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空间宠夫郎 带着空间宠夫郎 第52章

作者:青青园葵 标签: 布衣生活 随身空间 种田文 穿越重生

  明天见~

第56章 生意爆火

  自从原本打算做的冷饮买卖, 被他自己否决后,林启就一直在琢磨新的赚钱法子。

  可绞尽脑汁想了许久,到底没离开“吃”这个字。

  毕竟末世开始前, 他也只是一名会计学专业的大学生,没有别的特长。总不能去食肆抢宋先生的饭碗吧?

  所以,只能从他日日离不开的“吃”入手。幸亏他所在的地区, 在“吃”上可谓登峰造极,美味颇多,给他提供了许多思路。可这些思路,大多绕不开“辣”这个话题。

  要让原本没有辣椒的大西朝人,接受辣这个口味,辣条是最好的选择。毕竟, 他曾见过许多号称不吃辣的朋友, 闲暇时抱着辣条大快朵颐。

  于是, 他的辣条买卖就这么确定下来。

  可等真正开始准备时, 才发现了难题。抛开味道问题不提, 原材料的选择已让他十分头疼。

  做辣条最主要的原材料不外乎白面、精米及豆制品, 可这三样在这个世界都价格高昂,不是平民老百姓能买得起的,更不用说他还要用油、芝麻、辣椒等做配料。

  这么算下来, 辣条与奶茶一样,又成了只能卖与富贵人家的商品。可偏偏, 他们镇上没有富贵人家, 甚至就连县城,恐怕也没有多少人能把辣条当做零食吃的。

  林启挠着头, 不甘心好不容易想出来的买卖夭折。既如此, 就只能在这个世界寻找价格低廉的原材料作为替代了。

  他选的第一个, 就是刚穿越过来时,在林家大瓮里见过的黑面。

  黑面是枣林庄村民最常吃的主食,价格便宜,口感也不错。他问过何安然,知道黑面是用一种叫做赫麦的作物磨制得来的,他们村也种植了不少。

  于是,林启就尝试着,在白面中添加了些黑面降低成本。原本还担心因此坏了味道,可等成品出来后尝尝,发现辣条竟变得极为筋道,口感更加丰富了!

  他十分惊喜,又用纯黑面做了一次。因黑面本身的味道浓郁,在与辣椒、芝麻等混合后,几种味道交织在一起,反而形成独特的香味。

  就连不爱吃黑面的林启,在黑面辣条制好后,都吃了不少。

  他现在将辣条端给何安然,就见他先好奇地闻一闻,发现是同上次的火锅类似的香辣味后,眼里露出惊喜。

  连忙拿起筷子,夹了一根放进嘴里,舌尖率先感到一丝辣意,还有些微的咸。又用牙齿咬了一下,被黑面吸走的辣油挤了出来,爆在口中的每个角落,又香又辣的味道充满口中。

  他不禁面露惊喜,眼睛发亮。因着口中之物十分有嚼劲,不自觉就嚼了起来。黑面早就被辣油淹入了味,越嚼越香,不知不觉一根已吃完了。

  他顾不得说话,只觉方才那一根还未来得及细细品味,又夹起一根尝尝,刚才的滋味又一次在口中重现。

  他的脸上洋溢出笑容,连连点着头,将这一根咽下肚后,才讶异地问道:“这究竟是何物,实在是难得美味!”

  林启得意一笑,说道:“辣条。”

  “辣条?”

  何安然重复一遍,又夹起一根,看着长长的、浸满辣油的条状物,觉得这名字虽够贴切,但根本无法展现它的绝美味道。

  对林启说道:“这名字未免太普通了吧。”

  林启挑挑眉,没想到他竟会注意到这个问题。眼带询问地看着他,示意他继续说下去。

  何安然想了想,皱着眉毛说道:“我也不知该叫什么,只是觉得它这般美味,只叫做辣条,未免失了气势,被人低估。你看镇上的面摊,不过是一碗面加了几根青菜,都要叫做翡翠白玉面。”

  林启听他说得好笑,不过细想一下,确实有些道理。就以他以前看过的古装影视剧为例,那些菜名确实既文雅又好听。

  可他也不擅取名,想了许久,犹豫着说道:“不若叫红玉素肉丝?”

  何安然眼睛微睁,两个取名废材都觉得这名字还不错,便先这么定下了。

  接下来又说起辣条的价格。

  在辣条的制作过程中,一斤黑面加四两左右的水,再加入其他配料,能做出两斤左右的辣条。

  黑面价低,一斤只要五文钱,芝麻也不贵,只有油价钱高些。算下来,一斤辣条的成本在十五文左右。

  按照林启现在做的大小,一两辣条有十五根。即便他们一两卖三文钱,利润也能达到一半!

  两人对视一眼,皆十分惊讶,甚至怀疑自己算错了。重新验算一番,仍是这个结果,这才激动起来。

  “一文钱五根,听着就实惠,最适合在村里卖了。况且这味道这么好,恐怕大家都要买来吃了。”何安然笑着说道,仿佛已经想到到时的火爆场景,绝对比他的糖葫芦还要受欢迎。

  毕竟一文钱大家花着不心疼,而且配料又是油又是芝麻的,都是好东西。这种吃食,最受村里人喜爱了。

  林启听他说完,沉吟片刻,对何安然说道:“我想卖一文钱三根。”

  见何安然惊讶地瞪大眼睛,他又将自己开厂的打算说了一遍:“我不光是想摆小摊,我想把辣条卖远些,县城、州府,甚至更远。到时,必然要开辣条厂,建厂、雇人都要不少银子,利润多些才行。”

  他说的平淡,可听在何安然耳朵里,却不亚于一声惊雷。

  县城与州府对他来说,太远了。

  他自出生就在枣林庄,平日顶多是去镇上买东西。就连县城,都是他上次大着胆子去了一趟,那里人很多,街市很热闹,他站在街上都觉自己与周围的环境格格不入。甚至觉得自己这辈子,都不会再去了。

  可林启说,他要将辣条卖至那里,甚至还要再远些。何安然的第一反应,不是林启异想天开,而是感到一丝心慌。

  他还未琢磨明白缘由,又听林启说:“唉,不过现在没钱建厂,只能先从小作坊做起了。”

  何安然这才抓住重点,问他:“建厂?”

  “对啊,到时就请人来帮咱们做。我是东家,你是东家夫郎,或者你做厂里的掌柜,我做掌柜的相公。”说着,还眨眨眼,一副讨打样。

  何安然噗嗤一声笑了起来,说道:“哪有哥儿做掌柜的,到时厂里还不乱七八糟。”

  他虽不知厂是什么,但大抵就是雇人来做工,自己管着人。这活儿,他可做不来。

  “胡说,”林启掐掐他的脸,及时掰正他的思想,“你现在比刘均会的都多,还怕做不来?哥儿怎么了,咱俩的买卖,你想怎么管就怎么管,谁要不听话,咱就不让他做了。”俨然一副恶霸样。

  不过何安然一听,觉得也是。他现在都已经学会了加减乘除,比许多人都强。而且,这是他家的买卖,自己不会管让林启教不就成了?

  顿时又觉信心大涨。可想了半日,又不禁笑出声。他们买卖还未开张,现下想这些,未免太早了罢。

  不过,等何安然见识过第二日辣条的火爆后,就知自己并未多想。因为辣条生意实在太红火了!

  林启本想着第一日卖,或许有人吃不惯辣味,不敢多买。于是,就只做了两斤的量,总共两百根。

  没想到辣条与糖葫芦不同,糖葫芦虽说也是个新鲜吃食,但它毕竟没什么香味。真要舍不得花钱,快步走过林家门口,不看便是,并不觉得如何勾人。

  可辣条的香味,着实太霸道了些,尤其是在这个饮食普遍清淡,调味品稀缺的世界。人们只要路过门口,根本抵挡不住。哪怕闭着眼睛走过,鼻尖萦绕的香味也让人心里痒痒。

  小摊刚摆出去,就来了一个买糖葫芦的小孩。站到摊位前,被这味道勾得,根本想不起来别的,连声问着:“这是什么?如何卖?”

  一听叫红玉素肉丝,素字就被丢在了脑后,满脑子只想着肉丝。又一听一文钱就能买三根,比糖葫芦还便宜,顿时指着辣条说道:“要这个!”

  林启揭开盖着辣条的盘子,给他拿了三根,正要给他扎个竹签子,就见小孩已经手拿着吃了起来。

  林启一愣,默默放下了手中的竹签。

  只是突然又用手拍了一下脑袋,他忘记让这小孩先试一下自己能不能吃辣了!

  他们原是准备了半斤,切成一口的大小,作为试吃。打算让来买的人先尝一个,试一下自己能不能吃辣后,再决定要不要买。

  可这小孩是他的第一个顾客,心里到底有些紧张,竟一时给忘了。

  见这小孩已经一口下肚,继而瞪圆了眼睛,被辣得斯哈斯哈,顿时觉得过意不去。

  何安然也反应过来,连忙跑回屋,倒了一杯茶出来。这茶放在桌上有一阵了,只剩一点温度,此时喝进去,正好解辣。

  他将茶杯递过去,小孩接过后,仰头咕咕两口就喝光了。然后大喘一口气,明显是被辣得不轻。

  两个大人默默无言,没想到自己竟做出这样的事来。

  还是林启先反应过来,先摸摸小孩的脑袋,说道:“对不住,林叔忘记让你试吃了。这红玉素肉丝太辣了,你应该吃不习惯。”

  又将小孩的一文钱还回去,说道:“去吧去吧,回家去。”

  小孩怔愣着,一来没想到竟会有大人同他说对不住,二来,谁说这肉丝他吃不习惯了?

  他还从未吃过这么好吃的肉丝,比他娘炒的猪肉好吃多了!

  顾不上多说,只将林启递在他手里的铜板又放回桌上,张口对何安然说道:“何小叔,我还想喝杯茶。”他常来买糖葫芦,早就认下了何安然。

  何安然只以为他还辣,急忙回去将茶壶提出来,又给他倒了一杯。然后,将见这小孩一口茶一口辣条,直将三根辣条吃完。

  之后,擦擦鼻尖被辣出的小汗珠,喘了一口气,看着目瞪口呆的两人说道:“林叔,这肉丝太香啦,我吃得惯!”

  说完,嘴巴嘟起,不断呼吸着凉气,明显还是辣得很。

  林启回神,行吧,既然他爱吃,那就不说什么了。

  但觉得这小孩还挺乖巧,顺手从一旁的糖葫芦堆上取了一顾档溃骸澳闶橇质宓牡谝桓龉丝停湍阋淮呛!

  小孩本就是出来买糖葫芦的,可买了一文钱的辣条后,钱不够了。

  还以为吃不成了,没想到林叔竟然送了他一串。顿时觉得林叔根本不像大人们说的那般凶恶,高高兴兴地拿着糖葫芦回家了。

  一进门,还未说话,就听他娘说他:“怎么买个糖葫芦去了这么久,是不是又去找王小四玩了?”

  王小四是隔壁邻居家的小孩,他们原本是最好的玩伴。可近来娘与王婶吵架了,便不让他找王小四玩了。

  小孩想着,心里还有些失落。不然他就能向王小四炫耀一番林叔家的肉丝有多好吃。

  “我没去。”他说道。

  只是一张嘴,就见他娘的鼻子动了动,问道:“什么味儿啊?”说着,鼻子便凑到他嘴边。

  “李小三,你偷吃什么了?”他娘叉着腰,眉毛都竖起来,凶巴巴的。

  他最怕他娘这样了,顿时慌乱起来,连忙说道:“我没有偷吃,是在林叔家买的肉丝!”

  “肉丝?”李氏听了先是一惊,继而勃然大怒,一出手就拧住了李小三的耳朵。

  “好啊,你还学会撒谎了!你说说,什么样的肉丝不花钱就能吃?”

  她就给了两个铜板,他既拿回来了糖葫芦,还说自己吃了肉丝,这不是骗人是什么?

  李小三没想到自己竟受到这样的冤枉,顿时嚎哭起来。声音之高,把他娘都吓得松了手。接着,又在地上打滚,大声说着:“我没有撒谎,我就是吃了肉丝!”

  李氏见他的确与往日做了错事时的反应不同,心里一嘀咕,难不成真吃了肉丝?

  蹲下身哄着他将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这才知道怎么一回事。不过,一文钱的肉丝,也太古怪了。

  而且,这味道还这么香。她现在抬起李小三抓过肉丝的手,都能闻到隐隐约约的香味。

  顾不得其他,也想去看看这肉丝究竟是什么,便又带着李小三去了林家门口。

  果然远远地,就见那儿围了许多人,再走近些,就听林启大声说着:“没了没了,下午再来买。”原来肉丝竟已经卖完了。

  李氏白跑一趟,闻闻空气中仍然残留的香味,再看看不知何时得到消息,竟然买到肉丝的王小四他娘。

  心中恨恨,面上却装出一副无所谓的模样,又拉着李小三回家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