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佳契合 第18章

作者:十九瑶 标签: ABO 生子 甜文 近代现代

  他亲了亲Omega的额头,说:“宝贝,别在‘鸟笼’接客了,跟我回家,只陪我一个人,好不好?我有一栋山上的大房子,九个房间,还有一栋市中心的公寓,五个房间,只要你愿意,以后都是你的。我会请最好的厨师给你做吃的,请最好的裁缝给你做衣服。你就乖乖住在里面,想养猫养猫,想养狗养狗,什么都不用操心,没事过来找我撒个娇、让我抱一抱,怎么样?”

  Omega一怔,身体发僵,像被咒术定住了。

  郑飞鸾见他不吱声,又温声细语地问了一遍:“跟我回家,嗯?”

  他一低头,Omega正好也抬起眼来看他,乌黑的眸子很亮,含着薄薄的一层水,像泪,却不够溢出眼眶落下。

  “你要……带我回家?”

  “嗯。”

  “真的吗?”

  “真的。”

  “可、可是现在……”

  Omega下意识朝露台看了一眼,突然往回一缩,惊惶地躲进了羊绒睡袍的阴影里,仿佛被朦胧的曦光灼痛了眼睛。

  郑飞鸾感到不安,急切地问:“宝贝,怎么了?”

  Omega严实地捂住了双眼,挡住了窗外可怕的曦光。他瑟缩在那里,凄声说:“我、我想跟你回家的,我一直都想跟你回家,可是……飞鸾,你看看外面,来不及了,来不及了,天就要亮了……”

  天要亮了?

  郑飞鸾一个字也听不懂,慌得要命,捉住Omega的手从脸上挪开,强迫他面对自己,追问道:“天亮了,所以呢?”

  Omega久久凝望着他,眼里终于涌满了泪水。

  他说:“天亮了,你就要醒了啊。”

  湿润的嗓音被晨风一裹,拉向远方,朦胧得像一场失真的梦。

  郑飞鸾猛地睁开了眼睛。

  露台空敞,雪白的窗帘还和临睡前一样,在视野左侧忽高忽低地飞扬着。房间里没有一丝清甜的花香,只有蜡烛燃尽后冰冷而疏离的余香。

  胸膛上安稳的重量不见了,他下意识拢了拢睡袍,却搂了个空。

  是梦。

  梦里飞来了一只完美的小夜莺,在他肩头停留片刻,又在晨光中化作一团云雾消散了。强烈的真实与虚幻产生了巨大的失落感,让他堕入了绝望的深渊。

  就在某个微妙的瞬间,记忆交错,一幅几乎被遗忘的画面闪现在了脑海里:

  小夜莺裹着一条薄毯子跌坐在床边,仰着头,满脸惊惧地看着他。而被那条毯子所掩盖的,是苍白的皮肤、斑驳的瘀痕、腿根处半凝半流的血,还有已然隆起的小腹。

第二十三章

  画面一闪而过,郑飞鸾的血液瞬息降到了冰点。

  他记得这个片段。

  一年多以前,当他第一次在破陋的出租屋里醒来时,何岸就以同样的姿势坐在床边,裹着一条脏污的薄毛毯,惊慌失措地看着他。

  可是记忆中的这张脸……为什么变成了小夜莺的?

  郑飞鸾努力回想何岸的相貌,却发现自己怎么都想不起来了。清醒时他只见过何岸一面,依稀记得那该是一张五官平庸、泯然于众的脸,根本不能与小夜莺相比——但凡何岸有其十之八九、甚至十之三四的姿色,他绝对做不到心如止水。

  一定是记忆与梦境混淆了。

  不,他随即又否认了这个猜想:昨夜的鱼水之欢铭肌镂骨,怎么可能仅仅是一场春梦?

  小夜莺是真实存在的。

  他向“鸟笼”索要了每一只小雀儿的照片,逐张翻找,却一无所获。他不肯罢休,把昨晚出过笼的小雀儿们全叫到了会客室里,甜美的Omega信息素味道融杂在一块儿,比熬稠了的糖浆还要浓腻。

  他亲自看过每一张脸,又亲自验过每个人的后颈——皮肤光洁无损,没有一个被标记过。

  “他就是……就是昨天后半夜那个,弄得全会所都关了窗的……”

  “对,就是他,味道一模一样!”

  小雀儿们窃窃私语。不少人都春潮躁动,流露出了爱慕的神色——毕竟有哪个Omega不想被强大的Alpha信息素浸浴呢?

  其中一位显然没睡饱就被喊下了床,浑身上下冒着起床气。

  他举了举手,懒洋洋道:“先生,您不必这样一个一个地找。就凭您昨晚的信息素,谁要真跟您做了,别说这家会所,隔出十条街您都能逮到他。”

  其他小雀儿们纷纷点头附和。

  有几个大胆的上前两步,毛遂自荐,笑着说:“先生,您要不别找了。他好看,我们难道不好看吗?您挑一个顺眼的带回去养呗,说不定养久了……就喜欢了呢。”

  郑飞鸾不为所动:“抱歉,打扰各位了。”

  他的态度疏冷且明确,小雀儿们互相看了两眼,面露失望,一个个扭头离开了。

  会客室里只剩下了他一个人,他坐在沙发上,倦怠地仰面靠着沙发,手指深深插入发间,用拇指揉了揉胀痛的太阳穴。

  时间在飞快流逝着。??

  头顶的时钟拨过了八点,然后是八点零一、八点零二……到了他应该在久盛出现的时间。

  陆陆续续有电话和短信进来,询问他身在何处,催促他尽快露面,提醒他今天还有堆积如山的工作等着处理。

  但郑飞鸾碰也没碰手机一下。

  如果找不到小夜莺,疲于奔命地工作又有什么意义?久盛有成千上万的人撑着,缺他一个不会垮,而他的Omega……误打误撞爬上了他的床,又被他打上了标记,从今往后除了他,还能依赖谁?

  他要尽快找到他,把时间、金钱和情感,无一例外地都供奉给他。

  当这个离经叛道的念头出现在脑海中时,向来以事业为重的郑飞鸾竟没有察觉到一丝异样。他把新消息一一忽略,鬼使神差地打开相册,从“近期删除”里拖出了一张照片。

  落昙镇,青石桥。

  何岸抱着女儿站在晨曦淡淡的光晕里。

  照片里的Omega背影薄怯,后颈苍白,黑亮的头发打着卷儿——不是那种夸张的、理发店烫出来的波浪小卷,而是从发根处弯出一道温和的弧度,蓬蓬松松延伸至发梢,再翘起一个俏皮的勾。

  是他昨夜吻过的、连舌尖都记得的撩人形状。

  郑飞鸾盯着这张背影照,耳内忽地一阵嗡鸣,手腕不受控制地发起抖来——他的小夜莺倘若穿上了衣服,不就是照片里的模样吗?

  但他很快又否决了这个猜测。

  仅仅是背影而已。

  这世上背影相似的人不计其数,转过身来,依旧是千般面貌。他相信只要看到何岸的五官,这荒谬的臆测就能不攻自破。

  可是,他要去哪儿找何岸的正面照?

  郑飞鸾拿着手机,打开了通讯录黑名单。昨天被他拉黑的手机号就躺在黑名单的第一条,152开头,注册地点是江南省落昙市。郑飞鸾一秒也没犹豫,切换消息界面,飞快输入了五个字:

  给我正面照。

  想了想,又补充了两个字:要快。

  手指移到“发送”上方,准备按下去,就在皮肤接触屏幕的一刹那,指尖猝然发麻,如同被冬季的高压静电狠狠扎了一下。

  郑飞鸾瞬间僵住了动作,呼吸顿止,后背阵阵阴寒。他如梦初醒地盯着屏幕上自己亲手输入的七个字,似被一盆冰水浇透了全身。

  他是疯了吗?

  他现在这样,和寻偶症发作有什么区别?!

  就在这个时候,屏幕上方跳出了一条新的消息。内容很短,只有两个字。郑飞鸾本想直接删除,一看到发信人姓名,顿时就愣住了:

  郑弘明:速归。

  半小时后,郑飞鸾赶回了临湖山庄。

  渊江今晨落了一场小雨,十一月气温很低,牛毛雨丝里夹杂了几羽零星的白雪。一打开车门,一股寒风卷着湿气呼啸而来,温度透骨奇冰。郑飞鸾没穿西装外套,当场鼻子发痒,打了个响亮的喷嚏。

  “二少爷。”

  徐妈抱着一件厚软的裘皮大衣过来,仔细为他披上,心疼道:“怎么伞也不撑,外套也不穿?大冬天的光秃秃一件衬衣,像个什么样子。”

  “还行,车里不冷。”郑飞鸾踏进家门,问,“父亲在哪儿?”

  徐妈一指客厅边角的雕花小门,那处有一条碎石僻径,往湖畔而去:“老爷今天兴致好,说初雪天,风又静,鱼儿都要屯食,吃口肯定重,大清早天没亮就去小竹亭钓鱼了,现在还没回来呢。”

  说着端了杯热茶给郑飞鸾:“暖暖身吧,徐妈给你加了甜枣子。”

  郑飞鸾接过喝了一口,又问:“爸呢?”

  “夫人还没起,在二楼睡觉呢。”徐妈压低了音量,“他前些天着了凉,精神一直不太好。你等会儿记得去看看他,别总让他惦念你们兄弟俩。”

  “好,我会的。”

  郑飞鸾搁下茶杯,推开小门出去了。

  门外一条宽约半米的碎石小径,穿过庭院,沿着山势向湖畔蜿蜒了百余米,尽头有一座四四方方的竹亭。郑飞鸾走近它,只见一个双鬓灰白的男人坐在栏杆边,手持钓竿,正在潜心垂钓。

  这就是他的父亲,郑弘明。

  郑父行走凡尘俗世几十年,是个说一不二的狠角色:金山银海他走过,刀山火海他也走过;鲜少施仁布德,也不算大奸大恶;一双手从没真的沾过血,但要说久盛的亿万家财一分一厘都来得干净规矩,不欠血泪与冤魂,那无疑是个天大的笑话。

  他已过花甲之年,体力的确不比从前了,便隐退下来,不再插手久盛的重大决策,整日钓鱼、下棋、烹茶,做些修身养性的事。在外人眼中,久盛的实权已经落入了郑飞鸾手中。可实际上,郑弘明依然稳如泰山地坐在董事会主席位上。

  郑弘明相貌儒雅,目光却精明锐利,融合了商人的冷血、果断与睿智。

  众人都说,郑家长子继承了父亲的气质,而次子继承了父亲的性格。可惜于郑弘明看来,他的两个Alpha儿子,一个狠厉不足,一个圆滑尚缺,还远远不够资格继承他的衣钵。

  尤其是郑飞鸾。

  当江祁在电话里吞吞吐吐地把整件事情全盘托出的时候,郑弘明简直失望透顶。

  他最器重的儿子,面对一个地位卑微的Omega,居然昏招频出,把一局必胜棋走到了今天满盘皆输的地步。

  够了。

  他不能坐视不管,纵容郑飞鸾不计后果地胡闹下去了。

第二十四章

  “父亲。”

  郑飞鸾沉着嗓子唤了一声,姿态谦卑,但脊梁挺直。

  郑弘明却像没听见似的,既不回应,也不转头看他,还是一动不动地望着辽落的栖山湖钓鱼。一枚长梭型浮标悬于水面,正随着波澜左右摆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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