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国之引狼入室 民国之引狼入室 第93章

作者:陈鲜 标签: 豪门世家 情有独钟 欢喜冤家 甜文 HE 近代现代

  张定坤深谙“人靠衣装先声夺人”的道理,当卢府的两位公子亲自驾着小汽车来迎接他时,只见旅馆门口几名随从簇拥着一抹高大挺拔的身影,温莎领的亚麻衬衫束在卡其色的西裤中,取下墨镜的面庞带着点岁月的沉淀,显得英气逼人,光华内敛。

  卢玉林和卢玉峰立时就为他的风采所折服,主动上前搭话。

  两位公子体态健壮,五官端正,或许常年沐浴在热带阳光下,面庞稍显黝黑。举止热情有礼,说话幽默风趣,三人叙了年庚,以世兄弟相称。

  “世兄你不知道,爹地有多盼着家国来人。我们虽然在这边几十年了,一刻也没有忘记自己是华国人的。”

  “是,爹地还说他百年之后要归乡呢。”

  “所以千万不要客气,府里的客院是专为家乡来的亲人准备的,尽管安心住下。”

  他们不由分说,吩咐随车来的侍从帮忙收拾行李,将一行人接入了富丽堂皇的卢府,衣食住行安排得色色齐全,分外周到。

  卢振廷是第一代华侨,家国情怀很浓厚。他的儿子们虽然成长在一个充斥着英语、缅语的环境,但家里有聘请西席,专门教授华国文化及历史。

  张定坤与他们交流毫不费劲,不过一顿饭的功夫就探知了不少讯息。看得出他们言语爽利、心性单纯,就像……他家大少爷。

  他按住胸口,勉力将泛起的思绪压回去。

  那一晚他领着一行人往华缅边境走了三十里,却又停下了脚步。

  赵文说得没有错,他不能千里迢迢回去质问大少爷!他有着超绝的记忆力,能够清晰地回忆起他从伦敦回到沪城时,大少爷低落的情绪。

  罪过都在袁二身上,大少爷已经跟他绝交了,他只管回去收拾袁二就完了。

  但眼下他没功夫收拾他,他要开辟一条新的商道,挣下一份可观的家业,不能再让大少爷受夹板气!

  他是纯男性的思维,永远觉得财富是男人的底气,权势是男人的命根。既然认定有隐情有误会,就不应该为了教训个杂碎浪费赚钱的机会。他拔转马头,向着来时路狂奔。

  从这天起,他将大少爷藏进心房的角落,将全部的心神放在事业的开拓上。

  他如法炮制又进了两个矿场,海绵似地汲取着辨玉赌石的知识,又挖掘到两名人才,进一步扩大了创业的队伍。

  他意志坚定,说不想就真不想。如果不是这样一个皓月当空的夜晚,在如水的夜色中,在嘈杂的人声中,听到那阵轻柔的钢琴曲,他大概还可以将这份思念按捺得更久一些。

  弹钢琴的是寿星璧君小姐,今日当之无愧的主角。

  十八岁的少女穿着艳丽的红裙,一头黑发梳在脑后,扎着高高的圆髻,脖子、手臂都带着满绿的翡翠饰品,红配绿却一点也不俗气,反而有种明媚的张扬,像枝头绽放的芍药花,尽情展露着灼人的风姿。

  张定坤入驻卢府的时日尚短,只在两次筵席上跟卢府的女眷打过照面,并没有深交。不过看得出,在一众姐妹里,这位璧君小姐深得卢振廷喜爱。

  他们在书房议事,“咳咳哒哒”的脚步声由远及近,卢璧君蹦跳着跑进来,搂着卢振廷的脖子撒娇,“爹地,我看上七哥新得的那匹‘芒扎’了,你叫他让给我!”

  “你自己好好跟他说嘛……”卢振廷不是大家长作派,对子女们的教养称得上娇纵,但良好的家风并没有纵出纨绔子弟,至少张定坤派去街市搜罗消息的人没有听到卢家子女什么坏名声。

  “他不肯!”璧君气哼哼的,顺便瞄了一眼张定坤,“爹地你最好了,你帮我跟他说,七哥最听你的话了。”

  “去去去,你自己不是有好几匹马?干嘛惦记人家的?”

  “都没有他那匹威武好看……”

  “‘芒扎’是烈马,你也要降得住才行……”

  “放心吧,我有的是力气和手段!”

  张定坤微微一怔,这句话是如此耳熟。他从英国回来,大少爷要戳他,向他展示着手臂上的肌肉,很是得意,“……哼!我有的是力气和手段。”

  这段书房偶遇的插曲,让璧君小姐从卢府一众女眷中脱颖而出给他留下了些许印象。此刻她端坐在钢琴前,在众人的瞩目中,弹了一曲《致爱丽丝》,令张定坤忍不住凝眸。

  金碧辉煌的厅堂里,是中西合璧的装修,他半隐在月洞门的门帘后,倚靠着壁橱,摇晃着手里的红酒杯。

  钢琴前的身影有着流利的侧脸轮廓,带有混血基因的缘故,五官深邃,明艳大气,鼻梁的弧度渐渐与镌刻在心底的画面重叠。

  大概六七年前,在沪城求学的大少爷放假回家,在春日的客厅,修长皎洁的双手在黑白分明的琴键上跳动,悠扬的曲调从他的指尖倾泻而出。

  端坐的身姿同样挺拔秀美,一束阳光穿窗而入,令白皙面庞上的柔和笑意如星光般璀璨。

  他隔窗窥见这一幕,只觉得心旌摇曳,难以自控……那些不知何时而起的小心思怎么也压不住,却在他抬眼向窗外瞥来时,鬼使神差地后退了一步。

  但那幅画面从此就烙印在了他的心底,那束春日的暖阳,那张完美的侧脸,那抹温柔的笑靥……相似的场景令思念喧嚣而至,他怔怔出神。

  “咯咯”的笑声将他惊醒,他这才发现凝视的面庞不知何时向他转过来,露出了唇角的酒涡。

  他忙站直身体,端杯走开,十七八岁的怀春少女,尤其是卢振廷的掌上明珠,是千万招惹不得的。

  通过这段时日的了解,他对印缅的局势有了清晰的看法。

  想在印缅发财,想在玉石行业分一杯羹,交好英国佬和当地武装势力是必须的。但人的精力时间都有限,得抓关键人物。

  他于人际交往一道,向来有独特的心得和强大的自信。高大身段和英俊面庞已经让他占了三分优势,剩下的说穿了也不过“投其所好”四个字。

  虽然卢家十分好客,客院住了不少来投奔的亲友,但张定坤命赵文赵武另找租赁了一处院落,供网罗的人才居住。又命他们成天泡茶馆,上街面搜罗消息。

  他在卢振廷的引荐下,结识了不少行业内外相关人士,再结合搜罗来的讯息,很快圈定了四名短时间内必须深入建交的人物。

  排第一位的是爱德华,他是英帝国驻印缅使馆的秘书长之一,对玉石的竞价包岗有话语权。他对神秘的东方文化很有兴趣,对华人态度也很友善。

  张定坤走南闯北对各地典故传说信手拈来,交谈中提起西边的土司部落,爱德华果然大起兴味。尤其他去年去英国采购机器,又拜访过弗莱明先生,一番经历铺开来,爱德华立刻将“Mr.Zhang”换成了“定坤”,“定坤,你有英文名字吗?没有?我给你取一个好吗?”

  英殖民地,很多人都习惯说英语,张定坤自然从善如流。

  从他踏入印缅,除了学习玉石行业规则,就是学习英语,住在卢府后又特意请了个西教,而爱德华久驻印缅,华人众多,简单的汉语也会几句,两人的交流毫无障碍。

  而第二位是昂觉坤,掸邦地方武装代表人物之一。印缅如今的局势较为复杂,明面上处于英殖统下,但民族众多,各地土司各有势力范围。

  掸邦接壤华国,大料高货想要运回境内,没有地方武装保驾护航几乎不可能,所以这位四十出头的掸族汉子面对张定坤的示好皮笑肉不笑,架子摆得很足。

  张定坤也不急于笼络,宴会上搭上一两句话,私底下送过一回礼,权当拜码头。

  第三位是本地人塔沙,对矿场的开采有极为丰富的经验。这人的爱好是玩两把,张定坤上赌场跟他“偶遇”过两回,切磋牌技,倒也说得上话。

  最后一位就是卢振廷本人。他在印缅多年,侠义仁善的美名为当地华侨所称道。张定坤能在社交场合打开局面,得益于他的引荐。

  但光凭引荐混个脸熟远远不够,他不远千里跑来印缅,可不是做客玩耍的。

  不过在商言商,光凭一张巧嘴阿谀奉承哄得人再开心也不足以让人鼎力相助,利益的交换才是最牢固的,张定坤极尽心力寻找时机。

  在种种情况的夹缠下,大少爷不可能等到电话或信件。更别提当时的沪城仅与几个国际大都市建立了通信网络,而印缅作为殖民地,基础通信设施有限。

  何况张定坤也在极力抑制思念,情丝缠身则难成大器,这个道理他一直都懂。大少爷留洋三年,他也熬得住。

  不过在这个酒意晕染,音乐喧嚣的夜晚,他放弃了抵抗,找了个隐蔽的角落,半靠在沙发上,将藏在心底的人,拿出来好好回想。

  张定坤愣愣看着无名指上的戒指,脑海里浮现出大少爷替他戴上戒指的情形……他将左手按在胸口,右手跟着捂上去,深深地叹了口气。

  算算时间,华国马上要过年了。他的大少爷不知道又要听多少闲言碎语,周家的舅爷、方家的姐弟……出了这档子事,更要可着劲的埋汰他吧。

  心尖蔓延开来的痛楚,压下了回忆带起的欲望。

  一群莺莺燕燕唧唧喳喳到了他身后,璧君小姐本地长大,她的生日宴会自然来了不少印缅本地富商的子女。绿植掩映,她们大概没有发现他的存在,用缅语大声的交谈说笑着。

  缅语学起来比英语难,张定坤明面上没有请老师,在与昂觉坤和塔沙交谈时都随身带着敏登当翻译。但实际上,他每天跟敏登交流,慢慢听得懂,只是不露声色,也是商人的狡猾之处了。

  “璧君,你刚看着笑的那个就是你的意中人吗?看样子比我们大不少哩。”

  “才没有,十一岁而已,我爹地比我妈咪大了十五岁呢!”璧君小姐毫不羞涩,“我就喜欢成熟的男子,而且你不觉得他长得很好看吗?”

  “确实英俊,又有男子气概!”另一个女孩说道,“不过他才从华国来,也不知道是怎样的人,你爹地恐怕也不会同意。”

  “我爹地总是夸他,说哥哥们要向他学习。”璧君骄傲地扬起小脸,“是我谈恋爱,当然是我喜欢才最重要!”

  张定坤想装作没听见,也想当做自己误会了,从华国来印缅的年轻人并不止他一个。

  可当他站起身,从帘子后走出去,那群女孩子像惊飞的鸥鹭般,“咯咯”笑着跳开脚,璧君小姐红扑扑的脸蛋,水汪汪的双眼饱含羞涩地看过来。

  真是想装误会都不行!好在他一直装听不懂缅语,略表诧异地扫视一眼,转身走开了。

第82章

  一块镜子被摔碎过,即使镶嵌完整也难免有裂痕。一段友谊产生过隔阂,即使双方都努力装作若无其事,也不复当初。

  袁闵礼和方绍伦一块坐火车回月城,尴尬的气氛在两人之间弥漫。

  车轮“哐当哐当”的声响唤醒那些尘封的记忆,他们在沪城求学两年有余,多少次一块坐着这趟列车往返,那些欢声笑语,相互打闹的场景犹在眼前。

  袁闵礼将落寞压在眼底,将目光投向车窗外,嘴角挂着温和笑意,有一搭没一搭的跟方绍伦闲聊着。

  “绍伦你还不知道吧,我出发前碰上胡府的管家来报喜,你姐夫家要添丁了。”

  “是吗?那太好了。”方绍伦由衷松了口气,大姐有了身孕,想必是彻底放下张三,打算好好跟胡大哥过日子了。

  他没有忘记那日在病房挥过来的一巴掌,也依稀记得病床前的哭诉,这事确实是他和张三的错,伤了她的心。她能挥别前尘好好过日子,他也能稍减愧疚。

  “你呢?什么时候升级?”方绍伦总算想到一个新话题。

  “明年初夏,到时候给你捎红鸡蛋。”

  “好,我等着。”

  两人之间又是一阵静默。

  “绍伦,春明兄果然如你所说,精通华国文化,很有君子之风。”袁闵礼瞥过那张逐渐变红的面颊,“不过如今东瀛人在华国很有些嚣张,尤其在北边,据说又是挖矿又是修铁路,很不像话。”

  报纸、杂志早有报道,方绍伦皱紧眉头,“双边局势确实紧张……”他在沪城任职,时不时碰上示威和抗议游行。

  但就算没有这一层,他也决定要和三岛春明保持距离了。即使真的是他和张三的关系令春明产生了困惑,他也没法再帮他求证答案。

  回来之前,他特意叫过和夫和幺娘,谢过他们这段日子的照顾,又按华国习俗封了两个红封。“之前在我这里做事的佣人年后回来上岗,就不麻烦二位来回奔波了。”

  和夫和幺娘对视一眼,“嗨”了一声,幺娘又续道,“「ご指示に€€って」(遵照您的吩咐)。”

  第二天果然没有再来,三岛春明也不曾打电话,方绍伦松了口气。按那一晚的行径,他颇有些担心他陷入执拗……回想情形,他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的神色。

  一旁敏锐观察的人瞬间捕捉到一点端倪,袁闵礼沉下面色,狼烟未散,虎患又生。绍伦啊,你还真是一而再、再而三地令人……惊喜呢。他的目光不动声色的在那张略带烦难的面庞上流连,深色的围巾堆拥着,显出粉雕玉砌的好颜色,的确是一张勾人的芙蓉玉面。

  当他日渐远离朋友身份带来的熟稔,愈发能感受到这副容貌带给他的吸引力。但显然不止他感受到了。他十指交叉,扣紧了手掌。世事难料,鹿死谁手犹未可知。

  火车到站,二人挥手作别,各自坐上了来接的车辆。

  袁闵礼并未急着回府,吩咐司机,“绕道东郊。”

  方记酒业一直矗立城东,酒厂不比其它,为了调控温度、湿度,一半设施建在地下,两层小楼建在窖边,作为业务的洽谈之所。

  他隔窗觑见二楼东头的办公室亮着灯,嘴角勾起一抹意味不明的笑容,示意司机停车,从皮箱里拎出一个小巧的礼盒。

  走进庭院,他稍稍提高了声音,冲楼下候着的司机和丫鬟道,“丁掌柜还没回府?我从沪城带回来的小玩意,你们给收着吧……”

  丁佩瑜从二楼窗户探出头,“袁厂长,上个月棉纱厂支了三批酒,您既然来了,就上来核个数目吧,年底要关账了。”

  “好。”袁闵礼从善如流,拎着礼盒上了楼。

  房门敞着,他仍轻叩了一下门扉,启唇笑道,“这么晚了,还没走?”

  室内烧了炭盆,丁佩瑜只穿了长袖旗袍,素雅的雾蓝色衬得她人淡如菊,气质高华。她抱臂在胸前,嗔怪地睨了他一眼,柔声道,“这么晚了,你还不是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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