说,“你跟我去拿?”
“走呀。”丁厌吃完一只鹌鹑,竹签丢进火堆。
搞得神神秘秘的,其实是一串冰糖葫芦,小木屋的老板下午去镇上采买,顺便带的。
透明糖壳里裹着酸涩的山楂,丁厌记不清有多少年没吃过这么老式的糖葫芦了,酸得直倒牙。
怕火光煨热了冰糖,糖衣化得一塌糊涂,他没往回走,而是蹲在屋檐下跟人聊天。
“你们不吵架了吗?”
“这不是受雇于你男朋友,要认真干活儿吗,私人恩怨先放一边。”
“什么恩怨?”丁厌咬着山楂眼睛放光。
“你把糖葫芦给我咬,我就告诉你。”
丁厌拒绝道:“不要,你想吃明明可以多买一串,但你没有买你自己的,现在又来问我要,你只是想逗我玩儿。”
“那可是我买的。”
“已经归我了!”
爱撒娇见他不好糊弄,叹气道:“也没什么,就是天生性格不合,无法好好相处。距离产生美,离得近就没有不吵架的,不管是什么关系。你没跟身边人吵过架吗?父母、朋友、同事、兄弟姐妹?”
“我只和我爸妈吵过架,其他的……真的没有啊。”
“和你男朋友呢?”
“他会让着我。”丁厌美滋滋地说。
“那你是有福之人。”
“不应该打架。”丁厌道。不是他想多管闲事,是他觉得两个成年人有能力用沟通解决问题。“你们要聊天啊,多讲话,善于表达才能解开误会和矛盾。”
爱撒娇摸摸他的后脑勺,眼神充满怜爱和赞赏。
“你真是个好孩子。”
第72章 首饰盒33
翌日天蒙蒙亮, 丁厌被人从睡梦中唤醒,开启了自己人生中的第一程徒步登山之旅。
这片区域是高原地带,他们所处的位置海拔较低, 有着富饶的森林和肥沃的草场。植被很有特色,高的是树, 矮的是草, 不见灌木丛和攀缘植物, 行走在林间能踩到的只是厚密的枯叶和毛茸茸的草皮。
参天巨木垄断了阳光,幽凉清寒的晨雾好似原始森林深处传来的叹息。
丁厌提升的那点体能, 要征服这座山岭终究是力所不及,为了照顾他, 其他人特意放慢了脚程, 一路边走边聊, 分散他的注意力, 避免他早早地感到枯燥与疲累。
爱撒娇口才好,负责给他讲故事解闷。
“像这些地方,人迹罕至,与世隔绝,原住民可能几十上百年以来,一直过着没有变化的生活。他们或许还信仰着自然神, 会在山洞和水岸边供奉神明。”
丁厌的心跳略急促,问:“什么是自然神?”
“山川河流, 风雨雷电, 动物植物, 只要有信徒, 就会被奉为神明。”
“为什么要信仰这些东西?”
“因为古代人的科学知识匮乏, 不能理解一些自然现象, 更缺乏防护和应对的手段;只好将其当作神明朝拜,换取风调雨顺。”
丁厌:“可我们古时候信奉的不是道教和佛教吗?还有河神龙王玉帝什么的,也没有人对着雨和雷祈福祭祀啊。”
爱撒娇:“你说的两种宗教,都是在公元后兴起的,我指的是更遥远的古代,比如殷商时期。甲骨文你总知道吧?那是一种占卜的工具。古时候遭遇干旱,影响农作物收成;又没有科技施行人工降雨,那么人们所能做的就只有向上苍祈祷。但人的思维是功利性的,古今中外对神明的祭祀,本质是贿赂,带有交易性质。
“假如我是个男巫,我要向神明祈愿下一场大雨,那我就需要统治者为我提供一定数量的祭品,用于讨好掌管雨水的神。这里面的讲究很多,不同的神,要用不同的方式献祭——这是仪式感,以示庄重。
“像祈雨的过程就十分严谨。首先我要把卜筮之词刻在牛的肩胛骨上,再放到大火里烧,这叫贞问。火会把骨头烧出裂纹,那些裂纹的走向就是神明给我的答复。我依据这些神迹,来判断是否及如何进行这场祭祀,是烧死二十个羌族的俘虏呢,还是淹死一位身赋神职的女巫呢。”
“这也太野蛮了……”丁厌说。
“文明不是从地球诞生就有,而是一步步进化发展来的。在小农经济发达的社会,人们发现了俘虏和奴隶的更大利用价值——投入生产,被剥削劳动力;于是活人祭祀才逐渐被淘汰。而人对神的人格化,比如从祭祀雷电,变成拜雷公电母,这跟神权与政治的融合有联系,也是人类中心主义在文化层面的一种形态。”
“什么叫人类中心主义啊。”
“其实和人喜欢把猫狗等可爱动物拟人差不多,是种一厢情愿的自恋。”
丁厌鼓了鼓掌道:“你懂得好多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