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皮换瓜 羊皮换瓜 第22章
作者:初云秀儿
雍朝不用寺庙纳税,且允许寺庙经商,这里的寺庙几乎相当于现在的银行,本身就富得流油,要不圆融怎么攒出那么多家产。
但以前的落雁寺比之京中其它各有绝活的寺庙,不够有竞争力,所以香火一直不旺。
但现在不一样了,改名厄法寺后它有了“渡厄高僧”这个大IP,当然要好好经营起来啊。
“功德韭”就是厄法寺用来提升核心竞争力的徽标。
到现在这个活动名也有了,利也有了,只欠缺一丝文雅。
所以当第三天,人们再次蜂拥过来看大户们争相赠金时,一个落魄书生大摇大摆走进来问:“所施之物是否只为金银富贵?”
僧人合掌:“凡诚心所施,无所不取。”
这个人就是庄子叔,他仰天大笑,狂态毕露:“拿笔来!”
见此狂生言行不羁,众人都被他吸引,跟着他来到寺中山壁。
只见庄子叔笔走龙蛇,疾书几个大字:题厄法寺冬韭。
科考三年一届,有路远往来不便的举子,便留在京中待考,但京中房租高昂,只有寺庙比较便宜,所以寺中常住好多举子。
这么热闹的事,他们自然也来看热闹,前些日子达官贵人送的东西虽然豪奢,但他们自持学问,对这些金银粪土不屑一顾。
这个狂生刚来,这些学子还不觉什么,但等他一落笔,登时被这遒劲的书法吸引,随着越书越多,诸学子脸色越来越凝重。
天气大寒,墨水几度结冰,书写不得,立时就有学子上前送墨、递笔。
庄子叔毫无顾忌的接过,等写完一壁共计四百八十字的长文,扔下手中狼毫,大笑着携一捆韭菜而去。
留下的学子却围在壁前,眼冒青光,喃喃诵读。
如果说第一天是平民的专场,第二天是达官贵人的专场,那第三天就是读书人的专场。
在雍朝君王与士大夫共治天下,地位之高者,莫过于文人。
而文人之所以是文人,就在于他们有文化,所以坊间很快就流传了这么一句话——
“四百八十字,才笔轻王侯!”
在人都散去的时候,池砾举起手机,“咔擦”,拍照。
第23章 先定个小目标
谭玉书问要带什么回现代,池砾想了想,也没什么好带的。
因为古代和现代的生产力水平相差太大,在现代很寻常的东西在古代很珍贵,在古代很珍贵的东西,在现代就很平常。
比如宋茗送的那盏琉璃尊,在现代就是玻璃制品。谭玉书当初送了他一盒玻璃珠,现在宋茗又送了他一盏玻璃像,那感觉真像一报还一报。好在虽然在现代不值钱,但在古代很珍贵,可以留着。
至于一提起古代就能想到的古董瓷器什么的,拿到现代一测,昨天刚出窑的。前朝流传下的古董,那在雍朝也很珍贵,比黄金都值钱。
更不用说雍朝的历史文化和他所在的世界有诸多区别,最大的区别就是皇帝都不一样。你拿个雍朝的古董到现在,官窑带皇帝落款,考古学家一看,这是哪朝哪代,哪位皇帝,没见过啊。重大发现,文化断层,出土了一个新朝代!
算了,还是不要给考古工作者添麻烦了。
至于金银这种贵金属,那确实还很珍贵,但问题还出在生产力上。
古人用金银当货币,很容易给人古代遍地金银的错觉,但现代挖矿的技术,比古代先进百倍,古代的金银储备量,怎么可能和现代比。
对于现代的普通人来说,金子有点贵,但银饰已经成了很常见的一种饰品。但对古代普通人来说,银子作为货币都很少见。
谭玉书之所以能随便出手掏出几两银子,那是因为他根本就不在普通人行列。父族是书香大族,母族是豪商,本人还是官吏,哪怕雍朝重文轻武,他当兵的时候也是军官。
这种阶层的人,无论在哪个朝代都是食物链顶尖的存在,根本不能当做研究普通人的参照物。甚至连贫穷的庄子叔,都是社会地位极高的文人,不在普通人之列。
对于普通人来说最常见的是铜币,家财万贯就是富户了,在不考虑通货膨胀的情况,他在电镀厂捡几年垃圾,回古代就能成富翁了。
在这种巨大的生产力差下,古代的任何东西运到现代变卖都是贬值的,包括金银。
而且现代的侦测技术可不像古代那么简陋,他天天往现代运金银,怎么跟警察叔叔解释。
所以靠倒卖东西赚钱,战线长不说,还不安全。
最重要的是他现在和谭玉书是合作伙伴。
谭玉书是一个很有社会责任感的人,之所以选择和他合作,是因为他引进来的现代东西能让这个世界更好。
如果他贪得无厌,每个月都从谭玉书的世界搬运一些能造成他们那社会动荡的东西,比如巨额金银。
以谭玉书的性格倒不会在面上表现出来什么,甚至还会继续帮他出谋划策,毕竟从他阔绰的出手来看,他不是一个斤斤计较的人,且信奉等价交换。
但这样无顾忌的行为,绝对会让他在心里给这个人的可交程度降级。
当然了,就算降到最低的时候,这家伙肯定也能温温柔柔的“池兄、池兄”叫个不停。
想到这池砾有些疑惑。
他考虑这玩意干什么,就算谭玉书看他不爽,还能和他翻脸怎么的,不爽也给他憋着,哼!
那么在生产力极度低下的古代,到底有什么东西到了现代依然是一笔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财富呢?
那就是精神、文化、思想。
物质财富会受限于生产力的水平,但精神财富不会,所以他要从古代贩卖到现代的,就是精神财富!
换了好几个角度把题了字的墙壁拍清楚后,池砾进屋,准备把嘉明帝送的那个《万佛图》也拍下来,但《万佛图》的篇幅太大了,细节又太多,凭手机根本拍不下来,算了,反正卷轴也不大,回去的时候直接带上,找个工匠拓下来。
在连搞了三天韭菜大促销后,厄法寺现在无论是在平民百姓、达官贵人、还是文人群体,声望都日益飙升,赚得盆满钵满。
既然已经准备把厄法寺当一个品牌发展,那自然不能亏待手底下的员工,所以池砾给手下的和尚都发了工资。
雍朝的和尚待遇好,自然就没那么好当,不仅限量,还要考试,这玩意还挺不好考。
不考的话,就像谭九哥那样买进来,户部官方卖的,二百两一个。不过现在户部谭玉书是老大,虽然雍朝为了防止某个官员做大,大幅度削减了各部长官的权力,户部尚书就和个吉祥物一样。但他手底下的官员情商也没低到和长官要钱的地步,麻溜的又给送回来了。
这两种官方认可的和尚,待遇都挺好的,其他方式进来的预备役和尚就没那么好的待遇了。“单费”低不说,还要干杂役。收到池砾开的丰厚“工资”后,开心极了,毕竟这些人当初进寺就是为了混饭吃,而不是研究佛法。
池砾想了想,要不有时间,把寺里正经想研究佛法的和尚都保送到其他寺院去吧,他想打造一个只想赚钱的班底。
谭九哥作为“厄法寺集团”的总经理,池砾直接给了他每月10贯的月薪,这个熏陶了一个多月,本来多少有点和尚样的小子瞬间上天了。
“呜呜呜,住持,你太好了!我这辈子就跟定你了,我们老爷求我,我都不回去!”
“滚。”
他要这么个糟心玩意干什么。
时间过得很快,十五月圆之夜又要来临了,一大早谭玉书就要去接池砾,但谭母叫住了他,屏退众人神色凝重道:“你真的还要去那个世界,难道就不能让池小郎君一个人……”
谭玉书难得打断了他娘亲的话:“娘,我不能这么做,是我提出来的合作,我不能让池兄一个人面对风险。”
谭母怒道:“可你是咱们家的独苗苗,你要是落在哪里生死不知,娘该怎么办!”
这确实是一个问题,谭玉书也左右为难,突然他的脑海里出现一个想法:“要不娘,你和我一起去?”
谭母:……?
谭玉书越想越觉得这个方法可行:“这样一来,不管落在哪个世界,有娘在我都不怕了。”
“你……”
谭母目瞪口呆的指着他,然后……被说服了。
谭母的教育环境和雍朝大多数女子截然不同,她父亲是晋州大商,有七个儿子,却只有一个女儿,所以她父亲对这个独女疼爱有加,不拿寻常人家教女儿的规矩教她。
她从小生活在这样的家庭里,接触各种来往的生意,接触各式各样的人,眼界逐渐开阔,性子也愈加不驯。
等到了嫁人的时候,他爹才发现这个女儿已经变得如此“刁蛮”,但也改不过来了,只好费力给她物色了个听话的丈夫。
乍一听谭玉书要去,那谭母八百个不乐意。可要是让她也跟着去,那她突然兴致勃勃了!
喜上眉梢道:“那去的时候要带什么东西?”
谭玉书也没想到他娘变脸这么快:“呃……那里什么东西都不缺,带个夏装就可以了,给二老的见面礼我已经备好了。”
“那行吧,我去准备了!”
谭母喜滋滋的去准备,突然想到了什么,把要出门的谭玉书叫住:“哎,等等,我之前给你的那个荷包呢?”
谭玉书:……
“怎么了娘?”
“什么怎么了,用了这么长时间,肯定旧了,我给你换个新的。”
谭玉书:……
这玩意还能从池兄那要回来吗?想一想池兄的脸,谭玉书放弃了,结结巴巴道:“荷包……丢……丢了。”
谭母顿时火气上涌:“丢了?你怎么不把自己丢了?这种贴身的东西是好丢的吗?”
“一时没注意,对不起娘……”
谭母眯起眼,怀疑道:“是真丢了,还是你送给什么人了?”
“怎么可能,娘,我是个读书人,也知廉耻,绝不会私相授受。”
那个荷包其实是池兄抢去的!
谭母审视了他一遍,确实像真话,便放过了他。
把新荷包交给他,转身离去,走着走着突然想起一茬:她儿子过了年就二十三了,别人家的孩子像他这么大孩子都有了,只有他还连桩亲事都没有。以她儿子这品貌,还怕找不到人嫁?当年是他在边关没办法,现在安定了,肯定要给他找门合适的亲事!等回来就办这事~
谭玉书没想到突然就被提上了催婚日程,将荷包小心的藏在池兄肯定看不见的地方上山去了,到的时候才发现庄兄也在。
庄子叔正拿着笔划拉着,嘴中念念有词:“丁等!丁等!什么玩意?丁等!”
池砾皱着眉道:“我让你给这些诗评成四等,结果你都给我评成丁?”
“你自己看,这里面能挑出一个不是丁的吗?”
谭玉书好奇的走过去,微笑道:“池兄,庄兄,这是怎么了?”
庄子叔翻了个白眼:“你问他。”
两个倔驴怄气,谭玉书花了好大功夫才明白发生了什么。
原来自打庄子叔那“惊世一文”出世后,无数文人也想来寺里的墙上题诗换韭菜。为了省点粉刷的钱,池砾让谭九哥把有这想法的人领到那一面墙的《题厄法寺冬韭》面前,有自知之明的纷纷歇了上墙的心思,拿起了纸笔。
韭菜换走后,这些随手记下的诗赋都被收集起来,交到庄子叔面前,每月给他二十两的工资,让他评出甲乙丙丁四个等级,结果他评了一沓丁!
谭玉书尴尬的笑着,等送走庄子叔后躬身作揖:“庄兄的事,承蒙池兄照顾了。如今他不仅衣食有着,且文名日盛,想必不久后仕途也能见光明。”
池砾冷哼:“他只顶多算你一个同学,你为什么这么关心他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