俯听闻惊风 俯听闻惊风 第22章
作者:语笑阑珊
余回摇头:“先找到杨庄。”
彭流问:“哪个杨庄?”
如此平平无奇的一个名字,修真界没有上万也有几千。余回道:“偏僻无人知的,开满鸢尾花的,不过这事不必大张旗鼓,阿鸾既然将往事告诉了阿金,也就能猜到阿金会一五一十告诉我们,他短期内不会回去的。况且他先是被挖了灵骨,又在千丝茧内受了伤,跑不远,我猜八成还躲在城内。”
彭流听得一头雾水:“你到底为什么觉得阿鸾还活着?”
等他好不容易将整件事的前因后果听明白,也是瞠目结舌:“你的意思是,有人在枯爪城爆炸的那个瞬间救走了阿鸾,然后将他藏在一个叫杨庄的地方整整三百年?”
“是。”余回道,“我虽不能保证阿金的故事一定是真的,但他没理由说谎。况且仔细想想,除了这对玉坠,那天偶人在见到他时的反应也极异常,小白会主动跟随他,当真只是因为那一寸长的玉骨吗?更别提他还打碎了由灵火炼出的琉璃罩。”
彭流迟疑,这么一说,似乎也有些道理。
两人一道进房时,司危正被彭流的捆仙索五花大绑在床上,不绑不行,因为不绑就要跑。听到动静,司危转过头,问:“终于查清楚了?”
这是什么语气。余回重重蹬了一脚床,在对方猛然皱起的眉头里,找到了一丝平衡感,这才拖过一把椅子坐下:“看在阿鸾的面子上,不与你计较。”
司危对阿金的故事并没有多大反应,或者说,他的所有情绪,都已经用尽在了凤怀月于幻境中转过头的那个瞬间,一颗心如被万丈巨浪拍击,因为过于猛烈,反倒变得麻木,而此时他的心仍处在千顷巨浪之巅,就算是刮起新一场的飓风,也没法将浪掀得更大了。
他问:“这城里何处最方便躲藏?”
彭流道:“黑市。”
作者有话说:
阿鸾:你不要过来啊!
第27章
最容易藏的地方, 也就是最难找的地方。
三千市的入口,位于城中一座废弃木塔内,经过多年改造,当中早已是机关套机关, 结界套结界, 整个集市犹如一座会转动的巨型迷宫,布局本就错综复杂, 更别提还有一个纵横无序的地下世界, 这种地方, 别说是藏一个人,就算是藏一整支军队也绰绰有余。彭氏虽然会定期整肃三千市, 但主要目的还是为了震慑商贩,维持秩序,并没有挨家挨户登记过,况且也没法挨家挨户登记。
彭流提前警告:“这是个棘手地方, 里头鱼龙混杂, 稍有不慎就会引起一场大乱子,万不可轻举妄动。”
余回也觉得不能大张旗鼓, 得暗里找, 除了彭流所说的原因,还因为阿鸾既然有心要躲, 肯定会密切关注外界动向,动静一大, 只会将他逼得更远。
两人同时看向司危, 想征询他的意见, 毕竟这个若发起疯来, 是谁也拦不住的。余回又皱眉补了一句:“你最清楚阿鸾的性格, 别把人吓到。”还有句话没说,这次八成就是被你吓跑的。
司危问:“是谁救的他?”
余回与彭流皆被问住,按照阿鸾先前的人缘,想救他的人没有一万也有八千,但若再加上能在司危与彭流眼皮子底下得手、救了人却要藏起来这两个条件,一时片刻,还真找不出来。
彭流道:“除了那些我们知道的朋友,阿鸾私下也没少招惹人。”他性格外向,热情善良,被众人照顾得太好,所以日子过得既自由又迷糊,凡事都懒得操心——比如说旱魃,别人见了都是避之不及,他不但捡回了家,而且还捡完就忘,也幸亏对方既窝囊又胆怯,最大的本事就是藏着,换一个修为深厚的,指不定要闹出什么麻烦。
所以这个将他救出去的“友人”,也未必就是大家的熟人。彭流又道:“阿鸾说这位朋友一直劝他留在杨庄,看架势是不准备让我们知晓的,若非阿鸾天性爱动关不住,自己偷偷跑了,只怕会在那小村庄里住一辈子。”
“但他毕竟救了阿鸾,这几百年间也一直好生照料着。”在司危被刺激到之前,余回及时截过话头,“不管怎么样,先把人找到吧,阿鸾当初被枯骨凶妖啃咬,中了噬身蛊,至今未愈,而且还有别的伤处,得好好治一治。”
至于这“别的伤处”里,有没有一处是因为剔灵骨而落下的,两人都极为默契地没提,免得某人当场上演自我剖骨。
余回用胳膊肘撞了一下彭流:“三千市是你的地盘,你说说。”
彭流思索:“我倒是能让那里的管事多加留意,但问题是,阿鸾随时都有可能再换一张脸,他捏脸的手艺连我都能骗过去,而且又没有在黑市做生意讨生活的必要,随便往哪个房间里一缩,这……”
司危却道:“他缩不住。”
彭流被这四个字说服了,确实,一般人跑路,或许能耐着性子躲上一个月,一年,甚至是十年,但阿鸾不是一般人,别说一个月了,十天,顶多十天,估计就会忍不住往外探头。之前在杨庄的三百年,是因为伤病太重没法动弹,不得已而为之,但现在他已经能动了,一能动,那就天王老子来也关不住。
余回还记得当年旧事:“毕竟是连六合山观星塔都敢往外翻的人。”高达十八层的巨塔,他腰间挂一条绳子就能往下跳,直惊得四周看守一窝蜂地御剑去接,不知道的,还以为凤公子被瞻明仙主关疯了。
司危道:“在黑市办一场花花绿绿的大戏给他看,不必立刻开始,先等七天。”
余回一琢磨,这确实像是能引出阿鸾的法子。毕竟黑市里无论商贩还是客人,大多看惯了刺激场面,又都忙着开张赚钱,没几个会对花花绿绿的大戏感兴趣。
彭流点头:“好,我现在就去安排。”
三千市里。
凤怀月已经整整两天没有睡好觉了,一是因为睡不着,二是因为睡着了也要做梦,梦貘被撑得肚子闪闪发光。凤怀月鼓足勇气将手放上去,侧过头,又勉强睁开一点点眼睛细缝偷窥 ,花田绵绵,人影交叠,也不知道衣服到底是穿还是没穿。
“……”
他觉得自己十分对不起这只貘。
楼上又不知在剁什么东西,声音和双喜村里被锤手的老妪有一比。凤怀月在床上躺了一会儿,睡也不是,不睡也不是,辗转反侧,苦不堪言,无聊得要死。于是干脆给自己重新罩了一张全新的脸,“咣当”一锁门,出去散心了。
可见三位仙主商议出的“等上七天”,还是高估了他。
“咚,咚,咚。”
凤怀月将脑袋伸进人家的铺子里看。
手握砍刀的老板赤裸上身,正在干活。他的手臂肌肉一块一块线条分明地隆起,落刀时有力迅猛,和庖丁解牛分属两个不同流派——后者讲究精工细作,前者则充满了力量的美感,而且更好的是,并没有在剁人,这里是一家猪肉铺子。
他心满意足地欣赏了半天,又在隔壁买了一包炸好的小排骨,方才一边用竹签扎着吃,一边逛去了别处。这一片市集主要还是以吃穿为主,看起来并没有太多血腥行当,一个脏兮兮的小摊子上摆着十几枚闪闪发光的海珠,随口一问价钱,对方回答,五百玉币一枚,这些只是样品,如果要买,按匣起售。
至于其余卖布料的,卖玉器的,甚至是卖花鸟鱼虫的,也是随随便便就能开出天价。凤怀月觉得红翡临走之前那一堆威胁恐吓纯属多余,因为只有一万多玉币的自己,是远没有办法在此横行嚣张,惹人注意的。
不过若仔细找找,便宜的消遣也不是没有,比如说他很快就摸到了一处茶楼,花点小钱就能有茶有点心,还能听一下午的书。讲的故事也精彩,霸道仙君是真的霸道,将美人囚禁于室,先这样,再那样,最后美人不堪忍受,买通下人连夜跑路。凤怀月混在一群婆姨婶婶里,听得深深着迷,忍不住催促:“怎么不讲了,然后呢?”
没有然后了,预知后续如何,且听下回分解。
凤怀月意犹未尽,拉着隔壁桌大姨讨论了半天故事情节,又约好明日要继续一起来听,因为聊得火热,最后甚至还去大姨店里混了一顿不要钱的饭。可见他的好人缘,其实也不是全然靠脸,主要还是性格讨喜。吃饱喝足,天色已暮,入夜后的三千市凤怀月是不想多看的,他在一片男欢女爱的尖叫声中脚步匆匆地回到地下,睡前不忘将新买的床褥仔细铺好,流光闪闪,如水倾泻。
小白从他怀中兴高采烈飘出来,抢先一步滚上去撒欢。
凤怀月洗干净手,本来想叮嘱两句在黑市别闯祸,但转念一想,先前每一回都是不叮嘱还好,叮嘱完反而气势汹汹烧天烧地,于是立刻闭嘴,只用指背蹭了蹭那暖融融的火苗,又用被单一角假模假样给它盖了盖。
玩得不亦乐乎。
而在鲁班城的司危,却是一个噩梦连着一个噩梦,他捂着刺痛的胸口翻下床,跌跌撞撞地往屋外走。弟子不敢阻拦,只能远远跟着。司危在空中画出一张易容符,替自己换了一副容貌。他穿过大半座城,踩着木塔台阶上冰冷潮湿的露水,进了三千市。
被挂在铁钩上的妖兽正在张开血盆大口嘶吼着,周围看客一片热闹欢腾,齐刷刷振臂呐喊。司危知道凤怀月不会喜欢这种地方,他喜欢的热闹,向来都是干净的,奢靡的,漂亮的,不脏污不血腥不情色。
可黑市里是极少有这种地方的,于是司危就这么从一个结界穿过另一个结界,最后好不容易到了一条相对安静些的街道,猪肉铺子的老板已经准备关门收摊,还有一个抱着木匣的小姑娘,正在贴着墙根慢慢走。
司危叫住了她。
“有人买你的海珠吗?”
“干嘛,你要买啊?”小姑娘摆了一天摊子,问的人多,买的人少,正是一肚子火的时候,现在又被人提这种蠢问题,口气自然也冲,她凶悍道,“不买就别问!”
司危道:“我买。”
小姑娘斜睨一眼,并不相信:“真的假的,我这可是最好的海珠,而且不零卖的,至少一匣。”
“我知道这是最好的,所以才要买。你一共有多少匣?”
“十匣。”
“少了些,不够他玩,不过聊胜于无。”司危点头,“好,我都要了。”
小姑娘愣了一愣,不可置信自己这么快就做成了生意,她上下打量着这个陌生的男人,声音也放得恭敬起来:“都要?你都没问过我价钱。”
司危丢给她一个乾坤袋。
小姑娘打开一看,喜得差点叫出声来,她是个识货的,知道这是走运遇到了大主顾,便急忙笑道:“仙师请随我来。”
她一边领路,一边又问:“仙师买这些海珠,是为了炼丹吗?我大伯手里还有最好的黑蚌珠,也是罕见的好货,仙师可要看看?”
“不为炼丹,是为了给我的心上人抓着玩,他不喜欢黯淡的黑蚌珠,只喜欢亮闪闪的漂亮东西。”
“抓着玩?”小姑娘听得咋舌,她在黑市里见多了有钱人,但有钱成这样的,属实没几个。她越发止不住好奇地打量对方,又试探地说:“那仙师的心上人,一定很漂亮吧?”
“如月如星,世间万人皆不可及。”
小姑娘心想,原来是这么一个风华绝代的大美人,那喜欢抓着玩海珠,好像也不是不行。她顺利做成这笔生意,心情好得很,待客人走后,便蹦蹦跳跳跑到夜市上买糖水吃,顺便将今晚的奇遇告诉了好朋友,而朋友回去之后,又将同样的故事转述给了爹娘,大家一起听个热闹。
恰恰好的,她爹就是那名小茶楼里的说书先生。
于是第二天,早早跑来占位置的凤怀月,就听到了这个全新的,霸道仙君豪掷千金,给美人买下整整十匣宝珠的故事。他侧过头问隔壁大姨:“可是那美人不是已经跑了吗?”
大姨以过来人的口吻告诉他,正因为跑了,才更得花心思去追,买十匣宝珠算什么,照我看,那美人就得在外头多待一阵,待得越久,才越值钱。
凤怀月坚持:“可我觉得十匣宝珠已经够了。”
大姨恨铁不成钢,将他拍了一巴掌,骂道,够什么够,这得亏戏里唱的不是你,否则还不知要怎么缺心眼地被人哄了去。
作者有话说:
凤怀月对梦貘:吃点好的吧你!
第28章
这处茶楼虽小, 说书先生的故事却比鲁班城的幻术大戏还要精彩,黑市嘛,总要比外头更无法无天一些,况且不够曲折离奇的情节, 大姨们也不爱听。故事里的美人要比现实中的美人难哄许多, 十匣宝珠压根入不了他的眼,人依旧像一阵无踪的风, 随心所欲, 跑得连影子都没一个。
大姨感同身受:“学着点, 对付男人,就得这样。”
凤怀月试图挣开自己被握住的手:“好好好, 但我也是男人。”
大姨名叫欧春花,别人都叫她春花姨,现在独自在黑市经营着一家巴蜀风味的小馆子,虽然看起来慈眉善目又喜庆, 但能在这种地盘做生意的, 可找不出几个善茬。听完今日份的故事后,她提着裙摆往起一站, 两条光秃秃的木腿将地板蹬得“咚咚”响, 又转身招呼:“走,今天还是去大姨店里吃饭。”
凤怀月答应一声, 拎着篮子与她一道去集市挑鱼买肉,自来熟得很。小馆子里有个单独的小灶, 凤怀月坐在小板凳上帮忙烧火, 春花姨一边洗菜一边问他:“你是在外头得罪了人吧?才会躲到这里来。”
“也不算得罪。”凤怀月往灶膛里慢慢添柴, “但确实有人在找我, 我暂时不想让他找到, 所以来这里待段时间,也好趁机将过去的种种关系理清楚。”
春花姨道:“种种关系,怎么听着像还是好几段情债,与你这易容后的模样可不搭,难不成底下还藏了个美人坯子?”
凤怀月谦虚:“还可以,还可以。”
春花姨笑着骂了他一句,又叮嘱道:“既然还可以,那就藏严实些,这三千市可不是什么消停地方,放在外头值钱的脸,在这里只能让你倒霉,小心被人打晕了运往阴海都。”
凤怀月听到“阴海都”三个字,手里的活稍微顿了顿,抬头问:“是东海尽头的阴海都吗?我听说那是一座巨大无边的海岛,一年到头黑云密布,见不到一丝阳光。”
“就是那。”春花姨道,“你若觉得这三千市里乱,阴海都就是被放大了几百倍不止的三千市,四周海水一年到头泛着暗红泡沫,连风都是带着腥气的。他们对外说那是捕猎巨鱼时渗出的血,可谁会信呢?算了,不说这些,过来搭把手。”
凤怀月丢下柴火站起来。他是知道阴海都的,因为溟沉在这三百年间,曾去过那里两次,两次都是为了给自己找药,回来只说不喜欢东海尽头的雨与狂风巨浪,却从来没提过,原来巨浪当中还夹着血。
春花姨在他面前晃了晃手:“在发什么呆?”
凤怀月回神:“没什么,只是忽然想起了一个朋友,也不知他现在人在何处。”
他猜对方在四处找不到自己的情况下,应该能想到往千丝茧里追,只不过那一片浮动的茧壳实在太多,会走错不奇怪,话说回来,像司危那般能精准摸进双喜村的才奇怪。而一想到司危,凤怀月脑子里就又开始生动浮现“爱我如狂”,心里当即万分崩溃,忍不住就问春花姨,有没有什么东西,吃了能睡踏实些,少做点梦?
“到了我这个年纪,失眠做梦才需要吃药。”春花姨摆桌椅,“你睡不着,是因为心事没解决,什么时候心事解决了,自然就能睡安稳了。”
凤怀月叹气,道理虽然是这么个道理,但我这个情债,它不大好解决。
这一晚临睡前,凤怀月在心里默念十几遍不要做梦,不要做梦——结果并没有什么用,他不仅梦了,还梦得很是复杂。梦貘再度被撑的滚瓜溜圆,熠熠生辉蹲在枕边,看起来装了一肚子的不可言说。凤怀月眼不见为净,用两根手指拈起它,潇洒往自己腰间锦囊里一丢,决定这回不看了,让梦貘自己慢慢消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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