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 第12章

作者:十九瑶 标签: ABO 生子 甜文 近代现代

  员工甲:“厕……厕纸?”

  员工乙像讲笑话一样讲给他听:“淮宁路那家锦程知道吧?上季度排名前三的模范酒店。周三在那儿开了一场新地标招商会,中场休息的时候郑总去了一趟厕所,出来以后二话不说,直接开掉了一个清洁组。经理连坐,降薪检讨,搞得怨声载道。你猜为什么?”

  员工甲问:“为什么?”

  员工乙:“因为备用纸巾架上的纸巾断口没折成等腰三角形,轴线歪了三十度。”

  员工甲:“……”

  员工乙一声叹息:“这事儿打个比方,就好比教育局长亲自罢免一个小学语文课代表。据说锦程的HR当时全乐了,还以为郑总在开玩笑,拼命奉承他幽默,差点整个人事部都给一起炒了。”

  员工甲:“真同情他们。”

  员工乙收起笑容,面色凝重:“还是先同情自己吧。郑总一年都去不了锦程几回,我们这儿他可是常驻。上周五就因为办公桌上一束花,他把俞乐活活骂哭了。消息一传出来,别说他桌上了,连底楼大厅的盆栽都修剪得干干净净,一片打卷的黄叶子都找不着。”

  员工甲毛骨悚然:“这也太可怕了。”

  电梯直降底楼大厅,门刚开一道缝,俞乐就心急如焚地往外冲,结果迎面撞上了一个女孩。那女孩背着帆布包,踩着平底鞋,没化妆,没胸卡,探头探脑的,一看就是来低层写字楼报道的实习生。

  俞乐立刻张开双臂拦住对方,热情问道:“第一天来锦源上班?”

  “是……是啊。”

  女孩瞟向她手里晃荡的高跟鞋,忐忑地点了点头。

  俞乐将那双昂贵的漆皮小高跟拎到女孩面前,笑容灿烂又亲切:“第一天上班建议穿高跟鞋,可以有效增强气场。这双是我周六刚买的,新款,四千三,跟你换脚上的平底鞋,好不好?”

  十秒钟后,一道雪白的身影冲出了酒店大门。

  俞乐穿着换来的半旧平底鞋,左眼看手机地图,右眼留意行人与信号灯,向东疾奔五百米,杀进了最近的一家花店。

  “老板,这上面没有的,一样给我来一种!”

  花店老板接过手机,看着备忘录里洋洋洒洒几十种花名,狐疑地瞟了俞乐一眼:“这些全不要?小姑娘,你找茬吧?”

  俞乐打开皮夹,摸出一叠红钞,“刷”地在指间展成了扇形:“一样一朵,一朵一百,有多少拿多少!”

  只要郑飞鸾高兴,砸他几千又何妨。

  花店老板乐得嘴角抽搐,三两下撩起了袖子:“你等着,我这就给你找啊。”

  墙上时钟一圈又一圈旋转着指针,花店老板一朵又一朵慢悠悠地找花。俞乐脑内的定时炸弹亮起了红灯,开始尖锐鸣叫。她急得连催了好几趟,花店老板还是不紧不慢地对着备忘录翻来滑去,三分钟才摘五朵。

  这样下去,必死无疑。

  俞乐终于熬不住了,一把夺回手机,拨出了一个她曾经不屑理睬的号码。

  铃声响起的时候,程修正在落昙镇的一家小客栈里给铃兰揉脚丫子。

  落昙镇是一座慢节奏的南方小镇,东临日升海,西傍落昙山,以夏季夜昙乍现闻名全国。眼下临近初秋,最后一波花期正好过去,镇上游客稀少,大清早安安静静的,枝叶间偶尔三两声轻悄的鸟啾,连瞌睡虫都吓不走。

  昨晚铃兰哭哭唧唧闹了一宿,何岸便抱着她哄了一宿,将近天亮才睡下。程修怕吵到他补眠,主动承担起干爹的职责,把容光焕发的小美妞抱到了院子里。

  阳光暖融融的,不凋的九重葛爬满了秋千架。花朵洁白,每一瓣都在风里翻摇。

  小铃兰已经十一个月大了,长出了一头细软的卷发,正好可以扎起一束小萌辫,月牙儿似的翘在脑袋上。竹编摇篮晃悠悠,她抱着温热的奶瓶坐在里头,叼住奶嘴,腮帮子一鼓一瘪地努力吮吸。偶尔喝急了,围兜上便湿透一大片。

  秋千架顶上蹲着一只橘猫,体型肥硕,垂着一条粗尾巴,正透过藤花的空隙打量铃兰的一举一动,守护它可爱的小公主。

  这只橘猫大名“六百六十斤”,昵称“六百六”,是青果客栈的镇栈神兽。

  何岸、程修与铃兰还没搬来的时候,六百六就已经很出名了。它和它的九重葛秋千一起入镜过落昙镇的形象明信片、文青们的图文博客和旅游杂志,许多人都知道:青果客栈有一只慵懒的大胖猫,喜欢霸着自家的秋千,从不给人挪屁股。

  直到那一天,何岸带着铃兰来了。

  铃兰来的第一天,六百六就把自家的秋千给压塌了。

  客栈老板是个实干派Alpha,见秋千塌了,立马取出榔头敲敲打打,没几下就给修好了。谁知第二天一起床,半拉子木板又拖在了地上,另一端的绳子空空荡荡——断口粗糙,分明是被利齿咬断的。

  六百六气定神闲地蹲在旁边甩尾巴,琥珀色的圆眼里闪过一寸狡黠的光。

  客栈老板不再试图修复秋千,而是拆掉它,换上了一只竹编摇篮,还在里面铺好了柔软的被褥。

  就这样,六百六将它心爱的秋千当做见面礼,送给了它更心爱的小铃兰。

  因为这只灵性与脂肪同在的胖猫,还有它善良的Alpha铲屎官,何岸在落昙镇定了居。

  一个淳朴且浪漫的环境总是能在潜移默化中改变人的心态,九个月以来,程修已经习惯了落昙镇的闲适,突然接到一通来自渊江市的电话,好比一根电钻专挑周末清晨破墙,每个字都聒噪至极。

  “程修程修,你知道郑总喜欢什么花吗?”

  俞乐在那头焦急万分。

  程修拖来一把饱经沧桑的破藤椅,惬意地躺了上去:“郑飞鸾喜欢什么花?我不知道啊。”

  顺手揉了揉铃兰的小脚丫。

  铃兰正在奋力啜奶,吭哧吭哧的。嘴巴不得劲,四肢便配合一齐用力,脚丫子软扑扑地直往程修掌心里蹬。

  说实话,程修一点儿也不想搭理俞乐。

  被郑飞鸾开除后,他曾想友善地给予下任助理一些忠告——毕竟郑飞鸾情况特殊,不是一个难度恒定的boss,极可能在未来的某一天化身恶魔,需要尽早准备。但俞乐自视甚高,既不问他被开除的原因,也不问他郑飞鸾的性格特点,直接走马上任,还当面嘲讽程修不懂得把握机会,将这么好的职位拱手让人。

  程修几乎呕血,却没跟她争辩。

  那会儿何岸还生死未卜地躺在医院里,铃兰也没出新生儿监护室。他要操心的事太多,没那份闲心回击对方的挖苦。

  万万没想到,这位牛逼上天的俞助理也只撑了九个月。

  他问俞乐发生了什么,俞乐说从上周起,郑飞鸾就无缘无故看桌上的插花不顺眼,连换了十几枝都不满意,又说不出究竟喜欢什么花。折腾到后来竟勃然大怒,丢下一句:这点小事都办不妥,下周结薪走人吧。

  程修一听,就知道事情大发了。

  他跟在郑飞鸾身边四年多,深知这个人是典型的企业家性格,抓大局,不拘小节,类似办公桌插花之类的小东西根本就入不了他的眼——有一回程修心血来潮,往花瓶里插了一头蒜,郑飞鸾看到了也没说什么,以至于程修根本不知道他对花卉竟是有偏好的。

  事实上,除去涉及何岸的部分,程修几乎挑不出郑飞鸾的过失。

  如果连一朵无关紧要的花都能激怒郑飞鸾,这就意味着郑飞鸾的情绪早已脱离控制,不足以支撑他理性地处理任何一件更宏观的事了。

  这下真的要完。

  “唉……”

  程修忍不住叹了口气。

  俞乐听见他叹气,顿时更慌了:“程修,你再想一想,仔细地想一想,有没有什么花是他以前提过、夸过、买过的?今天要是再找不出一枝合眼缘的,我就要被开除了!你见过因为一枝花被开除的助理吗?”

  程修乐了。

  因为一枝花被开除,这有什么好奇怪的?

  郑飞鸾脾气最暴躁的时候,还开除过一脚油门下去起步太快的司机、煲汤时剩了一片姜没捞干净的厨子、装订文件扎出四个孔太难看的秘书,以及救了他的Omega和女儿两条命的前助理。

  伴君如伴虎。

  这种日子,往后还多着呢。

  程修打了个呵欠,懒洋洋地说:“俞乐啊,不是我不告诉你,是我真没印象了。我跟了郑总这么多年,从来就没听说过他喜欢什么花……”

  说到这里,程修突然打住了。

  小铃兰正坐在摇篮里,一边抱着奶瓶吮吸,一边用乌黑明亮的眼睛注视着他。

第十五章

  铃兰。

  答案呼之欲出,就这么俏生生、水灵灵地坐在眼前,他怎么没想到呢?

  程修一瞬间疑惑全消,心情明朗,以至于产生了一种大仇得报的愉悦感——你郑飞鸾再牛逼,也得提线木偶一样被何岸的信息素牵着鼻子走啊!

  他戳了戳铃兰鼓鼓的小肚子,逗弄她道:“宝贝,听见没,你那混球爸爸想你了。除了你,别的什么花呀草呀他都看不上。这叫什么?干爹教你啊,这叫‘嘴上说不要,身体很诚实’。”

  只听“咕噜”一声,铃兰舒舒坦坦吞下去一大口奶,打了个响亮的饱嗝,秋千架立刻被一股浓郁的奶香包围了。六百六精神大振,粉舌头狂舔一阵鼻子,探头探脑地往下看,想弄明白究竟哪儿泼奶了。

  俞乐还在电话那端一个劲地催促,程修让她稍等,然后捂住手机,低声问:“铃兰,咱们帮不帮混球爸爸?”

  铃兰眨了眨乌亮的眼睛,没吱声儿。

  她其实会说话了,会叫何岸“爸爸”,也会叫六百六“猫猫”,嗓音软糯糯的,咬字不太标准,有着婴儿独特的萌感。程修问的太复杂,她听不懂,就憨憨地冲他笑了一下,继续咬住奶嘴有滋有味地喝起来。

  “铃兰乖,告诉干爹,咱们帮还是不帮?”程修又问一遍。

  铃兰拧起了秀气的小眉毛:“唔?”

  六百六终于寻到奶味的源头,站起来抖了抖毛,在秋千架上撅高屁股,舒展爪子,伸了个长长的懒腰,然后踏着木头柱子一跃落地。摇晃的大尾巴扫落一朵花,打着旋儿,晃晃悠悠飘进了铃兰怀里。

  铃兰被吸引去注意力,认真摆弄起了掌心的小白花。

  “跟谁打电话呢?我怎么听到铃兰的名字了。”

  在六百六跃进摇篮的前一秒,一双手伸过来,把铃兰连带奶瓶一块儿抱走了。空摇篮兜住一只肥硕的六百六,划破一道潇洒的弧线,荡出去足有两米远。

  程修火速挂掉了电话:“哦,没什么,推销奶粉的。我说咱家孩子母乳充足,离断奶还早着呢,用不着他们祖传一百年的营养配方。”

  “咕?”

  铃兰狐疑地看向程修,一双眼睛睁得溜圆。

  何岸没起疑心,只是笑道:“瞎说什么呢,你看,铃兰都不高兴了。”

  他轻轻拍了拍铃兰的背,边晃边哄:“咱们宝贝特别乖,不到半岁就断奶了,现在自己会喝奶粉,是不是?”

  铃兰却很不配合,眼巴巴望着何岸平坦的胸脯,伸出小手扒拉两下,馋得“咕叽”直咽口水。

  程修拊掌大笑,被何岸照着椅子踢了一脚。

  出院已经九个多月了,何岸依然非常清瘦,没长多少肉,锁骨阴影很深。幸好他天生骨架小,瘦起来不至于看着瘆人。肤色也比普通Omega要白,介于健康与病态之间。纵是如此,与刚做完手术的那段时间相比,他的气色已经红润了许多,起码嘴唇不再是青白色了。

  清早起床,他穿了一件对襟小布衣,袖口与衣角是蓝印花布,衣摆一圈毛糙的撕边,是落昙镇常见的民俗式样。头发没梳,末端疏懒地打着卷儿,还翘起一根呆毛,像个没毕业的艺术系大学生。

  铃兰也穿了一条对襟小裙子,裙摆绣花,胸口一串彩漆珠,腕上一根五色缕。稍稍一动,银铃铛就清脆地响起来。

  她平常爱闹,在何岸怀里却温顺极了,搂着奶瓶乖乖吃早餐,小辫儿也不摇了,像只被母猫叼住了后颈的小奶猫。喝到半饱时,她依依不舍地松开奶嘴,娇软地唤了一声“爸爸”,然后飞快地重新含住,生怕奶会漏光似的。

  何岸笑着摸了摸她的脑袋:“慢点儿喝,不急的。”

  程修把手机揣进了裤兜,任由俞乐一连串夺命连环call拨过来,震得他大腿发麻。

  秋千摇篮还在空中大幅度摆来摆去,六百六扒着布垫子慌里慌张往外爬,想跳又不敢跳。程修顺手给它一把扯住,收获了一声感激的猫叫。

  他随口问何岸:“怎么起这么早?铃兰昨晚闹成那样,屋顶都给她哭崩了,我以为你得睡到中午呢。”

  何岸说:“睡不深,总梦见奇怪的东西,胃里也不太舒服,索性就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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