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宠夫郎 独宠夫郎 第66章

作者:不曾阿 标签: 生子 天作之合 种田文 穿越重生

  但这两日忙着想猪肉的多种吃法,于是他就想起蛋黄肉松这个馅的青团了。

  当然,蛋黄肉松身为一款经典的馅料,不仅仅可以做青团,还可以做其他的点心。

  综合考虑之下,他就想做个手动绞肉机。

  手动的绞肉机并不难做,不需要特意寻木匠,他自己就能做出来。

  郑屠户听了黎荞对手动绞肉机的描述,又惊又喜又佩服:“不愧是读过书的人,就是聪明!”

  “这只是我的一个构想,能不能做出来还不一定呢。”

  这一次,黎荞并没有把手动绞肉机归功于书本,他说这是他想出来的。

  青团、腊肠、麦镰这些都是古代就有的东西,他推到书籍上,不会惹人怀疑。

  但手动绞肉机这个,此时的书籍上肯定没有记载。

  所以,他就说这是他的一个构想。

  “肯定没问题,我相信你!”

  郑屠户现在对黎荞也有一种盲目的相信,相信黎荞一定能做的出来。

  一旁的陶竹,对黎荞更是相信,等郑屠户走了,便找了一个木桶,让黎荞拿去折腾。

  “咱们一起做。”

  黎荞又去找了个木桶,拉上陶竹一起动手。

  一方面是他想和陶竹待一块,另外一方面是想让陶竹也掌握一些小技能。

  陶竹的心底藏着股不自信,总觉得他的爱来的有些莫名,既然如此,那他就手把手的教陶竹掌握一些东西。

  会的多了,以陶竹的性子,肯定会慢慢自信起来。

  *

  作者有话要说:

  文文是架空,这些价格都是我胡诌的,宝子们别较真哦……QAQ

第44章 买田地 写你的名字

  “先把刀片固定在这根小木棍上。”

  黎荞一边动手, 一边给陶竹讲解步骤。

  陶竹跟前也放着木桶、木棍、刀片、钉子、锤子等工具,听到他这话,陶竹按照他说的, 拿起钉子和锤子,小心翼翼的把刀片固定在小木棍上。

  这根木棍将会立在水桶中,成为旋转刀片搅碎食物的支柱。

  他动作很小心,很专注。

  第一次动手做这么神奇的工具,他比黎荞更想看到成品。

  “有了这个, 不仅咱们不用那么累,浅哥儿家也不用那么累了。”他道:“浅哥儿这两天剁肉, 手上都磨出茧子了。”

  对于郑浅浅而言, 剁肉就属于重活了,这两日郑家人忙不过来,他就上前搭把手, 虽然没剁多久, 但手心里却是磨出了茧子。

  “他的手太娇嫩,的确容易出茧子, 过几日就下去了。就算下不去也没事,茧子也挺好的。”

  黎荞道。

  在他的意识里,他一直把小哥儿当男人看, 男人手上起茧子, 这多正常的事儿。

  “……”

  陶竹有些无言:“我是把他当弟弟, 所以有些心疼。换做是你弟弟,你不心疼?”

  “不心疼, 换做是我弟弟, 我肯定从小就让他干活, 学各种技能。”

  黎荞实话实说。

  “……那如果是咱们俩生的哥儿呢?”陶竹有些担忧。

  这人喜欢他这种跟男人似的小哥儿, 该不会他将来养孩子也是这种审美吧。

  “咱们的也一样。”黎荞听到“咱们俩生的”这几个字时忍不住笑,他抬头看向一旁的陶竹。

  油灯下,陶竹的唇微微抿着,正扭头瞧着他,脸上带着担忧和震惊。

  他的笑容不由扩大。

  “如果是咱们的孩子,甭管是小哥儿还是女儿,我都会自小就让他们干活,学习各种技能。咱们俩不可能一直保护他们,他们终有独自面对这世界的时候。”

  “不能时时刻刻保护,却又把他们带到这世上,那咱们最该做的就是教会他们各种知识和技能。这才是真正的负责。”

  在这个世界,律法不完善,生产力低下,身为普通小百姓日子艰难。

  像是郑屠户那般,随意来个小地主他们家就扛不住了。

  但做到高官也不保险,生死还不是人家皇帝一句话的事儿。

  当然,皇帝也不是彻底就无忧了,朝代更替并不是新鲜事。

  至于他上辈子,本以为好歹可以混个衣食无忧,结果末世来了。

  所以,哪里都不是百分百安全,唯有一身技能,才最能让他安心。

  陶竹:“……”

  这一番说辞,逻辑上没有问题。

  但关键是以这人的经历而言,不该有这一番感慨吧?

  “你是觉得公婆从前太溺爱你了吗?”他忍不住问。

  溺爱到不负责,这几个字没有他没有直接说出来。

  “我只是觉得他们老两口辛苦了一辈子,却没能享福,实在是对不住他们。”

  “所以咱们要记住这个教训,真正的爱孩子,是给他一身可以打破一切困境的能力。”

  黎荞认真道。

  他的竹哥儿有些敏感啊,得找补回来。

  陶竹:“……”

  行叭。

  虽然依旧有些怪,但勉强也说得通。

  不过若是小哥儿和姑娘天天干活学这个学那个,到时候被晒黑了,手粗糙了,就不好寻婆家了。

  他不希望自己的孩子遭遇他经历的那些。

  不过,想到自己眉心那淡淡的痣和夜夜努力却毫无动静的肚子,算了,此时说这些太早,孩子一点儿影儿都没有。

  他转了话题:“说起来,浅哥儿说今后他不买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了,他要买田地。”

  “买田地?”黎荞诧异,乐得转了话题:“他买田地干什么?”

  “他说胭脂水粉和漂亮衣服不保值,若是家里生意没了,这些东西也跟着成了废品。还不如买田地,就跟村长家那样,平日里可以种庄稼,遇见难事了,也能拿去卖钱。”

  陶竹解释。

  “浅哥儿经此一遭,的确长大了不少。”

  “可不是。所以我想着,要不咱们先不盖房子了,咱们先买地?田地是最保值的东西了,这时候买地,还能种一茬红薯、玉米。”

  陶竹道。

  “你也被吓着啦?”黎荞赶紧给他算账:“盖房子用不了多少钱,咱们半个月就能攒出来。等盖房子的钱够了,咱们就买地。”

  “可时间不等人,半个月后就真的太晚了。咱们种点红薯玉米,吃的时候就不用买了。”

  虽然说红薯玉米是杂粮,价格比面粉便宜很多,但总得花钱不是。

  而且,他家的人,饭量都大。

  他身为小哥儿,饭量和男人的一样。

  黎荞和黎大山更是一个人能顶两个人,像是面条,他们一家子敞开肚子吃,一顿能吃掉二十斤。

  当然,湿面条因为掺了水会比面粉沉。但若是加上吃的馒头饼子,那他家一天吃掉二十斤面粉轻轻松松。

  一斤面粉,若是向乡亲们购买,价格比县城的便宜些,七八文钱一斤,二十斤就是一百五十文左右。

  若是再加上每天都有的肉和鸡蛋,那一天光是吃饭就要吃掉二百文。

  当然,他不是舍不得,他自己吃的也很开心。

  但买面粉这个行径,在乡下来说,太奢侈了,真的太奢侈了。

  若是吃自家田里种的小麦,那肯定比花钱买旁人的省钱。

  “我看,你就是被浅哥儿家的事儿吓着了。”

  黎荞说着,搬着小板凳挪到了陶竹身旁,与他紧挨着,也握住了他的手。

  “别怕,咱们的点心是独一份的,别人挤不垮。”

  陶竹:“……”

  好吧,他抿紧了唇,身子靠在了黎荞身上:“那天咱们得罪了那个赵掌柜。”

  和想搞死郑家生意的小地主相比,人家赵掌柜怕是要厉害百倍,毕竟醉仙居做的是富贵人的生意。

  郑家几十年的生意都扛不住小地主的低价竞争,更何况是他家的点心呢。

  “所以我就想着,趁着咱们每日能挣不少钱赶紧买田地。盖房子的话,咱们盖的再好,在乡下也卖不出去,可田地不一样。”

  “行,听你的,咱们先买田地。”黎荞点头,果真如此,竹哥儿被郑家的事给吓着了。

  只要能让竹哥儿安心,那竹哥儿说什么就是什么。

  不过,他又道:“你放心,再不济我也能去捉鱼,卖鱼的话,一日也能挣不少钱。”

  “而且,咱们也可以去县城门口卖点心,那里人挺多的,咱们的点心成本低,把价格降低一些,生意肯定不错。”

  这也是他当初的设想。

  之所以决定做点心生意,是因为这个不需要带太多的物件,随时停随时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