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 第11章

作者:十九瑶 标签: ABO 生子 甜文 近代现代

  何岸被剃去一小块头发,露出光洁的后颈。那处皮肤白皙,无斑无痣,好似一片无瑕的玉瓷。麻醉药一滴一滴流入血管,雪亮的手术刀划开皮肉,鲜血溢出,淡淡的铃兰香随之漫入空气,出人意料地好闻。

  谁也不明白这样美好的味道,为何竟会成为“原罪”。

  因为麻醉药的存在,疼痛不如预想的强烈,像是有人用一支圆珠笔在颈后划下了一道线。少许血液顺着侧颈淌下,聚在下巴尖,护士用干净的消毒纱布拭去了。

  何岸闭起眼睛,头脑越来越沉重,意识在一缕一缕淡去,而身体轻盈地漂浮到了半空。

  沙沙,沙沙。

  耳畔依稀响起了雨声,雨势渐大,漫天漫地瓢泼乱洒。他护着怀里一束水润的铃兰花挤下公交车,前方奔过了无数头顶衣服和宣传单的路人。

  那一天,宠物店正好没什么客人,为了多赚几块钱,他来帮隔壁的“香花坊”送花,送给一位住在久盛VIP客房的年轻小姐。

  在酒店门外的大理石台阶上,站着一个高大的男性Alpha——黑色正装,身披加长羊绒大衣,手握一把木质长柄伞,伞尖点地。男人剑眉深眸,目不斜视,淡漠地望向广场中央的雕塑,身姿笔直如剑。

  是他。

  何岸远远仰望着他,视野变成了慢放一万倍的高清镜头。

  他从来不知道,自己竟能把一个人看得这样清楚。

  大风将一条条雨线吹得倾斜,无数微小晶亮的水珠飞向了男人,落在大衣昂贵的原生羊绒上。何岸听到自己的本心在歌唱,催促他也化为一粒水、一粒尘,满怀欣喜地飞过去,依附这个Alpha,躲进温暖的羊绒里,用肺腑呼吸他的气味,随他回家。

  突如其来的一束光,照进了何岸绵延二十多年的黑夜,让他变得幸福,也变得卑微,甘愿奉上爱情和灵魂,自我祭献。

  四十多天以后,这个Alpha贸然闯入何岸的家,将性器强硬地插入了他的身体。

  他伏在男人身下,从撕裂的疼痛中捡拾着几许零星的快意,并且固执相信,Alpha暴虐的性欲里多多少少是有几分爱意的。每一回当男人释放完情欲,用汗湿的双臂搂着他,用眷恋的眼神凝望他,缠绵温存,亲吻他胸口那粒嫣红的痣,何岸总舍不得再留一分怪罪。

  你病了,你不清醒,像年幼的孩子一样需要安慰,我又怎么忍心苛责你?

  何岸会啄吻他的额头,说,没事的。

  飞鸾,没事的。

  即使温情无比短暂,清醒时甚至互不相识,我也不恨你。

  可是郑飞鸾,为什么到头来,我承受了所有痛苦,还要额外承受来自你的怨恨?

  为什么?

  你恨我剥夺了你的理智,绑架了你的爱情,算计了你的钱财,哪怕你心里清清楚楚,从我们相识的第一天开始我就从未真正得到过任何东西,也许……只除了铃兰。你永远站在那级高高的台阶上,不肯走下来与我平等对话。而因为爱与容忍,我失去了家,失去了学业和工作,失去了天生的信息素,也失去了一颗乞怜的心。

  这不是爱情,我不愿再沉沦下去了。

  刀刃划开后颈的一瞬间,冰凉的触感犹如一只有力的手,将何岸拽出了信息素的泥沼。

  郑飞鸾,谢谢你送我这份礼物,谢谢你手持鞭子,在我还狠不下心割断一切的时候,及时将我从歧途驱离。

  这场手术持续了四个钟头,期间,程修一直抱着铃兰在家属区等待。

  下午两点半,何岸被推出了手术室。

  他的精神状态瞧着不错,颈后的创口仅有两厘米,缝合细致,粗粗一看还真像红笔画上去的,再用头发一遮,找不出半点儿手术痕迹。等麻药退去,何岸喝了一碗粥,吃了半个鲜橙,还抱着铃兰玩闹了一会儿。铃兰像只小奶猫,左嗅嗅,右闻闻,努力呼吸着何岸身上残存的一丁点儿铃兰香,疑惑地蹙起了小眉毛。

  但是当天半夜,何岸突然按响了呼叫铃。

  他开始呕吐,身体严重畏寒,裹着被褥不断发抖,空调开到三十度也不管用,寒意似乎是直接从血液和骨髓里渗出来的。凌晨六点,他开始感到头疼,畏光、畏声,连穿透窗缝的一丝曦光和一声鸟啼也能刺得他哀叫。程修只好拉拢窗帘,让病房保持绝对的黑暗与静谧。

  他接连几日吃不下一粒米,喝不进一口水,营养液一瓶又一瓶从静脉滴注进去,勉强维持着身体运转。他甚至不能翻身,因为再微小的动作都会引发剧烈的头疼。

  性腺置换手术,最痛苦的不是手术过程,而是术后这一段漫长的信息素紊乱期。

  陌生的Omega 3型信息素占据了每一滴血液,对原生的铃兰气息展开绞杀,气势凶悍,所有器官都表现出了强烈的抗拒。何岸的身体是一座沦陷的城池,遍地杀戮与战火,体温不受控制地烧到了四十度,味觉、嗅觉一度丧失。有那么几天,他甚至觉得自己和整个世界切断了联系,灵魂蜷缩在灼热的身体内部,陷入了无休止的缠斗,过去那个熟悉的自己被一寸寸蚕食,又被一寸寸重新铸造。

  一周后,替代信息素趋于稳定,状况才稍有好转。

  他瘦了很多,神情倦怠,对程修说想见铃兰,程修便把孩子抱来给他。可铃兰一见他就哇哇大哭,死活不肯被他抱。

  幼小的孩子还不认得父亲的眉眼,全凭味道识人,何岸换了新的信息素,铃兰自然当他是陌生人,吓得哭嗝连连,温热的泪水鼻涕糊了一脸。何岸越哄她,她哭得越急,想与从前一样喂她喝奶,铃兰却紧抿小嘴,碰也不稀罕碰,宁可捧着冰凉的空奶瓶干吸。

  前些天信息素最紊乱的时候,何岸痛苦不堪,却也硬撑着没掉一滴泪,此时面对认生的铃兰,反倒急红了眼睛。

  主刀医生听闻情况,给了他一只深红色的玻璃香水瓶。

  那是原生信息素的萃取液。

  手术前,主刀医生翻阅了何岸的资料,发现他刚生完孩子,猜想更换信息素也许会影响亲子关系,便从原生性腺里提取了一毫升高浓度信息素,加入生理盐水稀释,以备不时之需。正是靠着这样一瓶小小的、还不足30毫升的稀释液,何岸每天往身上喷一点,才艰难地完成过渡,让铃兰熟悉了自己的新味道。

  病愈出院那天,程修大包小包,提了四个旅行箱来接何岸——他们的下一站不是家,而是渊江机场。

  按照协议,何岸只有一次躲藏的机会。被郑飞鸾找到了,就必须搬离渊江。

  原先的那个家,他已经不能回去了。

  至于程修,他在铃兰出生的次日就丢了工作,成了一位光荣的无业游民。作为被久盛老板亲自开除的助理,他自知难以在渊江生存,索性也买了一张飞往南方落昙山的机票,陪何岸与铃兰一起滚蛋。

  何岸穿着呢绒大衣,戴着毛茸茸的围脖走出医院大门,铃兰在他怀中安睡,小脸蛋红扑扑的,像只熟透的毛桃子。

  春节刚过去不久,街道的主色调仍是一片火红。情人节悄悄近了,娇艳的玫瑰开始装饰店铺,盛放的蔷薇花篮挂上了木头架子。底下行人摩肩接踵,气氛格外热闹。

  何岸望着川流不息的人群,表情有些错愕。

  程修问他:“怎么了?”

  “我……”

  何岸欲言又止。

  他好像……嗅到了爱情的味道。

  香甜的、苦涩的、激烈的、温婉的……各种信息素气味夹裹着浓郁的爱意在周围流淌,如同置身于一家面包烘培店,刚出炉的糕点香气迷人,仔细一闻,还分辨得出焦糖、芝士、牛奶与草莓的味道。

  二十多年以来,他第一次感受到真正的信息素交流。

  每个路人的眉目都比从前鲜活、神态都比从前雀跃,就像一幅褪色的旧画卷重新染上了斑斓的色彩,显出了它真实的模样。

  一个英俊的Alpha从旁边经过,向他投来和善的微笑。何岸一紧张,回以僵硬的笑容。

  他觉得自己笑得很丑,可Alpha眼眸一弯,竟夸了句“你真可爱”。

  何岸一下就脸红了。

  在今天之前,他根本不敢想象这样的互动会发生在自己身上——稀有信息素隔绝了情感沟通,旁人感知不到他,他也感知不到旁人。他活在枯竭的世界里,爱情是被保鲜膜包裹的一棵嫩芽,不枯不腐,却也等不到萌发的机会。

  所以郑飞鸾才成了他的光。

  100%契合的缘分,把全世界的光芒都聚焦了在郑飞鸾一个人身上,他是黑白照片里唯一一抹耀眼的亮色,何岸无法把目光从他身上挪开,更不敢想象失去他的世界会变成怎样。

  可是现在,那束光芒开始向四周扩散,驱逐了沉积的黑暗。

  光明中,无数美好的情感跃然眼前。

  何岸这才明白,郑飞鸾不是独一无二的存在,只是Alpha中事业有所成、相貌又略好的一个,芸芸众生,如是而已。他甚至不需要刻意“放下”郑飞鸾,因为这个曾经牵缚他心魂的男人,正在大千世界的冲击下渐渐泯没。

  生活不就应该是这样吗?

  做一个普通的Omega,不高攀,不低就,像开饭馆的小圆脸那样,在属于自己的市井圈子里遇见一个同样普通的Alpha,平淡而幸福地生活在一起,共同把小铃兰养大。

  “没什么,我挺好的……很意外,也很开心。”

  何岸扬起眉毛,朝程修灿烂地笑了笑。

  程修拦下一辆出租车,把行李箱整整齐齐码进去,然后拉开后座车门,利索地安装好儿童座椅。何岸回头看了一眼矗立的医院大楼,在铃兰胖乎乎的脸颊上亲了一口,弯腰坐进车里,踏上了通往落昙山的旅途。

第十四章

  九个月后,周一。

  早晨七点四十,渊江市中心商圈。

  地铁枢纽人潮交织,衣着考究的职业白领们乘梯而上,涌至十字路口,在信号灯由红转绿的那一秒粗绳解股,散向了四面八方。

  作为地标建筑的久盛双子塔矗立在商圈中央,玻璃外墙高达三百米,反射着初升日光。

  大清早的,东塔五十五层就弥漫开了令人胸闷的低气压。职员们好不容易抓住周末喘了口气,现在又个个如临大敌。在茶水间碰面时,他们默然不语,仅仅以眼神和动作交流心情——有的抿唇摇头,有的叹气耷肩,谁也没开口说话,却百分百理解对方的痛苦。

  电梯门打开,服务生推着满满一车鲜花出来,沿途留下了一走廊馥郁的香气,也没让这些丧气冲天的员工们恢复一丝活力。

  因为再过二十分钟,天下第一难伺候的郑飞鸾就要露面了。

  七点四十一分,一声尖利的叱骂打破了沉闷的空气。

  只见一个身穿白色套裙、肩挎小香包、手拿纸杯咖啡的姑娘拦在鲜花小推车前头,眼珠圆瞪,柳眉倒竖,正气势汹汹地与服务生隔车对峙。

  “那不是俞助理吗?”员工甲窃窃私语,“郑总还没来她就疯了?”

  员工乙:“成天跟在郑总身边,想不疯也难啊。”

  俞助理,单名一个乐字,女性beta,渊江大学酒店管理硕士。她做事左右逢源、八面玲珑,九个月前破格提拔到总部,顶替了程修的私人助理职位,也正是她抱着一束小熊向日葵,代表郑飞鸾探望了何岸与铃兰。

  本以为这次升职是天上掉馅饼,从此成名在望,平步青云,谁知好日子过了没几个月,她所仰慕的郑总忽然性情大改,变得蛮不讲理,事事挑刺,再细致周到的工作也能挑出一大串错误来,经常骂得她狗血淋头还不敢争辩。

  踩着刀尖一路走到今天,上班已经苦过十八层炼狱。

  此时此刻,俞乐犹如一只拦路虎,八厘米细高跟深深扎进地毯里,鞋尖翘起,用力抵住了鲜花小推车的万向轮。

  “你们采购部经理听不懂人话吗?我口头加书面一共强调了十八次,玫瑰不要、百合不要、绣球不要,什么桔梗、鸢尾、满天星,但凡这上面列出来的……”她从小香包里掏出手机,刷刷翻找备忘录,一屏幕扇到了服务生脸上,“通!通!不!要!”

  服务生敏捷一闪,才免遭被拍扁鼻子的厄运。

  他脾气也差,当面怼了回去:“俞助理,您信也好,不信也好,今天锦源双子塔一层到八十层供应的所有鲜花,每一种都在这里了,连顶楼的黑郁金香特供都破例给您抽了一枝。您要是还不满意,我们采购部是帮不上忙了。”

  “这和上周五的破花有什么区别?!”

  细高跟又踩深一厘米,险些啪叽折断。

  服务生直翻白眼:“俞助理,我知道您是郑总的人,但您也不能不讲理啊。这季度的客房、大堂、展会厅布置,花卉设计师已经全部定案了,我们必须按照方案采购,没有特殊情况,不能随意变更种类和数量……”

  “特殊情况?摆在郑总办公桌上的花郑总不喜欢,这叫没有特殊情况?”

  “以前不都这几种么,也没见郑总挑毛病啊。”服务生完全不当回事。

  俞乐暴怒:“以前是以前,现在是现在!”

  服务生:“那专门给您多买几种花,账目也拉不平啊。”

  俞乐几乎抓狂了:“拜托,我要的是十枝花,不是十车花!合理损耗会算吗,不会算的话让会计把证撕了,今天就离职!”

  她抬腕一看表,七点四十四分,离郑飞鸾抵达还有十六分钟,顿时连争辩都顾不上了,把杂七杂八的东西全扔到小推车上,拔脚就向电梯跑去。跑了几步,她嫌高跟鞋碍事,脱下来拎在手上,光着一双脚继续狂奔。

  围观了全程的员工甲表示不解:“为了一枝花,犯得着慌成这样?”

  员工乙拍了拍他的肩:“你上礼拜出差,已经错过局势最新变化了——听说过一张厕纸引发的血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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