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鸣之书 回鸣之书 第72章
作者:dnax/野兔迪可
第99章 朝圣日的他
珀利温骑在马上,走得不急不缓。
赫路弥斯一直在后面观察他、提防他。这个原雇主戴曼口中“对赏金不感兴趣”的佣兵固然和他以前遇到的那些凶徒恶棍不同,但也并非能轻易信任的对象。
赫路弥斯亲眼见过他和山贼交手的场面,这家伙身手不错——不,应该说相当好才对,单枪匹马就把一伙有备而来的强盗赶走,要对付他和夏路尔简直易如反掌。
赫路弥斯原以为只要有了旅费和马就能想去哪就去哪,但克罗穆和泰斯这两个想把他们当奴隶卖掉的恶棍给了他一记响亮的耳光,让他明白旅行并不是游山玩水,旅途也不是平坦大道。既然不能靠力量保护夏路尔,至少得有分辨好恶、回避危险的智慧才行。
半个月来,赫路弥斯和已故商人戴曼的保镖、伙计相处得还算融洽。珀利温和那些粗鲁的佣兵不太一样,他性格散漫,风趣又健谈。赫路弥斯为了避免泄露自己和夏路尔的来历总是尽量和他保持距离,于是珀利温就找伙计罗米闲聊来打发旅途的寂寞。
“戴曼老爷家里有几个老婆?”
“就一个啊,不过他有好几个私生子。”罗米坐在马车上说,“都是和不同女人生的,老爷在科雷利特、兰里和东洲都有宅邸。这些财产、女人和孩子,夫人可是毫不知情。”
“可怜的女人。”
“怎么会呢?夫人的孩子也不是老爷亲生的,更何况现在所有财产都归她所有,那些钱一辈子也花不完。”
“这是什么怪事,私生子是自己的,名正言顺的儿子却是别人的。”珀利温忽然问,“该不会那些拦路抢劫的土匪山贼是谁买通雇佣的吧。”
“啊?那这是谋杀啊。”
“罗米,你知道得未免太多了,这样回家去,没准会被悄悄干掉哦。”
伙计大惊失色地说:“不会吧,我可没有对别人说过,您千万不要说出去啊。”
赫路弥斯面无表情地听他们闲谈,背后议论别人的家事他并不感兴趣,可对珀利温这家伙,他却越来越看不透,因为看不透,所以反而更谨慎。
为了把雇主的货物完好无损地送回石湾城,珀利温不得不放慢脚步迁就马车的速度。几天前,他们路过一个小镇,镇上没有神殿,只有个塔楼,据说还有骑士驻守,镇民不多,还算太平。珀利温说过把赫路弥斯和夏路尔送到附近的城镇就分手,但他并不主动提议,而是让赫路弥斯自己决定要不要留下。
这里适合长住吗?
赫路弥斯独自在街上逛了一圈,发现小镇虽然宁静,但镇民之间过于熟稔,对路过的外来者有着天然的好奇。好几次,赫路弥斯发现有人悄悄跟着他,对戴着面罩的夏路尔更是存着强烈的探究心。
这里太小了,一旦停留他们就会成为所有人关注的目标。
赫路弥斯没有向珀利温表达继续跟他去石湾城的决定,但第二天伙计罗米准备马车时,他和夏路尔也已做好了出发的准备。
离开小镇后,珀利温有意无意地说:“我也不喜欢所有人都互相认识的小地方,不觉得那些人的目光都很奇怪吗?外乡人很容易犯他们的忌讳。”
赫路弥斯沉默了一会儿,觉得他是在好意替自己解围,毕竟虚张声势地假扮佣兵这件事本身已经十分可笑,而眼下还得靠珀利温保护他们。于是他出于礼貌回答了一句:“大城市也有不安的地方,所以故土才令人思念。”
“是吗?那你的故土在哪里呢?”
赫路弥斯立刻紧张起来,怀疑他在试探自己的身份。
“喔对不起,我不该问你的来历。”珀利温忽然说,“每个人都有保留秘密的权利。”
“很抱歉,我确实不想说这些。”
“我很理解。”珀利温想了想说,“我有一次差点死了。”
赫路弥斯不明白他为什么忽然换了个毫不相干的话题,只能默默听着。
“你知道为什么吗?”
“为什么?”
“因为拦住我的几个家伙觉得他们人数够了,杀我一个很简单。”
“谁会想杀你这样的人?”
“我看起来是不富有,不过杀人有时候又不是为了钱。”
这点赫路弥斯毫不怀疑,只不过为了钱杀人的家伙多一点罢了。
“我告诉你哦,杀人这件事,有了一次就很容易会有第二次。因为有的人会发现,杀人可以解决很多困难的问题,不但可以获得钱财,对于泄愤和报仇也很有好处。道理是讲不清的,不过杀人可以一了百了。”
“你杀过多少人?”赫路弥斯忍不住问,话一出口立刻后悔不已。他为什么要去追问一个剑不离身的佣兵沾过多少人血?更何况这个佣兵还很清楚他的深浅,知道他是个根本不会用剑的废物。
“不算很多,不过一只手也数不过来。”珀利温轻巧地说,“只要你带着剑,难免会有杀人的冲动。”
“冲动?”
赫路弥斯不由自主地看了一眼他握着缰绳的双手。珀利温的手藏在半截手套里,露出的几根指头粗糙有力,一些旧伤和厚茧留在不起眼的关节附近,用力时骨节会明显地凸起,让伤痕看来更明显。赫路弥斯又看看自己的手,离开神殿后,他的双手也历尽磨难,在树枝、荆棘、藤蔓间摩擦得日渐生硬,但要和一个真正的佣兵剑客相比,这双手仍然细嫩白净。
他想把自己的手藏起来,或者也像珀利温那样戴上手套,可是他能遮住这双日常只用来祈祷的手,又该如何遮挡自己面对危险时惊慌失措的脸庞和止不住发抖的身体。
“这个世道很危险,想好好活下去,既不能让人觉得你想杀人,又不能让人发现你不会杀人。明白吗?”
赫路弥斯并不蠢,当然明白珀利温的意思,可对于如何做到这两点却没有半分心得。
他天生不是用剑的料,尽管他早已将神的教诲抛诸脑后,不但杀过野狗还杀了好几个人,但此时此刻,如果有陌生人迎面而来,他的心中依旧只会涌起紧张和恐惧。
“我记得刚见到你们的时候,你喜欢把手搭在剑柄上。”珀利温说,“好像随时都准备拔剑和人搏斗的样子。”
是的,赫路弥斯回想起来,自从买了那把不中用的剑后,他时时刻刻都得靠着确认剑还在身边来抵抗不安和焦虑。他觉得在剑鞘中的剑本身是一种震慑,真的到了拔剑的那刻败局已不可挽回。他希望那些打量他和夏路尔的人能就此对他们避而远之,然而珀利温却说这样不对。
“这是不对的,只有外行才会这么做。一个杀人不眨眼的恶徒可能根本不需要剑鞘,甚至不爱用剑,我见过很多强盗土匪把血迹斑斑的斧头背在身上,稍微靠近就能闻到血腥味。但也有那种剑术超群的高手,你连他的剑在哪都找不到。真正会杀人的家伙会让你害怕,也会让你放松警惕。”
然而不管哪种人,最终他们都有赢的自信。
赫路弥斯觉得嘴里一阵苦涩,过了好久终于问:“剑术……好学吗?”
“不好学,你现在想学也已经晚了。”
赫路弥斯倒没什么失望之情,这个回答早在预料之中,不过他还是追问了一句:“为什么?”
“因为你没有斗志。”珀利温说,“你不是真的想学。”
赫路弥斯很想反驳他,可他说错了什么吗?没有。
珀利温不等他开口又接着说:“如果要我从你们之中挑一个学生,我更愿意选你的弟弟。当然啦,我不会当别人的老师,多麻烦。”
赫路弥斯承认,夏路尔比他坚强,不管面对什么困难和危机都不会轻易动摇,这一点常常令他深感羞愧,觉得自己不配和他在一起。
这天傍晚,他们距离罗南的浮石城还有两天路程,只能在野外的树林里过夜。
罗米把货车和马拉到树林里安顿好,珀利温负责生火做饭。赫路弥斯带着夏路尔去河边打水,
他在前面引路,夏路尔循着声音跟着他。
这条河来自西北方的死神湖,往东连接落星内海的入海口,支流则通向罗南西南面的胎海。在古地图上,河的名字叫辉石急流,实际上很少有人这么说。大多数人叫它羊水河,这条河是环绕罗南荒漠的唯一河流,人们相信它最终汇聚到胎海是为了守护婴岛。
赫路弥斯把每个人的水囊都装满,盖上盖子递给身后的夏路尔。他发现少年站在那里,有些闷闷不乐。
“怎么了?”赫路弥斯把他拉到身边,取下面罩,用清凉的河水替他洗脸。
夏路尔的嘴角微微翘起,赫路弥斯看了一会儿问:“你在生气?是生我的气吗?”
夏路尔立刻摇头,赫路弥斯又问:“那是生珀利温的气?”
虽然夏路尔没有点头,不过赫路弥斯觉得他是承认了。
“你不是觉得他没什么坏心,还算个好人吗?”赫路弥斯打起精神,笑着问,“是不是他白天说了什么让你不高兴的话?”
珀利温不是那种会花言巧语让人觉得亲切的家伙,但他对夏路尔始终保持着十分周到温和的态度,甚至在赫路弥斯看来还抱持着几分赞赏,应该不可能有什么冒犯的言语。
夏路尔不快地坐在那里,赫路弥斯忽然明白了,问他:“你是生气他更想选你当学生?你是因为我才生他的气?夏路尔,你真是……”
赫路弥斯不顾正在生气、别扭地转开脑袋的少年,一把将他搂在怀里吻他撅起的嘴角。
“你真可爱。”赫路弥斯亲吻他,吻到他痒得笑起来四处躲闪。
赫路弥斯把他按在河边光滑的鹅卵石上,低头看他没有遮挡的面容。
夏路尔感受到他的视线,下意识地想回避。赫路弥斯不让他逃跑,轻轻摆正他的脸,凝视他被烧得面目全非的皮肤。火焰曾经卷过他空洞的眼眶和凹陷的鼻梁,奇怪的是他非但没有变得更丑陋,反而因为伤口的扭曲而减少了那副骷髅容貌带来的恐怖,只令人深感惋惜和怜悯。
赫路弥斯小心翼翼地吻他眼眶四周的伤痕,夏路尔像害羞的小动物一样蜷缩起来,不知所措地挣扎。赫路弥斯不停安慰他,让他放松。
夏路尔伸手摸到他的脸颊,摸着他经历长久的磨难而不再时刻温柔微笑的嘴唇,摸到那些被树枝、石头和疾风划伤的小伤痕。
他是不是也有数不清的压力需要宣泄释放。
夏路尔像朝圣日的神殿那样敞开自己,允许所爱的人进入。
他从没有告诉过赫路弥斯,其实他并不恨女神。因为女神没有亲口说过要他的眼睛、鼻子和舌头,所以他也没想过全心全意地把自己奉献给她。
现在,他终于有了想要付出一切的人。
第100章 波艾之木
鸟族的绝命曲笼罩着森林。
塞洛斯好几次被这艳丽、神秘、优美又嘹亮的曲调震慑,仿佛丧失了除去听觉之外的所有感官。不,不对,不是丧失,应该说是因为这乐曲而让其余感官变得更敏锐、更宽广,甚至让他体会到不同生命存在的形式,并因此感到舒缓和放松。
要不是九骨死死拦住他,他也会像那些追求永生的贪婪之徒一样往乐声传来的方向跑去。
原来他一直是错的。他以为鸟族天生该灭绝,因为他们柔弱又珍贵,不但没有能力保护自己还拥有令人痴迷的血之音,简直像一群孩子守着稀世珍宝一样危险。
他竟然忘记这是一群接受了神之血的远古族群,是凌驾于凡人的高级生命,即使他们显现出纤弱的一面也不过是诱捕他人的陷阱罢了。有鸟一族之所以毁灭,不是因为被人奴役圈养,只是随着时光流逝,神迹渐渐枯竭,生命终将归于死亡。
“去找珠岛和比琉卡。”九骨叫来萤火,把塞洛斯拉上马。
他记得珠岛离开的方向,但树林如此宽广幽深,稍有偏转就会迷路。九骨不敢大意,控制马匹笔直前行。没多久,迎面传来马蹄声。塞洛斯左手握剑,紧盯着前方模糊的人影。
“九骨!”灰檀木载着比琉卡冲破雾霭,所有担忧都化成了喜悦。
“珠岛呢?”塞洛斯立刻追问。有一瞬间,他担心在树林中泣血献身的不是那个濒死的鸟族而是珠岛,否则怎么会有如此充盈的鲜血和生命力来为死亡绝唱。
“珠岛在前面等我们,他很安全。”
塞洛斯虽然没有明显安心的模样,但握剑的手却不再那么紧绷。
三人一起投入雾中,浓雾很快将前路笼罩。九骨对这样的雾霭并不陌生,反倒因为回想起同样被浓雾隐藏起来的狼息谷而升起了几分熟悉又亲切的思念。
对塞洛斯而言,看不清眼前的景物和路途则是一种危险警告。他不喜欢置身于陌生的环境,更讨厌捉摸不透的变故。大概是感受到他因过度警惕而燃起的腾腾杀气,九骨出言安慰:“这里没有敌人,不必太紧张。”
“是吗?”塞洛斯不以为然,“你好像来过。”
“没有,我第一次来角尔,也是第一次前往巨树遗迹。但我去过有狼一族的领地,远古巨兽即使死去,也会留下自己的吐息继续保护族人。”
“你是说这片迷雾是巨兽的气息?”
“是的。”九骨说,“有鸟一族的先祖未必还活着,可即使它死了,迷雾也不会立刻散去。”
塞洛斯沉默了片刻后问:“能维持多久?”
“至少比你我的一生要长。对远古遗族而言,我们的生命不过是稍纵即逝的一瞬间。”
这么说,他会比珠岛先过完一生。
塞洛斯问:“你见过有狼一族的先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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