吻一缕烟 吻一缕烟 第33章
作者:四面风
余初像是彻底傻了。
“所以那完全就是非自然的东西,和人类社会后期发展出来的道德也没有直接因果关系。所以这根本就是一个没有意义的概念。你怎么这么关注这个?”
“但是人比动物更容易嫉妒。”余初说,其实是发问,“人会嫉妒自己爱的人和别人亲近。”
可是说爱里的嫉妒,就要认真去谈爱情。
谭知静绕开了,说:“嫉妒心应该是平等的,对所有的亲近都有嫉妒心,而不是单单对那一件、还是过时的一件事格外嫉妒——说到平等,你知道印度的种姓制度吗?”
余初点头。
谭知静说:“女人的贞操,和印度的种姓,我觉得这两个东西是一样的,都是人为造出来的骗局。”
余初怔了一会儿,忽然汹涌地流出眼泪来。原来他是被骗了,他的妈妈也被骗了。
谭知静惊讶地想要扶着他坐起来,却被余初年少瘦削的身体抵了满怀。小少年在他怀里哭泣。
谭知静的手在余初背上轻轻地拍着,直到小少年的哭泣渐渐平息下来,但是谭知静的心里逐渐翻滚起来。
已经很久没有这样过了,少年发自内心的眼泪消融了他心上的一层坚冰,让他主动踏进会在他心中引发痛苦的思想漩涡。
他对余初说:“我想起一句话,‘世界上的一切都关乎性,除了性本身。性关乎权力。’我觉得这句话特别恶心……不是说这句话的人恶心,而是说它揭露了某种人类社会的权力本质。这种本质非常恶心。”
余初那天然的智慧已经让他全明白了,他的双眼看向虚空,有些直愣,“男人拿不准后代是不是自己的,就更喜欢……处女。这本来是男人应该操心的事,最后却变成女人最看重的事……因为权力在男人手里,男人说了算……”
“异性恋男人。”谭知静以一名同性恋的身份补充说,语气有克制的嘲讽与自嘲,“按照一些规则,薪资、职级、开什么车、戴什么表,等等,将男人分成三六九等,再按这个等级给他们分配资源——包括女人,女人也成了异性恋男人可以分割的财产,也被分出等级,漂不漂亮,身材如何,是不是处女……作为男人们为这个规则争得头破血流的战利品。所以会发生你刚才说的那种情况,一张照片上同时有一个男生和一个女生,对女生来说是伤害,对男生来说竟然变成炫耀。”
第57章 勿**【锁章】
第58章 分赃
余初打了个激灵,“可以炫耀的战利品。”
谭知静问余初,“你知道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的区别吗?”
余初说:“学校里学过一点儿……母系社会是妈妈说了算,父系社会是爸爸说了算,是吗?”
“不太对,不过也不算错。现在公认的理论和我们课本里学得不太一样,目前的说法是,还没有可靠的证据表明人类确实有过母系社会的阶段,不过这有可能是谎言。我个人还是相信母系社会是广泛存在过的,你看汉字‘姓’这个字,还有‘姬’‘姜’这些姓氏,都是女字旁。当然这不影响接下来的问题,因为毋庸置疑,现在几乎所有的文化都已经演变为父系社会了。”
谭知静给余初大致解释了母系社会与父系社会的区别,并告诉他,人类学家有疑惑,为什么早期人类文化在彼此隔离的情况下,最终竟会达到这样的统一?这一点和动物很不一样,自然界中沟通能力强、产生社会分工的群居动物,通常都是母系社会结构,包括人类的那些近亲猿类,也是母系社会结构占多数。
他向余初求证,有关动物的那个说法是不是真的。
余初想起聪明的大象、猎狗、狮子,聪明的虎鲸、猴子,还有倭黑猩猩和黑猩猩。这其中属倭黑猩猩和黑猩猩最特别。它们的亲缘关系极近,生活的地理位置也挨得很近,却一个是母系社会,另一个是父系社会。这两种猩猩的另一个显著的区别是,雄性倭黑猩猩性情温和,而雄性黑猩猩易怒好斗,这可能是因为黑猩猩需要和体型更大的大猩猩争夺领地和食物。
“如果一个种族的生存压力大、天敌和竞争者多,它的雄性就更容易进化出易怒好斗的性格,是这意思吗?”谭知静问。
余初是这样理解的。
谭知静枕着自己的胳膊想了一会儿,“原始人类已经没什么天敌了,但是种群之间的竞争激烈,所以人类男性也进化得异常好斗。人类的智力和武器胜过一切牙齿和爪子,人类不同种群之间的斗争会比动物之间更残酷,所以只靠进化出攻击性已经不够了,还得加强男人之间的合作。人类最大的优势就是合作性强。你刚才说,很多沟通能力强的物种都是母系社会,其中一个原因是雌性的交流能力比雄性强,相互之间的情感连接更紧密,而雄性因为交配权而相互敌视,所以远没有雌性之间融洽。但人类的思考能力和交流能力早就远超于其他动物了,男人们可以暂且压抑住性冲动,通过出色的语言能力彼此交流,再通过一些社交手段建立情感连接。于是,非直系血缘关系的男人们也可以结盟了。和黑猩猩一样,男人的进攻性不仅对敌人而言是有威胁的,对同种群的女人而言也一样。男人结盟之后,他们为了联盟的稳固,需要减少为争夺交配权而发生的恶斗,于是就连最强壮善斗、最有权力的那个男人也愿意让出一部分交配资源,于是异性恋的男人们达成了共识,刚才我们说‘战利品’,还可以换一个说法,‘分赃’。”
余初几乎要战栗了,紧紧抱住谭知静,像是感觉到冷,又像抱着他求生的浮木。
“余初,你知道母系社会和父系社会除了各自按母系血统或者父系血统组建家庭,另一个不同是什么吗?”谭知静不用等余初回答,已经自顾自地讲下去,“母系社会的首领和一些重要的职位,也可以由男人来担当;女系社会的女性受尊重的同时,男人也不会受歧视。这和父系社会完全不一样,因为二者的家庭基础就不一样。”
“母系社会是靠自然的血缘,女人和自己的母亲住在一起,与自己的兄弟姐妹共同抚养自己的子女,男人也和母亲住在一起,养育一定和自己有血缘关系的外甥,一个家庭的所有成员之间都有血缘关系,极少有私心。但是父系家庭是以父亲与子女的血缘关系来界定,本质是靠丈夫与妻子之间的性,这种关系远没有母系血缘牢固、自然,所以势必会出现暴力,一旦使用暴力,就注定出现不公平。”
“这个社会是建立在这样不公平又不确定的基础之上,所以需要拼命去维护。所有不支持这些规则的人,无论男女,都会受到规则严厉的惩罚。权力的规则就是性的规则,不认可男人有性优先权的女人,不接受传统男女性关系的同性恋,都是这套规则的叛徒,都得驱逐出去。把不信的驱逐出去,剩下的就都是信服的。”
没有男人能天生关心女人,谭知静是因为他有母亲和姐姐,因为他的性向使自己成为男性社会的边缘人,还因为他的年龄、智慧和品行。
可余初是因为什么呢?
余初像是掉进虚无了:“信服……婆罗门发明了种姓,首陀罗们信了;男人发明了贞操,女人们也信了。骗局变成信仰,一切都关乎权力。”
谭知静低下头,认真地看着这个双眼充满茫然与悲痛的少年,等他进一步求助。
但是余初也不知道为什么,他一次又一次忍不住地在谭知静面前泄露,却永远没法完全说出来。
谭知静只能猜测,并且猜到一部分。谭知静看着余初的脸,轻而易举就能想起余初妈妈那惹人怜爱的长相,也能想起在那对夫妻俩有别于其他中年夫妻的地方。但他实在没法想象两个大人的私密事怎么会对孩子造成这么大的影响。
“知静哥哥,我知道我为什么觉得动物比人好了。”余初忽然说。
“不是因为人类贪婪,还会自相残杀吗?”
“不是,很多人都这么说,人类贪婪浪费、自相残杀。其实动物也会贪婪,也会浪费。食物充足的时候,动物也会糟蹋食物,雄狮也会无止境地扩大领地,并且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屠杀同类。但是动物的这些天性表现得不明显,因为他们能力有限,能让它们浪费的食物不多,能被它们屠杀的同类也不算多。我刚刚突然明白,能力也可以理解成是一种权力。动物显得无害,是因为它们权力有限,人类显得可恶,是因为他们权力太大。如果在野外,一个徒手的人碰见一只狮子,那可怕的就是狮子,因为那时候权力大的是狮子。所以可怕的永远是权力大的那个。”
“是啊,谁权力大,谁就会变得可怕。”谭知静轻轻地重复了一遍这句话,“其实,不只男人从女人手里抢来的权力,所有的权力都一样,即使一开始不可怕,一旦尝到权力的好处,就也变得可怕了。”
“谁舍得放下已经抓在手里的权力呢?都是抓紧手里的,还要夺取更多的。已经通过这套规则获得权力的人更得想方设法维护这套体系继续运行下去。人类社会发展到现在,已经不能完全依赖纯粹的暴力,还需要仰赖习惯、习俗,甚至是‘文化’。谁先拿到权力,谁就会搞这类文化方面的‘发明创造’,凭空造出一副传统道德的锁链、一张文化规则的网,把更多的人网罗进去,去当他的奴隶,也能成为他的帮凶。越多的人帮他织这张网,他定下的规则就越牢固,他手里的权力也就更稳固。他只在乎自己的网牢不牢固,网里面站在自己脚下的人多不多,而完全不会考虑那些人会因这张网受益还是受害,会因为这张网而生活得更幸福还是更不幸。”
他刚刚嘲讽那是异性恋男人的事,可实际上,“谁都逃不离这种网。就像我厌恶的酒桌文化,厌恶唯独这个地方这么落后,但后来我发现,酒桌文化竟然是最单纯的权力场,他是外界所有权力规则的简化。我以前还不理解,难道真有人喜欢那种乱糟糟的纯粹浪费时间的场合吗?后来我才明白,他们为什么不喜欢呢?他们坐在主座,满桌的人都谄媚他们、服侍他们,这是一个纯粹享受的游戏,他们怎么会不喜欢呢?”
“桌上的其他人也都全身心地玩这个游戏,只要他够努力,玩得够好,他就能一个座位一个座位地朝主座移。只要那个主座还在他眼前,就能成为他的终生目标,为了能坐上那个座位,让他端着酒杯说什么话、做什么事,他都愿意。他已经从靠近门的位置往里移了三个座,就更得拼命维护这个游戏规则,让它保持不变,否则之前那些努力算什么?何况他已经往里移了三个座位了,有三个人排在他后面了,他之前被人灌了那么多酒,总算也有三个人能被他灌了,他就觉得满足了。可实际上排位靠后的男人明明是不快活的,他竟然忘了这一点了,游戏的奖励不过是往前移一个座位,并不代表幸福,他也忘了这一点了。稀里糊涂,一辈子也就那么过去了。”
“知静哥哥,你没忘。”余初说。
谭知静当然没有忘,他既不能享受自己往里移了三个座,也不会因为自己被灌过酒,就也去灌别人。但他还是在网里,逃不出去。
余初已经感受到困住谭知静的其中一张网可能是什么了,但是不理解为什么他不逃。在余初看来,谭知静无所不能,什么事能困住他呢。
“没那么简单。”谭知静这样回答。说到他自己,这样几个字就已经算是说完了。
“余初,我的意思是,你还年轻,你还有很多选择。”谭知静这样说。无论是缠住那对夫妻的那个网,还是缠住他、缠住他父亲的那个网,他都希望它们能离余初远远的。
“余初,那个网并没有罩住你。已经被网住的男女无法幸福,这几乎就是注定的事,别人帮不了他们,你更帮不了他们。但这些都和你没关系。你还年轻,你是自由的,你不需要被任何人困扰。”谭知静板着余初的脸,让他认真听自己说,“你年轻,同时也长大了,不必再把自己困在家里。以这个人类社会的基础所演变出来的所有规则,都没有为单个人的幸福着想,但是你得为自己的幸福着想。”
余初怔怔地看着他,猛地将他抱紧了,指甲扣进他后背的肉里。
少年瘦削的身体发起抖,因为被看穿了,羞耻得皮肤发烫,还想吐,并且真的发出一声呕吐的声音。
这之后他心里就舒坦了,像是终于把一个长期粘在心口的极为恶心的东西吐了出去。
第59章 记忆的房间
余初再次平静下来,安静地趴在谭知静的胸口上,过了很久,突然说:“知静哥哥,这几天,我竟然……盼着你和你姐夫上床了,因为这样就不是我闯祸了,而是你对不起我。”他抬起头看向谭知静,“你觉得我坏吗?”
谭知静的眼神依然十分安宁,轻轻地揉了揉他的头发,问他:“余初,用一个词来形容你自己的内心,你用哪个词?”
“一个词吗?”一个词怎么够用?
余初努力地想,想了很久,剥开那些装饰的、障目的、繁杂的、不重要的一切,找到一个词,“愤怒。”
余初自己都没想到他最终找到的词是“愤怒”。
谭知静却是毫不意外,“第二个词呢?”
这次很快就找到了,“迷茫……”
“写日记吧,余初,把你想不明白的事都记下来,总能想明白一些。”谭知静凭借经验看出余初灵魂中压抑的疯狂,也是凭借经验向他提出建议,希望他能免受自己已经受过的苦。
“知静哥哥,你写日记吗?”
“以前写过。”
“我能看看吗?”
谭知静轻轻地笑了,“弄丢了。”
之后那只海鸥再次飞了起来,又再一次地恢复平静。谭知静锁骨下的那颗小痣静止在他的眼前。
也许他对谭知静这枚小痣的喜爱,就像谭知静对他的文身一样。
他喜欢这样的温情时光,趴在谭知静的身上,那枚小痣在他眼前,他的嘴唇稍微动一动,就能轻易地碰到。
余初回想过去时,记忆的画面会以不同的速度翻页,他不觉得那是不同的画面有着相异的长度,而是觉得是时间在不同场景里呈现出不同的密度,从而在他身上留下不同的花纹。
这种场景下的时间就是松弛的,留在他身上的花纹就如他落在那枚痣上的小吻一般舒缓。
与谭知静有关的时光形成记忆之后,深刻与淡薄就成为一种相对的感受。在那些过于深刻的记忆里,一切都随着时间急剧压缩,最终压缩到只剩一个眼神、深处的一次战栗、一句震耳的话,深深地刻进去。而这些没那么激烈的记忆,反而能从容地铺展开来,随着一次又一次的重复,无限地叠加上去,也能变得无比清晰。
一次又一次,补全光线,补全空间,补全身体,补全肌肤——尤其是肌肤。
有关肌肤,他总是过于依赖自己的视觉,然而视觉总是极为局限,只能看到眼前的这一小块儿区域,因为过于关注,这一小块儿皮肤像会旋转似的令他目眩,而周围的皮肤则混沌下来,尤其是他们挨在一起的部位,两人的皮肤像捱不住高温般持续地融化,彼此交融到一起,已经分不出这是谁的胳膊、谁的腿,也不再能分出哪儿是胳膊、哪儿是腿。
他恨不得在谭知静的全身打满格子,再在脑子里给他们标上序号。他也真这么干了,用黑色的墨水,不好洗;如果有永远洗不掉的墨,他会用那种永远洗不掉的。
谭知静变得清晰起来了,身体的每一处都规范地待在他织就的格子里,比平时还迷人。黑色的线条印在皮肤上,就像余初的文身,印着黑色线条的手指在江水与海鸥上经过。
谭知静也端详自己,举起胳膊,在眼睛上方缓缓地转动手和上臂,和余初一起看那些格子随其旋转。
从第一格到最后一格,余初挨个记忆,肯定不会遗漏。他到现在都记得左眼是在哪个格子里,右眼是在哪个格子里,那一双深邃的眼睛如何幽寂而疯狂地注视着他,看他在嘴里念念有词:“五十六、五十七……”他越念越高兴,因为他确信他们的这种举动不正常,也确信别人不这么干。他还确信知静哥哥喜欢。
那时他怎么能想到,他们真的只有那一个暑假。在这件事上,谭知静不是逗他。
一个格子再加一个格子,几百个格子,最终构成谭知静完整的皮肤。
他记住皮肤,记住床单的图案,记住温度,记住空气中的气味,记住枕套的柔软,记住床垫的弹性……所有这些叠在一起,最终出现一个永久的时空,一个完整的房间,一张完整的床,一个完整的人。日后如果有类似的光线、气味,或是声音,从他眼前经过,那些记忆便会出来,领着他回去。
夏天对余初而言,便成为这样的记忆,一个随时都会被带回去的屋子,一张随时都能躺下的床,一片随时可以趴在上面的坚实的胸膛。他趴在谭知静的身上,两具身躯以最纯真的姿态依恋地叠在一起,欲求都已得到满足,皮肤也安静下来,他轻轻地吻那浮于皮肤上的小小的、浅棕色的小痣,谭知静的手指埋在他的头发里,轻轻地揉。他全身都懒懒的,不用动,只有嘴唇不时地撅起来,一下、一下地碰上去,就像谭知静的手指,也懒洋洋的,揉一下,停了,过一会儿又继续。
只有夏天能让人这样,完全地用皮肤去贴附另一个人的皮肤,用身体依托着另一个人的身体。闷热的空气,透过金色的窗帘照进来的暗金色的光,暗金的光线下如蜜一样细腻甜美的肤色。格子花纹的床单,床单淡淡的柠檬味的香气,颈侧令人陶醉的气息,皮肤之下的坚韧,身体源源不断散发出来的热量,汗水,心跳声,手掌划过濡湿的皮肤,掌心下有力的律动,门外的猫叫,老空调的噪音,急促的低喘,轻吻和深吻,热切压抑的呼喊,余初,小初,初初……
因为这个房间是由一次一次的记忆叠加而成的,让余初产生怀疑,那天谭知静真的和他说了那么多话吗?那些对话到底是发生在一天里,还是由很多次对话拼接而成的?或许后者的可能性更大一些,因为他们的时间总是那么少,而谭知静总是那么喜欢沉默。
后来他开始写日记,写第一笔前,笔尖在纸张的上方凝着,无数激烈的回忆在他的脑海中疯狂搏斗,洪水般将他吞没。但真正写下第一句话后,回忆就拥有了河道,有序地流淌起来。他写道:“那天,他救下鱼丑丑。”
那些话当然也都写了下来。那些话,似乎就是谭知静和他说过的所有的话了。
那些话他一辈子都不会忘记。
第60章 嫉妒
及至九月的一天,余庆春要带余初提前去一趟省会,他约上了余初大学的校长,要请校长日后对余初多加照顾
自那一巴掌后,余初明明白白表现出对余庆春的疏远,他时刻准备好回到总被毒打的日子,其实早就盼着鱼死网破,就是不知道死的会是哪条鱼。
可余庆春反倒谦卑起来了,连妈妈都意识到他们的变化。三个人共处一室的时候,那双曾和余初一模一样、而今却大不一样的美丽的眼睛,就总是不安地从这个人移向那个人,又从那个人移向这个人。余初心里憋着火,发不出来。
他不想去见未来的校长,“大学”这个词在他心里本来是带有神圣意味的,现在这所大学的校长轻易被余庆春约到饭桌上,让那个地方一下子跌进土里。
不想上大学了,不想开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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